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8482800000001

第1章 第一步:想打官司,先找证据

当今中国是法制社会,老百姓倘若在寻常生活里遇到一些纠纷,都可以依托法律来解决。比如别人借了钱不还、在消费过程中遇到了不良商家等。要用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就必须打官司。要想打赢官司,就必须要掌握足够的证据。那么,什么样的东西可以成为证据,我们又该如何寻找证据,如何让证据成为自己维护权利的帮手呢?

证据是什么?什么能做你的证据?

所谓证据,就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的一切依据。换句话说,不管是什么材料,只要它和案件当中的事实存在着某种联系,法庭能够根据这一事实认定与案件相关的法律事务是否存在,那么这些材料就可以作为证据。

打官司需要的证据,必须首先是客观存在的,比如物证和人证。也就是说,根据案件事实主观推断或是凭空猜测所得出的结论,不能够作为证据。

其次,打官司需要的证据,必须要和案件事实本身有关系。比如,我们经常在电视、电影中看到公检法机关要求嫌疑人提供不在场的证据,那么嫌疑人所提供的人证和物证就必须和此有关系。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能作为证据。

最后,证据的收集必须合乎法律规定的条件。这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和法院在调查和收集案件相关证据的时候不能够违反法律的规定;另一方面,法院在对案件收集的证据进行审查时,也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

也就是说,能够作为案件事实认定的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那么,到底什么可以作为案件的证据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书证和物证是最为直观,也最能够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它们是以文字或物品的形式呈现的实物证据,比如民事债务纠纷中的债务和欠条。

视听资料是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图像、录音或是录像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等。它是一种被固定、保全的证据。但是由于视听资料容易被伪造,因此法律规定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认定才能作为证据。

证人证言,是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由于证人证言的可靠性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左右,所以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我国法律规定,证人在相关机关调查案件时提供伪证,一旦被证实,将被处以罚款或司法拘留。

当事人陈述是指案件的当事人就案件的真实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执法人员进行的陈述。由于当事人陈述通常带有主观色彩,在陈述过程中选择性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所以法律规定对于当事人提供的陈述资料,司法机关必须进行核实。核实后证明确实存在的,才能作为证据。

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专业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提供给司法机关的意见,以便辅助司法机关认定案件事实。比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等,都属于鉴定结论。

勘验笔录是指司法机关在调查案件事实的过程当中,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事实现场进行勘验和检查之后制作的笔录。勘验笔录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怎么保留证据,怎么搜集证据?

根据我国相关的诉讼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比如在民事借贷纠纷中,原告提出被告人拖欠金钱不还的主张,那么就必须提供被告借款的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

根据这一原则,当事人要在打官司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本身缺乏搜集证据的能力,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申请法院来执行。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材料,以及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内部材料,或是材料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时,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进行证据调查和收集。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申请,需要在举证期间满之前7天之内,向法院提交详细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被调查者的个人基本信息、需要调查的证据内容和原因以及需要证明的事实。

如果法院对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申请不予批准,需要向当事人和其代理人送通知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3天内向申请的法院提出申请复议。法院需要在收到复议申请的5天之内作出答复。

除了向法院申请证据收集,当事人也可以要求了解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出庭作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个人和单位,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但是作为证人,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就是出庭作证的证人,最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证人是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病等行为能力障碍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也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但是他所证明的事实,必须要和他的认识能力相符合。

当事人如果需要相关的证人出庭证明,需要在举证期满前10天之内向法院提出申请,如果法院同意了该申请,会向证人发出传票,通知他出庭作证。

通过以上知识我们知道了在打官司时证据的重要性。既然如此,当事人应该如何保留证据,确保证据不会被破坏呢?

如果你有这样的担心,那么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举证期满7天之内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在提出证据保全申请时,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的担保金。这些担保金是保障证据保全不会给对方当事人或是相关的其他人造成损失。这样,如果证据保全给他人带来损失时,法院就可以利用这些担保金来给予他人相应的补偿。

证据也是过期作废的吗?怎么延长证据的“保质期”?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供证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一点,就是举证时限。所谓举证时限,就是当事人向法院提交案件的相关证据,有时间的限制。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造成的对当事人不利的后果,需要由当事人自己来承担。根据《民事诉讼法》,举证的时间限制通常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由当事人自己协商之后提交法院,并得到法院认可之后执行,第二种则是由法院指定时限。如果举证的时限是由法院指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少于30日;如果是当事人自己协商的,则可以少于30日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会给案件的当事人发送举证通知书。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举证时限就开始计算了。

问题是,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到期之后发现了新的证据,或是需要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进行反证,那么会不会因为举证的时间到期而受到影响,导致输掉官司呢?

其实大可不必担心。因为举证期限只是适用于一审的普通程序,而不适用于二审或是利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在二审的案件中需要提供新的证据,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通过这一申请之后,则不受到30日举证期限的限制了。

如果是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中,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少于30日,那么在转为普通程序之后,法院应当为当事人补足30日的举证期限。

即便是在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的一审过程中,如果当事人由于特殊的原因或是相关举证的特殊需要不能满足30日举证期限的,法院也应当酌情提供举证的期限以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同类推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最新修正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
  • 商贸法律实务

    商贸法律实务

    《商贸法律实务》是为解决高职院校商贸、财经类专业学生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而编纂的一本新型项目化教材。其着重体现了“以能力培养为本位”“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基本思想。全书分为法律基础知识、市场行为法、市场主体法、公平竞争法、工业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商贸争议解决法七大模块。我们期冀学生通过这些内容的学习,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来考虑解决方案,并能将所掌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的业务工作中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 普法泛言录

    普法泛言录

    社会主义中国意气风发地走过了六十多个春秋。人们不会忘记,早在新中国如旭日在东方地平线上喷薄欲出之时,伟人毛泽东便向世界庄严宣布新中国废除伪法统,摈弃包括《六法全书》在内的国民党政府的一切法律,新中国建国后步入了创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艰巨历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真正地步入了法治的春天,众多法律相继问世。在此基础上,党的十五大第一次郑重地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提了出来,这是对邓小平同志民主法制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从此,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纷纷问世,为我国的经济在快车道上迅速前进而保驾护航,从而使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了当今世界的前列。
  • 你不知道的刑侦内幕2

    你不知道的刑侦内幕2

    《你不知道的刑侦内幕:一线警察讲段子》是由资深警察何斌经过五年采访,根据一线警察口述资料,加工整理而成的一部刑侦纪实故事集,书中精选了四十多个真实的经典案件,包括杀人案、抢劫案、诈骗案、盗窃案等不同案件类型,将凶杀、绑架、奸情等犯罪元素一网打尽。
热门推荐
  • 重生异界之改变命运

    重生异界之改变命运

    逗比的异界改变命运的过程,全程爆笑,官方吐槽,你值得推荐。
  • 他的小可爱世界第一甜

    他的小可爱世界第一甜

    重生后的蓝依依,一开始以为自己是个未来学霸,谁知道数学得重头再学!一开始以为自己又得经历苦逼的暗恋,却不想这回竟然是青梅竹马开始主动靠近她!一张小嘴就像被开了光,从此绿茶婊白莲花都远离她!
  • 主争仆斗

    主争仆斗

    故事从一个梦境中开始。梦境中的艾佳是位职业家政人。其工作就是给有需要的客户和阿姨相互匹配,牵线搭桥。不过,牵线容易,匹配不易。配得好,你好,我好,大家安好。如若不然,你瞪鼻子,我上眼,人神不宁。售后服务压力山大。责任感极强的艾佳有些撑不住了,她向往一种自由自在,随心就好的生活。由此情愫有了梦境,醒来理所当然的思绪万千。人之初,性本善。明明皆是良民,怎么就不能彼此相融呢?艾佳突发奇想,若是把客户与阿姨间的那些小摩擦,整理、归纳一下,写成网络小说,会不会给人以启示呢?此念头一闪,一个个小故事在艾佳的脑海里迸然而出。于是,一部暴露家政行业糗事的小说出现了。郑重声明,故事来源于生活。也许提到了您,请多多包涵!对事不对人。
  • 剑殇阿甘左

    剑殇阿甘左

    如果将DNF中的人物与爱情剥离整个游戏的情节。在另外的时空脱离他们应有的背景,还会延续怎样的故事?
  • 恶魔少爷:丫头过来

    恶魔少爷:丫头过来

    “你说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吗?”一个女孩甜蜜的对男孩说。“现在不可能。”女还以为男孩只是说笑,没当回事。后来,男孩和女孩分手了。分手那天,女孩出了车祸,女孩和男孩失去了在一起那段时光的记忆,却恢复了小时候的那段记忆......商场内三年前的男孩与女孩相遇,男孩妖孽一笑,说:“三年不见,可否想我?”女孩并没有回答男孩,女孩从男孩身边走过,走过时,只留下了冷冷的一句:“我不认识你”男孩心尖一痛......
  • 我赵高想做个好人

    我赵高想做个好人

    一朝榜首入宦海,鱼跃龙门立金台。现代人魂穿还在尚书台做小官的赵高,得嬴政赏识,立足朝堂,俯视八荒。然六国贵族暗流汹涌,天下危机四伏,大秦岌岌可危。嬴政:“赵高,大秦就交给你了,你明天上朝就演一出指鹿为马,我在旁边看着,看看谁敢反对!”赵高:“陛下,以前我没得选,可是现在我想做个好人。”(PS:后期武力拔高到仙侠)
  • 教主不想做大佬

    教主不想做大佬

    无相教教主凝无一突发奇想,他不做反派了,他要做正派。而正派彻骨清却也产生了同样的想法,他要做反派!穿书者相为语表示:这都是什么鬼啊!?为毛都脱离了原剧情!
  • 死神女帝

    死神女帝

    她,30世纪灵魂改造的人造人,剥去亲人的特工残笑,拥有生化能力。因复仇未成强制自爆,灵魂穿越异世。地狱般的修罗女子,更名凌绝,离奇死亡后,再穿此大陆,为找死亡记忆,又名姬千魅!双生魂灵,天下无双!绝代风华,倾国倾城!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强悍嚣张,风云天下!本文一女多男~女主小冷酷~小妖娆~小伤感~小善良~小呆萌~小恐怖~小腹黑~嗷嗷张狂加嚣张!复仇心极强!!!男主各个身份神王帝君魔兽都有~性格全具。女主绝对强大!男主绝对不差!喜欢女强文的亲们~一定要看哦!不要忘啦评论撒~
  • 天使糖果的爱恋

    天使糖果的爱恋

    她们弃权,弃钱,弃颜,把一切能放弃的都放弃了,只为能和他们度完此生,而他们却一再误会……她,为他放弃了总裁之位,却被他推下山崖,生死不明。她,为与他在一起,不惜舍弃整个家族,落个背叛家族的罪名。她,因他而被迫与整个黑道界为敌,为其双亲舍弃双目。而他却对她的小时玩伴动了心……他直接把她当做自己生命中的过客,继续当自己的花花公子。只有他,杜绝与一切异性来往,只为求得她的原谅,可是,心已经被伤地千疮百孔的她又怎么会这么容易放下过去?“星柠,婷萱,你们在那边还好吗……”剧情较虐,不喜勿喷。
  • 女主又开始作妖了

    女主又开始作妖了

    【全文1v1,欢迎大家入坑】虞锦儿一觉醒来,发现这个世界变了,于是找一个大佬。“阿卿,我喜欢你怎么办呢?”大佬冷漠而视:“憋着。”“憋不住怎么办呢?”“小问题,话说……”“话说那日孙猴子向牛魔王老婆……”“你让我头顶一片绿,你好意思吗?”“……”我不是,我没有,我真没绿!!!别人家的女主要么穿越成某府不受待见的大小姐,要么成了废材女,然后逆袭,虐渣渣,手撕白莲。而我更厉害,变得娇小玲珑,脚下扎一方土地,四周都是我兄弟!有事没事往大佬头上趴一趴。头冒绿油油,可惜像根草……—作者:她真是根草—虞锦儿:你怎么那么欠收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