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1314列车就像一条孤独的螭龙,风驰电掣地游离于山山水水之间,在荒凉与繁华交错的每一瞬间,都会把不同的男女吞入腹中。
此时此刻,什么罗绡垂薄雾、环佩响轻风,什么气清兰蕊馥、肤润玉肌丰,如同过眼云烟,通通被于脑海,郑经心里只沉淀两个字:流浪。
难道出现了幻觉?郑经的眼角有两颗晶莹的东西在闪烁,不过从现在开始就永远离开自己的第二故乡绵城了,郑经心里确实有一种莫名的伤感。
窗外,那些山川、河流、民居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就一晃而过,郑经想,人这一生,是否也像窗外的这些或美好或丑陋的东西,总是还没看清楚就匆匆错过了呢?
关于目的地蜀城,郑经早有研究,蜀城,古为蜀国地,秦并巴、蜀为蜀郡并建城,汉因织锦业发达专设锦官管理,故有锦官故里之称。对大多数人来说,蜀城最主要的还是因为国而闻名天下,但在郑经看来,似乎从国开始,这座城市就有些风骚,当别人还娶不上媳妇的时候,刘备就明媒正娶了甘夫人、糜夫人、孙夫人、穆皇后,一人独占四朵金花,外面彩旗还不知多少,从这个角说,他老人家在男女关系上就没开好头。
正在无聊赖之际,手机突然响了起来,“这个时候谁会给我打电话呢?”郑经看了一下来电显示,心里瞬间凉了半截,是沈静雅。
“郑经呀,你娃也真不正经,是不是忘我这里一样东西?”电话那头的沈静雅,几乎是强忍着笑声问的。
“没——没有啊”,从按下接听键的那一刻开始,郑经就想起了那条没找到的内裤,但碍于面,没有说出口。
“呵呵呵呵,起床后我收拾房间,在枕头下面发现一条黑内裤,你娃不会怕我是妖精,放在枕头下面辟邪吧”,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格格的笑声。
“早上起来因为有事等着走,就没把您吵醒先回去了,我到处都找了,只是没有找枕头下面”,郑经解释说。
“那你娃肯定是挂空挡走的,晚上到我这里来拿吧”,沈静雅神秘地建议。
去你那里肯定是肉包打工有去无回呀,一想到沈静雅胸前那个克服的乳痣就有些后怕,不过自己又不可能当她将来的老公,反正又克不了自己,不过这一走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我已经在开往蜀城的火车上了,麻烦您帮我丢了就行了”,郑经客气地说道。
“那么快就去啦,好吧,我帮你洗干净放着,随着等着你来拿,对了,下次如果来绵城办事,就到我这儿来住,宾馆里不干净,”沈静雅笑着说。
“好,谢谢您,火车这会在过山洞,信号不好,我先挂了。”挂了电话,郑经瞬间轻松了许多。
列车上夹杂着混乱、噪杂和淡淡的汗臭味,挤了很久,郑经终于找到了一个落脚之地,对面坐着一位长相甜美的女孩,穿着职业的低胸装和齐逼小短裙,手上拿着一份个人简历,简历封面上的女,浓妆素裹,恨不得****给面试者欣赏,一看,这人就是去面试的。
火车在德城站停车5分钟,旁边座位上一个丐帮洪七公打扮的人下了车,其他人厌恶那人在座位上留下的难闻气味,情愿站着也不愿去坐,郑经在大家犹豫不决之际,抢先一屁股坐了过去。
昨夜把二十多年珍藏的精华一举消耗完毕,身体确实有些累了,郑经从从劳逸结合的角来讲,的确需要这样一个座位。
正对面坐着一个女孩,那女孩樱桃小口,皮肤白白嫩嫩,一脸的单纯,也许是出于好奇,她一直无聊地望着窗外,不知什么原因,列车刚一启动,又突然来了一个急刹车,那女孩的胸脯瞬间波涛汹涌起来,差点儿就被挤出来了,看得郑经心旷神怡的,忍不住就跟她搭起讪来。
“美女,我的手机没电了,麻烦问一下几点了?”郑经搭讪问。
“3点整,”女孩看了一下手机,客气地说道。
在从0到9的10个数字里,郑经最喜欢的就是数字3,不仅喜欢它的S型曲线,更喜欢这个数字该包则包、该露则露的生存之道,尤其是这个数字躺下来以后,郑经觉得跟女人的胸脯非常相似。
看这女孩的样,郑经突然想起了一首诗,漆点双眸鬓绕蝉,长留白雪占胸前。爱将红袖遮娇笑,往往偷开水上莲。不错,这首诗用在她身上正合适。
结合甄妙教授的人体风水,郑经很容易判断,她应该是那种心胸较宽的女孩,个性爽朗,但缺少主见,长这类型胸乳之人,生活一般都比较富有悠闲,感情上比较开放,甚至桃花泛滥,总有人追有人爱,但易受侵害。
“与其让别人伤害,还不如让我来伤害。”郑经心想。
“谢谢,你也是去蜀城?”这句话郑经说的一点也不正经,下一站就是蜀城,中间又不停车,人家不去蜀城能去哪里,明显没话找话说。
“恩,是的。”女孩似乎意识到了郑经瞟来瞟去的眼神,不是很高兴,淡淡地回答道。
“我是绵城大的,刚毕业,是去蜀城上班的,你对蜀城熟悉吗?”郑经不肯罢休地问,心想,老不信跟你打不上讪。
“绵城大,就在我们校隔壁,我是师范院的,我表哥就是绵城大毕业的,你们校比我们那里大多了,帅哥也比较多。”女孩迷离的眼神里终于有了光芒。
提起绵城大,她似乎很感兴趣,穿的那么风骚,谁知道你有多少个表哥,说不定还不少干爹吧,郑经想,然后又微笑着说:“那还真巧,要是刚读大就认识你就好了,感觉跟你挺投缘的”。
“你们校的行政楼好漂亮,古色古香的,连毛主席语录都还保存着,我最喜欢那种沧桑美,还有红砖楼外那些一眼望不到头的年法桐树,会给人时光穿越的感觉。”女孩说。
“你对我们校还挺熟悉,我也喜欢那种历史的凄美和悲凉,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会激动无比,那里是我大最难忘的记忆”,说到这里,郑经忽然想到了沈静雅,从肉体感官的角来讲,沈静雅似乎比红砖房更让人难忘。
“恩,平时没事的时候,我们寝室的几个女生喜欢去你们校看帅哥,然后去吃大城中村的干锅鸡,每次去都有人请着吃。”女孩笑着说。
“是呀,师范类的女生比较多,我们寝室的哥们有空还集体去你们校赏美女呢,不过据我感觉,你是我大四年里见过的最有气质的女生,”郑经拍马屁的功夫越来越好了,说的女孩心花怒放,与其说她是郑经见过的最漂亮的女生,还不如说是见过胸最大的女生更恰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