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和一些西方国家,为了有效管理传销企业,各国分别对传销予以立法,制定了严格的检验标准,例如美国对传销的合法性制订了9大项检验标准,国际传销业界对于合法传销制定了57条检验细则。而我国,由于传销属于新生事物,传销的理论研究在初期阶段处于空白,有关职能部门对传销的管理更是严重滞后于形势的发展。虽然国家工商局早在1994年就发布了查处多层次传销企业违法行为的通告,对不正当传销做了明确的界定,1997年又出台了传销管理办法,然而,这些政策在一些地区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有关部门对非法传销辨别不清,查处不力,致使“金字塔”、“老鼠会”性质的不法传销纷纷出笼,甚至披着“合法”的外衣大行其道,演变成猖獗一时的风潮,成为衍生种种社会问题的罪恶之源,“4·24”发生在我市的由传销引发造成三人死亡的骚乱事件就是明证。
第四篇是人帮人还是人骗人?
传销不仅严重背离商品的价值规律,也严重扭曲了社会的人际关系。虽然传销商编织美丽的谎言,标榜传销是“爱心传播”,是一门人帮人的事业——只有帮助别人取得成功自己才能成功。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上演的却是一幕幕骗人坑人的悲剧。许多人因此倾家荡产,许多亲戚朋友因此反目成仇。
来自新疆的谷建平、马文革、冯贵生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掉入传销的陷阱。1998年1月20日,在新疆昌吉市某农场开车的谷建平意外收到了其“表兄”从湖南张家界慈利县发出的电报,告诉他在慈利县可以找到一份高收入的工作,给某老板开“桑塔纳”,月薪2600元,只是要先交5000元押金。致富心切的谷建平未等好好过年,正月初一即出门远行,千里迢迢来到慈利县,下了火车才知道上当受骗:发电报的人根本就不是他的“表兄”,而是假冒其表兄的一位他并不认识的山东人,介绍的工作是做“康福宝”传销,盛怒之下的谷建平想即刻打道回乡,但被那位山东人和一帮传销商好说歹说留了下来。先是听课,再是轮流做工作,现身说法轮番“洗脑”,使谷建平稀里糊涂地掏出3900元入线成为康福宝传销商。发财的欲望驱使谷建平又以同样的手法骗来了他的回族好朋友、同在农场开车的马文革,马文革入线后又以“月薪2000元”的工作再骗他的在一家工厂安装队做车工的姐夫冯贵生,了解弟弟的姐姐、姐夫怀疑弟弟可能在外面做传销,夫妻俩商量好:如果真有好工作就留下来做,如果是做传销就把弟弟领回来。于是冯贵生也揣着5000元现金南下来到慈利,可悲的是,冯贵生不仅没有带回做传销的“小舅子”,反而被小舅子的哀求和一帮传销商的日夜“攻心”击垮了防线,身不由己地也掏出了3900元……
和新疆的3位工人比较,来自四川省遂宁市的6兄弟妯娌则在传销的陷阱里栽得更惨。首先栽入陷阱的是大哥马长书,他于今年初被朋友的妻子、做服装生意的宴某骗到张家界市加入康福宝传销,随后,财迷心窍的马长书先后将他的5位兄弟妯娌骗至张家界做传销。在一家工厂当车间主任的二妹夫,本来收入不薄,妻子是该厂的临时工,夫妻俩的工资加起来有1000多元,完全可以过安稳的生活,但却双双辞职跟随大哥投入传销的漩涡;老实巴交的大妹夫是个农民,一家4口人需要养活,去年修新房花了2万多元,其中有一半是借的钱,旧债未偿,又举新债,他也被昧心的大哥骗来作了下线……传销使这个大家庭遭到了灭顶之灾:6兄弟妯娌总计花完了4万多元积蓄和借款。4月21日国务院下令禁止传销后,将他的弟妹弟媳推入火坑的马长书见势不妙,悄悄地溜之大吉(据说是卖血回家),留下5兄弟妯娌困居在市区宝塔岗一居民家里,靠开小吃店的房东赊账度日,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5兄弟妯娌见到记者后声泪俱下:“是传销害了我们,是大哥坑了我们啊!”
利用人性的弱点,利用善良的亲情,利用亲朋之间的信任关系,骗亲戚、骗朋友、骗熟人,这就是不法传销公司和不少传销商的发财“秘诀”。其骗术之高明,骗术之齐全,在传销运作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为了训练骗术,传销公司设置了专门的课堂进行讲座,告诉传销员如何针对亲朋好友下手,并美之名曰“邀约技巧”;人邀来后,如何让其掏钱入线,则要进行洗脑工程,名之曰“跟进”;跟进成功后,再训练刚入线的传销员诱骗新人加入,名之曰“复制”。如此循环往复,将骗术一级级传播,财源便滚滚而来……不法传销商就是这样,精心编织了一张人脉“蜘蛛网”让你束手就擒,许许多多的人因此误上贼船。一些人发觉自己上当受骗后心生悔意,但为了捞回本钱,只好又昧着良心去坑骗别人,如此越陷越深。也有一些人本性善良,学不会骗人,狠不下心坑人,那么,他便成为不中用的“死线”和随葬品,只能自认倒霉,注定与发财无缘。在传销的“天堂”中如鱼得水的是那些脸厚心黑又颇富口才的“精英”,只有他们最终才能踩着别人的脊背爬上金字塔顶,将无数传销员的“血汗钱”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地揣进自己的腰包。
第五篇是潜能培训还是疯狂游戏?
看过1998年2月1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传销王国见闻录”的观众会记得这样一个场面:在传销公司举行的集会上,人群沸腾,热闹非凡,传销员对于到场为他们演讲的传销“精英”表示狂热的欢迎和崇拜,以至于边鼓掌边高呼:“XX、XX我爱你,成功伴着你,鲜花属于你……”这种只有在宗教集会上才会出现的狂热却屡屡见之于传销公司开办的一些课堂中。
传销公司为了开辟市场,培训传销员,经常举行各种集会和培训班。一种曰:“OPP创作说明会”,这是为发展传销员举行的传销入门课。主要内容是介绍公司产品、行销制度和成功者经历等。更高一个层次的是“NDO新传销商讲习”,主要训练新传销商如何成为独立传销商,传授传销运作的技巧等。还有一种以激发创业欲望为目的更高级的培训,曰:“DMP发展激励课程”,通过录像、幻灯、游戏和演讲等手段,唤醒听课者内心潜在的欲望,反省以前的生活态度,从而以更积极、乐观的精神投入传销事业。本来,作为一种商业行销制度和手段,这种培训形式和内容无可厚非。可是,不法传销企业却利用上述方式更加猖狂地欺骗消费者,灌输骗人坑人的伎俩,诱发人们的金钱欲望和宗教狂热,从而使“NDO”或“DMP”课堂蜕变成进行不法敛财、宗教迷信甚至流氓活动的场所,严重背离了主流道德价值观,影响社会安定。
记者今年3月“有幸”参加了本市一次传销商的集会,那欢腾热烈的场面确实让人心跳加速,一位传销“精英”的题为“腾飞吧,不甘贫困的有识之士”的演讲,确实刺激大脑神经,极具煽动性。兹摘录几句:
“我要告诉大家:我们本来就是雄鹰!为什么要做小鸡?腾飞的时候到了,为什么还要依恋鸡窝?”
台上声嘶力竭,慷慨激昂!台下群情沸腾,掌声如雷!金钱使人们个个摩拳擦掌,要做“腾飞的雄鹰”、不做“鸡窝的小鸡”!
不法传销公司经常举行封闭性的所谓“精英潜能培训”。除了演讲和授课外,还进行五花八门的游戏,伴以现代化的灯光和音响,将参训者导入迷迷糊糊的空幻状态,从而“大彻大悟”、“人性释放”。如把灯光熄灭,每人举着一根蜡烛,由“传销领袖”首先点燃一根,一次2根、4根、8根……直到每人手中的蜡烛都被点燃,灯光通亮,以此说明传销“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或者将人们排成队,围成圈,一个跟一个,后面的人双手搭在前面的人的双肩上,一个推一个地向前运动,象征传销“长江后浪推前浪”;更有甚者,将学员男男女女编成许多组,每组选出“妈咪”、“嗲的”,组成临时家庭,互相拥抱亲吻,高呼“我爱你”,以此表示传销是“爱心事业”。许多人在这种特定的场合尽情“释放自己”,或哭或笑,或喊或叫,丑态百出……
以追逐金钱为目的的诸如此类“潜能培训”,造就的往往是一个个的“金钱狂”,为了钱他们可以“抹掉一切面子”,为了钱可以昧心坑骗亲朋好友。更可怕的是,这种带有邪教性质的具有严密组织的“密训”,聚集了不少社会上的三教九流人物,许多人对现实怀着强烈的不满,一旦被利用,一旦矛盾集中爆发,将成为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的极不利因素。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各种传销治安案件就是活生生的例证。
第六篇绑架为何发生?
1998年3月1日,对于德丽销售公司副经理朱志辉一家来说,是个噩梦般的日子。这一天,朱志辉的家产被属下的“线民”洗劫一空,朱志辉和妻子张晓琳亦遭绑架……
朱志辉原系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综合所职工,1996年9月开始涉足“完美”传销,做到了“翡翠经理”,发了一笔小财。一年后,觉得做传销商还不过瘾的朱志辉脱离“完美”,干脆停薪留职另起炉灶,和长沙人刘祝福一起于1997年10月创办湖南德丽实业张家界销售公司,朱志辉担任业务副总经理,打的牌子是连锁经营,实际上是在进行传销活动。该公司采用“双赢制”方式传销产品,每位传销员只要投入1680元购买一台德丽牌净水器,再发展2至4名“下线”,下线又分别发展几名“下下线”,使总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后,便可“出局”,获得数量可观的奖金提成。德丽公司利用此种诱人的制度在12个月的时间内,建立了300多人的网络队伍,成员大多为本地的居民、农民和个体户。
然而,由于一台净水器的价格超出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的好几倍,“线民”难以发展到下线和下下线,许多人要求退货。2月中旬,中央电视台关于传销的焦点访谈播出后,国家对非法传销的查禁风声日紧,德丽公司内部出现混乱,制度朝令夕改,承诺给传销员的奖金和给公司雇员的工资不能及时兑现,“线民”们在察觉德丽公司实际上是在进行违法经营后,觉得受了欺骗和愚弄。2月底,愤怒的“线民”冲进德丽公司,将公司的电脑、电视机、电话、VCD影碟机等财产哄抢一空,老板刘祝福闻风卷款而逃。由于朱志辉是本地人,“跑脱了和尚跑不了庙”,线民们便集体找朱志辉“算账”。3月1日凌晨,十几名“线民”来到三角坪右堰潭朱家,将其妻张晓琳抓走,并通过张晓琳找到朱志辉。当日傍晚,以西溪坪个体老板田某为首的近100名德丽公司“线民”携带七、八辆板车,挟持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朱志辉来到其住所“抄家”,将朱志辉及其父母、哥哥的家产洗劫一空,连刚刚结婚的弟弟、刚刚参加工作的妹妹的房间也未能幸免。这伙人还准备将朱志辉的仅一岁多的小孩劫走,幸得他们中两位年纪较大尚有同情心的“线民”及时报信,朱志辉的母亲抱着孙子连夜从楼上翻阳台逃走才幸免于难。从3月1日傍晚到3月2日凌晨,“线民”们在朱家整整折腾了一个晚上,才带着朱志辉和财产扬长而去。除其妻张晓琳于绑架后的几天被放回外,至5月22日记者发稿时为止,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朱志辉仍然下落不明,生死未卜……
不法传销害人害己。朱志辉本来有一个收入稳定待遇不差的工作,妻子在张家界森林公园从事个体经营,夫妻俩完全可以过和和美美的日子。然而,发财心切的他却投入了传销的陷阱,虽然赚了一点钱,却给他人带来了损害,给自己及整个大家庭带来了一场灾难。朱志辉的母亲夏梦华含着泪水对记者说:“志辉本来是个老实听话的孩子,平时在家很孝顺父母,没想到传销害了他,也害了我们整个大家庭啊!”
第七篇警钟还须长鸣
1998年4月21日,这是让国内400多家传销企业和几百万传销者绝望的日子:国务院决定禁止传销。
从1990年11月中国第一家传销企业——中美合资广州雅芳有限公司成立以来,到1998年4月,传销如火如荼席卷大江南北,风风雨雨走过曲折道路,褒贬不一称谓社会热点,未及8年便偃旗息鼓,寿终正寝。
虽然传销作为一种商业营销方式,在世界其他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仍然拥有其合法的存在地位,但在中国,它已经被彻底也许是永远地打入冷宫。客观而论,传销在搞活商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遗憾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金字塔”、“老鼠会”性质的变质传销蜂拥而起,像瘟疫一样地蔓延,严重破坏了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新闻媒体频频曝光,广大群众怨声载道,一些有识之士大声疾呼:传销不适合中国国情,祸国殃民;任凭传销发展,将出现无法控制的局面!因此,国务院当机立断禁止传销,可谓顺民意,得人心。就连一些正当的传销企业也表示拥护,愿意配合政府转制经营。人们这样理解:保留一块稗子比秧苗还要多的稻田已失去意义,不如翻耕重来……传销该收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