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她结婚一年多,几乎是在争吵中熬过来的,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
吵!吵!吵!吵死了!日子没法过了!离婚!
离就离!谁怕谁呀!也不是合一条裤子,上前走呀?
走!不走就是孙子!
他门一开,走到门外边:去法院,还是去居委会?
去居委会那叫调解,不叫离婚。谁跟你这种人还有调解的余地?要离,咱就一刀两断,今后谁也别再来缠谁,三八妇女要彻底解放了!
你以为谁还来缠你?你是张曼玉还是赵薇呀?
哟哟哟!还张曼玉!也不尿泡尿自个儿瞧瞧,活像井岗山!没到三十,嘴先瘪得跟老奶奶似的,还张曼玉哩,张曼玉能看上你呀?
他气得又走进门里:存心,是不是?存心叫邻居听到是不是?
他进去。她出来:都这样了,还怕什么邻居?唉,走不走?不走,我一个人走?告诉你,走了,可就再不回来了!
两人一起下楼。
他到车棚里扶出那辆"大鲨鱼"双人摩托。说:坐吧!最后一次!
她不说话,站着,身子梗朝一边,不让他看到要哭的眼睛。好一会才转过身,轻轻坐上摩托。
他手握着车把,一揪,"呼!"摩托起火。问:"走哪条路?"
她说:"光明路。"
"光明路?法院在北京路呀?"
她不吭声。
他也不吭声。
车拐上光明路,悠悠地向前穿游起来。
开到一家叫"黑暗餐馆"门前,她说:"最后再一起吃次饭好吗?"
"黑暗餐馆"?他好像在市报上看到过这种餐馆的介绍,白天黑夜,餐馆里边都没有灯。服务生都是经过训练的年轻盲人。他弄不明白,最后一次晚餐,她为什么选择来这里?他问:"这里你来过吗?"
她说:"没有。"
"选择这里,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就想在相互看不到对方的情况下,我们不再吵架,安安静静吃一顿饭,然后再各奔东西。"
他没反对她的看法。嘴里"嘁"了一下,进了餐馆。
从光明里一下走进这个黑咕隆咚的地方,就像下了地狱,他不知往哪走。盲人服务生们扶着他们进了包厢。
坐下来。她说:"平时,你喝酒,我总跟你吵,不让你喝。今天,你想喝什么酒?"
听这话,好像不是老跟他吵架的妻子,而是另外一个温情的女人。随口说:"随便。"
"喝宁夏红吧?不伤人。"
服务生把酒拿来,给他们一人倒了一杯。
她想说什么,就去端杯。手一伸,酒杯碰倒了。只听她"哎呀"一声。
他连忙站起来,摸住她的手:"疼不疼?"说着,立即掏出手绢,给她裹住那个受伤的指头。
听起来,他的声音,也有一种黑暗中的柔情。她说:"不疼。有你抓着。"黑暗中,她似乎重新看到爱的眼神。
"走吧,到医院去包扎一下。"他说。
走进光明里。她才发现,他的手,也叫桌上玻璃划破了皮,也在流血。
上了车,她紧紧地搂着他的腰,说:"回家吧?家里有创可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