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暴珍珍嚷嚷不要穿高跟鞋,傅博文恨不得敲她一棍子。但是他没有,他只是不动声色地很淡然地说道:“你对自己五短三粗的身材很有自信心吗?如果你很有自信,你可以不穿!”
听到此话,暴珍珍默不作声了,她瞬间投降了,她已经没有任何资本博弈。
“裙子搭配上高跟鞋,可以让你的小短腿显得修长一点了。不然你就是一个矮冬瓜,丑得可怕!明白吗?”
傅博文一边说着,一边蹲下身子给暴珍珍换鞋。戴佩晴来回走了两趟,提来了十双高跟鞋。
一连换了好几双高跟鞋,傅博文都不十分满意:“佩晴,我怎么感觉都不太合适呢?你的看法呢?”
“的确不太好看。刚才的几身搭配,和这几双鞋子都做不到很好的衔接,有些顾此失彼的感觉。”戴佩晴回答地十分诚恳,“看来我们还是要先决定好服装,再来看鞋子。”
“对,也不对。”抚摸文摇着头,模棱两可地应答着。
一阵小小的静默,衣帽间忽然变得悄无声息。
“有了。”傅博文一下子打破了沉默,好像灵感大爆发一般,“佩晴,我们再来一遍排列组合吧!看看我们俩的眼光还是不是一样默契?”
“排列组合?”戴佩晴莞尔一笑,“我们好久没有这样做过了。”说道这里,戴佩晴的眼中一下子盈满了泪水,就差溢出来了。之前做服装编辑的时候,这可是她和傅博文最爱玩的游戏了,好像之前那些美好的时光她都已经忘记了,而今天却又一下子全部都映现在脑海之中了,真是不由地令人感慨万千。
岁月啊,你悄悄带走了多少美好的光阴啊;时间啊,你偷偷带走了多少难忘的回忆啊!来不及感伤,来不及回味,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卷进时代的洪流之中,悄无声息地改变了好多好多,甚至连自己也不觉得。你不能停下自己的脚步,因为你一停下,就意味着你会被赶超,变成时代的落伍者,或者说是失败者。生命匆匆,更是身不由己啊!
戴佩晴悄悄转过脸去,揩掉脸上的泪痕,然后又笑中带泪地说道:“我看你选的那件黑色蕾丝裙就很不错啊!它非常地展现女人的腰身。另外,蕾丝的设计添加了不少时尚的元素,带着一些妩媚和性感,却又不显得轻浮。你感觉怎么样?”
傅博文恍惚间也有一些小小的激动,大概过往好多美好的记忆也在他的脑海中浮现了吧:“我感觉很好啊,这正是我想选择的那一件呢!这身连衣裙收腰的设计,使得胖一些的女人也有了腰身,裙子的长度刚好盖过了膝盖,遮住了最粗的大腿,只将小腿裸露出来,就不会给人小腿也很粗笨的样子。如果再搭配一双鱼口高跟鞋,浅口的设计,会使得腿部得到很好的延展……”
“不错,这样就会让整个人看起来都高了不少。只要显高就会显瘦,这是颠扑不破的时尚真理。”戴佩晴直直地望着傅博文,似有千言万语说不出口,却又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傅博文也直直地望着戴佩晴,丝毫没有回避的样子。一瞬间,仿佛所有的时光都凝固了,时间静止在那里,有一股巨大的爱的暖流冲了过来,好像霎那间就可以淹没整个世界。
暴珍珍愣在那里,都好像有点看傻了:“这个戴副主编和傅总监到底怎么回事?难道他们之间有……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花园。如果是真的,这可真是太令人感到意外了。看看他们两人互相对望的眼神,他们之间肯定有事!”
此刻的暴珍珍如同空气一般,早已不在戴傅二人的视线里了。
“咳咳——”暴珍珍佯装咳嗽了一声:“你们二位别光说好看、合适啊,快把衣服给我,让我穿上试试啊!”暴珍珍倒有些反客为主的味道。
“哦……”这下该轮到戴傅二人有些慌不择路了。两人急忙去拿衣服,却又不小心碰在了一起。两个人都感到有一些尴尬。
“噗嗤”一声,暴珍珍忍不住笑了,“还有鞋子——”
这时的傅博文仿佛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绵羊,乖乖地又把高跟鞋给暴珍珍递了过去。
暴珍珍穿上这身黑色蕾丝连衣裙,套上细跟鱼口高跟鞋,还没有站稳,就从衣架上又拿了一件斗篷披在了肩上。
暴珍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的确比之前好看了很多很多啊!”暴珍珍不自觉地臭美起来,不停地左右晃动着身子,仿佛在向世界宣言一般。
“我感觉斗篷可以拿掉。实在是太多此一举了,我们是在室内举行PARTY,又不是在室外。”戴佩晴看着有点妆模作样的暴珍珍,直截了当地说道。
“不错。不要穿斗篷了!”说罢,傅博文就将斗篷从暴珍珍的身上扯了下来,“可是,总感觉还少点什么东西。你说是吗,佩晴?”傅博文上下端详着暴珍珍,继而对戴佩晴发出了问话。
“不错,是少点东西。博文,你是在考我吗?”戴佩晴渐渐恢复了原来的神色。
“什么,考你?你现在都是副主编级别的人物了,我怎么还敢考你?”傅博文收拾了一下心情,打趣似的说道。
“她的脖子上少一条亮闪闪的项链!”戴佩晴不想再拐弯抹角了,“蕾丝、镂空使得脖颈处有些分散视线,如果加上一条带亮片的项链,可以很自然地聚焦视线,成为整套搭配的亮点,使女人看起来更加高贵优雅,更富有气质。你说呢?”
“你把我想说的都说完了,你还要我说什么?呵呵……现在只差上哪里去弄一条项链了,然后就大功告成了。”傅博文的话语中不乏兴奋。
“可上哪里去弄这样一条亮闪闪的项链呢?”戴佩晴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傅博文当然注意到了这个细节。他面对着暴珍珍,眼睛却睨视着戴佩晴。这是一条很细很细的银色项链,脖子下方,还有一个挂件——是一个粉晶吊坠。粉色的水晶闪闪发光,这光芒映射到傅博文的眼中,更映射到傅博文的心中!
难道戴佩晴项链上镶嵌的这个粉色水晶吊坠,依然是我当年送她的那一个吗?傅博文不知道自己是应该感到高兴喜悦,还是应该倒吸一口凉气?佩晴已经多年不戴它了,今天带着它出席派对,只是一个偶然吗?傅博文不由地又是浮想联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