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水鸟调查活动由湿地国际统一组织协调,该活动与湿地国际在欧洲、非洲和美洲的水鸟调查合称“国际水鸟调查”。亚洲水鸟调查于1987年从印度发起,目前已迅速发展到东亚、南亚、东南亚、大洋洲以及俄罗斯远东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亚洲水鸟调查的目标是获取每年水鸟越冬种群的资料,作为评价湿地状况及监测水鸟的种群的基础;每年定期监测湿地的状况;激发人们对水鸟和湿地保护的兴趣,促进地区的湿地和水鸟保护活动。
亚洲水鸟调查于每年1月的第2和第3周进行。水鸟调查的种类范围几乎包括《湿地公约》定义的所有种类。亚洲水鸟调查开展的活动主要有:亚洲水鸟调查项目各地区协调员收集本地区水鸟调查数据;各地区数据统一汇总到湿地国际;湿地国际在对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后出版调查报告;将调查报告赠送有关的政府、非政府、国际组织,以及参与调查的所有人员。
湿地国际中国办事处在中国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水鸟保护活动,比如在云南进行的黑颈鹤保护项目。
3.中国民间环保组织概况
发展历程
1978年5月政府部门发起成立民间环保组织——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随后,1991年辽宁省盘锦市黑嘴鸥保护协会注册成立。1994年“自然之友”在北京成立,成为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民间环保组织。从此,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开始不断崛起。
1995年,“自然之友”组织发起了保护滇金丝猴和藏羚羊行动,这是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发展的第一次高潮。这一时期,民间环保组织从公众关心的物种保护入手,发起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树立了民间环保组织良好的公众形象。1999年,“北京地球村”与北京市政府合作,成功进行了绿色社区试点工作,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开始走进社区,把环保工作向基层延伸,逐步为社会公众所了解和接受。
2003年的“怒江水电之争”让多家民间环保组织开始联合起来2003年的“怒江水电之争”和2005年的“26度空调”行动,让多家民间环保组织开始联合起来,为实现环境与经济发展目标一致而行动。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已由初期的单个组织行动,进入相互合作的时代。民间环保组织活动领域也从早期的环境宣传及特定物种保护等,逐步发展到组织公众参与环保,为国家环保事业建言献策,开展社会监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等诸多领域。
根据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的《2008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发展状况报告》,截至2008年10月,全国共有由政府发起成立的民间环保组织1309家,学校环保社团1382家,草根民间环保组织508家,国际环保组织驻中国机构90家,港澳台地区的民间环保组织约250家。
报告显示,草根环保民间组织数量增长尤为明显,三年来增加了近300家,比2005年增长近1倍,北京、广东、湖北、云南、西藏、新疆等地的草根环保民间组织发展尤为迅速。
报告列举了近年来民间环保组织的发展状况,指出民间环保组织的办公条件有所改善,55.2%的组织拥有了专用办公场所,比2005年增长了15.2%;26.0%的民间环保组织拥有了固定的资金来源,比2005年增长2.1%。与此同时,民间环保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着筹款能力弱、人才短缺、组织能力不强等问题。
报告指出,2005年后,随着民间环保组织的壮大和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在影响政府环境政策、监督政府更好地履行环保职责、从事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有益补充。
调查显示,58.6%的民间环保组织都参与了节能减排工作,包括研发、推广节能减排的环保产品、向公众开展宣传教育等;11%的民间环保组织参加了环境维权工作,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组织特点
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分4种类型。①由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民间环保组织,如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华环保基金会、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各地环境科学学会、环保产业协会、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②由民间自发组成的民间环保组织,如自然之友、地球村,以非营利方式从事环保活动的其他民间机构等;③学生环保社团及其联合体,包括学校内部的环保社团、多个学校环保社团联合体等;④国际环保民间组织驻华机构。
资金筹措方面,民间环保组织资金最普遍的来源是会费,其次是组织成员和企业捐赠、政府及主管单位拨款。76.1%的民间环保组织没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有45.5%的国际环保组织驻华机构、32.9%的政府部门发起成立的民间环保组织拥有相对固定的经费来源,而民间自发组织和学生环保社团中拥有固定经费来源的仅为20%左右。
在与政府的关系方面,95%以上的民间环保组织遵循“帮忙不添乱、参与不干预、监督不替代、办事不违法”的原则,寻求与政府合作;61.9%的民间环保组织认为拥有与政府直接沟通的正常渠道;选择与政府合作的民间环保组织有64.6%,选择既非合作亦非对抗的有32.1%,认为存在一些矛盾的有3.3%。
在与企业的关系方面,大多数民间环保组织愿意和环境形象较好的企业开展合作。一些民间环保组织的活动和污染企业的利益会发生冲突;24.4%的民间环保组织认为偶尔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2.3%的经常与企业利益发生冲突。在和污染企业进行交涉时,民间环保组织最常用的方式是向政府部门反映,占68.6%;其次是与企业协商、谈判,占40.0%;采取诉讼等法律途径或集会、抗议等方式的很少。
在与媒体和公众的关系方面,借助媒体扩大影响力进而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已成为我国环保民间组织的共识。有79.4%的环保民间组织被媒体正面报道宣传过。90%以上的民间环保组织经常组织公众参与环保活动;63.4%的民间环保组织与学校有合作关系;41.7%的与研究机构有合作;中国社会公众对民间环保组织的支持率已达69.5%。
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具有年轻人多、学历层次高、奉献精神强、影响面广等显著特点。环保民间组织从业人员中,80%左右为30岁以下的青年人,70%的环保民间组织负责人年龄在40岁以下。
从总体上看,目前中国环境保护民间组织的现状是起步晚、数量少、作用小、影响微、活动范围窄、与工业发达国家的差距大,不但与工业发达国家的民间环境保护群众组织不可比拟,也与有13亿人口的环境大国地位不相符合,难以满足环境保护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另外,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中国民间环境保护群众组织所起的作用、所做的贡献也与我国的地位不相般配。
社会作用
近十年来,中国民间环保组织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它起到了政府职能所不易做、不便做的拾遗补缺的补充作用;起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和融合作用;起到监督政府、保护百姓环境权益的作用;起到宣传群众、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参与各种环境活动以及咨询和服务等作用。
宣传与倡导环境保护,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参与环保,是中国环保民间组织开展最普遍的工作,对提高全民族的环保意识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000年5月,“自然之友”启动了我国第一辆环境教育流动教学车——“羚羊车”,向中小学生以及社会群众宣传保护自然环境、生态环境以及保护野生动物的紧迫性和责任心,影响深入,反映良好。1999年底,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志愿者徒步嘉陵江两岸环保行,历时45天,行程1170多千米,途径4省(市)、23个县、120多个乡镇,通过发放环保宣传材料、演讲等形式,广泛传播环保理念,开展环保教育活动。他们还举办了8期教师培训班,对600多名教师进行了环境教育培训。北京地球村在中央电视台开设了专栏《环保时刻》。武汉绿色环保服务中心在当地广播电台开播专栏宣传环保。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每年组织万人参与环境文化节,宣传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文化。50%以上的环保民间组织都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目的是向社会和公众传播环境知识、宣传环境主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
开展监督,为环境事业建言献策
民间环保组织的另一重要作用就是监督政府实行环境主张,落实环保举措,坚持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其建言献策,把实现国家的环境与发展目标同自己的宗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表明我国的环保民间组织进一步走向成熟。
2002年,重庆市决定在主城区建30万千瓦燃煤发电厂,市民反映强烈。重庆市绿色环保联合会组织市民召开研讨会,建议政府停建以牺牲重庆市主城区空气环境为代价的工程。2003年年底,重庆市政府采纳了建议,停建该工程。
2005年4月,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公开征集公众对国家“十一五”环保规划意见和建议,有420多万人参与,提出9个方面27条高质量的建议,得到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务院领导的肯定。
保护自然生态,实行合理有序开发,这是“绿色流域”、“绿色家园”和“自然之友”等多家环保民间组织历时两年,围绕怒江水电开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众所周知的怒江梯级水电开发在社会上争论很大。民间环保组织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和当地群众数次研讨,并通过云南省政协提出了“保护怒江、慎重开发”的提案,环保民间组织代表也联名向中央有关部委呈送了公开信,最终各方达成了怒江开发要充分论证的共识。
扶贫解困,推动发展绿色经济
环境与贫困是互为因果的关系,贫困可以导致环境破坏,环境恶化也可以造成贫困加剧。因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才是真正符合自然和经济发展规律的。民间环保组织在实践中把保护环境与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了良性互动,效果很好。
陕西妈妈环保志愿者协会围绕西部开发战略部署,在10个县一万户农户中开展“绿色家园环保示范户”创建工作,引导农村妇女发展无污染无公害生态农业和建设以秸秆、人畜粪便综合利用的农村庭院沼气再生能源,走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绿色经济脱贫致富的新路子。
湖南岳阳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组织农户退耕植树造林,每亩付给农户100元补贴,成林后全部效益归农民所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云南省丽江拉市海地区生态资源丰富。拉市海鱼市高价,刺激当地居民过度捕捞,鱼类资源急剧衰退。当地居民被迫上山砍树维持生活,从而加剧了生态恶化。2000年5月,环保民间组织“绿色流域”启动了拉市海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项目。与当地政府和村民共同制订了流域管理和对流域渔业、农业、旅游开发规划,建立了村级流域管理小组,还聘请国外专家指导,在两年多时间内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目标。2003年3月,在日本召开的世界水论坛上,拉市海项目被评为全球150个“最佳水资源保护项目”之一。
丽江拉市海湿地公园
维护社会和公众的环境权益
环保民间组织在维护社会和公众环境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政府把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享用权真正赋还给公众,把公众对“四权”的真实意见反馈给政府。
1999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开通污染受害者法律咨询热线,无偿的为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务。已为1万多名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为50多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向法院起诉或通过行政途径加以解决。2005年,该中心支持“福建省屏南县1721位农民诉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侵权案”胜诉,为当地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8万余元人民币,此案被评为2005年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之一。
2004年11月,“绿色和平”公布了《金光集团APP云南圈地毁林事件调查报告》。浙江省饭店业协会知悉后发出《关于抵制APP纸产品的通知》,呼吁全省417家星级饭店抵制金光集团纸制品及其附属产品。金光集团以“侵犯金光纸业与金光集团的名誉权”将浙江省饭店业协会诉上法庭,要求索赔220万元人民币。中华环保联合会经过分析研究相关资料,请环境与法律专家研讨,确认了金光集团确实存在破坏生态的行为。2005年2月,中华环保联合会组成了环境法律援助团赴浙江,支援浙江饭店业协会的维权应诉。法院开庭前夕,金光集团撤诉。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一年来,介入公众污染受害案件23起,涉及群众3084人,支持和协助政府解决7起环境污染案件。
在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国家之一,由于种种原因,生物多样性遭受破坏十分严重,一些动植物濒临灭绝,中国民间环保组织不遗余力地加以保护,做出了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