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初期,秦国地处西陲,政治、经济、文化落后,被中原诸侯视为戎狄。秦孝公任用商鞅于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推行变法。
变法的主要内容是:废除井田制,把土地授予农民,允许土地自由买卖,从法律上确立了封建的土地私有制;奖耕战、奖军功,制定军功爵制;实行重农抑商政策,限制工商业发展;规定男子成年必须与父母分居,以增加赋税收入;实行县制,共建31县,县设令、丞,均由中央委派,掌管全县政务;编制户口,建立连坐制;统一度量衡。
商鞅变法加速了秦国的封建化,剥夺了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巩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权,推动了封建经济的发展,使秦国走上了富国强兵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