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神话是回族口头文学,也是民间文学的散文体裁形式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在回族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时发现,回族神话仍然还在回族民众中流传。当时在宁夏、青海、贵州、黑龙江、甘肃、新疆等地挖掘了大量的回族神话,如《阿丹与好娃》、《阿当寻火种》、《阿丹和海尔玛》、《人的传说》等。这些神话作品的挖掘印证了二个问题;一是现代回族民间社会依然还有神话存在;二是至今在回族民众中广为流传的神话,有的还保留着阿拉伯神话、波斯神话以及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的神话印记。尽管这些神话并非是回族的原创性神话,但它们是回族先民传承阿拉伯、波斯以及中亚各民族神话的结晶,也是深受汉、维、蒙古等民族神话影响的结果。此外,在对回族神话的挖掘中,还发现有大量的伊斯兰宗教神话,这类神话在回族民众中的影响极大。因此,探讨回族神话的源与流、性质、基本内容、艺术特征、与伊斯兰教的关系以及文化价值等问题,对进一步搞清回族神话在现代文化语境下的生存状态,以及其本质属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回族神话的含义
“神话”一词源于希腊文“mythos”,是指用嘴发出声音之意,后引申为关于神与英雄的传说故事。英语中神话一词为“myth”,愿意是指想象的或虚构的故事。汉语中“神话”一词是到了近现代时从日语引入的,是梁启超翻译过来的。而“回族神话”一词也是20世纪80年代才被提出的。
回族神话是伴随着回族形成的历史,而逐渐形成的。它是回族先民入居中国时,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原来国家、民族或地区的神话带入进来,又与当地的神话彼此借鉴,彼此交融,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流传、演变,至今依然在回族民众的口头中流传,成为回族集体的历史记忆。因此,从回族神话的形成来看,回族神话应该分为二部分:一是回族先民神话;二是回族形成后仍然在回族民间社会中广为流传的神话。
一、回族神话概念的提出
“回族神话”这一术语的提出,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1981年《黑龙江民间文学》第一期上发表了回族神话——《阿丹与海尔玛》。笠年,李树江在《五彩缤纷的回族民间文学》一文中提出“回族形成的历史较晚些,但是回族人民创造的神话故事却相当丰富多彩。……回族神话是我国古代没有文字记载,主要靠回族群众口头辗转流传下来,经过阿訇向群众口授相传的,有的则是《古兰经》中的内容。”那么,回族神话的内容有哪些呢?李树江进一步解释说“(回族神话)主要内容有两种分:一种是解释人类产生的神话,一种是反映人们对自然力斗争的神话。这些神话既不同程度地受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神话的影响,又具有本民族独特的创造性。”他还列举了宁夏、黑龙江、甘肃等地搜集整理的《阿丹与好娃》、《阿丹寻火种》、《玛乃和穆萨》、《插龙牌》等回族神话作品。李树江的文章引发了宁夏、青海、甘肃三地的学术界“回族是否存在神话”的大讨论。
这次大讨论持续了五年多,最后基本达成共识,认为回族确实存在神话,回族神话是回族民间文学的重要体裁之一,它是中西不同神话体系相互融合的产物。因此,1985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组织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丛书·回族民间故事选》首次将回族神话《阿丹和好娃》、《阿当寻火种》等列入其中。1989年,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回族民间文学史纲》也将回族神话列入“古代回族民间文学”之中。
二、回族神话的含义
神话是一种语言艺术,也是一种文学体裁。从神话的起源来看,“神话兴盛于各个民族的远古时代,并在漫长的历史时期长久流传,演变,至今仍然在一些民族、一些地区中作为口头文学而存活着。”从各民族神话的内涵来看,神话是一种集体口头创造。它以神奇的想象力,依托特定的宗教信仰,塑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具有超自然能力的文学形象,成为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之一。同时,神话“作为口头文学,在漫长的流传过程中,必然地要产生变异,要带进后世生活的影子,这种‘以后代前’的现象,在每一个民族的神话中都保留着。”所以,回族神话的源头与唐宋时期来华定居的回族先民以及他们的阿拉伯人、波斯人的先祖密不可分。
通常意义上,人们把在回族社会中广为流传的有关宇宙起源、人类起源、文化英雄以及自然灾难等内容口头叙述,特别是那些内容上与回族人的思想情感息息相关的口头讲述,统称回族神话。此外,在回族的宗教活动中,各清真寺的宗教神职人员讲述的《古兰经故事》,以及“讲瓦尔兹”活动中讲述的有关神的故事,也被列入了回族神话的范畴。
回族神话的含义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一要确立回族神话的存在性,必须从神话发生学意义上,明确回族先民与阿拉伯、波斯和中亚等民族的“血缘”纽带关系,以及文化上的“同祖共源”现象。同时,回族神话还深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而且,《古兰经》神话也在广大的回族民众中流传,影响巨大。二回族神话是汇集了多个国家、多个民族、多个地域的多种神话互渗互补、交融整合的产物。三是按历史分期来看,回族神话应该分为二部分:第一部分是回族形成的早期神话,也就是唐宋时期,通过当时的历史文献、笔记小说、各类文人札记等文字记载,保留下来的阿拉伯神话、波斯神话等,这部分神话统称为回族先民的神话。第二部分是近现代以来搜集整理,并已出版的各类民间文学作品集。通常情况下,这部分神话被称为回族神话。
第二节回族神话的源与流
与许多具有远古悠久历史传统的民族所不同,回族从一形成开始,就具有了与同时代文明相等的文化起点。也就是,它是站在中国古代高度发展的封建文明与阿拉伯、波斯、中亚古文明的基础之上,以伊斯兰教为核心的,经历了从唐宋至明代的七八百年的孕育,逐渐形成了具有独立的民族意识,操持汉语言的民族共同体。所以,回族神话的源头应该追溯到回族先民以及他们的先祖。也就说,回族先民神话与古代波斯神话、阿拉伯神话和中亚神话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它是回族的先民们在传承阿拉伯、波斯以及中亚各民族神话“基因”时,又汲取了汉族、蒙古和维吾尔等民族神话的“元素”,在七八百年的流传过程中,经过“以后代前”和“多源合流”的融合和消化,逐渐才有了具有“回族化”特色的神话。同时,伊斯兰教又以及其强势的姿态影响、规定了回族神话的内容和流传形式。所以,回族神话的源头应该有三个:一是阿拉伯神话、波斯神话和中亚神话;二是中国的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的神话;三是伊斯兰教神话。前二种神话是回族先民从阿拉伯、波斯等地带入中国的,并借鉴和融合了中国许多民族神话的元素,或中国人游历阿拉伯国家、西域等地记录下来的。后一种是通过伊斯兰教的传播而形成的。
一、回族先民神话的由来
回族先民神话是指唐宋时期,由来华的“蕃使”、“蕃商”、“蕃客”带入中国,并被记载在汉文典籍文献里,或者有汉族文人游历西亚、中亚以及西域等地记录下来的。这些神话是阿拉伯、波斯以及中亚各民族的先祖们不自觉的文学创作,反映了远古时期,回族先民的祖先对自然界的认识和社会生活。其内容神奇、神秘、荒诞不经,是远古人类社会生活和思想感情的写照。
在我国的汉文典籍中,有关回族先民的神话记载并不是很多,而且还十分零散。特别是,由于回族先民的民族成分非常复杂,其神话内涵的复杂性也是不言而喻的。而且,唐宋时期,回族先民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民族共同体,更没有统一使用的文字,他们只能凭借记忆,将自己原国家或地区广为流传的神话讲给他人听,而听者也从对异域文化的强烈好奇心理,有选择地将部分神话记录下来,或改编记录下来。这是造成回族先民神话的零散性和缺乏完整体系性的根本原因。
在我国汉文典籍中,记载的回族先民神话的文献大致有二类:一类是正史类,如新旧《唐书》、《资治通鉴》、《通典》等。另一类类是杂史、笔记小说。
回族先民神话大致有三部分。一部分是阿拉伯神话;第二部分是波斯神话;第三部分中亚、西域等地的神话。这些神话是如何进入中国的?大概有二个渠道:一是阿拉伯人、波斯人以及中亚人等带到中国,被记录下来;二是中国人到阿拉伯、波斯和中亚等地游历时,听当地人的讲述后记录下来的。
二、汉文典籍中的回族先民神话
在我国唐宋元时期的汉文古籍文献中中记载了许多回族先民的神话。这些神话不仅反映了回族先民的祖先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还极大地影响了中国文学的创作。甚至有的神话经过汉族文人的改编又成为中国文学中的典型形象。还有的经过回族先民及其后裔的代代传承,逐渐衍化成了回族民间故事。所以,从回族先民神话的由来来分,可分为阿拉伯神话、波斯神话、中亚和西域神话三种类型:
(一)阿拉伯神话
在世界各民族的神话中,神与神物的神话是最丰富多彩。古代阿拉伯人以经商为主,他们对自然界中各种各样事与物充满了好奇与幻想,而且阿拉伯人有非凡的探险精神,神物神话大概就是早期阿拉伯人对海外未知世界的一种充满探索的冥思玄想的产物。同时,我国汉族的先祖们也是一个对神和神物充满想像和玄思的,所以,阿拉伯神话能被杜环、周致中等人记录下来也是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基础的。
在我国历史文献中记载了一些阿拉伯神话,其中最有影响的阿拉伯神话当属唐代旅行家杜环的《经行记》中的“大食树上生小人”。这则神话很有可能是在阿拉伯半岛以及波斯等地流传甚广。否则,杜环也不会在《经行记》中记录这则神话,后来的中国的许多历史典籍中也不会把这则神话作为阿拉伯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屡屡被引用,甚至影响到了明清时期的文学创作。
杜环的《经行记》现已失传,其中部分内容被杜佑的《通典》(801年成书)转载,保留至今。有关杜环的生平事迹,杜佑在《通典》卷一百九十三《边防典》的“西戎总序”里有详细说明:“族子环随镇西节度使高仙芝西征,天宝十,载至西海,宝应初,因贾商船舶自广州而回,着《经行记》。”所以,《经行记》确为杜环所作。它是杜环根据自己在中亚、西亚和非洲游历十二年的所见所闻而写的。尽管该书的大部分内容不知所踪,但其所记叙的内容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后来的新《唐书》、《通典》、《太平御览》、《文献通考》、《通志》等都转引该书的内容,可见其影响之大。据杜佑的《通典》记载:
“大食,大唐永徽中遣使朝贡。……云其王常遣人乘船,将衣粮人海。经涉八年,未极西岸。于海中见一方石,石上有树,枝赤叶青。树上总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不语,而皆能笑。动其手脚,头著树枝,人摘取,人手即干黑。其使得一枝还,今在大食王处。”
有关这则神话在阿拉伯国家流行情况,日本学者中野美代子在《西游记的秘密》一书中进行了比较详尽的考证。她认为,十至十一世纪,阿拉伯人巴佐尔·本·萨赫里亚尔在《印度珍异记》第38话《默罕默德·伊本·巴比萨德从去过瓦克瓦克人的讲的故事》中就有关于树上结有人形的果实的记载。
“在那里生长着有一种园叶的大树,有时也长椭圆形的叶子,结一种类似葫芦一样的果子,但比葫芦要大得多,和人形具有某种相似性。当风摇动它的时候,从中便发出一种声响。这种果实的内部充满了空气,好像是马利筋的果实一样,如果将之从树上摘下来,其内的空气立即就会逸出,仅仅剩下一层皮。有一名水手曾见过这种果实,非常喜欢其形状,摘下一个来想带走,但它立即就瘪掉了。留在他手里仅仅是一块松软的东西,像死乌鸦一样。”
中野美代子还转引十五世纪刊印的《王书》中的一幅插图“说话的树”。插图中,树上不仅长着人头,还有马、羊、狼、豹、狗的头。由此,印证了“大食树上长小人”神话的确在阿拉伯国家流传很广,影响极大。
尽管,大食树上生小人神话在阿拉伯国家流传甚广,但它是否就是阿拉伯人的原作神话?当然不是。因为,古波斯神话中的“沃卢卡萨海洋里德生命之树”才是阿拉伯神话的“本源”。
古代波斯文明与阿拉伯文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波斯帝国被阿拉伯人推翻后,在伊朗高原强力推行伊斯兰教,波斯人信奉了伊斯兰教,但其固有的文化传统还是保留至今。比如,诺鲁兹节是伊朗人最古老的节日。每年西历的3月21日,举国欢庆,家家都要用彩蛋、金鱼和亮灯来装饰,这一习俗来自古波斯神话。据《波斯古经》称,沃卢卡萨海洋是各种生命诞生的地方。在沃卢卡萨水里长出一棵沙伊那树,也称肉珊瑚。该树的树枝结着各种植物的种子。在沃卢卡萨还住着沙伊那鸟,它的任务就是用它力大无比的翅膀摇晃树枝,让种子洒落到地面,生根发芽。一天,邪恶之灵派一只巨大的蜥蜴来袭击生命之树,结果被守卫树的10条金鱼打得大败,从此,人类的生命之魂便珍藏在这棵上。所以,波斯神话中的生命之树应该就是大食树上生小人神话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