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今天要讲什么,您先拿出张纸来帮忙算笔账:1个农民,2辆车,8个月,拉沙盈利20万元,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过路费368万元。问题一:这名农民8个月来的具体收支如何?问题二:该农民每天需缴过路费多少?问题三:该农民每小时车速须达到多少?
第一个问题,20-368=-348,结论:该农民辛苦8个月,结果是亏本348万元;第二个问题,8个月相当于240天,3680000/240=15333元,15333/2=7666,即该农民每天需要缴纳过路费15333元,每辆车每天要缴纳7666元;第三个问题,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每公里0.45元,3680000/0.45=8177777,即368万过路费应该跑了8177777公里,再平摊到240天,相当于每天要跑34074公里,就算24小时连轴转,那每小时的时速也达到了1419公里。鉴于“和谐号”的时速也只有350公里,最后的终极结论为:哥驾的不是车,是筋斗云。
说到这,不少人应该已经知道狸美美在讲什么事件了,没错,正是最近被炒得纷纷扬扬的“368万元天价过路费”案。2010年10月,检察院指控农民时建峰,称其在08年5月4日至09年1月1日间,为牟取暴利而非法购买使用假军用车牌及驾驶证等物品,雇人通行郑石高速公路运送沙石,免费使用高速公路2361次,累计骗免高速公路费368万多元。去年12月21日,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
事件一出,网民哗然,因为这里面的数学题虽然繁多但却实在是不难,就像本文开头验算的那样,只要有小学文化程度估计都能掰清楚。而算出来的种种荒唐数据,更引发了网民针对多方面的拷问。
比如,平均每日每车近8千元的过路费以及接近1500公里的“筋斗云”问题,如果不是检察机关算错了,那就只能是过路费收缴层面存在黑幕。有网民就说“天价过路费抢劫无罪,逃避抢劫反而有罪”。而也正因为此,时建峰明明是违法乱纪了,却受到了网民及舆论一边倒的同情力挺,而“无期徒刑”的一审结果也让许多网民直指法院判刑过重。
舆论压力下,法院本月14日决定,对时建锋的案子启动再审程序。
确实,放着大把贪官不判无期,非要跟一个“被抢劫”的小农民过不去,这案子,是该再好好审审。
201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