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当春歌甩开我的手一脸沮丧地走到夜雨里的时候,我的心里竟然有一丝小痛快。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痛快来得很突然,却又无法遁形地存在于我的脑海中央,我不会告诉你们任何人,包括阿佑。
我叫四夕,其实四夕不是我的本名,我真名姓罗,但是我把罗字拆开来念,就成了四夕。
我的世界里有两样东西是必须存在的,第一是岑西,第二是文字。
岑西是我的妹妹,八年来我一直都用心照顾她,这丫头一身调皮捣蛋的功夫已入化境,我根本不是她的对手,但是我答应了她的母亲——我的姑姑,一定要照顾好她,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在坚守做哥哥的责任。
岑西除了喜欢郭敬明的书和人以外,其余的爱好基本为零,但这并不妨碍她成为一个古灵精怪的人,她爱吃酸菜鱼,于是我慢慢地学会并且成为了专业的酸菜鱼师傅。
这丫头一直以为我没交女朋友,甚至连朋友都很少,其实她不知道我交了很多女朋友,而说到朋友,我有几个很要好的,她倒是知道。
春歌就是其中一个。
认识春歌是在大一那年,那个时候处于青春期的懵懂状态,见谁都能很好地相处,我承认我比较招女孩子喜欢,自己也有点过于脂粉气,但是我的性取向非常正常。第一眼见到春歌,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活力的人,那种活力像是一片温暖的阳光,可以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恰好,我被感染了。
分宿舍的的时候,我特意和他分在了一起,还有一个男生叫小伟,我们三人从此开始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混乱生活。
我是喜欢把感情摆在身边并不断欣赏的那一种人,如果我看上了一个姑娘,就会用我最大的努力把她追到手,到看中下一个姑娘的时候,毅然放开。但是那些被我抛弃的女孩子从来不会怪我,相反在有好处的时候不忘记通知我一声。
在认识春歌之后的没多久,我交了几个女朋友,小雨是我最难以忘却的其中之一。但是我不知道自己能给她什么未来,那个晚上我很风度地把她送回宿舍,然后跑到超市买了一瓶红星二锅头,醉得一塌糊涂,我心里问自己:“自己这个样子还能有前途么?”
答案不得而知,但是我依旧要活下去,因为我发现我的生命里还有要守护的人。
细数过来,岑西是一个,阿佑,也算一个。
阿佑的出现使我的生活节奏有些跟不上潮流,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就用她的功夫把我揍趴下了,然后用她们家乡话骂我是瓜娃子,我知道这小妮子水深着呢,决定走迂回路线搬救兵,当春歌听说以后,果然很神勇地找到了她,但是结局却不是我预想中的那样,他们竟然成为了亲戚,而我,就鬼使神差地成为了阿佑的小弟。
那一年好像事情特别多,多到我数不过来。
阿佑怀孕了,这个消息我听到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孩子不能留,当我和春歌在公园边上找到她,我却没有力气去质问太多,只是冷冷的问道:“谁的?”
她原原本本地说完,我的手都快捏出血来,阿佑在我的心里,一直都有一个很深的位置,这个位置也许并非爱情,但是却不能让任何人撼动。
我轻轻说道:“你现在不能有身孕,把孩子拿掉吧!”说这话的时候,我没想过自己有多残忍。
阿佑泪眼婆娑:“这不是我的错,更不是孩子的错。”
我知道这不是她的错,但已经不重要,春歌劝她,说地上凉,让她起来,我一个箭步就把她提起来,我感受到她身体的颤抖,那一刻,我突然好恨我自己。
我和阿佑从医院出来的那天,下着小雨,她摸着自己空空的肚子,眼泪像是打翻的井水,汩汩地往外冒,我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有些逝去,是为了我们更好地存在。”
她看向远方,眼神中流露出一种深邃的意念,那感觉,像是当初释迦摩尼顿悟大道一般。
那一年,所有的事都接踵而来,我找了工作,因为爱好文学,所以我在杂志社当编辑,审阅稿件,如果不是因为莫北的出现,可能一切就会安然地走下去了。
我第一次见到莫北的文字时就被她深深吸引了,那种文字透露出来的力量让我呼吸困难,我想要好好找找她的行踪,却发现那根本是个笑话。
但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一个月之后,我竟然看见了她本人,她站在我面前,伸出手来,淡淡地笑道:“你好,我是你的助手,我叫莫北。”
我当时以为听错了,失神之后竟然忘记把手伸出去,等到她悻悻地缩回手时,我知道已经太晚了,然后我结结巴巴地问道:“你就是……莫北,网站上那个莫北?”
“我想你说的人就是我。”她轻轻地回答,然后转身离开,我有些不知所措,那个下午,我心神不宁。
回家以后,我对岑西说,“我见到莫北了。”
她马上来了兴趣,追问道:“怎么样,有三头六臂没?”
我被她这么一问,突然脑海中一片空白,我竟然不记得她长什么样了,我很心虚,但是那种感觉就这样在心底肆意蔓延。
我想,我爱上她了。
但是我不能说出来,我还有小雨,况且我跟她才认识不到一天。
我在无意中把莫北介绍给了春歌,当他们见面的那一刻,我知道,这是我此生犯下的最大错误。
其实就算我不介绍,他们也会见面的,春歌之前在网站发文的时候就已经结识了莫北,而我,只是一个后知后觉的可怜虫罢了。
三个礼拜后,莫北挽着春歌的手走在我们的学校里,我远远地看着他们,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看着身边牵着自己的小雨,突然狠狠地亲吻她。
小雨被我的表情吓了一跳,但是她却很受用,等到莫北和春歌走远,我才松开她,然后头也不回地去了篮球场。
那一年的事情不是一般的多,多得让我眼花脑胀,当我知道莫北跳楼的消息后,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想揍春歌一顿,但当我们得知莫北彻底消失之后,我的心突然安静下来,一切并非我们想象中那么美好,有些事情,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结尾。
莫北消失之后,接着消失的便是春歌,他的离开我早有预料,但是我不知道他会躲在哪里,最紧张的就是阿佑,她从婺源回来之后正好碰上这一摊子事,她担心春歌,而我,却担心她。
当亚军没头没脑出现之后,我慢慢发现,阿佑变了,那种变化我根本就没有力气去阻止,我知道,也许那些被她遗忘的情感分子,又慢慢地聚在一起,然后肆无忌惮地扩散。
大雨下来的时候,阿佑与我又从新返回春歌的住所,果然让她猜中,春歌就坐在椅子上,大雨打湿了他的头发,那个样子像是一个落魄的失意的病人,凄凉而孤独。
可是当我看着春歌对阿佑表现出那种似有似无的冷漠时,我的心就像是被洪水掀起了滚滚的浪潮,我一拳将春歌打飞,然后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按在了墙上。
他看着我,淡淡地说道:“这一下我记住了。”
我想笑,却始终笑不出来,我问他:“你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人吗?自从莫北出现你就变了,我的大作家,你越来越自以为是,变得我们越来越不认识你,你他妈的都不像个人了。”
他有些迷离,却振振有词道:“不是我改变了,改变的是他妈的这个世界,我们在它的包裹下,苦苦挣扎,我不想这样继续,我要有自己的生活,就算当乞丐捡垃圾,我也活得开心,我和你不一样,你的责任是保护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
他的话让我有些震动,或者以他一个作家的视野来评说生活会有不一样的境界,但在我的眼中,我们当初的那份美好和感动,就是支撑着我们一路走下去的最好力量,我越来越看不清楚我们那些单薄的青春,或许,所有的记忆,都只是一片烟云,被风一吹,就散了。
我承认,在这些青春的紧要关头,我总是慢上一个半拍,因为我自己迷失在那些节奏里,等到有人提醒我,青春已经快速地冲到前面,我喘着粗气拼命追赶,却哪里赶得上!
我承认,在那些痛苦的回忆里,我总是比别人多一份珍藏,因为我自己咀嚼回味时会痛哭流泪,等到有人刺激我,那些记忆已经渐行渐远,我想要再次收拢,却哪里办得到!
青春的印记模糊而夸张,像是一张原始的图腾,但是没有人能完整地记录下它,包括我,包括春歌,包括阿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