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旅客夜间投宿旅店,他把一只布袋子交给旅店主人,让旅店保管好。店主人问道:“这袋子里是什么?旅客道:是铜钱。”店主便给旅客开了一张收据,上写,收到某旅客钱袋一件。当时这家旅店进出的人很多,大家都看到了这件事的经过。等到旅客们入睡以后,店主人偷偷地打开了钱袋,一看里面是银子,就用铜钱把它调换了。
第二天清早,旅客拿了收据去取钱袋,发现袋子里的银子,都变成了铜钱,便向店主人交涉。店主人说:“你当时交给我的就是钱袋,你自己也说里面装的是铜钱,收据上也明明写的是铜钱,哪里来的银子?”昨夜在场的旅客也证明交给店主人的是钱袋。旅客辩论不过,只好到县衙告状。县官传讯店主人,审问双方时,店主人拿出收据。上面写的是“钱袋”。传当时在场的旅客来作证,也都说交给店主人保存的是钱袋。县官间旅客:收据上明明写的是钱,你为什么说里面是装的银子?旅客说:因当时旅店来往的人多,我怕有人盗窃,所以故意把银袋说是钱袋。县官不相信旅客的话,把他轰了出去。这旅富哑巴吃黄连,丢了那么多银子,心里十分委屈,便在夜间投河自尽。
这时,正好邻县某知县乘船路过此处,看见有人跳河自尽,便呼唤船夫把他救了上来。问他为什么寻死。他说:我奉主人之命,从外县收帐回来,把一袋银子交给旅店主人保存,当时因投宿的人多,为了安全起见,我故意把银袋说成是钱袋,没有想到,第二天一早,我取回袋子,里面的银子没有了,全变成了铜钱,这一定是店主人掉换的。店主人一口咬定交给他的是钱袋,我只好告到县里,但县里不受理,我这样回去无脸见主人,只有寻死了!知县说:你说的情况是属实的话,明天写状子来,我来替你伸冤。旅客听了转悲为喜,叩头道谢而去。
第二天,旅客送来了状子,那位知县就到当地县署与县官商量。当地县官劝他别管闲事,他说这个旅客不是白痴,就是骗子,旅店收据上明明写的是钱袋,他硬说交给店主人是银袋,我已经把他赶走了。知县把这个旅客投河自尽的事说了一遍,并说:如果这个旅客想敲诈店主人,何必投河寻死呢?看来这里有原因。诸允许我暂借贵公堂一用,我来审理这个案子。当她县官答应了他的要求。
知县立即命人把店主人和有关的人进行审间,大家都异口同声地说:“这个旅客交给旅店保管的是钱袋,他自己也说里面装的是铜钱,旅店开的收据上写的也是钱袋。”店主人把收据呈进知县看,收据上写的是“钱袋”。知县心想:“如果这案子无法查清,将会留下给人们取笑的把柄。”于是转问差役道:“旅店的人都在这里了吗?”差役回答道:“还有店主人的妻子留在店里,没有把她传来。”知县命令赶快把店主人妻子传来。
差役去后,知县就对这些人说:“那旅客交给店主人的确实是一袋银子,你们故意赖他。谁是赖银子的,我有法术识破他。”说罢、命令他们各伸出一只手,用朱笔在每个人手掌中各写一“银”字,写完后,吩咐一个个跪在烈日下,伸着手掌曝晒。知县对他们说:“谁是赖银子的人,他手掌中的”银“字一定会被太阳晒掉。”于是这些人一个挨一个跪在太阳下,并且十分紧张地注视自己手掌中的“银”字有什么变化。隔了一会儿,知县高声问店主人:你的‘银,字在吗?’店主人赶紧回答:‘银’字在。这样反复一间一答,差役们都暗中好笑,不知知县老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差役把店主妇人带到公堂上,知县间她:“你和你丈夫合谋,用铜钱调换了客人的银子,是真的吗?妇人回答说:没有这回事。”知县说:你的丈夫自己已经承认了,你还在抵赖?妇人仍然狡赖。知县就在堂上高声问店主人:“你的银,字在吗?”店主人高声答应道:在!银,字在!知县看着妇人道:怎么样?你丈夫已承认银子在了,再狡赖就要上刑了!店主人的妻子真以为店主人果真承认了,就供出用铜钱掉换银子的实情,知县命差役跟着妇人回家取银,店主人受到打罚,这位旅客的冤屈才得以洗清,一时县里到处称颂这位知县的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