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交往,自有其一定之规可循。这种一定之规,在人际交往之初,往往就是会面礼仪。初次与人交往,正确的态度:一是要积极参加,并及时总结经验;二是要掌握基本的会面礼仪,并且在实践中正确地加以运用。有了这两条,在人际交往中通常就可以应付自如,并表现得体。
称呼,通常指的是人们在日常交往中所采用的称谓语。在人际交往中,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反映着自身的教养、对对方尊敬的程度,甚至还体现着双方关系发展所达到的程度和社会风尚,因此对它绝不能疏忽大意,随便乱用。
根据社交礼仪规范,选择正确、适当的称呼,通常有以下三点应当注意:
其一,要合乎常规。
其二,要照顾习惯。
其三,要入乡随俗。
与此同时,还应对生活中的称呼、工作中的称呼、外交中的称呼、称呼的禁忌等准确掌握,并认真予以区别。
一生活中的称呼
在日常生活中,对他人的称呼应当亲切、自然、准确、合理,切切不可肆意为之。
(一)对亲属的称呼
人们对亲属的称呼,往往有常规与特例之分。
1.常规
亲属,即与本人直接或间接拥有血缘关系者。在日常生活中,对亲属的称呼业已约定俗成,人所共知。例如,父亲的父亲应称为“祖父”,父亲的祖父应称为“曾祖父”,姑、舅之子应称为“表兄”、“表弟”,叔、伯之子应称为“堂兄”、“堂弟”,大家对此都不会搞错。
对亲属的称呼,有时讲究亲切,并不一定非常标准。例如,儿媳对公公、婆婆,女婿对岳父、岳母,皆可以“爸爸”、“妈妈”相称。这样做,主要是意在表示自己与对方完全“不见外”。
2.特例
面对外人时,对亲属则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谦称或敬称。对本人的亲属,应采用谦称。称辈分或年龄高于自己的亲属,可在其称呼前加“家”字,如“家父”。称辈分或年龄低于自己的亲属,可在其称呼前加“舍”字,如“舍弟”。称自己的子女,则可在其称呼前加“小”字,如“小婿”。
对他人的亲属,通常应采用敬称。对其长辈,宜在称呼之前加“尊”字,如“尊兄”。对其平辈或晚辈,宜在称呼之前加“贤”字,如“贤侄”。若在其亲属的称呼前加“令”字,一般可不分辈分与长幼,如“令堂”、“令郎”。
对待比自己辈分低、年纪小的亲属,可以直呼其名,使用其爱称、小名,或是在其名字之前加上“小”字相称,如“娜娜”、“小刚”等。但对比自己辈分高、年纪大的亲属,则不宜如此。
(二)对朋友、熟人的称呼
对朋友、熟人的称呼,既要亲切、友好,又要不失敬意。以下几种具体的形式皆可采用:
1.敬称
对任何朋友、熟人,都可以人称代词相称。对长辈、平辈,可称其为“您”;对待晚辈,则可称为“你”。以“您”称呼他人,是为了表示自己的恭敬之意。
对有身份者、年纪长者,可以“先生”相称。其前还可以冠以姓氏,如“李先生”。
对文艺界、教育界人士以及有成就者、有身份者,均可称之为“老师”。在其前,也可加上姓氏,如“张老师”。
对德高望重的年长者、资深者,可称之为“公”或“老”。其具体做法是:将姓氏冠以“公”之前,如“冯公”。将姓氏冠以“老”之前,如“季老”。若被尊称者名字为双音,则还可将其双名中的头一个字加在“老”之前,如可称马叙伦先生为“叙老”。
2.姓名类称呼
平辈的朋友、熟人,均可彼此之间以姓名相称。例如,“易晓莲”、“杨逸”。长辈对晚辈也可以这么做,但晚辈对长辈却不可如此。
为了表示亲切,可以在被称呼者的姓前分别加上“老”、“大”或“小”字来相称,而免称其名。例如,对年长于己者,可称“老高”、“大刘”;对年幼于己者,则可称“小马”。
对同性的朋友、熟人,若关系极为亲密,可以不称其姓,而直呼其名,如“胜男”、“君伟”。对于异性,则一般不可这样做。
3.亲密性称呼
对邻居、至交,有时可采用“大妈”、“大叔”、“阿姨”等类似血缘关系的称呼,这种称呼,往往会令人感到信任、亲切。
在这类称呼前,有时也可以加上姓氏。例如:“梁大哥”、“翟大姐”,等等。
(三)对普通人的称呼
在现实生活中,对一面之交、关系普通的交往对象,可酌情采取下列几种具体方式称呼:
第一,以“同志”相称。
第二,以“先生”、“女士”、“小姐”、“夫人”、“太太”相称。
第三,以其职务、职称相称。
第四,入乡随俗,采用对方所能理解并接受的称呼相称。
二工作中的称呼
在工作岗位上,人们彼此之间的称呼是有其特殊性的。总的要求是要庄重、正式、规范。
(一)职务性称呼
在工作中,应以交往对象的职务相称,以示身份有别、敬意有加,这是一种最常见的称呼方法。
以职务相称,具体来说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仅称职务。例如:“局长”、“经理”、“主任”,等等。
第二,在职务之前加上姓氏。例如:“习副主席”、“温总理”、“解处长”,等等。
第三,在职务之前加上姓名,它仅适用极其正式的场合。例如:“胡锦涛主席”、“吴邦国委员长”、“杨洁篪部长”,等等。
(二)职称性称呼
对于具有技术职称者,尤其是具有中级、高级职称者,可以在工作中直接以其职称相称。
以职称相称,一般有下列三种情况较为常见:
第一,仅称职称。例如:“教授”、“医师”,等等。
第二,职称前加上姓氏。例如:“洪律师”、“赵研究员”。有时,这种称呼也可以约定俗成地简化,例如:可将“周工程师”简称为“周工”。但使用简称应以不发生误会、不产生歧义为前提。
第三,职称前加上姓名。它适用于十分正式的场合。例如:“杜英龙教授”、“辛茹菲主任医师”,等等。
(三)学衔性称呼
在工作中,以学衔作为称呼,可增加被称呼者的权威性,有助于增强现场的学术气氛。
称呼学衔,通常有以下四种具体情况:
第一,仅称学衔。例如:“博士”。
第二,在学衔前加上姓氏。例如:“唐博士”。
第三,在学衔前加上姓名。例如:“唐新文博士”。
第四,将学衔具体化,说明其所属学科,并在其后加上姓名。例如:“哲学博士任毅”,“法学硕士郑菊”,“文学学士张诗语”,等等。此种称呼最为正式。
(四)行业性称呼
在工作中,有时可按行业进行称呼。它具体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称呼职业
称呼职业,即直接以被称呼者的职业作为称呼。例如:将教师称为“老师”,将教练员称为“教练”,将警察称为“警官”,将医师称为“医生”或“大夫”,等等。
在一般情况下,在此类称呼前均可加上被称呼者的姓氏或姓名。
2.称呼“小姐”、“女士”、“先生”
对商界、服务业从业人员,一般约定俗成地按其性别的不同可分别称之为“小姐”、“女士”或“先生”。其中,“小姐”与“女士”二者的区别在于:未婚者称“小姐”,已婚者或不明确其婚否者则称“女士”。在公司、银行、宾馆、商店、餐馆、歌厅、酒吧以及交通行业,此种称呼极其通行。在此种称呼前,可加姓氏或姓名。
(五)姓名类称呼
在工作岗位上称呼姓名,一般限于同事、熟人之间。其具体方法有下述三种:
第一,直呼姓名。
第二,只呼其姓,不称其名。但往往要在姓前面加上“老”、“大”、“小”。
第三,只称其名,不呼其姓。它通常限于同性之间,尤其是上司称呼下级、长辈称呼晚辈之时。在亲友、同学、邻里之间,通常也可使用这种称呼。
三外交中的称呼
在国际交往中,称呼的问题因为国情、民族、宗教、文化背景的不同而显得千差万别,因此有必要予以区别对待。
在国际交往中,对待称呼问题,有两点必须注意:其一,要掌握一般性规律,即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其二,要留意国别差异,并加以区分对待。
(一)一般性规律
在国际交往中,称呼方面的普遍性规律是:
第一,对任何成年人,均可以将男子称为先生,将女子称为小姐、夫人或女士。
对于女子,已婚者应称“夫人”,戴结婚戒指者也可称为“夫人”。对未婚者及不了解其婚否者,可称之为“小姐”。对不了解其婚否者,亦可称为“女士”。
上述称呼,均可冠以姓名、职务、职称、学衔或军衔。例如:“麦克先生”、“玛拉小姐”、“市长先生”、“少校先生”,等等。
第二,在商务交往中,一般应以“先生”、“小姐”、“女士”称呼交往对象。
在国际商务交往中,一般不宜称呼交往对象的行政职务,这一点与我国极为不同。
“夫人”这一称呼,亦较少用于商务活动之中。
第三,在政务交往中,常见的称呼除“先生”、“小姐”、“女士”外,还有以下两种方法:一是称其职务;二是对地位较高者称“阁下”。
在称呼职务或“阁下”时,还可以加上“先生”这一称呼。其组成顺序为:先职务,次“先生”,最后“阁下”;或为职务在先,“先生”在后。例如,“总理先生阁下”、“大使阁下”,或“市长先生”,等等。在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则没有称“阁下”之习。
第四,对军界人士,可以其军衔相称。
称军衔不称职务,是国外对军界人士称呼最通用的做法。在进行称呼时,具体有以下四种方法:
一是只称军衔,如“将军”、“中士”。
二是军衔之后加上“先生”,如“上尉先生”、“上校先生”。
三是先姓名后军衔,如“图哈切夫斯基元帅”、“巴顿将军”。
四是先姓名、次军衔、后“先生”,如“卡尔文上校先生”、“罗杰上士先生”。
第五,对宗教界人士,一般可称呼其神职。
称呼神职时,具体做法有三类:一是仅称神职,如“牧师”。二是称姓名加神职,如“霍布斯神父”。三是神职加“先生”,如“传教士先生”。
第六,对君主制国家的王公贵族,称呼上应尊重对方习惯。
对国王、皇后,通常应称“陛下”。对王子、公主、亲王等,应称之为“殿下”。对有封号、爵位者,则应以其封号、爵位相称,如“爵士”、“公爵”、“大公”等。
有时,可在国王、皇后、王子、公主、亲王等头衔之前加上姓名相称。例如:“西哈努克国王”、“查尔斯亲王”,等等。
对有爵位者,可称“阁下”,也可称“先生”。
第七,教授、法官、律师、医生、博士,因其社会地位较高,颇受尊重,故可直接以此作为称呼。称呼的具体方法有四种:
一是直接称“教授”、“法官”、“律师”、“医生”、“博士”。
二是在其前加上姓名,如“罗德里格斯教授”。
三是在其后加上“先生”,如“律师先生”。
四是在其前加姓名,在其后加“先生”,如“泰勒博士先生”。
第八,对社会主义国家或兄弟党的人士,可称之为“同志”。
除此之外,对方若称我方为“同志”,我方即可对对方以“同志”相称。不过,对“同志”这种称呼,在涉外交往中切勿乱用。
(二)国别性差异
在不同的国度里,人们的姓名组成与使用往往有所不同。下面简单地介绍一些国家姓名称呼方面的特点。
1.英、美等国
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讲英语的国家里,人们的姓名一般由两个部分构成:通常名字在前,姓氏在后。例如,在“乔治·布什”这一姓名之中,“乔治”是名字,“布什”才是其姓氏。
在英美诸国,女子结婚前一般都有自己的姓名。但在结婚之后,通常姓名由本名与夫姓所组成。例如:“希拉里·克林顿”这一姓名中,“希拉里”为其本名,“克林顿”则为其夫姓。
有些英美人士的姓名前会冠以“小”字,例如:“小乔治·史密斯”。这个“小”字,与其年龄无关,而是表明他沿用了父名或父辈之名。
跟英美人士交往,一般应称其姓氏,并加上“先生”、“小姐”、“女士”或“夫人”。例如:“卡特先生”。在十分正式的场合,则应称呼其姓名全称,并加上“先生”、“小姐”、“女士”或“夫人”。例如:“理查德·格林先生”。
对于关系密切的人士,往往可直接称呼其名,不称其姓,而且可以不论辈分,如“莫尼卡”、“戴维”、“菲比”等。在家人与亲友之间,还可称呼爱称。例如:“皮特”、“吉尔”,等等。但与人初次交往时,却不可这样称呼。
2.俄罗斯
俄罗斯人的姓名由三个部分构成。首为本名,次为父名,末为姓氏。例如,列宁的原名为“弗拉基米尔·伊里奇·乌里扬诺夫”。这一姓名中,“弗拉基米尔”为本名,“伊里奇”为父名,“乌里扬诺夫”方为姓氏。
俄罗斯妇女的姓名,同样也由三个部分组成。其本名与父名通常一成不变,但其姓氏结婚前后却有所变化:婚前使用父姓,婚后则使用夫姓。对于姓名为“尼娜·伊万诺夫娜·乌里扬诺娃”的女士而言,其姓氏“乌里扬诺娃”与其婚否关系甚大。
在俄罗斯,人们口头称呼中一般只采用姓氏或本名。例如:对“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戈尔巴乔夫”,可以只称“戈尔巴乔夫”或“米哈伊尔”。在特意表示客气与尊敬时,可同时称其本名与父名,如称其为“米哈伊尔·谢尔盖耶维奇”,这是一种尊称。对于长者表达敬意时,方可仅称其父名,如称其为“谢尔盖耶维奇”。
俄罗斯人在与亲友、家人交往时,习惯使用由对方本名化来的爱称。例如:可称“伊万”为“万尼亚”。
在俄罗斯,“先生”、“小姐”、“女士”、“夫人”亦可与姓名或姓氏连在一起使用。
3.日本
日本人的姓名均用汉字书写,而且其姓名的排列与中国人的具体做法一样,即姓氏在前,名字居后。所不同的是,日本人的姓名往往字数较多,且多为四字组成。其读音,与汉字也大相径庭。
为了避免差错,与日本人交往时,一定要了解在其姓名之中,哪一部分为姓,哪一部分为名。在具体进行书写时,则最好将其姓与名隔开一格来书写,例如:“竹下登”、“小泽一郎”、“二阶堂进”、“桥本龙太郎”,等等。
日本妇女婚前使用父姓,婚后使用夫姓,本名则一直不变。
在日本,人们进行日常交往时,往往只称其姓。仅在正式场合,才习惯于使用全称。
称呼日本人,“先生”、“小姐”、“女士”、“夫人”等皆可采用。一般可与其姓氏或全称合并使用。例如:“福田先生”、“有吉佐和子女士”,等等。
四称呼的禁忌
在人际交往中具体使用称呼时,一定要回避几种错误的做法,其共同的特征,是失敬于人。
(一)错误性称呼
使用错误性称呼,主要在于粗心大意、用心不专。常见的错误性称呼有以下两种:
1.误读
误读,一般表现为念错被称呼者的姓名。例如:“贠”、“郇”、“查”、“盖”等姓氏就极易被误读。要避免犯此类错误,就一定要做好先期准备,必要时不耻下问,虚心请教。
2.误会
误会,主要指对被称呼者的年纪、辈分、婚否以及与其他人的关系做出了错误判断。例如:将未婚妇女称为“夫人”,就属于误会。
(二)过时性称呼
有些称呼,具有其一定的时效性,一旦时过境迁依然采用,就会贻笑大方。例如:法国大革命时期人民彼此之间互称“公民”。在我国古代,百姓将官员称为“老爷”、“大人”。若将它们全盘照搬进现代生活里来,则会显得不伦不类。
(三)不通行的称呼
有些称呼,具有一定的地域性,例如:北京人爱称人为“师傅”,山东人爱称人为“伙计”,中国人把配偶、孩子经常称为“爱人”、“小鬼”。但是,在南方人听来,“师傅”等于“出家人”,“伙计”肯定是“打工仔”。而外国人将“爱人”理解为搞婚外恋的“第三者”,将“小鬼”理解为“鬼怪”、“精灵”,可见是南辕北辙,误会太大了。
(四)不恰当的行业称呼
目前,学生喜欢互称为“同学”,军人经常互称“战友”,工人可以称为“师傅”,和尚可以称为“出家人”,这些无可厚非。但以此去称呼“界外”人士,并不表示亲近,没准还会不为对方所领情,反而使被称呼者产生被贬低的感觉。
(五)庸俗低级的称呼
在人际交往中,有些称呼在正式场合切勿使用。例如:“兄弟”、“朋友”、“死党”、“铁哥们儿”等一类的称呼,就显得庸俗、档次不高。它们听起来令人肉麻,而且带有明显的黑社会成员的风格。逢人便称“老板”、“领导”,往往也显得不伦不类。
(六)绰号类的称呼
对于关系一般者,切勿自作主张地给对方起绰号,更不能随意以道听途说来的对方的绰号去称呼对方。至于一些对对方具有侮辱性质的绰号,例如:“北佬”、“阿乡”、“鬼妹”、“罗锅”、“四眼”、“青蛙”、“菜鸟”、“恐龙”、“北极熊”、“黑哥们”、“麻秆儿”等,则更应当免开尊口。此外还要注意,不要随便拿别人的姓名乱开玩笑。要尊重一个人,必须首先学会去尊重他的姓名。在现实生活里,每一个正常人,都极为看重本人的姓名,并且不会允许他人对此进行任何形式的轻践。对此,在人际交往中,一定要予以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