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轻敌与形成第二中央苏区——我由沙洋给省委的报告,“纵然宜沙敌人出击也不要紧,因为我们的归路是京山、天门,川军隔襄河不能截断我们的归路。所以我以为不是轻敌。我又提议:“湘鄂西苏区应巩固的向汉水北岸发展。把天门、京山、应城占领起来.将来更进一步的在军事上与第四军、第九军取联系,湘鄂西与鄂豫皖及鄂北苏区打成一片。这一伟大的力量可以形成第二中央苏区,这是执行湘鄂赣苏区打成一片的实际步骤。我并不是主张离开巩固发展的原则,抛弃原有苏区,另行创造第二中央苏区。“政治上轻敌,思想上倾向创第二中央苏区,所以在实际行动上就不要后方。”这样解释,我便是一贯的有系统的立三主义者,我是绝对不承认的。
3.九师反革命了一—夏曦同志对二十五团负责同志说,“不要提九师了,九师反革命了!”这样说法就太严重了。中夏同志一年来领导三军上山逃跑,使苏区和红军同样遭受大的挫折。我们也只能说:“客观上是帮助了敌人的开战。”也不能说三军已经反了。反革命的罪名,我是绝对不承认的。
4.九师行动是决议——当时没有决定占领潜江,沿着苏区,巩固的向外发展。决定先出沙洋,折入京山、天门,与汉川独立团取联系。造成天门东北一带的苏区。当时在军委会上,德昌同志曾这样问过:“这是不是脱离了苏区呢?”之玉同志又说:“我们不知要几个月才会得着呢?”当时并没有具体的解答。这个决定事实上是冒险轻进,是脱离苏区的。夏曦同志起初还说过:“如万一失利,可向鄂豫皖,”“无论如何要保持伸缩的余地。”是我提出来的,是夏曦同志赞同的。当然,这个决定,我也要负责任。
5.军委对三军第二号训令——训令上说:“三军南下后,由永隆河所发的信件及二十七团政委的报告,完全表示三军的领导者没有具(决)心来执行巩固苏区的任务。仍然是不要群众,不要后方,反国际路线,立三主义的具体表现。”我不了解这些该从何说起。训令上又说:“军委更应进一步的指出,三军在南下后,由永隆河来的信,在实际行动中,又表现出几个严重的实际错误:第一,是不要后方,不要群众;第二,是轻敌。没有估计到荆沙的敌人;第三:没有站在军委整个计划上来决定三军的行动;第四,把军委当作后方办事处而忽视其领导作用;第五,没有留下必需的部队来巩固和发展房县的苏区。”这几点,我是丝毫不了解。三军全部在潜江附近。完全与后方取得联系,进攻岳队目的就是要把天、潜苏区打成一片,并可以解决苏区内给养和日用品的困难。怎能说是不要苏区,不要群众呢?岳口敌人一团一营,川军在荆门相距很远,而且隔襄河。同时军委第一次训令要我们“攻岳口,威胁仙桃”。怎能说是轻敌呢?为什么又说违反了军委整个计划呢?房县组织一个独立团,鄂北第九军改编为一个独立团,都是九师未出发前决定的,怎么又说是擅自处理。忽视军委的领导作用呢?如若把向军委请求补充新战士和加派政治工作人员解释成把军委当成后方办事处,那就更成问题了。当然,写报告时,我因行军匆忙,未用什么“呈为”、“理合”等官僚格式,不恭(?)之处。我是承认的。房县独立团配合游击队,枪支在一千以上,怎能说没有留下必需的部队呢?但中央分局曾决定七、八两师的主力一定要下来,未必现在下来错了吗?这些,不仅我不了解。前方同志都不了解。
6.前敌军委的组织——军委决定以赤英、之玉、云卿三人组织前敌军委。我认为是不妥的。中央分局和省委说完全不信任我的领导,就应该一点不含糊的调动我的工作,并且九师出发时决定要我做三军政委工作。我几次请求不去,为什么既组织前敌军委代替政委的职权,而又不调我的工作?末后赤英又说:“准备要你参加。”事实上前敌军委不要政委参加,破坏了红军中的政委制度,同时,之玉、赤英的不能经常到前方工作,究竟谁个负责呢?明明这是行不通的。
末了。我还有几点意见:
第一,我对巩固苏区是积极的。特别是在敌人围攻中,我并没有消极的情绪。苏区的同志都可以知道。在第二次围剿中,有人提出退却路线。红军出外面发展新的苏区。吸引敌人到苏区外面作战,我曾坚决的反对。
第二,我在湘鄂西工作很久,对各方情形比较熟悉。回到省委工作是适宜的,但如因九师行动的关系而施行撤职,我认为是不对的。
第三,夏曦同志到三军中工作,事实上中央分局等于取消了,对全部工作的领导是有妨碍的。我认为不妥。
第四,中央顶好迅速解决三军政委的问题,派人来三军做政委工作,或加派人来担任中央分局的工作。
万涛
十月十八日于潜江
万涛将报告念完后,参加会议的各个委员随即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潘栩首先发言说:“从万涛的报告来看,九师的行动没有错。将三军主力接了回来,已圆满完成了任务。夏曦说他违抗了军委命令,我认为指责是不公平的。给他撤职处分也是不对的,这简直是儿戏式的做法。”
“对,这样处置太不公正。”新到临时省委工作并任总工会委员长的张昆弟发表意见道:“当初夏曦即然交代得知三军信息,应将三军接回,现在任务完成了,怎么反而要处分人家?这岂不自相予盾?人家执行了你的命令你要处分人家;没执行你的命令又会要怪罪人家,这叫人怎么适从?”
“我也不赞成给万涛同志这样的处分。”省保卫局局长彭国材表态说。省苏主席崔琪、红旗总编辑毛简青以及省秘书长蔚士钧等人都先后作了表态发言。大家都一致要求省委应该对此作个公正结论。
此时,夏曦的妻子谭国甫发言道:“最近中央来电询问了江南东山失守之事。夏曦回电认为是九师远离了根据地的结果,所以他认为万涛有责任。”
“什么?东山失守的事难道全是我个人的责任吗?”万涛听了谭国甫的话,更明白夏曦处分他的缘故。“把过错都推在我的身上,他夏曦是怎么领导决策的?当初研究九师出征行动,都是经他同意才定的啊!”
“好,咱们不多争了。即然大家都认为对万涛的处分作法不对,省委可以作个决定。”临时省委书记杨光华最后表态道:“我个人的看法是:九师当初的决议主要是向天门一带发展,这是主要的任务,而接应红三军是次要的任务。结果,尢师完成了次要任务。而延续了主要任务的执行。由此导致了江南的失守。因为九师的远离而不能救援,九师的行动的错误,对此应负主要责任,现在把一切错误都归于九师负责同志和万涛同志的身上,这也是不正确的。所以我认为万涛同志应该调回省委工作,而不是撤职。对他给予警告处分。德昌、培荫同志同样给予警告。总之,整个错误省委应负主要责任。”
杨光华以其代理省委书记的身份对会议作了最后结论。他的意见是经过深思熟虑了的。既考虑维护中央分局夏曦书记这位顶头上司的威信,又照顾到万涛同志的情绪。会议就这样形成了最后决议。在对万涛的报告讨论完毕后,当日下午,省委扩大会议又讨论一致通过了《关于目前党的紧急任务决议案》,提出了目前应实现“最大限度的保证红军给养”等紧急任务,同时决定,在1932年1月将召开湘鄂西省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正式选举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