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这个商业社会里,人们想要更好地生活,就免不了要消费。而消费的过程中有时会有一些纠纷。在消费过程中引发的纠纷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商家提供的产品或是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了消费者的利益损害,这种属于合同纠纷。比如消费者购买的手机不能正常通话、称的水果斤两不足等。第二种则更加严重,就是因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不合格,给消费者造成了合同之外的其他利益损害,这种纠纷属于侵权纠纷。比如消费者食用了购买的食物造成中毒、购买的电子产品给身体带来了损害,等等。
无论是上述的哪一种情况,都是消费者所不愿意遇到的。万一遇到了,我们需要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应该怎样去找证据呢?
在消费活动中,如果消费者和商家之间只是单纯的合同纠纷,那么消费者在打官司时,只需要出示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证明双方确实存在买卖关系,同时提供质监部门的产品质量报告,证明商家出售的产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即可。
相对于第一种情况来说,第二种情况则要复杂一些。因为在此项维权官司当中,消费者不仅要证明商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同时还要证明这一产品质量问题对自己造成了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损害。换句话说,就是要求被告承担产品质量侵权责任。所谓产品质量侵权责任,就是说商家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存在缺陷,而这种缺陷造成了消费者人身和财产上的损害,为此商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消费者只需要证明商家的产品确实存在缺陷,同时这种缺陷造成了自己人身或财产上的损失,就可以要求商家赔偿。也就是说,需要消费者提供的证据包括两类:一是购物发票或是买卖合同,以证明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商品确实是由商家提供的;二是证明被告提供给消费者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比如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出示医院的诊断报告;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出示相应的证据。
由于消费者在产品质量纠纷案件中处于劣势地位,相对来说,对于产品和服务的了解程度没有生产者和销售者那么多,在举证上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困难。因此,法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规定消费者可以就产品质量侵权责任问题自由选择生产者或销售者作为被告。
但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在产品质量侵权责任的举证问题上,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庭审的过程中,消费者必须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才能够保证在官司中占据主动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