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唇沿着耳际一直往下游离,停在白皙的颈脖,轻轻地啃咬着,她半仰着头,呼吸急促,最原始的渴望被他轻而易举地挑起,他的舌尖划过她的消瘦的锁骨。
“媛媛,帮我解衬衫的扣子。”他性感的嗓音在她的耳边响起。
许媛媛朝着他妩媚一笑,身体抵在他的胸膛,隔着一层薄薄的衬衫,她能感觉到这个男人灼热的皮肤,微凉的手指轻轻地为他解开第一颗扣子……那天晚上,她喝的的确有些多了,她甚至将这个男人当成了那个人,明知只是出现的幻觉,可是她依旧任自己沉溺。
吻,越发的炙热,许媛媛忍不住发出一声嘤咛。
“嗯……啊……”迷离的眼眸望着眼前的这个男人,她知道,不是她心底的那个他,可是有有什么关系呢!她已经决定放弃了,彻底的放弃了,就算是他是她心口的红痣,她也会忍住剧痛将它除去。
男人看着自己身下的女人如此的迷人,一阵阵的悸动。
房间里,充满着****之后的馥郁气息,才歇过不久,她又开始挑逗他,男人的欲望被她轻而易举地激起,翻身将她压在身下。
一室的春光,一室的暧昧。
窗外,依旧一片漆黑,干冷的风不知疲倦地穿梭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之间,远处的霓虹灯驱散了少许的黑暗。
初冬清晨的北京城,温暖地阳光倾泻,匆匆忙忙的人群行走在大街小巷,为了生计,生了明天,为了下一代……每个人都在奔走着,谁都不敢停下来歇一歇,生怕再站起来的时候,成了最末的一个。
那时候有人说,八零年代的孩子是最幸福的,可是如今看来,八零年代的孩子才是最痛苦的,为了工作奔波,为了还房贷拼命地挣钱,甚至不顾生命,还要为自己存够养老的钱,还要为自己孩子的未来着想……这一代的孩子,却是最坚强的,没有什么能够打到他们,那么多的身影漂泊在这个繁华的城市,只为寻找自己的梦想。
风依然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阳光从透明的玻璃窗洒落进来,微眯着眸子瞅着灰蒙蒙的天空,即使有阳光,这个城市的天空却依旧那样的浑浊。站在窗前,慵懒地伸了一个懒腰,身上穿着的是于琰扔给她的一件白色长衬衫,她觉得他真是有些暴殄天物了,一件阿玛尼的衬衫竟然给她当睡衣穿。
长发随意地被她束在脑后,清澈至极的眼眸点缀着一丝浅笑,唇角微微勾起,阳光将她的脸部柔和的勾勒出来,远远望去,似乎没有尽头,满目的都是高楼大厦,车如流水。她不是很喜欢这种繁华的城市,宁愿待在一个小城镇上,最好的具有文化气息的古城,有湛蓝的天空,有清新的空气,有可以谈心的朋友,煮一杯茶,看一本书,用指尖流淌着的文字糊口。
想到这里,却又自嘲的笑了笑,进了浴室,将自己彻底清洗了一遍,换上昨天的衣服,从包里掏出手机,开机,不过短短的几秒钟的时间,短信息的提示音“滴滴滴……”响个不停,她打开看了一眼,一共十八条短信,二十个未接电话,短信全都是于锦发给她的,未接电话里除了凌菲打的一个,也全都是他的。
就是因为怕他担心她,所以在昨天临睡之前给他发了一个短息,只是没想到他会回给她这么多。
“风依然,我想你了,你现在在那里?”
“风依然,明天早点起来,早点开机,开机之后给我打电话。”
“依然老婆,请你一定要相信我,我会处理好这件事情的。”
“依然老婆,知道你跟别的男人一起过夜,我吃醋了,是真的吃醋了……”
当她看到这条短信息的时候,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呈现出最好看的弧度,也许这个男人真的如他所言,他爱上了她。只是“爱”对她来说是那样一件奢侈的事情,她曾经一心一意地爱上那个男人,曾经也以为是一辈子的事情,可是她的爱情终究是半途夭折。
她对他说,我会尝试着去爱你。很多年以后,当她白发苍苍,她坐在摇椅上,那些后辈们围着她,要她讲他们之间的故事,她总说,遇见他,是一场意外。而他,总是在一旁纠正,老太太,遇见我,是你一生的幸福。
“依然老婆,我睡不着怎么办?脑海里都是你的影子。”
“风依然,我觉得,还是抱着你睡觉舒服一些,你不在,总是觉得胳膊上空落落的。”
她专注地望着手机屏幕,用心地体会他的每一条短信,并没有听到锁芯转动的声音,直到房门被打开的时候,她这才回过神来,唇畔还带着一抹浅浅的笑意,清澈的眸光落在那张阴柔俊美的脸上,看到他手上提着的热腾腾的稀粥和小笼包的时候,眼底闪过一抹诧异。
“你去买早餐了?”
“嗯。”他几乎低不可闻地点点头。
风依然咧嘴一笑,连忙迎上去,从他的手里将早餐接了过来,他的公寓虽然从来都没有开过火,但是也算是五脏俱全,厨房隔壁的小厅有一张餐桌。她将那些吃食从袋子里拿出来,一人一份,摆好,又进厨房拿了干净的筷子和勺子,坐下来准备开吃。
于琰抬起头来淡淡地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又低下头去从容自若地将皮蛋瘦肉粥送进自己的嘴里。
“有什么话就说吧!不需要遮遮掩掩的。”她浅笑,心里隐约有一丝的不安,脸上却依旧不动声色,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总是要去面对的。
他刚准备说的时候,风依然却阻止了他,唇角微微扬起,露出一抹笑,说道:“你想别说,还是让我先猜一下吧!”
记得当时青春年少,你爱谈天我爱笑,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在叫,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季明哲
于琰微微一愣,有些无奈地笑了笑,细长的丹凤眼流光溢彩般,晕染着一抹说不出的情愫。
“于琰,是不是你妈她受刺激进医院了?我以前在网上查阅过跟李敏相关病情,像她那样的病受不了任何的气,很容易导致中风,你……该不会是想告诉我她真的中风了吧?”不管怎么样,如果李敏真的中风了,她多少会有些自责,可是也仅限于这样,她不会去看她,免得她的病情进一步加重。
“没中风,不过离中风也不远了,一步之遥而已。”于琰上似笑非笑地睨了她一眼,继续说道,“我哥从小到大都扮演了孝子的角色,风依然,你就这么肯定我大哥会选择你,而不会是选择李敏?”
她朝着他微微一笑,清澈至极的瞳孔流动着一丝灵气,“这,很重要吗?”
于琰微微一怔,刹那间,被她眼底的那一抹明媚吸引着,他想,不管是哪个男人遇见她,一定会觉得很幸福。
见他没有接茬,她嘴角的那一抹笑意越发的浓郁起来,半眯着眸子瞅着他,说道:“于琰,不管怎么样,我都要谢谢你,吃完早餐之后我就会去机场,还有就是,如果你大哥选择李敏的话,我也不会怪他,毕竟百善孝为先,如果他能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李敏,那就是皆大欢喜,我自然是不会计较以前李敏对我的态度。”
她顿了顿,又说:“这样的回答,你应该满意了吧?”
他凝着她,唇角勾笑:“风依然,你总是让我看到惊喜……”
“希望是喜大于惊。”她微笑。
九千米的高空,窗外是厚厚的云彩,阳光穿过大气层,远处一片耀眼的光亮。
回程的时候,她出奇的般竟然没有晕机,坐在她旁边的是一个年轻的已婚女子,怀里还抱着个一岁大的男孩儿,那孩子很乖巧,从登机都飞机着落一直都没有哭过,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四处转动着,喜欢抓着她的一个手指,反覆地摆弄着。
她很喜欢小孩,那时候刚刚跟韩林结婚的时候,她就有过想要孩子的念头,可是他却说,现在什么都没有,无法给孩子一个优渥的家庭条件,等到两年之后,她觉得条件一切都已经好起来了,再提出的时候,他又说,他的事业还在起步阶段,没时间照顾孩子,直到后来,她可以安排的烛光晚宴,可是他却一夜不举。
于锦,她在心里念着这个名字,嘴角浮现出一抹极浅的笑意,一阵阵的暖意流淌在身体里,他对她说,依然,给我生个孩子吧!是谁说的,当一个男人愿意让一个女人为他生孩子的时候,一定是真的爱上她了。
“孩子真可爱。”她笑吟吟地说道。
“是啊!家里人都喜欢他,他的姥爷和姥姥一直把我们送到安检口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那女子的脸上洋溢着一种叫做幸福的气息,眉目中也有说不出的温柔。
两个女人就这样攀谈起来,风依然觉得自己竟有些羡慕她,女人的一生,莫过于嫁一个爱自己的男人,他心甘情愿地只守着你和你们的孩子,就算是女强人也一直有这样的愿望吧!
出了机场,一个长相儒雅的男子来接那个女子和她的孩子,夫妻之间很亲密,那女子朝着她微微一笑,然后跟着自己的老公离开了。
上飞机之前,风依然给于锦发了一个短消息,告诉他,她先回A市了,如果她继续留下来的话,肯定会刺激到李敏的,只因为她是他的母亲,所以,她不愿意给她带来任何的伤害。然后,又给凌菲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准时来机场接她。
站在出机口老远便看到朝着她奔过来的凌菲,穿着一件大红色的长风衣,高跟短靴,围着她上次去杭州旅行的时候给她买回来的真丝围巾,整个人就像是一团热情的火。
“依然,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了?该不会是李敏……”刚提到这个名字,凌菲立刻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瞅着她波澜不惊地脸色,陪笑着说道,“依然,回来好,我都想死你了,你看,京城的天气保准儿没有这的好,而且在京城里还有谁像我这样想你。”
“菲菲,你这张嘴跟抹了蜜儿似的,怪不得你在你们公司的销售排名总是排第一,这绝对不是靠运气的。”风依然无奈地笑了笑说道,眸光落在凌菲的脸上,她总是那样的,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会很乐观的去面对,在人前从来都是一副没心没肺笑嘻嘻的模样,可是又有谁知道,在那张无懈可击的笑脸后面隐藏了多少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