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午后的街头,阳光丝丝缕缕的从茂密的梧桐树叶间透出,洒落在身上,暖暖的。一袭白色长裙,黑色双肩背包,一双白色帆布鞋,在阳光的照耀下行走在河边,不时听到相机的声音从那个女孩那边传出。林以沫边走边拍,这是她的兴趣也是她的职业,她是法国巴黎艺术学院的美术系研究生,当然也是美术系中成绩最好的东方女孩。来巴黎已近五年了,她这五年来认真学习,大学生活对她来说并没有那么精彩,五年她没有回国,她不会不想而是太想所以更加努力,她的努力没有白费,她现在在艺术界名声很大,被称作做年轻艺术家,她却没有丝毫骄傲,这一切,不过是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去。
两天之后就是毕业典礼了,这或许是这五年来最后一次在巴黎街头拍照了,拍完照片,林以沫早已筋疲力竭,回到公寓后,倒头就睡,其实她还是蛮像个小孩子的,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一大早,阳关透过窗户照了进来,又是一个大晴天,电话声突然响了起来,吵醒了林以沫,待她迷迷糊糊接起电话,电话那头就传来了河东狮吼,这是他在巴黎最好的朋友诺诺的声音,诺诺是个典型的小巫婆,脾气极为暴躁,但对林以沫却是极好的。“林以沫,快点起床陪老娘逛街,明天就是毕业典礼了,你还跟猪一样的睡,昨天还去拍照,把一个人丢下,你是要气死我吗?”林以沫本来睡眼惺忪,被诺诺一吵,立刻清醒,什么睡意也没了,对诺诺说“好好好,大姐,你等等我,马上好。”十分钟后,林以沫穿着七分牛仔裤,简单的白衬衫出发了,一下楼,就看见诺诺穿着及膝的黑色裙子,白色的衬衫,超大的墨镜遮住了半张脸,说真的,她们还真是好姐妹,神同步的穿了白衬衫,诺诺长得也很漂亮,但相对于林以沫来说,诺诺是一种更加妩媚性感的美,而林以沫确比较清纯一些。诺诺开着她的红色小车,带着林以沫飞奔在马路上,没多久,就到了商场门口,女生嘛,都爱买东西,她们主要还是买了明天毕业典礼上的礼服,时间过得确实很快,转眼间到了午饭时间,两个累的走不动的女孩在一家餐厅吃完饭后,就各回各家休息了,反正东西已经买好了。
林以沫回到家睡了一会午觉后就开始整理他的宝贝照片,突然跳出一条财金界的新闻,对于这种财金新闻丝毫不关心的她,这次却目不转睛的看了起来,一个男人,很英俊,身材比例完美,是个绝色美男子,他就是财金界最出名的新秀顾杰俊,看到这,林以沫开始发呆,她想到了她的过去,关于那个男人一切回忆,有喜有悲,她之所以这么努力,逃离杭州,来到巴黎,五年不回去,也是因为他,五年里,她不去触碰感情这东西,及时男生追她的一大堆,他也只是埋头在照片中,学习中,林以沫这时勾起了一抹苦涩的笑,她回过神,,打开那五年没动的e-mail,有不少邮件发送过来,一些是同学聚会的,一些是她同学问她在哪的,还有一份,上面写的是:你在哪你,为什么我找不到你,快回来好不好,我很担心你。落款是:顾杰俊。这是林以沫在乎的一封,唯一在乎的一封,却也是五年前她走后的三天发的,后来就没有了。在这时,有一封新的邮件,她点开一看,原来是她小时的一个好友,跟她预定好,结婚时的一切,以沫没想到,那个朋友真的会叫自己,刚才的难过冲淡了些许,她回了一封邮件,说她会去,对方很是惊讶,问她消失这么久,到底去了哪,今天本就是撞撞运气看看你还在不在意,没想到五年来一封邮件都不回的你,今天居然回了。林以沫只是说一切安好,回来再说。就关上了电脑,躺在了床上,闭上眼,想起了五年前的种种,慢慢的睡了过去。
诺诺早已等在楼下,林以沫迅速穿好,下了楼,一起去了学校,典礼是晚上开始,但是他们是毕业生,总有一些事情要处理,就早早的去了学校,时间过得真的很快,转眼间晚上就到了,大家都换好了礼服,等待典礼开始,林以沫是发言人,当一束灯光打照在她身上,白色的裙子,柔软的黑发,纤细的长腿,真的很夺人眼球,她的声音柔柔但却不是那种很腻,撒娇的声音,一席讲话结束,掌声轰鸣,她是艺术界的新秀又有谁不知道她呢?
回到公寓后,诺诺就有些恼火得问她,一定要后天就回国吗,她只是笑着说,很久没回去了,总得去看看。诺诺也没说什么了,就随她去了,这天晚上,诺诺跟林以沫睡在一起,诺诺也明白为什么她一定要回去了,诺诺本就知道她来巴黎五年不回的原因,这样想,确实也就说的通。两天之后,诺诺和以沫的师兄送她到机场,一路上,凯文和诺诺就吵个不停,他两是欢喜冤家,到了机场,诺诺还是不舍得她走,还说会去中国看她,她笑着说好,就登上了飞机。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她终于到了杭州,她的家,她一回到家,家里人都很高心,却都留了泪,家人还是老样子,身体都很健康,一家人还是其乐融融的,因为她回来了,家里人都下厨为她做饭,她感到真的很幸福。这时弟弟跑来说,姐,你现在可真是出名啊,连我们家公司的名气都没你大,你真厉害,哪天给我设计件衣服穿穿呗,她笑笑说好啊。接下来的几天,她休息好后,家人陪着她到处游玩,她知道,自己真的很对不起自己的家人,抛下他们,一走就是五年,她并非不想回来,只是她以前太不争气了,她想努力变得更好再回来来,让他们骄傲,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那个男人,她不愿意生活在他的生活的城市,跟他呼吸同一城市的空气,那时候自己那种敢爱敢恨的性格让自己很讨厌他,甚至恨他,但五年下来,时光磨平了棱角,她看淡一切,她依然发现自己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依然喜欢着他,恨只是年少轻狂,其实还是爱,所以不去在意他的消息,怕自己又会乱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