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进入校园的车辆时速小于20千米/h。车辆在校园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四章)学校及自用车辆
第十七条:学校及职工自用汽车一律停靠在后勤停车场的停车位内。
第十八条:学校及职工自用车辆在校园内禁止鸣笛,速度控制在20千米/h内。车辆在校园出现一切事故责任自负,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第十九条:拉运学校发给职工的福利物品,限第二日晚9:00前运出,禁止用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运东西。
(第五章自行车
第二十条:广大教师、职工应做学生的表率,禁止在校园骑自行车。
第二十一条:师生自行车一律停在自行车棚里,禁止乱停乱放。
(第六章)惩罚
第二十二条:职工让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开进校园一次扣发100元,门卫管理人员50元。
第二十三条:非职工乘坐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进入校园一次扣发门卫管理人员100元。
第二十四条:职工擅自把前来办事的车辆引进校园一次扣发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五条:厂店的送货车,非规定时间进入校园,扣发门卫管理50元。
第二十六条:小商小贩人员、推销人员、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一次扣发门卫管理人员10元。
第二十七条:学校教职工自用汽车不停到规定的停车位,在校园内乱停的,每次扣发其本人100元。
第二十八条:大门卫不按时上锁,扣发门卫管理人员50元。
(第七章)说明
第二十九条:学生或职工突发急救伤病,可调动一切车辆进入校园抢救。
第三十条:本条例解释权归校务会所有。
11.后勤服务制度
印刷室设备管理使用制度
(1)打印机由专人使用管理,其他人严禁动用。
(2)打印机每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对机器零部件要进行认真擦洗除尘,保持机器良性运转。
(3)复印机每季让专门维修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管理使用人员要进行经常检修保养,使机器运转正常,不得带病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4)胶印机要经常检查保养,零部件要保持完好、清洁,运转正常,保证油印件字迹清楚、整洁。
报纸杂志订阅管理制度
(1)报纸杂志每年预订一次,半年调整一次。
(2)报纸杂志的订阅由收发员负责,单位预订的报纸杂志经校领导批准后,由收发员具体承办业务;个人预订报刊可直接与收发员联系办理,收发员不得拒绝办理订阅事宜。
(3)个人订阅报刊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负担,严禁利用公费订阅个人报刊。
(4)单位和个人预订的报纸杂志均由收发员统一到邮局办理,并开具收据,做好分发明细,确保投递准确无误。
(5)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到邮局或收发室调串报刊目录和数量,如须调串均由收发员负责办理。
打字室工作制度
(1)凡要打印的材料,须经校办主管领导签字后送交打字室打印,如有急件,批件人要注明打印时限,打字室要按时完成,不得贻误。
(2)材料印完后如有差错,以校样为准核对,属校样有误的校对者负责,若校样无误打印者负责。
(3)打字室要填写好打印材料登记,逐日累计工作量,并查清当日浪费纸张数,且浪费纸张数不能超过当日用纸量的四十分之一。
(4)刻苦钻研专业技术,减少和杜绝差错,创一流工作成绩。
(5)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及时处理(销毁)材料废页。
(6)工作时间有事离开岗位要请假,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和动用机器。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严禁烟火。
学校食堂、食杂店考核细则
根据目前学校各食堂、食杂店的经营状况,依据全校教职工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食堂改造维修工程已经结束。为了加强对食堂、食杂店的监督和管理,学校决定对食堂、食杂店实行考核测评,具体规定如下:
(1)领导、教工、学生测评。
①将测评结果公布于众
②实行量化考评,具体方案为教职工的测评权重系数为0.6,学生测评权重系数为0.2,考核领导小组测评系数为0.2。将三方面的测评结果计算出各食堂、食杂店的综合得分。
③单次测评综合得分认可率低于60%的取消承包人的经营资格。
④连续四次测评综合得分均处在最后一名的取消承包人的经营资格。
⑤在每次测评中每次低于65%高于60%的食堂、食杂店给予黄牌警告,连续四次黄牌警告的取消承包人经营资格。
⑥食堂、食杂店一旦取消经营资格限期15天做清仓处理。
⑦凡取消经营资格的食堂或食杂店,原学校资产逐项清查、登记上交,自购的设备及备品自行处理。
⑧取消经营资格的食堂或食杂店在清仓期间,如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勒令停业。
⑨连续四次测评综合认可率均超过85%的食堂或食杂店,学校将奖励经营者1000元。
(2)日常考核。
学校成立考核检查小组,组长吴芳,成员金忠奇、梁润辉、田立军、李艳霞。
①学校考核检查小组每半个月检查一次,检查具体标准执行大庆石油高级中学食堂、食杂店考核方案。
②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公布于众。
③食堂、食杂店在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除上级部门处罚以外,学校对每次每项罚款500元。
④对于在食堂就餐者或在食杂店的消费者发现问题举报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经营者100元~500元的罚款,拿出50%奖励举报者。
⑤对食堂或食杂店服务态度极差的服务员,勒令经营者辞退,并对经营者处以500元罚款。
⑥对于违反上级要求,采购三无产品或出售过期产品,一经查实,视情节罚款500元~1000元。
⑦对于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营业的食堂或食杂店每人次罚款50元。
⑧对于在食堂或食杂店发现有学生处对象或吸烟等违纪现象,食堂或食杂店视而不见不问不管的,视情节罚款100元~500元。
伙委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伙委会,征求就餐者的意见,认真听取委员们的意见。
(2)对反映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得借由推诿,并限期整改。
(3)发挥伙委会与就餐者之间相互沟通信息的作用。
(4)管理员、班长,必须参加伙食委员会,并对本月提出的问题予以总结经验教训。
(5)对提出切合实际的要求予以耐心的解释,向就餐者提供主副食价格,对无理取闹者要给予严肃的批评。
(6)伙委会成员可随时向食堂及有关人员反映总是协助食堂搞好管理,促进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达到就餐人员的满意。
厨机具管理制度
(1)食堂在用的炊事机械设备要登记造册,有运转记录,并有专人负责。
(2)坚持对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不带病工作,确保安全。
(3)在用设备必须按要求使用,不准随意拆卸,随便借用。
(4)要做到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卫生。
食堂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需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5)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7)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8)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