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还只是一种尝试性的假说或观察模式,我提出来是试图对中国这一较长时段的历史做一种宏观和连贯的解释。但我如此尝试自然还是相信它确有相当充分的解释力,是较接近于历史的真相或者说古人对自己的看法的(尽管他们不会用今天这样的“社会科学”的字眼)。布罗代尔(F.Braudel)指出,“结构”一词在“长时段”问题中居于首位。布劳指出,“社会结构”的定义是由下述这些基本要素所确定的:不同的社会位置、社会位置占据者的数量以及位置分化对社会关系的作用。富永健一说在社会阶层定义中所使用的关键概念是“社会资源”。而我在考察中国社会结构的历史形态时所关注的中心问题,从社会的角度说也就是广义的社会资源(主要是韦伯所说的政治权力、经济财富和社会地位与声望)的不断再分配,统治阶级的不断再生产;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则是个人在一个社会中所能有的合理期望,个人所不断寻求的上升途径和发展机会。我同意贝尔所说,财富、权力和地位的分配问题,“这对于任何社会来说都是中心问题”。布罗代尔也认为:要把皮埃尔·布迪厄(P.Bourdieu)的社会学理论应用于过去,并打一开始就承认任何社会的基本任务是实现社会上层的再生产。
我不可能在这里细述我的观点的论据了。在此我只是简要地指出,建立这样的概念解释框架有必要观察古代选举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所达到的地位,它是否成为“统治阶级再生产”的主要和正规的途径(“正途”),是否成为社会资源分配的主要杠杆,是否成为个人合法上升的正常渠道,它对社会其他阶层——包括占多数的民众是否也有一种笼罩性的影响,以及由选举入仕的官员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他们所达到的最后地位,他们的家世背景和社会来源等等。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国传统社会通过古代选举制度所达到的社会垂直流动速率,是现代西方社会精英流动数据也难以达到的。而在我看来,在漫长的两千多年里,中国古代选举制度所造成的一种社会垂直流动,不仅已成为持久的结构性流动,而且这种结构性流动已使社会形成一种流动性结构,即流动已进入了社会的基本结构成为其持久不变的成分。
的确,中国内部一直在发生变化,包括回旋、曲折的变化,其各个地区的发展也不平衡。但其一致性也是相当高的。很多的学者看来也都会同意:中国最具意义的社会巨变是发生在春秋战国和20世纪两个时期。而在这两次巨变之间的漫长的两千多年里,中国社会虽然也发生了许多变化,但大致还是保持了一种相当稳定的结构形态,那么,如何描述这一两千年未大变的社会结构的基本性质和特点呢?可不可以对之作出一种概括性的解释?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学者将其称之为“封建社会”,这也是目前仍居支配地位的解释;受韦伯思想影响的学者则将其称之为“官僚帝国社会”;而我想将其称之为“选举社会”,这是一种试图在回顾中描述一个向流动的等级社会演变的基本趋势的尝试。科举的废除最终斩断了这一流动。与君主“共治天下”的士人阶层自此迅速边缘化并趋消亡。
说后来的知识分子“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确有几分道理。
传统等级社会的终结
然而,还不仅此,在我看来,1905年的废除科举还不仅意味着选举社会的终结,它同时还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一个有着更为久远得多的历史的社会形态——传统等级社会的终结。我们前面提及选举社会中后来达到了相当高的垂直流动性和政治机会平等,然而,面向几乎所有人的政治机会的平等并不意味着所有人实际政治地位和权利的平等。统治阶层的社会成分可以是不断来自平民,然而并不就由此达到一个平等社会。统治阶层社会成分的平民化与社会结构的平等化是两件不同的事情。我们且不说这种流动性强化了等级制,但它至少使这种等级制更趋稳定。而科举的废除可以说最终结束了这一延续了几千年、几可说是与有文字记载的中国政治文明史并存的传统等级社会。
也许正是这一点,使随后的20世纪的巨变的重要性超过春秋战国时期的那一次巨变,因为春秋战国只是意味着为从封闭的等级社会向流动的等级社会过渡提供条件,而废除科举则在某种意义上开启了向一个平等社会的努力过程。昔日走向上层的“功名道断”,士人及其子弟在一种全新的意识形态激励下,开始成为动员大众的主体。过去深信“劳心者治人”的昔日进士举人很快就喊出“劳工万岁”。新学堂的大学生们下到矿井向工人们宣讲“工人为天”。我也不想在此详述这一过程,而只想简略地指出:中国在20世纪进入了一个全新的过渡时代,我们或许可以称之为一个“动员时代”。开始是知识分子及政党试图启蒙和教育民众,使之成为历史的主角。但最后还是领袖在主导,是暴力解决问题。无论如何,在经过从1919开始的一系列激荡的政治运动和军事斗争之后,现在的中国社会相对转入平静,虽然一种隐蔽的社会等级层序又在形成,但它无论如何不像传统社会那样是法律明文规定和广泛为人认可的了。
而这不仅中国是如此,正如托克维尔所指出的,近代以来,我们可以观察到一个世界性的历史趋势:这就是由不平等向平等的发展。平等或渴求平等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标志。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许可以说,近代以前各文明的几乎所有类型的传统社会都是等级社会——亦即公认的、法律明文地区分出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负担的不同层级的社会,而近代以来,各文明和各民族都在走向或试图走向一个至少是法律权利上平等的社会。借用19世纪法国一位学者勒鲁(PierreLeroux)的一句话,他说:“我们如今正处于两个世界之间,处于一个正在终止的奴隶制的不平等世界和另一个正在诞生的平等世界之间。”未终结的“唯政治”
许多过去长期存在的东西都不再存在了,如1905年以后不久,君主制度也没有了。但还有一种东西在中国一直没有终结,到今天也没有终结,我们也许可以将其称之为一种“唯政治”的现象:即政治始终居首要地位、起关键作用、政治第一、政治一直作为决定性的因素以及活跃在人们观念和社会现实生活中的“官本位”。中华文明很早就是以政治为动力和取向的。即便是在中国西周发达的封建世袭社会,也要比西方的封建贵族社会更重视官职。在中国历史中,政治总是起决定的作用。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社会中,有一种政治权力、经济财富与社会名望这三种主要价值资源联为一体的情况,而政治权力又是其中最为关键、表现最突出的,所以“仕”成为主要的出路,对“仕”的强调几乎可以说是一种中国有文明史以来的五千年一贯制。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中国社会经过春秋战国由一种“血而优则仕”转变成一种“学而优则仕”。但无论是“血而优则仕”还是“学而优则仕”,都还是“仕”第一,“仕”是最重要、最关键的。在三种主要社会资源“权”、“钱”、“名”中,政治权力相对于经济财富和社会地位和名声来说最为重要。有了政治权力,有了官职,就几乎笃定要获得其他的社会资源。而有了其他的资源,却不一定能获得政治权力,甚至仍要受到政治权力的挤压。各种资源和价值的主要来源和集中体现是政治的权力,各种人才、各种凌云之志、腾达之愿都常常只能首先并主要从政治上求出头;一切其他途径都只是政治势力的旁支而已。就像现代社会相当“突出经济”一样,在中国社会的漫长历史中,也一直有一种“突出政治”
的色彩。所以,要宏观和连贯地观察中国社会历史的基本动因和走势,与其从经济观察,不如从政治观察。相比于政治,经济的因素在中国的历史中一直并不是最重要。中国的特殊性也许恰恰就在它不很看重经济。
当然,虽说中国古代的政治社会几乎可以说把官僚制利用和发展到极致,但又给了它一种文质彬彬乃至温情脉脉的色彩。我们可以想想白居易、苏东坡那许多文人官员、诗人官员。察举制强调文学德行,而科举制更使中国的官员都从诗文进身,而古典的“放任”国家形态和官吏之分也常可以使他们颇能潇洒地胜任其职。虽然无论是在春秋之前的世袭等级制社会还是在春秋之后的选举等级制社会,也无论是在前两者之间过渡的战国游士时代还是激烈动荡的20世纪,虽然也有一些政治的相对“弱化”期,但中国社会根本上并没有摆脱“突出政治”和“官本位”的格局,当然,官员或统治精英的来源和标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是存在一些根本的差异的:或以血统,或以文化,或以某一方面的才能、德性,或以对某一组织乃至个人的忠诚,甚或沦为一种没有章法的权术和金钱,这些根本差异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决定了官员阶层乃至政府的不同性质和面貌,影响着社会上人们对它的评价、承认和尊敬程度。
就像中国古代的选举并没有削弱等级制一样,它也没有削弱中国自有文明史以来就相当突出政治和官本位的状况。以平等为号召的“动员时代”也没有改变这一格局。它甚至使政治变本加厉了。今天一个强势的政治运动的时代似已过去。但政治权力、政治体制对整个社会依然占据着压倒性的支配地位,与市场结合的权力体制甚至获得了更多的物质条件和动力,而官员们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更加具有自身所属群体的自我意识和保护意识。
新的开端?
那么,在这样一种前提和状况下,今天我们如何对待和处理政治?今天是否需要和有可能淡化或优化我们的政治,而这样做也还需要首先通过政治权力的杠杆或至少正视政治?在此我们主要想从中国古代选举制度给我们的教训和启发、古代选举制度(贤贤)和现代选举制度(民主)的比较的角度来提出一些问题。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现代选举注意的主要还是出口,是换人,它在和平替换方面是颇成功的,但在选人方面却并不那样成功;而中国古代的选举则注意的主要是入口,是选人,它在选人方面颇为成功,但在替换方面却不太成功。那么,我们可以考虑:民主给更换不合适的统治者或径直就是政治的必要调整找到了一条和平的出口,那么,古代选举是否能在选择较合适的统治者的入口给我们以启发?古代选举制度是否能和现代选举制度有所结合?“贤贤”是否能和“民主”有所结合?少数统治是否能和多数裁决有所结合?重数量和重质量是否能有所结合?智慧是否能够和政治有所结合?这一结合是否能避免如古代中国政制那样常常官场人满为患、壅塞不通并且不易有政策的重大改变的情况,又避免如现代民主国家时而出现的那样权力与知识过于分离、竞选者与在任者为了哗众取宠、多得选票而并不真正考虑人们的长远利益和文明价值的问题?古代中国发达的政治机会平等与现代西方发达的政治参与平等两者是否能够接榫?古代选举制度中所表现出来的法治态度、理性精神和人文关怀是否也能成为我们今天创新的思想和制度资源,给我们今天的宪政和法治建设以启发?而如果把眼光扩大到整个社会,则一个社会的真正出路是否还是在于权力、财富、声望等各种资源的多元分流,使人们不再注意于政治一途,不再集中于做官一途,而是能在公平的条件下各得其所,各尽所能,而一种政治制度,也是否应主要以能促进、保护这种状况而衡量其正当和优劣?
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的确是够长寿的,但它在历史上也是不断遇到困境的。
它从一开始也就包含了毁灭的种子,像其他任何事物一样,科举注定是要终结的。
然而,我们还是可以说,它的生命力也是够让我们吃惊的。它的萌芽、发展和终结经历了两千多年,这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现代有什么制度敢有以“千年”来计算的期望呢?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变化的时代。
原载《二十一世纪》2005年6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