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惩处机制
第一节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以党建促进高校廉政建设
一、强化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
高校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必须切实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首先,加强责任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一是必须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高校党委、行政要坚持把责任教育作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环节来抓,校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率先垂范,作出榜样。各级领导干部要承担起“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事。要及时了解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动态,指导分管单位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对分管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果断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维护党纪、政纪及法律的严肃性。二是必须落实宣传教育的责任,形成教育整体合力。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具体责任内容,列入各级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要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大力宣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及其重大意义,通过学习和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都能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精神实质,明确自己担负的责任,提高贯彻执行责任制的自觉性。要组织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同志关于科学发展观的论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以形成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整体合力,从而有效地引导全校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意识和能力。
其次,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必须加强高校党委对廉政建设的领导,从组织上保证责任制的贯彻执行。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增强落实责任制的组织领导力量。校纪委要充分发挥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加强对各级部门的管理和工作指导,切实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把重点放在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上,确保责任制一级一级地落到实处。完善落实责任制措施,建立责任制严密体系,是搞好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
高校党委要切实负起领导本校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责任,高校领导班子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按照责任制带头亲自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工作与教育行政、教育业务工作一起研究部署、一起贯彻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一是高校领导体制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相结合,做到领导体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相结合。改变以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检、监察部门单独负责甚至包打天下的局面,有效地避免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教学、科研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真正做到软任务和硬指标有机结合。同时,注意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只有全党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综合治理,才能使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的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二是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相结合。只有在思想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度重视,才能在落实中有强大的动力;只有在观念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科学的理解,才能在落实中把握好方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定要高度重视思想教育的作用,充分发挥思想教育持久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力,构筑抵御不正之风侵袭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辅以完善和可行的规章制度,两者共同构筑起“预防”与“治理”腐败的系统工程。三是分解责任与强化意识相结合。在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要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以增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动性。在责任分解上,要坚持党委和班子“一把手”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党政副职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部门各司其职;纪委组织协调;相互配合协调,齐抓共管,真正形成“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以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层层负责的责任网络。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与干部任期目标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是应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要把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考核。责任制执行得不好,责任范围内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还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政纪、党纪处分。
(二)健全工作机制
首先,把握高校不健全机制的表现。目前,高校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的不健全表现在:一是教育机制和手段相对滞后。如学习内容脱节、空洞,跟高校联系不紧密,学习是学习,行动是行动,往往是照本宣科,传达文件和精神,很少有联系学校和个人实际情况进行教育的。二是制度和体制存在漏洞、缺陷。表现在:有的监督制度不健全,有的制度即使有了也是照搬、照抄,有的制度明显落后于廉政建设实际,无法操作。三是权力相对集中,监控不力。高校的权力相对集中在学校和中层部门一把手手中,以致制度难以监控,监督的机构和人员也监控不力。四是惩治不力,腐败成本减少。由于高校腐败案件的隐秘性和多样性等,往往难以发现,或者发现明显滞后,即使发现了,也碍于学校声誉和个人等原因,查处起来,遮遮盖盖,避重就轻,相对减少了腐败的成本。
其次,完善高校系统反腐败工作机制。针对目前高校系统反腐败工作机制的缺陷,我们应该尝试构建一种更为完善、有效的工作机制。这种机制的核心是党委领导,法律授权,确立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的反腐败专门机构,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构建高校反腐倡廉的惩防体系,系统有效地开展反腐败工作。
1.要加强教育,完善反腐倡廉思想教育机制
要坚持以提高素质为根本,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新办法,寻找新载体,努力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高等学校的廉政教育要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要不断创新反腐倡廉教育的手段和机制,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免疫力”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大宣教”格局,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宣传部门规划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教育的局面,积极构建“上下结合,分层实施,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教育网络,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
2.与时俱进,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证,完善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要注重制度设计,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要重视统筹协调,着力加强制度的系统性,要抓好制度落实,着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思路。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核心,健全和完善制度体系,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针对高校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要建立健全和完善五个层面的制度体系。一是要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要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建设。三是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四是要围绕高校“权、钱、人、事”管理权的运行,制订和完善具体的工作制度。五是要深化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
3.强化监督,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要坚持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整合监督资源,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保证党的各项纪律得以贯彻落实,实现监督工作制度化、监督过程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完善高校现行的反腐倡廉监督体系。要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重点解决“不让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通过制度建设,权力制衡,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一是要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二是要拓宽监督途径,创新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效力。三是要培养高校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4.标本兼治,构建反腐倡廉综合治理机制
党中央科学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的经验,确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反腐败方针。坚持贯彻落实这个方针,就必须建立起既治标又治本,既注重惩治又注重源头预防的反腐倡廉综合治理机制。一是必须重视治标,就是要充分发挥惩治在反腐中的作用,积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二是要在重视治标的同时,积极治本,注重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实行综合治理。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和新趋势,通过治标严惩腐败分子。当前,高校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完善决策机制;二是深化改革,重点是人事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校产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革;三是强化监督,着力推进“阳光工程”。
5.践行宗旨,建立维护师生利益机制,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高校开展反腐倡廉的目的,是为学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进而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践行党的宗旨,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高校反腐倡廉的重要内容。必须进一步改革体制,完善机制,使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在法律保护、制度规范和机制约束的基础上。第一要牢固树立保驾护航意识。第二要加强行风建设。第三要建立联系群众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完善群众监督制度。第四要转变作风,建立和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切实推进校务公开,建立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努力办成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二、加强高校党建,促进廉政建设
(一)加强高校各级党组织的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高校基层党组织也是学校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基础,是学校二级院系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直接承担着为党和国家培养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的历史重任。要加强高校党的组织建设。
1.合理设置基层党组织
本着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要求,进一步改进和调整高校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尽可能与行政、教学、科研组织对应设置党组织,形成健全严密的组织网络。要坚持把“支部建在班上”,努力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要积极探索在学生公寓、学生社区和学生社团组织中建立学生党组织,不断创新党组织的设置形式。
2.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不断增强党在高知识群体中的凝聚力、影响力。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实际,确定党建目标,研究党建思路,部署党建工作。认真研究探索院(系)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和学生党支部联系大学生的内容、途径和方法,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要增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坚持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广大党员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特别是要在完成学校重点任务、资助生活困难大学生、帮助毕业生就业、维护校园安全与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作用,使党组织的工作更加富有成效。要针对高校党员知识分子密集、独立思考意识和学习能力比较强、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广泛、思想比较活跃等特点,不断创新高校党组织活动的途径和方式,使党组织的活动更富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更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要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力度,积极发展学生党员,努力把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壮大党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