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1019年~1068年)字君实,是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治平三年(1066年)撰写了《通志》奏呈,宋神宗命名为《资治通鉴》并亲自作序,西宁三年(1070年),因反对王安石的新政未成,于是求外任,元丰七年(1084年)《资治通鉴》成书,元佑元年(1086年)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即宰相。全面废除了王安石的新政。死后被追封为温国公。
聪明机灵
在山西省夏县西北,有一个依山傍水的村落,这就是司马光的故乡。在宋代,夏县不属河东即现在的山西省,而属陕西管辖。所以当时司马光和其他人,都称司马光为陕西陕州(今夏县)人。司马光的籍贯是山西夏县,但他却不是诞生在夏县。而是生在光州(今河南光由县)。这是因为他的父亲司马池,在考中进士之后,便在光州等地作官。司马光在北宋天禧三年(1019年)十月十八,出生于光州,所以单名“光”;后来,司马光又称“司马君实”,那是因为他一生忠诚老实,不作口是心非的事;又叫“涑水先生”,他的家乡有一条小河叫涑川;不过,他自己则喜欢叫“迂叟”,意思是他老实忠诚到近乎“迂”的地步。
学习刻苦
司马光6岁始读书,7岁时,“闻讲《左氏春秋》,爱之,退为家人讲,即了其大指。自是手不释书,至不知饮渴寒暑”。可见,司马光的少年时代聪颖好学,深受父兄的影响。司马光出生在一位做官人的家庭。他七岁那年,就开始专心读书。不论是大伏暑天,或者数九寒冬,他总捧着书不放,有时候连吃饭喝水都忘了。他不但读书用功,而且很机灵。有一次,他跟小伙伴们在后院子里玩耍。院子里有一口大水缸,有个小孩爬到缸沿上,一不小心,掉到缸里。缸大水深,眼看那孩子快要没顶了。别的孩子们一见出了事,吓得一面哭喊,一面往外跑,找大人来救。司马光不慌不忙,顺手从地上拾起一块大石块,使尽力气朝水缸砸去。“砰”的一声,水缸破了,缸里的水流了出来,被淹在水里的小孩也得救了。这件偶然的事情,使幼小的司马光出了名。东京和洛阳有人把这件事画成图画,广泛流传。司马光六岁起开始读书。七岁那年,老师讲《春秋左氏传》,他听得津津有味,回家以后,讲给家里的人听,讲起来头头是道,家里的人都很惊奇。这部书对他影响很大,从此他对历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司马光20岁那年,考中了进士,做了官。但他继续刻苦学习,一有空就钻研历史。他发现从古以来历史著作非常繁多,一个人花一生精力,也很难读完。他想,要是有一部系统完整的通史能供读书人学习,那该多好呀!经过反复思考,司马光决定自己动手,写一部简明扼要的编年体通史。他对人说:“春秋以来,至今已有一千多年,从《史记》到《五代史》,合起来已有一千五百卷,读书人读好多年,不能读完,读了一辈子,也不能讲出大略情况。我想写一部历史书,上面从战国开始,下面到五代为止,用左丘明(《左传》的作者)等人的编年体裁,采纳各种各样的说法,写成一家之言。”体裁确定了,他先编了一部从战国到五代的大事年表,对历代的治乱兴亡作了扼要的叙述,书名叫《历年图》。接着,他又花了两年时间,按照年代顺序,把周、秦历史编成八卷,书名叫《通志》,这也就是后来的《资治通鉴》的前八卷。幼年时代的司马光,随着父亲的到处作官而奔波南北,他到过浙江杭州,安徽寿县,四川广元等许多地方。这些南国风光,给他以美好的印象。成年之后,司马光还经常回忆幼年时代的南国春秋,留恋那里的风土人情。
司马光虽然出身于官僚地主家庭,他父亲曾是四品官;担任过北宋中央政权中的天章阁待制等要务,但并不是权臣贵戚,更不是奸邪之徒。而且,司马光的先辈,是普通农民。司马光曾经说过,他的祖辈在埋葬时,连棺材都置不起。这种家风,给司马光以很大影响。司马光一生光明磊落,以清贫而不贪不奢为荣,并且希望这种家风,能传至后代。他在给他唯一的儿子司马康的训示中,就曾严格要求儿子俭朴,要求儿子不作亏心事。
事实上,司马光的父亲,也是这样要求司马光的。年幼的司马光不会剥核桃,别人间他核桃是否是自己剥的,他说是;正好叫司马池听见了。大骂儿子说谎。这件事对司马光教育很大。从此,司马光立志不说谎话,并且说到做到,终生不说假话,被入传为佳话和效法的榜样。不过,父亲要求司马光的主要方面,还在于读书求知。六岁开始,司马光便在父亲指点下,熟读文史。司马光不是神,也不是天才。他缺乏王安石那种过目不忘的聪敏和才气。他的学识渊博,来自惊人的刻苦精神。他睡觉用的枕头,是一段圆木,叫“警枕”;圆木容易动。使人睡不稳。只要圆木一动而司马光惊醒,就立即起床挑灯夜读。正是这种精神,使司马光从小就博览群书,学力超群,而且功夫扎实,甚至不惜死记硬背。这就为他后来的治学和参政,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步入仕途
司马光15岁就被录取为官。不过这是根据北宋规定,由于司马池是四品官,所以可以录用自己的儿子。这种“恩荫”即赐官,当然只能是一些待遇,而不是真的可以从此青云直上。司马光不想靠父亲的官位来庇护和赐与,他有自己的抱负。为此,他在20岁时参加了科举考试,并且荣获进士甲科。这是很不容易而又是十分光彩的事。考中进士,才可以真正做官。司马光先后被任命在华州(今陕西华县)、江苏苏州等地;作判官之类的小官吏。还曾在杭州、虢州(今河南灵宝)等地闲住。庆历元年(1041年),司马池病逝,司马光将父亲安葬在夏县家乡?自己也在那里服丧。直到四年之后,他才丧满在河南重新任职。从宋代到近代,有一种看法,认为司马光后来反对王安石变法,是由于王安石是南方人,了解南方的社会情况:司马光是北方人,只了解北方的社会情况,所以两人产生了意见分歧,这种看法是表面的、片面的,司马光虽出身于北方,但他的青少年时代,多在南方生活或做事,并且多次到过东南沿海各地。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司马光中进士甲科,时年20岁。至仁宗嘉祐八年(1063年),从20岁到45岁,在这一时期,他的政治思想、史学思想初步形成。中进士后,司马光以奉礼部郎为华州推官,以父司马池在苏州,为事亲求签苏州判官事。不久母亲与父亲相继去世,从宝元二年(1039年)至庆历三年(1043年)服丧五年。其间司马光写有《十哲论》、《四豪论》、《贾生论》。服除后,又作《权机论》、《才德论》、《廉颇论》、《龚君实论》、《河间献王·赞》、《不以卑临尊议》、《史评十八首》等。这些文章,以后成为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有关“臣光曰”的内容。
庆历四年(1044年),服除,授书武成军判官,改大理评事,补国子直讲;皇祐元年(1049年)被荐为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理院,是年为贡院属官。皇祐四年(1052年)迁殿中丞,除史馆检讨,修日历,改集贤殿校书。至和元年,知并州事庞籍辟司马光为通判并州事。嘉祐三年(1058年)迁开封府推官。嘉祐六年(1061年)擢修起居注,同判礼部尚书。嘉祐八年(1063年)立英宗有殊功,进知制诰,辞,改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司马光进入仕途后,表现出他是个为维系名分礼教而敢于极言之臣。皇祐三年,中官麦允言死,朝廷同意葬礼用卤簿仪仗,司马光反对这一决定,认为近习之臣用此礼,不合名分。夏竦死,朝廷赐谥“文正”,司马光认为这种至美谥不能赐给夏竦这一类人。嘉祐七年,充媛董氏死,仁宗追赠婉仪,又赠淑妃,辍朝成服,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葬给卤簿。司马光以董妃秩微,不能对她施以此礼。卤簿本用来赏军功,更不能施于妇人。仁宗晚年,立太子是一件大事,仁宗无意于此,一时议论纷纷,“国嗣未立,天下寒心”。一些重臣莫敢言,是司马光多次陈述此事干系重大,最后英宗得立。他反对按阴阳书上一套,另外择地葬仁宗,谓“阴阳之书,使人拘而多畏”。司马光重名分,重礼教,以此作为理政行事的根本原则。嘉祐六年,司马光在札子中说:“臣惟人君之德有三,曰仁,曰明,曰武。……三者兼备,则国治强;阙一焉,则衰;阙二焉,则危;三者无一焉,则亡。自生民以来,未之或改也。”君王是否具有仁、明、武三德,关系到社稷的兴衰存亡。司马光后来的政论史论,一再重复这样的观点。司马光的史学思想和他的政治思想一致。
司马光政治生涯的转折,是在他27岁那年,他终于被调到北宋首都东京(今河南开封),先是担任中央政权中的评事、直讲、大理寺丞等一般职务,后来又担任了馆阁校职,同知太常礼院等职,参与了有关刑事、礼仪及编校书籍等工作。这就使他有机会熟悉朝廷情况,了解北宋内部的矛盾与斗争。可惜好景不长,由于当时宰相庞籍被免职,司马光离开了首都,庞籍是司马光的知音,司马光的入朝为官,得力于庞籍的推荐。如今庞籍离京,而且希望司马光跟他一起走,司马光思虑再三,为报庞籍知遇之恩,毅然弃官与庞籍一同到了郓州(今山东东平)。司马光在那里,仅担任了郓州典学和通判,通判是考察官吏治绩优劣的苦差使。这是至和元年(1054年)。第二年,司马光又跟随庞籍调到并州(山西太原),任并州通判。
嘉祐二年(1057年),司马光遇到了第二次转机。他再次被调入京,担任开封府推官等职,嘉祐六年(1061年),被提升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谏院是专门批评朝政得失的机构,司马光担任谏官五年,以其刚正不阿的性格,从内政外交,到社会道德,提出了许多批评和建议,这是司马光从政以来的黄金时代,现在看来,这些批评和建议,其目的当然是为了宋朝天下的长治久安,但他反对北宋中期的因循苟且,弊病丛生,证明了司马光当时既不守旧,更不顽固,而是主张改革朝政的有志之士,遗憾的是,当朝皇帝宋仁宗和宋英宗对司马光的意见,大多听而不闻,不置可否,这就使司马光失望、苦恼。他终于决定力辞谏官之职,就任龙图阁直学士。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这位直气方刚的年轻皇帝,锐意改革。这就决定了北宋很快掀起了改革之风,本来,年富力强的司马光,在改革之风中可以意气风发地大干一番事业,宋神宗对司马光也十分看重,经欧阳修推荐,司马光被攉升为翰林学士兼御史中丞,成为宋神宗的顶梁之臣,宋神宗还曾想让司马光主持朝政,领导改革,然而,由于司马光同王安石之间在改革什么,如何改革方面,产生了分歧与对立,而宋神宗又支持王安石,司马光终于又一次离开朝廷,被罢了翰林学士等职,于熙宁三年(1070年)到水兴军(今陕西西安)任地方官去了。司马光是多么不愿意离开首都啊,他是多么希望宋朝能够振兴啊,然而,这一切都将烟消云散。
熙宁四年(1071年)初夏,司马光又辞去了永兴军公职,改判西京(今河南洛阳)留司御史台,这是有官无权的名誉差使。从此,司马光在洛阳“独乐园”内一住就是十五年。这十五年,司马光虽然仍然关心着当朝的政治风云,但既不能参与朝政,也不想参与朝政,而是埋头于完成自己主编的《资治通鉴》。从离开首都到西安,再由西安到洛阳,这是司马光人生道路上的第三次转折,这转折,对司马光来讲,是祸从天降,然而又有谁不为司马光的因祸得福而敬佩呢?举世闻名的《资治通鉴》,正是由于司马光可以闲居洛阳十五年,专心致志地修成了,这才真是我国乃至世界史学史上伟大的创举,司马光将与《资治通鉴》永存。
仁义礼信 治国治民
司马光的政治思想比较复杂,他尊孔称儒,主张以仁义礼信来治国治民。他主张对百姓实行仁政,所谓仁政,就是要“兴教化,修政治,养百姓,利万物”。司马光的“兴教化”,加强了思想道德教育,改变社会风气,司马光认为文化教育是国家大事,应该抓紧抓好,如果天下百姓思想不一致,就不可能同心同德地为宋朝统治服务,就会发生问题,动摇统治基础,因此,他十分注重学校教育,注重形成好的社会风气,当然,他所提倡的思想道德和社会风气,不能超越封建思想道德的范畴,但是,司马光的立足点,是要对人民实行“仁政”,不主张对百姓实行残暴统治,他甚至认为,老百姓反抗朝廷,发生暴动,责任不在人民,而在于统治者,是各级官吏官逼民反,而不是百姓天生要造反。为防止百姓主要是农民起义,司马光强调要“修政治”,即选用好人才,修改好政策法令,严明法纪等。
司马光的“养百姓”,就是要宽待百姓主要是农民,不要过分剥削农民,压迫农民。在司马光看来,农民是天下衣食的直接生产者,如果不让农民休养生息,维持简单再生产,那么,不但农民活不下去,国家也将贫穷衰亡。这种“民为贵”的民本思想,支配着司马光的行动。他一再反对当朝向农民增加税收,他极力劝谅统治者不要挥霍民财。由于灾荒,许多州县老百姓受饥挨饿,“民多莱色”,而朝廷官吏还在那里搜括百姓,挥霍浪费,他怒不可遏,坚决要求朝廷节省开支,罢宴罢赐,而他自己,则带头将恩赐交给公用。由于北宋农民徭役即无偿为国家劳动大多,甚至使农民流离失所,司马光建议减轻劳役负担,有一次,司马光拍案而起,坚决要求皇帝“更下诏书,深自咎责,求所以事天养民,转灾为福之道。”也就是说,司马光要求皇帝深刻检讨,并且让大家都知道犯了什么错误;之后,再想办法如何“养民”即让人民生活得好些,以转灾为福。这种为民请命的胆量和气概,当时并不多见。
“养百姓”是前提,“利万物”是目的。所谓“利万物”,就是有利于物质生产。司马光不是清淡家或空想家,他知道要国强民富,不发展生产,不重视生产,不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是一句空话。因此,司马光同样重视社会生产的发展。他明确地说过,农业是国家的根本,而当时的一些政策法令,已经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他曾尖锐指出“害农者政也”,即政策阻碍了发展农业。他建议“为今之术,劝农英如重谷,重谷莫如平籴”。在他看来,光是口头上叫喊重视农民,劝告农民好好生产,是不够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之能够安居乐业,所谓“平籴”,宋初,旷常平仓“是行之有效的重农政策:在丰收年景,政府以高价大量购买粮食,避免谷贱伤农;而在灾害兼收之年,政府则以低价将粮食卖给农民,甚至救济贫民,以免谷贵害农。这种措施,到司马光时代已经名存实亡。司马光再三主张整顿和恢复”常平仓以促进农业生产。
司马光在政治、经济、思想、道德等各个方面,对当时的种种弊端,提出了批评。尤其是在王安石变法之前,他任谏官和侍从时,更对时政提出了许多革新意见。例如,在人才问题上,司马光反对冗官成灾,因循守旧,无所事事的恶劣风气,主张精兵简政,主张打破门第出身,论资排辈的用人制度,主张以实际才德,越级提拔重用各种专门人才。又如,当时冗费和冗兵惊人,成为极大祸害,他主张兵在精而不在多,主张还兵于农,不要扩军,要让士卒回到农业生产上去;而对于国家无度的开支,他更严厉要求上自皇帝,下至县吏,应该节约为民。再如,司马光对于当时朝廷麻木不仁,反而以歌舞升平来掩盖问题成堆的状况,十分不满,指出这是不事进取,得过且过的坏风气。他强调“务实”,要少说空话,多干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而他自己,则是埋头苦干的务实家。有一次,司马光叫人去卖掉他家的马。他嘱咐卖马的,一定要讲清楚,“此马夏月有肺病”,不要欺骗别人。卖马的暗自发笑:司马光简直老实到愚蠢的地步。还有一次,他为村民讲学,村民提出一个怪问题,司马光老实承认,我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能解答;以后研究清楚了,再来回答你们。
反对变法
反对王安石变法,是司马光政治生涯的重要方面。无论从私人情谊上讲,还是从政治态度上说,王安石变法之前,司马光与王安石都十分和谐与一致。当时的所谓嘉祐四友,就有王安石与司马光。俩人时常相聚交谈,以诗唱和,以文会友。从主张改革时弊的文论奏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俩人的政治观点基本相同。即使是宋神宗起用王安石,准备推行新法之初,司马光还对王安石抱有好感。有人攻击王安石时,司马光并不赞成,认为是言过其实。
司马光忽然激烈反对王安石变法,在于司马光认为王安石新法“与民不利”。变法之前,王安石提出了发展生产的主张和意见,但是,变法开始之后,王安石实际上把发展生产放在次要位置,而急于解决财政困难问题。北宋中期尽管税收数倍于国初,但由于冗兵、冗费和冗官等的巨额开支,造成了国库空虚,入不敷出的严重局面。宋神宗即位,碰到的难题首先就是财政困难。他曾召集王安石、司马光等,询问如何解决财政困难。司马光回答,首先应该节省朝廷开支,注意节流,如皇亲大臣的大量赐物,就可以省下来。王安石不同意这种看法,他提出节省开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而应该从理财上着眼。王安石所说的理财,主要意思就是想方设法增加朝廷收入。而要增加收入,必然要增加对地主与农民、商人、手工业者的税收或变相税收。司马光当场激烈反对王安石的这种主张。他说:天下财物百货,是有限的,不在老百姓手里,便在政府手中,如果增加税收,就是侵夺百姓财富,造成民穷国富,王安石并没有听进司马光的意见,而是在变法实践中,果然用各种办法,加重了地主、农民等的负担,从而解决了财政困难。这就使司马光与王安石的矛盾与斗争,越来越激烈尖锐,直到两人由莫逆之交,发展到互相攻击,最后变成老死不相往来的政敌。
王安石的新法有有利于发展生产的一面,也有不利于发展生产的一面;有有利于农民的一面,也有不利于农民的一面。司马光所看到和反对的,大多是不利于生产和农民的一面,例如当时争论最激烈的青苗法,既有限制豪强大地主放高利贷,残酷剥削农民的作用,但在发放青苗钱时,确实要收取农民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甚至成倍的利息。司马光其实并不反对打击与限制富豪的高利贷,而是反对向农民收取如此高的利息,他一再说,向农民发放钱粮,可以用常平仓的办法,不取或少取利息(可以收百分之十的利息)。其次是免役法,司马光早就主张改差役为雇役,王安石的免役法与司马光的主张大体相同。那么,司马光为什么又反对免役法呢?原因是免役法要向原来不服劳役的下户即农民及其他人,收取不少数量的免役钱。司马光认为这一政策,地主富豪有钱,可以应付,而贫民没有钱,穷于应付,加重了他们的负担。再次,是市易法与均输法,司马光认为这是与商人争利,不利于商品流通。最后是保甲法,司马光认为这会使农民不安心种地,而去练兵习武。由此可见,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是从其爱民,宽民和重农思想立场出发,反对新法中的苛民与伤农方面。把司马光说成是站在豪强大地主立场上,顽固地反对限制豪强大地主利益,恐怕是不准确,不全面的。
另外,对于王安石在变法中的具体作法,司马光也有意见,主要是王安石“求治太急”,不够稳重,犯了急躁冒进的毛病,还有是用人不当,用了吕惠卿这样有才少德的“小人”。这些,司马光在给王安石的三封长信中,都作了详细的说明,说了自己的看法。然而王安石始终没有接受与改正。
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应该给以客观的,公正的评价。他反对新法中不利于农、工、商业发展的一面,他反对王安石某些作法欠妥的一面,必须加以肯定,以王安石变法划线,不加具体分析地一概把反变法派加以否定,并且加上大地主阶层的顽固派、守旧派的帽子,是不公正的,实际上,围绕变法与反变法的争论与斗争,既不是要不要改革之争,而是改革什么,如何改革之争,这场争论,见仁见智,互有短长,他们是站在同一立场上,都是想为巩固和发展宋朝的封建地主政权服务。由于在如何才能巩固地主政权方面,出现了意见分歧,所以导致了这场争论与斗争。全盘肯定王安石变法,把它说成是代表中小地主阶层利益,说成是从发展生产着眼推行新法,是片面的,全盘否定王安石变法,把它说成是搞乱了天下而又害国害民,恐怕也是片面的。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本来应该是有利有节的,然而,由于司马光看问题带有片面性,加上朝野反对变法之声越来越高的影响,他也就越来越走向偏激,以至夸大了新法的错误和缺点,犯了形而上学地否定一切的错误。真理再向前跨一步,确实会变成谬误,象农田水利法与保马法等,司马光是可以不加反对的。然而他却盲目地反对了。今天,如果我们把司马光同王安石在九百多年前的分歧与斗争,说成是两条路线、两种世界观的斗争,也就过分了。
自从王安石第二次罢相之后,新法逐渐变化,变成单纯地为了增加官方收入。因此,新法的法令不但推行困难,而且一部分已经名存实亡,实际上已经废除了。尽管如此,我们也不必原谅司马光晚年所犯的错误。是的,废除新法已是大势所趋。但是,实行新法需要慎重、稳妥,废除新法也需要稳妥、慎重。苏东坡曾经劝告过司马光:“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这一忠告是多么地深切而有远见。但是,固执的司马光谁的话都听不进去。他自认为废除仅有的免役法、青苗法、保甲法,决不可以慢慢来,而应该像救火、救落水者那样迅速、及时。这就使他最后犯了与王安石相同的急躁病,迫不及待地付诸实践了。后采成为著名奸臣的蔡京,善于投机钻营,他钻了司马光性急如焚的空子,在开封府五天之内就废掉了免役法。司马光自己清楚,他在世的时间不多了。他要抓紧时间。更主要的,他认为新法已经成为害国害民的弊法。废除弊法,是不必等待的。他有良好的动机与愿望,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
司马光对待少数民族及其政权的立场和态度。无法摆脱汉族中心观和中原王朝正统观的影响。但是,他的进步之处,在于承认契丹族、党项族等当时的少数民族,可以有自己的独立和自由。司马光希望汉族统治少数民族,然而,他认为这种统治,既不应动辄用武力征服,更不应把少数民族当作奴隶。司马光认识到,当时我国北宋和契丹、西夏三分天下,宋朝既没有力量,更没有必要急于求得统一。因此,司马光主张对待邻国,必须采取和睦亲善的政策,而不能任意诉诸武力,他提出“交邻以信”,就是要以宋朝的威望,大国的气度,去感化辽国和西夏,使他们佩服宋朝。自然,司马光清楚,即使如此,邻国还有可能犯宋,这就同时必须加强战备,巩固边防,而巩固边防,不在于扩军,而在于选择好将帅,加强操练,这些看法和主张,应该说是附合客观实际的,也是基本正确的,从这一指导思想出发,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期间对西夏的战争,司马光认识到战争有百害而无一利,是劳民费财之举,所以,在他任相时,将变法期间侵占西夏的领土,应西夏的要求,还给了西夏,如果把这种主张和作法,称之为卖国和罪行,是不恰当的。且不论在今天看来,西夏和辽国都是中国历史上的封建政权,就民族和国家而言,宋朝有权建立以汉族为主的政权,契丹和党项族也有权建立自己的政权,既然已经建立了政权与国家,就可以而且应该睦邻相处,西夏或辽国进犯宋朝不对,宋朝进犯西夏或辽国,难道就是正义之师?司马光并不主张对西夏妥协、退让或投降,他曾经积极参与过对西夏的防守,他所反对的,是宋朝进犯西夏。把王安石称为企图统一中国的英雄,而司马光则被诬为投降路线的代表,事实上,王安石等好大喜功地主张对外战争,中国并没有统一,反而由于战争而损失了无数人力物力,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主张战争未必都是英雄,坚持和平未必都是卖国。我们不能跟着宋代人的大汉族主义和中原王朝中心观跑,而应有客观而科学的分析与评价。
史学大家
司马光一生的成就,与其说在政治方面,不如说在学术、著作方面。他的著述之多,使人为之倾倒。除现存的《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八十卷外,还有《滦水纪闻》三十二卷,《稽古录》二十卷,《通鉴节要》六十卷等等,这就在宇数上超过了《鲁迅全集》。如果加上《资治通鉴》那么,可以说司马光著述之丰,真可谓前无古人了。《资治通鉴》是司马光主编的不朽之作,共二百九十四卷。这部编年体中国通史,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至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记述了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历史,在中国史学史上,该书的成就,地位和作用,无与伦比,在世界史学史上,也首屈一指。研究中国史,了解中国史者,不可不读《资治通鉴》。
司马光早就想编一部简明系统的中国通史,苦于没有机会和时间,在和王安石政见不同、难于合作的情况下,司马光退居洛阳,通过编纂史著,从历史的成败兴亡中,提取治国的借鉴,“使观者自责善恶得失”。应该说,司马光着史,是其从政治国的另一方式。早在宋仁宗嘉佑年间(1056年~1063年),他曾与刘恕商量说:“余欲托始于周威烈王命韩赵魏为诸侯,下讫五代,因丘明编年之体,仿荀悦简要之文,网罗旧说,成一家之言。”这说明他30多岁时,已酝酿出《通鉴》的规模。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首呈《历年图》25卷,二年后又呈《通志》八卷,说明他在政事活动之余,已进行撰写。他的著史得到宋英宗、宋神宗的称赞、支持,宋英宗同意他设立书局,自择官属,神宗以此书“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命名为《资治通鉴》,并亲制序文,以示重视。除了允许其借阅国家所有的图书资料外,神宗还将颖邸旧书3400卷,赏赐给司马光参考。修书所需笔、墨、绢、帛,以及果饵金钱之费,尽由国家供给,为他提供了优厚的著书条件。
司马光著史,还选取了刘恕、刘触、范祖禹等人做为助手,他们既是当时第一流的史学家,又与司马光在政治、史学上观点一致,故能在编书中各显其才,通力合作。《通鉴》的成功,与他们的努力分不开,但最终使《通鉴》达到光辉顶点的,还决定于主编司马光的精心著述。正如刘恕之子刘羲仲所说:“先人在书局,只类事迹,勒成长编,其是非予夺之际,一出君实笔削。”
《通鉴》的编写,大致分三个步骤:一、排列丛目;二、编写长编;三、删改定稿。一二两步,在主编指导下由助手完成,第三步则完全由主编一人完成。全书的发凡起例由主编拿出后,编写过程中的具体方法和原则,司马光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格的选材。丛目、长编的取材尽量广泛,提出“宁失于繁,毋失于略”,所选史料内容则着重在国家兴亡、政策得失、君臣道德等方面,目的在提供治国借鉴,反映生民休戚的情况。这样,所收史料除正史之外,诸如稗官野史、百家谱录、总集别集、传状碑志等总数不下300多种。长编长达6500多卷,3000多万字。
二、精心的考异。只有真实才有价值,只有有价值才能具备借鉴作用。任何史家著史都要对史料进行考异,而司马光除将考异所选史料收入正文之外,又将各种不同的说法和鉴别理由加以逐条说明,著成《通鉴考异》30卷,与《通鉴》一起奉上。由于考异中“抉择幽隐,校计毫厘”的严谨态度,大大增强了史著的可靠性、真实性,《通鉴》以信史著称,离不开《考异》的辅翼作用。而这种著史方式,为后世史家沿用,清代以考证史实见长的乾嘉学派,正是沿着这条路子发展起来的。
三、编制目录。《通鉴》记载了16个朝代1362年的史实,是一部总计294卷的长篇巨著,为翻检方便,于修史同时编写《通鉴目录》30卷,我国古代编年体史书因按年纪事,故没有篇目,不作目录,只是以年检索。司马光突破这种旧例,分三部分将年表、帝纪、历法、天象、目录、举要、索引集于一块,开创了编年体史书多功能目录的新体例,使《通鉴》体更臻于完善,将我国的历史编纂学推进到了新的水平上。
四、完善史体。编年体记事简明扼要,但受时间限制使史事拖沓割裂,不易反映全貌。司马光注意吸收纪传体的优点,为交待前因后果,大量采用连载、主载、附叙、追叙、补叙等写法,带有以事件为线索组织材料的性质,表现出突破编年体,酝酿纪事本末体的趋势,对南宋袁枢编纂《通鉴纪事本末》一书,有启迪先导之功。这一改造,使古老的编年体例焕发了新的生命力,后世仿作接踵以起,形成了一个从古至今的编年史书系统。这一系统中,《通鉴》以通史成书,便干“探明变化之由,寻求演变之迹”,与唐宋以来社会上“主通明变”的思潮相吻合,也与“资治通鉴”的目的相一致。
五、加工贯通。集体写书,由于手笔不同,风格各异,容易产生割裂驳杂的现象,但《通鉴》的语言风格如出一人之手,浑然一体,毫无雕琢弥缝的痕迹,这正是司马光精心改编和加工的结果。有着深厚文字功底的司马光,尤长于叙事,款款写来,原委了然,文字优美而质朴,格调古雅浑厚而又简洁晓畅,真可谓别具匠心,自成一体。有许多场面和人物描写,已成文学史上的名篇,而大型战争如赤壁之战,淝水之战的叙述,更是胜炙人口,引人入胜,超越了所有其他史书的记载,成为历史散文的上乘。
六、撰写附论。我国史家借论赞以寓褒贬劝戒之意,已成传统。司马光在《通鉴》一书中附论,不仅数量多,而且篇幅长。全书附有180多篇,80多篇援引他人之论,其余全为亲手撰写。所论多为治乱之因,君臣之道,是在以往所写史论与奏疏基础上,因史事而发挥,就时事而议论。字里行间,充满着匡辅的诚意和情感,寓褒贬臧否于其中,体现出因事劝谏的良苦用心,无论是民族问题还是用人原则,都针对现状提出了革除弊政的历史借鉴,具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更具匠心的是,这么多的附论,与《通鉴》的内容取舍编排,竟是这样的浑然一体而不可分割,成为贯彻“资治”这一著史目的的点睛之笔。详实、体例精善、叙事生动、议论深刻、文风质朴的史学巨著终于完成了。主编司马光所耗费的心血是难以估量的。在《进通鉴表》中,他说:“研精极虑,穷竭所有,目力不足,继之以夜。”有人见其残稿堆积有两屋之多,皆蝇头小字,字字端谨,无一字潦草。书成之后,66岁的司马光,已是“骸骨癯瘁,目视昏近,齿牙无几,神识衰耗,目前所为,旋踵遗忘”了。所以倾毕生精力于此书,还在于寄托其治国的热望,他恳切地希望皇帝通过观览此书,能够“鉴前世之兴衰,考古今之得失,嘉善矜恶,取是舍非,是以懋稽古之盛德,跻无前之至治,俾四海群生,咸蒙其福”。这样,他也就“虽委骨九泉,志愿永毕了”。这不正说明了他著史是从政治国的另一方式吗?
《资治通鉴》这部巨著便以十九年的时间完成了。客观条件虽好,但决定于主观努力。司马光的修书精神,可以和司马迁相比美。为了修书,他常常拒不见客,为了修书,他“日力不足,继之以夜”,每天挑灯夜读,黎明即起。他和其助手的看书之多,后人为之叹绝。他们实事求是的严肃治学精神,为人楷模。据说光是编写《资治通鉴》的草稿,就堆满厂两间房子。正是这种可贵的精神与毅力,才使《资治通鉴》于元丰七年(1084年)完成。这时,司马光已经到了烈士暮年,虽然壮心未已,却精疲力竭了。不过,他并不后悔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尽于此书”,反而欣慰自己“虽委骨九泉,志愿水毕矣”。实现了自己的理想,虽死而无憾了。
废除新法
司马光虽热心于治国,但由于政见不同而未能有更多直接参与政事的机会。要不是宋神宗病死,要不是王安石变法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司马光本来会安居洛阳著书立说,直到谢世,司马光在洛阳写了十多年书,但是因为他反对新法出了名,一些保守的官员都很记挂他。他虽然口口声声说不谈政治,但是许多人还把他当作“真宰相”看待,连普通百姓也知道洛阳住着一个司马相公。
高太后临朝执政,把司马光召回朝廷,司马光已经是又老又病了。但是,他反对王安石新法却丝毫不肯放松。他一当上宰相,第一件大事就是废除新法。有人劝阻他说,神宗刚刚去世,马上把他的政治措施改掉,总不大好吧!司马光气呼呼地说:“先皇帝立的法度,好的自然不要去改动,像王安石搞的那一套,却是害民的事,为什么不能改?再说,现在高太后执政,高太后是神宗的母亲,做母亲的改动儿子的主张,有什么不可以?”就这样,他不顾许多官员的反对,到了第二年(1086年),就把王安石建立的新法一古脑儿废除了。王安石听到这个消息,当然十分生气,不久就郁郁不乐地死去。而司马光的病也越来越重,在同年九月咽了气。司马光死后,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元祐元年,司马光所进《稽古录》20卷,写自伏羲至宋英宗治平四年,这是一部简要的编年体通史。同样这本书也贯穿司马光的观点。朱熹指出:“温公之言,如桑麻谷粟,其愿忠君父之志,更历三朝,然后成就。”又说:“小儿读了‘六经’了毕,即令接续读去亦好。”对易学等经学研究和在老子、扬雄等诸子研究方面,司马光都是有成就的,在理学上有重要的地位。但他与二程的观点有一些差异。司马光重史亦重经,与理学家的经细史粗说不同。全祖望在《宋元学案·涑水学案》评论说:“小程子曰:‘阅人多矣,不杂者,司马、邵、张三人耳。’故朱子有‘六先生’之目。然于涑水,微嫌其格物之未精。”
元祐九年(1094年)四月,宋哲宗亲政,改元绍圣,表示要绍述新政。绍圣年间,一反元祐年间所为,司马光虽已离开人世,也逃不脱受惩罚,被夺谥、追贬。甚至有人主张毁《资治通鉴》板。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蔡京擅政。九月,将司马光等120人的名字刻石,立为“元祐奸党碑”。崇宁三年(1104年),又扩大为309人,入碑籍者皆受迫害。两宋政坛上风波迭起,司马光受到牵连。论政见,司马光是守旧型的历史人物,但他的政治主张,特别是关于边事方面的意见,有值得肯定的地方。其著作甚丰,后人编为《温国文正公文集》。
元祐元年(1086年)秋,这位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历史学家,与世长逝。噩耗传出,人们为之罢市,万人空巷地前往送葬,争相购买他的画像。在灵柩送往夏县时,送葬之民哭公甚哀,如哭其私亲。一个封建社会中的宰相,能得到民众这样广泛真诚的悼念,实属罕见,也是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