2007年9月,家住苏州的王老先生为了给儿子将来结婚做准备,决定给儿子买套房。恰逢这时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了一个新的楼盘,在到处做宣传。王老先生和儿子一起去了解了情况,都觉得很满意,于是王老先生就掏钱买下了其中一套商品房,总价为48万元。并且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于2008年6月30日交房。合同中同时约定:“除客观的不可抗力影响之外,若开发商没有按期向客户交付房屋,客户有权向开发商追讨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时间自契约约定交付房屋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一直持续到房屋实际交付之日为止。其中每延期一天,开发商应当赔偿客户所缴纳房价金额的万分之二。”
合同签订之后,王老先生和儿子就安心等待开发商将房子交付了。2008年6月6日,王老先生的儿子和女友正式结婚。结婚之后,两人就按照原先的计划去度蜜月,准备蜜月旅行回来入住新房。谁知道等到他们回来之后,才发现该楼盘仍然没有完工。王老先生一问才知道,原来开发商因为和建筑商就工程款等细节问题产生分歧,导致建筑商停工,致使房子没有办法按时交付。王老先生的儿子和儿媳只好暂时在外面租了一套房住。就这样,一直到2008年10月初,房地产公司才通知王老先生办理入住手续。对开发商极度不满的王老先生拒绝了接收房子,并且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到了法院,要求其支付延期三个月的房屋违约金17280元。法院经过审理之后认为,根据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王老先生违约金,因此支持了王老先生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建立合同关系并明确约定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给予另一方违约金时,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给予对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在本案当中,王老先生在购房时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极为明确的合同,约定了如果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应当给付的违约金标准,事实清楚,因此开发商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给予王老先生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值得注意的是,违约金和赔偿金不同,违约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具有明显的过错,违背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时,支付给对方的金钱。而赔偿金则是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赔偿给对方的金钱。以本案为例,王老先生在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就已经明确规定了对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当给予违约金,因此开发商给予王老先生的钱就属于违约金;如果王老先生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该项约定,但开发商最终的违约行为的确造成了王老先生的损失,开发商赔偿给王老先生一定数额的金钱就属于赔偿金。通常情况下,在合同中有明确的违约金规定的,法院在审查之后确定另一方的确有过错,都会予以支持。当事人也能够明确按照合同中的约定获得违约金补偿。所以违约金合同能够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利益,也使得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更容易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