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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大梁际会

汉霄门的人,包括飞禽堂的一干人等,也包括跟随龙渊的巴格斯,孔雀和哥舒白三个贴身随从,谁也没有想到,那个在一座深山老林里面遇到的野丫头,那个长了一头古里古怪的红头发,穿了一身红色的羽毛大氅,弄得就跟一只野鸡一样俗不可耐的女孩子,居然一下子野鸡变成了凤凰,蹦跶着就攀上了龙门,成了他们的少夫人。

最不甘心的当然还要属赵飞鹏了,因为他知道,以后自己的断指之仇,羞辱之恨,是没有指望可以报了,他在汉霄门中纵然贵为一堂之主,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平日里可以嚣张跋扈,横行霸道,可惜毕竟他还是在一人之下,头顶上尚有人能够压得住他。在老门主退隐江湖不问世事之后,那个人就变成了他现在的少主——龙渊。

如果是一个软柿子,可以任凭自己捏圆捏扁,那供着一个傀儡,平日里就当神像拜一拜也就算了,可是偏偏他遇到的是龙渊。那个年轻人不要看他平日里沉默寡言,冷冰冰的一副对万事万物都漠不关心的样子,可是以他行走江湖数十年的经验,会过无数武功上的顶尖高手和智计谋略上能人异士的阅历来看,这个少主绝对是个城府如渊,深藏不漏的家伙,谁要是以为他易于欺骗,好对付,可以任凭手下人兴风作浪,那可绝对是大错特错,自找苦吃了。所以在这个少主人的面前,即便是他也得打起十二分的小心,他可不想哪天不小心无意间得罪了这个少年,弄得晚节不保,在阴沟里翻了船。即使以前跟随老门主的时候,他都不曾有如此伴君如伴虎、如履薄冰一样的感觉。

所以,当他再次看到那个讨人厌遭人恨的红色妖精一样的小丫头的时候,当她看到那个小丫头亲密无间地挽着他们少主的胳膊,二人真的好像新婚燕尔如胶似漆的少年夫妇一样走进来得时候,他把手攥紧了,拳头上青筋暴起,泛白的骨节揑得就像打竹板儿似的噼啪之响,的时候,却不敢咬牙切齿露出一副恨之入骨的狰狞样子,反而要勉强挤出一脸皮笑肉不笑的堆欢样子,用那只被那个小娘们儿砍掉了两根手指的手对其抱拳施礼,毕恭毕敬地迎了上去,近乎阿谀奉承地谄媚巴结道:“少主,少夫人,你们一路赶来,风尘仆仆,想来一定疲惫辛苦了,在下已经准备好了上等的厢房,恭请少主和夫人上去稍作休息,养精蓄锐,有什么事情,明天再详谈不迟。”他嘴上说着,心里却在想:“不知道龙渊这小子那方面的能耐怎么样,最好是弄死这小丫头才令人拍手称快!”

这里是一间高档的客栈,位于大汉朝麾下分封属国梁国的都城,大梁。

龙渊向他点了点头,旁边的哥舒白走上来说:“麻烦赵堂主费心,有劳了,不过公子想知道,各方势力可有何异动。”

赵飞鹏向战英使了一个颜色,后者连忙躬身答道:“启禀少主,据探子来报,虽然各方势力听到了这个消息都是震惊无比,继而有蠢蠢欲动的苗头,但就好像沸腾之前的锅中之水,只是微微冒泡,还处于休憩蛰伏的观望状态,并没有哪一伙人当真张牙舞爪大张旗鼓地露出锋芒。”他一边说着,一边偷眼儿地打量凤儿,他可不像赵飞鹏那样有涵养,或者也可以说是虚伪做作。他微一犹豫,还是没有忍住,张口就说道:“少主,属下有一件事,实在是不吐不快,今日在这里直言进谏,如果有什么冒犯得罪的地方,还请少主海涵。”

龙渊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战英把目光转到了凤儿身上,神色渐渐变冷,说:“少主,古有周幽王为了博得褒姒一笑,烽火戏诸侯,以至使得天下大乱的例子,再往前推,更有商纣王受了妖姬妲己之蛊惑,倒行逆施,不但建造酒池肉林,贪图逸乐,劳民伤财,而且发明菜盆炮烙之刑,残害忠良,霍乱天下,导致身死国灭之教训。少主应该引以为戒。这女子来历不明,身份可疑,而且观其行察其言,疑似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少主不可不防。今日少主竟然与她结为连理之情,此举实在太欠考虑,小人冒死请求公子,三思而后行!”说着跪倒在地,匍匐下去。

“你……”巴格斯闻言大怒,上前就要发火,却被龙渊挥手止住。龙渊一双眼睛直勾勾盯在了战英的身上,明亮得就像苍穹上以北斗作为陪衬的北极星,他缓缓点了点头,“战副堂主此言虽然逆耳,却不失为一片忠肝义胆发自肺腑的建议,你放心,本人一定铭记于心,片刻须臾也不敢或忘。战副堂主这一份耿耿忠心,本人也就此谢过。只是你对我的夫人似乎有些误解和成见,我知道你们以前曾经起过一些小冲突,那都是误会,请副堂主不要再挂怀。”

凤儿笑嘻嘻地插口进来:“要赶我走的应该是这位赵飞鹏赵堂主才是,他的手指是我削断的。你的一只瞎眼可跟我没什么关系,那是向青峦干的好事,你要算账也应该找他去才对。况且你现在想要赶我走似乎有点儿太晚了,用你们的话来说呢,我和你们这位少主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所以他就要为了我而守身如玉,在我们没有互相达成协议分开之前,他可别想甩掉我。”她看着龙渊,甜甜一笑,把头靠在他的肩头,一双眼睛目不转睛地望着他,眼中亮晶晶地闪烁着某种光芒。她的爱情似乎如此简单,如此轻率,未免显得不够沉重,不够庄严,有些飘忽凌乱,可是此刻没有人会怀疑,她至少在这时侯心中是真正爱着龙渊的。

一旁的燕轻云闻言,不由得飞霞上脸,将粉颊染得一片如血殷虹,嘴里轻啐一声,嘀咕道:“这女子太过不要脸了,竟然当众说这种羞人的言语来,实在是不知羞耻为何物。况且,自古以来,男尊女卑,天经地义。是分是和,是聚是散,还不是都由男子做主,这女子居然敢要少主为她守身如玉,实在是太也狂妄大胆了些。”

旁边的贺元风看着自己师妹这样一幅小家碧玉的娇羞模样,更觉她明艳不可方物,一时间看得痴痴呆呆,虽然燕轻云颇有姿色,可绝算不上倾国倾城,更比不上凤儿那种迥然异于什么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遗世独立的美态,但情人眼里出西施,在他的眼里,师妹就是天底下最好最美的女子。可是正因如此,他没有注意到旁边一道充满了饥渴和贪婪,充满了掠夺与侵犯的目光,只有一道。

以凤儿那等在深山老林中与野兽为伍所练出来的敏捷的六识,怎么可能听不见燕轻云所嘀咕的话,她嫣然一笑,说:“这位姐姐,你对我的话很不以为然么?这可是你们少主亲口答应过我,许诺过的,假如有一天我腻歪了他,想要离开,他无条件地放我走。”

所有人闻言都脸色齐变,有的愕然,有的诧异,要知道龙渊虽然深沉冷漠,但骨子里就如一只冰锥,冷硬,锋锐,他怎么可能许下如此被动如此有失身份的承诺。

这一切龙渊似乎都是置若罔闻,熟视无睹,他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和想法,也不需要在乎。他只是目不转睛地望着凤儿那如花蜜一样美丽甜美的笑脸,他那不温不火的的脸上,竟然奇迹般有了温度,嘴角那一抹笑容仿佛旭日朝阳,明媚耀眼,所有人都惊诧于他此时的美,是的,并非英俊,而是一种独特的,绝无仅有的美。

可是他此刻的心情却并不像表面上那么平静,他又想起了她说的那句话,那是他们两个第一次洞房花烛的那一晚上她所说的:“如果你发现我和其他没有嫁过人的女孩子有什么不一样,不要怀疑,不要追问,我只能向你保证,你,龙渊,是我凤儿的第一个男人。”

这句话,还有一些事实,就仿佛一根鱼刺,梗在他的喉咙里,咽不下,吐不出,他想忘记,却久久难以释怀。难道在她天真烂漫,就像一只快乐的云雀的外表和心思之下,还藏着什么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难道在她那一缕好似完美无瑕的美玉一样的芳魂中,还有什么难以愈合的创伤和裂痕?

还有,不知道这几天的晚上,她为什么总是在晚饭过后很早就出去了,直到午夜凌晨的时候才回来,为此,他每一晚都不能安然就寝,在榻上一直辗转反侧,等待着她平安无事地回来,只有和她亲热一番,或者搂着她玲珑的娇躯入睡,他才能睡得安稳踏实。有时候他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总是不由得暗自苦笑,他堂堂汉霄门的少主,武林四公子之一的龙渊公子,什么时候竟然变得如此患得患失了起来,难道自己真的爱上了这个不过相识几天的有些清纯又有些妖冶的女子,爱到了发自肺腑的程度么?说起来他自己都觉得好笑,不可置信,可是若非如此,又怎么解释自己对于她的在乎呢?

就像昨天,他问她:“你一晚上都去干什么了?”

她可爱地吐了吐舌头,说:“我想家了,回家看看?”

“家?”他有些诧异,疑惑不解地皱眉望她。

她嘻嘻一笑:“我的家,当然就是大森林啊!”

“森林?”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随即展颜笑道,“只要你高兴就好。”

她笑着献上一吻,“呵呵,你对我真好。”

他忽然皱起了眉,目光中流露出怜惜疼爱的颜色:“你后背上的伤口是怎么弄得?”

她的身子微微一震,有些惊慌诧异地望着他:“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他淡淡地说:“虽然你用草药敷上处理过了,但是我在淡淡的草药味只见,还是问到了一丝血腥气,发自你的后背上面。不要以为只有你的七窍六识灵敏如同野兽一样,我的感觉也不一定差到哪里去。快说,究竟是怎么弄的,否则我可要亲自验伤了!本来还想今天晚上放你一马,你可不要逼我。”

她的脸立刻变得一片娇羞的嫣红,可爱地吐了吐舌头,说:“我看见一只公黑熊在欺负一只母黑熊,一时之间气不过,就冲上去想要帮那个母黑熊的忙。可是谁知,谁知那个母黑熊不知好歹,竟然把我当成了敌人,竟然同仇敌忾地一起和那个公黑熊对我进攻,我猝不及防,就被她在后背上用利爪划了一道口子。放心,没什么大事的。”她用一双水汪汪的眼睛盯着他,“不信,你看看……”

以他那种静如渊海的心性和坚如磐石的定力,也是忍不住心旌摇曳,平静的心潮也不由得为之一阵荡漾,发愣了半天,狠狠滴咽了一下口水,有些艰难地说:“算,……还是,算了吧,你受伤了,好好休息。”

“唉!”龙渊想着想着,忍不住喟然一声长叹。

……

向青峦带领手下一干勇士日夜兼程,披星戴月地奔赴梁国都城大梁。等他们到了这里的时候,已经是一片暗流汹涌的景象。

大街上人山人海,穿梭如潮,而且十个人中有五个都带着兵刃,或者一身精干短打,一眼就能看出是会武术的练家子。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嚷嚷皆为利去,这些武林人士齐聚大梁城的目的已经相当明显,都是为了失踪的太子,为了皇室的赏金与封侯拜相的许诺,或者还有些是为了一些包藏在骨子里的祸胎和居心而来。

但是向青峦目前却无意关心这些,因为他还没有考虑那些事情的资本,现在他是一个被武林排挤在外的人,他要想办法凭着自己的锋锐的利芒刺破那层阻拦自己的藩篱,重新进入那让人身不由己的祸福难料的武林的圈子里。尽管他知道那是一条崎岖坎坷的不归路,那是一个只要进去了就别想出来的樊笼,那是一座充满了血腥、杀戮,阴谋诡计,明枪暗箭的,甚至连自己的生死性命都悬于时势的角斗场,但是身背血海深仇的他,胸怀雄心壮志的他,却不能够退缩,不能够放弃,无论愿意与否,都只能选择向前走,一直闯,扫清路上的一切障碍,直到登上光明的巅峰或者沉沦黑暗的炼狱,他没得选择。

他要面对的,是屠枭桀和屠纣这一对从前像哈巴狗一般巴结着自己,实则就像豺狼一样凶狠毒辣、残忍嗜杀而野心勃勃的父子,他要面对的,是一个曾经为他生下孩儿,现在却枕溺于仇人怀抱的女人。

马千里已经前去打听消息,而孙傲、杨飞虎和陈全忠三个人围坐在桌子的旁边,一言不发地默默守候着,守候着向青峦。他一壶接着一壶地喝着烈酒,舌头已经麻木,那辛辣甘美而微微发酸的酒浆已经变得和清水没有什么两样,但是他的眼睛却越来越亮,他的神经却愈来愈清明,他浑身上下都越来越爽快利落。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酒喝得越多,头脑就越发清醒。

也许因为,酒可以壮胆,也许因为,酒可以消愁,也许因为,酒就是酒。

“哈哈哈哈,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向青峦喝到酣畅淋漓的时候,忽然高声吟唱起来,但这首垓下歌慷慨有余,豪迈不足,总是透着一股悲凉惨淡意味,让人为之心酸。

“向兄弟,你乃是豪迈爽朗之人,何时竟然变得如此苦大仇深起来?男子汉大丈夫,生当纵横飞扬,死当慷慨无畏,何苦如此长吁短叹,效妇孺之情状,岂不叫人笑话了去?”一个粗鲁高昂的声音大声道,随着话声,一个彪形大汉的身影步入客战之中。

看到此人,孙傲等三人都难以掩饰惊讶的神色,同时手握到了兵刃的柄上,目光一顺不顺地盯住他的一举一动,全神戒备起来,一旦这人有什么出格的行为,将立刻发难,保护向青峦。

这明显是个胡人,只是掩饰得很好,穿上了一身汉人的衣饰,头上戴了一顶高冠。可如果仔细辨认,不难发现他与汉人迥然有异的种种特征,过于浓密的虬髯,有些枯黄有些蓬乱卷曲的头发,高高凸起的鼻梁和颧骨,一双茶褐色的眼睛,外加上那一种匈奴人特有的魁梧彪悍,都把这人骨子里的骁勇杀伐之气衬托得淋漓尽致。

向青峦抬眼看了他一下,又转开目光,继续灌了自己一口酒,这才冷然地说:“真没想到,你竟然也来了。你们消息倒是灵通,我们中原有什么动静,你们立马就知晓了。谁说胡人的消息闭塞,信件不通?恐怕他们还是没有下足够的功夫,如果都像阁下一样,不分昼夜地瞪眼窥伺着我大汉朝的一草一木,那还不是稍有一点儿小风浪也难逃阁下的耳目么?”

“哈哈哈哈,青峦兄弟这可是在挖苦哥哥我么?可惜我汉语学得不到家,还听不明白你话里的意思。”那人笑道。

向青峦抬眼盯了他一会儿,忽然摇头笑了起来:“都说胡人性格直爽,不会拐弯抹角,没想到居然也出了你这么一个异类。你少跟我打马虎眼,避实就虚!”

陈全忠接口附和道:“就是,就是。乌云,你跑到中原来消遣谁么?这里不欢迎你,快点儿滚回草原上去吃草。”

那叫乌云的胡人无奈地摇了摇头,苦笑着说:“陈全忠,陈老弟,你还要我重复多少次。我乌云隶属于金沙堡,而不是青原派,我的家乡在西方的沙漠里,而不是北方的草原上。”

陈全忠无所谓地说:“反正都是匈奴人,我管你青原派还是金沙堡,我管你沙漠还是草原,痛快滚蛋,否则照打不误。”

乌云无奈地耸了耸肩,不请自来地拉了一张凳子在向青峦一桌坐下,自来熟不客气拿过陈全忠面前的酒杯,给自己斟满了一杯,大咧咧仰脖子就一饮而尽,笑道:“好酒!如此良辰美景,高朋满座,我不如也来歌上一曲,聊助雅兴。”只听他高歌道:“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虽然我看不上刘邦这种反口复舌,见利忘义的小人的人品,但是他的这首大风歌倒也不失王者之风,并不是你们这些未开化的蛮夷可以随意糟蹋的。”向青峦冷冷地说。

“看来青峦老弟还是对我有一肚子的怨气无处发泄啊。唉!枉我还将老弟你列为我最喜欢的三个中原武林人之一。”乌云故意摇了摇头。

“哼,谁稀罕要你喜欢。”向青峦嘴上虽然不屑,但眼睛还是盯着他,等待下文。每个人都有好奇心,每个人都渴望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自重感,向青峦同样也不例外。

“放眼泱泱华夏,莽莽中原,除了剧孟,郭解,雷被登老一辈成了名的侠士,再年轻一辈中,真正算得上英雄二字的,在我乌云看来,不过三人尔。其中第一个,就是纵横公子。无论你喜不喜欢他的那种作风——说得好听点儿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说得难听点儿就是藏头露尾,装神弄鬼——但是你无论如何无法抹杀他所作的一切,尽管他没少与我们匈奴人为敌,但是我还是不得不说一个字,服。”

杨飞虎说:“不错,纵横公子,的确名不虚传。第二个是谁?龙渊?”

乌云笑着说:“哈哈,飞虎老兄,别看你老实巴交的,原来也是一个拆台的能手啊。如果我说是,无疑就得罪了你家公子,到时候用不着谁挑拨离间,我也会闹出些不愉快来啊。”

杨飞虎脸色一红,显然被他说中了心思。

孙敖说:“阁下不愧为金沙堡的智囊,是沙漠里的张良。就像你的名字,虽然读音近似于汉语的乌云,可是在匈奴语里却是智慧的意思吧?阁下也正像这乌云,将智慧的光芒,都掩藏在了这一副大大咧咧,豪放不羁的外表之下,来使得敌人麻痹大意,实则韬光养晦,将万丈光芒内敛于胸。”

“呵呵,沙漠里的张良?”乌云重复道,“我这个张良如果得不到草原上的那个韩信之助,就形同虚设一样啊!”

杨飞虎冷笑道:“哼!正所谓成也萧何败萧何,萧何虽然是汉初三人杰中论到智计谋略最差的一个,但是谁要是小看了他,也绝对会吃大亏。可以说,刘邦要平天下,缺张良,如断其一臂,五韩信,要晚上至少五年,但是一旦少了萧何,那就绝无希望!”

乌云竖起大拇指,笑道:“杨兄弟真是高见!我匈奴单于,有韩信,有张良,何尝不是缺了一个萧何似的人物?我匈奴人大多数豪迈狂放,也有智慧高深的人,却鲜有如萧何般并不锋芒毕露,却心细如发,耿耿精忠的人才啊!”

向青峦喝了一大口酒,喟然叹道:“可惜呀,实际上一个亚父范增,足以抵得上刘邦的三人杰,但是西楚霸王似乎与范增命格相冲,注定不能联合到一起作出一番大事业。”

乌云欲言又止,心道:“范增固然倔强高傲,但是你们的先祖楚项羽又何尝不是刚愎自用而又优柔寡断、心胸狭隘的一介****?如果他稍有容人之量,如何能慢待韩信、陈平、英布、彭越等等一干后来都因心寒而转投刘邦麾下的武将谋士?如果当初楚国能够人尽其才,天下可以说唾手可得。可惜可惜,西楚霸王项籍一世英雄,却输在自视过高了。”

孙敖忽然问道:“乌云壮士,听闻那个所谓的‘草原上的韩信’乃是天下除了纵横公子和汉霄门老门主之外,最为神秘的三个人其中之一,难道连你也没有见过他么?”

乌云摇了摇头:“我和他虽然可以说是同时侍奉于冒顿单于麾下,但是对于此人也是一知半解。五年前他就像横空出世一样突然崛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上位,成了青原派的股肱之臣,单于身边的左膀右臂,但是真正清楚他的身份的,在整个匈奴地区,估计也超不出三个。你们也知道,我们金沙堡由于地域过于偏远贫瘠,人口稀少,所以只是与西域通商贸易,为匈奴单于筹措粮饷,出谋献策,并不直接参与对汉朝的战争与政策,所以了解得也不是很多……”

陈全忠冷哼道:“若非如此,我们还能让你坐在这里喝酒?真要那样做,你早已身首异处,命归地府了!”

乌云并不理会他的打断,置若罔闻,直接忽略了他,接着说:“……只是旁敲侧击地听说,那个所谓‘草原上的韩信’,竟然是一个汉人!”

“什么,汉人?”其余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脸的不可思议。

“不错,投降匈奴的汉人!”

陈全忠捏紧了拳头,怒道:“这种汉奸,比起你这种黄毛杂种来,更加该杀!”

“从他背汉投匈的举动,也不难看出,此人绝对是一个心胸狭窄,为了一己私欲,而齐国家民族的大义于不顾的人。汉人?精通兵法韬略?汉人?兵法韬略?……”孙敖喃喃自语,不知道想起了什么,眉头总是深锁着。

“公子,我查到他们的消息了。”忽然,马千里从客栈外面奔了进来,有些仓皇焦急地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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