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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忆往惜(4)

我的办公室在3楼,在靠东朝南的窗口下,那张办公桌已经使用7年多了,上面的棕色漆已经斑斑驳驳地脱落了不少。因为办公室比较空大密封性不好,所以冬冷夏热。深秋将至的时候,两个电火炉在两个角落里热烈地吐着红火的光,看着都觉得温暖;而每当夏日的午后,灿烂的阳光透过淡黄的窗帘照射进来,在室内闪着一片明亮黄的光泽,让人心中愉悦。每当那些时候,忙完手中的活,我喜欢抬头望向窗外,就像7年中的无数次抬头。

窗口正对着旗杆,那面红旗在空中飞舞,7年了,我只要倦了便抬头望望它,它自由地飘飞着,永远永远,只是色泽有些发白了,不是当初的那种鲜红,看着它,我忽然明白了时间流逝的感觉,沧桑在一点一点不着痕迹的沉定,等到有一天你突然的发现,原来,时间早已经过了。

低头,窗口下面栽种着一排长长的苦柚树,在每一个草木枯黄的季节,一树一树金黄的柚子在冬日的阳光下灼灼生辉,是那样耀眼,遥遥的诱惑着每一个路过者的眼光,它给人的感觉是那样踏实和欣喜;柚树下的篮球场上的身影仍然很活泼,青春的气息随着篮球有节奏的拍动荡漾开去,这些年轻的面孔年年不同,然而这一份特有的朝气却年年传承下来;稍远一点的富豪山庄广场依然和平常一样整洁,喷水池、绿草坡上的椰子树如处子般的静立着;再远一点的是东西连贯的一环西路,远远的就能感受到它的车水马龙的喧闹,早已寻不到5年前野草疯长、鸡鸣狗吠的情景了;往较远的地方看去,那是城镇特有的景象:鳞次栉比的高楼,或灰或白或色彩鲜艳的,向视野的尽头延伸开去;更远更远,是暧昧不明的灰色天空……

而窗内,它包含着一幅幅温馨精致的画面,这里有同事们忙碌却有序地工作着的场景;有一批一批面孔不同神情却相似的孩子们在教室学习、嬉闹的场面。那些欢悦着的小小身影,那些专心写字微低着的黑色小脑袋,让人忍不住的怜爱,而心中充满温柔。

我闲暇时打量着这些平常的景象,想着,窗口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它将空间分为内和外,阻隔着室内人的自由,又将广大无垠的空间摆在眼前,它将风霜雨雪挡在外面,又将柔和安定留在了室内。

很长久的日子以来,我都喜欢站在这里凭窗外望,无论是疲倦了还是精神饱满了;无论是欢喜了还是伤悲了。有人说透过窗口看风景就像通过电视机看节目,我更觉得,看窗外的景色更纯真自然,飘雪下雨也好,阳光灿烂也好,她永远不矫情做作,就像一个花季的女孩——那么纯真自然,那么明朗真切。

这些年,窗外的景致在一点一点改变,就像一幅幅裁剪得精致的油画一样,一页一页从我眼前翻过;人,也逐渐转变,从最初的茫然无知到现在的沉静坦然。这一面小小的窗,它以一面特有的角度,让我们站在这样的高度,俯瞰身边的世界一点点变迁,它也以一定的涵量,容纳了我们在这里的多少欢喜和忧愁,多少抱负,以及多少遗憾。而无论怎样转变,我会依然喜欢这一面窗,喜欢伫立在这个窗前,看自然变幻,岁月流逝,生活浮沉;看历经秋冬的沧桑孤寂之后的每一个春天如期而来时带给人的那一种欣欣然的喜悦;更喜欢在多变的流沙一样的社会现实里坚持着这一份不变的信念:平凡地工作着,平淡地生活着,在这一份平凡与平淡中寻找着每一个细微的感动与感觉,便会有了生活的着落感。

此刻,微风依然轻漾,春夜茂盛的温柔在这个夜晚无限泛滥,我将手掌轻覆在微凉的玻璃上,接触不到那些过往的悲欢,一切似乎成了背景,无声的流梭过去。发现这一面窗跟以前的窗没有什么不同,它们都是包含着月光,包含着生命里所有闪现的光芒和黯淡的章节。

如果一定要找不一样的感觉,那就是所有的时光在这刻蒸腾:年华似流水般哗哗而过,人如同深藏河底的石子,沉静温柔,只觉水声,不觉水流。

岁月,在一支歌里淹没

喜欢过一支歌,很喜欢。

十多年前,十八岁的我在一所乡中学上班,生活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上班之余没有任何节目,一台黑色飞利浦收录机、一把摇椅,陪伴我在那个小乡镇度过了三年的简单岁月。三年里听的都是同一档节目——《偏偏枫叶情》,宁静的黄昏里,充满磁性的女声,一段故事,几首老歌,日子过得平静而温馨。

喜欢听歌的我并不会唱歌,难得很完整地唱出一支歌来,可是却被学校推荐去参加乡联校为庆祝五四青年节举行的青年教师歌手赛,理由是师范毕业的学生都多才多艺,我肯定是没问题的,我有点啼笑皆非的感觉,胖胖的教导主任笑眯眯地说:“又不是很正式的比赛,纯粹是娱乐,去玩玩,别这么紧张。”我只好不再说什么。

再一次在黄昏中享受《偏偏枫叶情》的美好时光时,我与这支歌初相遇了,悠扬的乐曲,明快的节奏,清新明丽的歌词,把我年轻幽静的心深深地吸引住了,就是它了。

那个周末,我去了县城的新华书店,在音碟柜里找到了有这支歌的磁带,淡黄色的包装,七块钱。

于是,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在学生离校以后,宁静的黄昏开始来临,我就在阳台上放这这支歌,循环地播放。在这支歌里,我凭栏而立,跟着旋律轻轻哼唱着,任晚风吹起我长长的发,任年轻欢快又忧愁的情绪在夕阳的余晖里扩散、扩散……

那年的五四青年节,在小镇上一个不大的歌厅里坐满了学校里的人,我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唱歌,脸红得不能再红,心跳得不能再跳,当熟悉的旋律流泻出来的时候,穿一条天蓝色裙子的我站了起来,稍稍稳定紧张的情绪,便跟着旋律唱了起来,唱着唱着就没有任何紧张的感觉了,只是怎么也找不到在阳台上面对夕阳,面对空旷的原野唱这首歌的感觉。到最后是草草收场的,我有点懊恼。

后来,我离开了那个乡镇,同样是教书,只是再也不用品尝那样的孤寂和宁静了。日子过得有点喧哗,上下班,聚会,逛街,音乐听得很少了,在看书的时候,偶尔会想起那一首歌,只是我已经忘了它的歌词,真的忘了。七年,就这样过去了,我不知道自己收获到了什么,但是我突然感觉自己失去了什么,或者是迷失了什么,于是,再一次的离开。

这一次的离开有点远,一切于我来说都是陌生的,在淡淡离愁和微微遗憾之余,我竟是有点兴奋和充满激情的,像是一种复苏,沉睡已久的感觉被唤醒,生活还可以如此丰富,生命还可以如此绚丽。

跟一大帮驴友爬山,苍翠的大山,崎岖的山路,雄壮的队伍。山腰,我解下头巾擦汗,清凉的风吹拂着,一驴友背包里传出很大声的音乐,在山谷里回荡。音乐激励着我们疲乏的脚步不断前进,越来越暗淡的暮色里,我们沉默着努力前进,这时候,音乐跟生命奋发的激情在山谷里纠缠着、演绎着,我的心又一次被音乐激荡起来,我的感性又一次被淋漓尽致地激发出来。

跟一朋友参加聚会,被劝着一定要唱支歌,我很认真地坐在电脑点歌台前搜索着,我并不知道要找什么样的歌,无意中又看到了这支歌,手一激动便按下了点播健。

当熟悉的旋律响起时,我握着话筒站在流丽的灯光下,目眩的光彩使得我头晕起来,一刹那间,我变得恍惚起来,眼前闪过那个简陋的学校,闪过那些温柔的夕阳的晕黄,闪过那个喧嚣的小城。如今,在异地他乡,在这样一个迷离的夜晚,我居然遇到了它,十年了,这支歌依旧,我却不再是从前那个我了,十年,于我来说,似乎已是前世今生的区别。

朋友说,他很喜欢听我唱这一支歌,很有感觉,很有感情,可是我不知道它于我的感情是什么?是那一段青葱岁月的见证,还是歌里那一颗颗音韵柔美的字眼唤起我柔情似水的情怀?

后来,我把手机铃声设成了它,不过,我怎么样都没有记住它的歌词,我并不喜欢刻意去记住什么,就这样也好。一首歌,不需要刻意记住它的歌词,心中有它的旋律就好;一段岁月,不需要刻意记住有哪些事情出现过,真心对待过就好;一个人,不需要刻意记住他的长相爱好,记得他的好就行。

有的时候不一定需要见面。一个朋友说,读书的时候跟一个女孩子老是不和,同一个班读书,却不跟她说话,不搭理她,见了面也要掉头而走。我知道那是一种最真最纯的爱恋,青春期的爱恋大多如此,明明喜欢,却又要躲着藏着,像是面对毒蛇猛兽,唯恐避之不及。

“几十年过去了,虽然同住一个城市,老家也是毗邻而居,但很少见面,各自参加工作然后成家,但是都有彼此的联系,知道对方的某些生活变化。”

他端着咖啡坐在我对面,对那些往事娓娓道来,平静得似乎讲述他人的故事,然而翻看手机时,有稍稍的激动,

“刚才,她突然给我信息,说是回了老家,要我一起回去聚聚,还有其他同学也在。”

“那你去吗?”

片刻,他摇摇头,“不去了,都过去了,不一定要见面。”他闭上眼睛小憩一会,我不知道他是在沉默的面对昨天,还是对以后的人生憧憬或是无奈?生活赋予我们的实在太多,变化也太多,让人疲惫。

就像我,不敢再去回忆,岁月给我的也实在太多,多得我回忆一辈子,它给我的也实在太苛刻,苛刻得我只剩下回忆。如今,我早已取消了那曲手机铃声,歌词连并旋律一起送还给那些岁月:

春天的黄昏请你陪我到梦中的水乡,让挥动的手在薄雾中飘荡,

不要惊醒杨柳岸,那些缠绵的往事,化作一缕轻烟,已消失在远方。

暖暖的午后闪过一片片粉红的衣裳,谁也载不走那扇古老的窗,

玲珑少年在岸上守候一生的时光,为何没能做个你盼望的新娘?

淡淡相思都写在脸上,沉沉离别背在肩上,

泪水流过脸庞,所有的话到现在还是没有讲

今天,像十多年前一样,我坐在孤寂的校园里,任这支旋律在心中反复播放着,飞快的旋律,巨大的哀愁,我泪流满面,似乎我已经走过了从前世到今生又到前世的路,只是,我忘了喝孟婆的那碗汤。

想念披肩

冬天的感觉开始逐渐清晰明了,一大早就察觉到了,天空没有那么明朗,带点灰蒙蒙的色彩,晨风中的树叶扑簌簌地响着,寒意,就这么流了出来,虽然只需要穿两件衣。我没有带冬衣过来,总想着这儿是没有冬天的。站在风吹得唰唰作响的大草坪上看学生的晨操,我下意识地拉紧身上的风衣。这个时候我突然想念那一件落在家里的紫色披肩了。

那是一件长方形的纯羊毛的披肩,软软的,一片明丽的紫,它是我无意间在长沙的一个店里淘到的,一见钟情的那种。我喜欢它不是只它的颜色,也不只是它的柔软,更多的是它披到身上的那一种感觉。把头发高高地束起,着一件薄薄的黑色针织衫,再轻轻披上这件软软的坎肩,轻盈一转,明亮的紫,在镜子面前流光溢彩,高贵典雅,我喜欢的是这种情怀。心情,也随之变得矜持美丽。

凭栏远眺,烟波渺渺水茫茫,踏着满地堆积的黄叶走过去,拥着这块柔软的披肩,我会在忽然间触动宋玉伤秋般的悲凉,或者依稀间,自己成了那个斜阳却照深深院中的古代女子,守住一楼秋色,守住一楼寂寞。

或者,深夜,烧一壶热茶,拥着披肩懒懒的斜躺着,静静地翻阅着那些书本,时间,就这么自顾自地溜过去……

也或者,挑一个晴好的日子,邀上好友出门逛街,披上它,在人如潮的街道上轻轻悄悄走过去,引出一串艳羡的目光。

更或者,我喜欢的是它的这一个名字,披肩,像一个柔美感性的女子,轻如云,魅如狐,从里到外,幽幽的散发出特有的醇香,让人喜欢,让人心动。

心中的暖阳

天气突然变得凉爽,我坐在桂花林的长椅上,清风从眼前拂过,树影摇晃起来。我看见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双手托着一个浅绿色的塑料盆,盆里是一粒粒白花花的糯米,站在一群孩童排成的队伍里。夕阳昏黄的光笼罩着整个村庄,间或飘散着缕缕炊烟,宁静安详的村庄,我们没有兴趣去欣赏这些景致。

因为队伍前头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在摆弄着一个古老难看的黑色的机器,老人用手不断抽拉着机器下边的风箱,那里吐着红色的火舌,吞噬着在滚动着的机子黑色圆筒形的铁肚子,我们都很兴奋,屏息凝视着那黑色的家伙,眼神时不时扫视着它套着长长麻袋的尾端,随着“嘭”的一声巨响,盖子便自动打开,白花花的糯米花儿蹦蹦跳跳从麻袋里涌出来,老人起身提起麻袋一抖,哗哗的一面盆膨胀开来的米花全部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叫它“人生米”。

或者还可以让它吐出一根根长及一米的泡泡管,淡白,有大拇指粗,刚刚出炉,整个场地里飘散着一股浓浓的米香,已经弄好的伙伴迫不及待地塞一把在嘴里,嚼得十分夸张,咯吱咯吱地响着。队伍里的我们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每打出一煲“人生米”或者“泡泡管”需要十多分钟,所以队伍前显得很是缓慢,前面的人有点兴奋,后面的人有点焦躁地往前面挤,我也挤在其中,拥挤中踩着了谁的脚,突然,谁说了一句:“你爸爸是赌鬼,被抓住了在游行示威!”是他,隔壁陈大婶的宝贝小儿子小宝。我还来不及解释,他已经拔剑出鞘,一下,就击中我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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