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小韩和女友贷款在某公司订购了一套新房,准备将来结婚时作为新房用。一年之后,房子建成交付,小韩开始忙前忙后张罗房子的装修。一天,小韩上街为新房选购地面瓷砖,路过一家店时,发现里面的瓷砖很便宜。店主表示,这批瓷砖是之前的一批旧货,因为生产这批瓷砖的厂家已经倒闭了,所以这批瓷砖没有厂名、厂址和产品合格证。经过小韩和店主的协商,店主同意将这批瓷砖以半价的优惠价格卖给小韩。但同时小韩又担心这批瓷砖是次货,于是就和店主协商,小韩先支付一半的钱,由店主先将这批货送到小韩的新房,等到铺设完成之后确定没有问题,再支付剩下的货款。店主为了让这批积压的货尽快出手,于是就同意了。
就这样,双方按照约定完成了合同。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小韩再去新房时,发现瓷砖出现了开裂和表面脱落的现象。小韩于是就找到了店主,声称他卖的瓷砖有质量问题,要求他退款。但店主却说,当初在合同订立之前,就已经对小韩说明了这批瓷砖的情况,而且也给予了小韩优惠的价格,不存在欺瞒的情况,所以最终的责任应该由小韩自己承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小韩于是向法院起诉。
庭审过程中,法院认为店主和小韩达成的这个协议有效。作为销售者,店主应当就产品的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因此判决店主退还小韩双倍的购物款,并且赔偿小韩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460元。
案例分析
老百姓有句俗话: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这显然不能作为商家出售质量带有瑕疵的产品的理由。对于商家和消费者来说,交易的公平是极为重要的。所谓的公平交易,就是说商家和消费者在进行交易时,应当本着公平的原则,体现自身的真实意思,从而使双方的交易目的都能够有效地实现。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有权利以合理的价格购买产品;而作为销售者,则有义务在销售产品时保障产品的质量。而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商家出售的产品,必须要含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等基本信息。而在本案当中,店主销售给小韩的瓷砖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同时其产品也存有明显的质量问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商家,有时候为了销售一些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往往选择低价处理的方式,认为这样就可以规避法律责任,实际上这已经触犯了法律。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便宜产品时,要了解清楚产品的质量如何,以免购买到质量低劣的产品。双方就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纠纷时,应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