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女女,情深情浅,十丈红尘,几世纠葛,道不清,理还乱,来生情。
风依然觉得自己这个年纪的女人已经不再拥有矫情的资格,而且已经离过婚的女人,她有她的骄傲和骨气,既然已经决定答应他的提议,那么从头到尾她都会做的很好,做一个出得了厅堂,入得了厨房的,斗得过小三,打得过流氓的新世纪的媳妇儿。
她似乎已经忘记了那个女孩跟她说的那句话,她只知道,这个男人会娶她,而她,也乐意嫁给他,挣足了面子。
“我的衣服?”风依然轻轻地咬着下唇,欲说还羞,昨晚上的裙子早已经不能穿了,被揉着皱皱巴巴的,跟那擦桌子的抹布有的一拼。
于大公子突然想起昨晚上的事情太过激烈了一些,一定是他喝多了没轻没重的,眼底的那抹笑意却没有消失,“你等下,我帮你去找。”
他大大咧咧地下了床,将裤子穿好,至于上身一片****,他的身材很好,身上的肉不多一块也不少一块,风依然只是看了一眼便低下头去,在心里诽谤,怪不得这个男人是A市名媛眼中的梦中情人!
从衣柜里拿出一件崭新的衬衫扔给她,一看便是价值不菲,够小资白领一个月的工资,“你先将就穿着,我现在就给我的秘书打电话让她送衣服过来。”
风依然连忙抓了衬衫套在自己身上,然后飞快地消失在他的面前,速度之快,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在浴室里的时候,风依然隐约听到于锦说:“……一套休闲女装,M号的……4C的内衣套装……”脸颊顿时一片红晕,落入对面的镜子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穿的是于锦的白色衬衫,刚好到大腿处,纤长白皙的玉腿,赤足走到软绵绵的地毯上,湿漉漉的长发还在滴着水,晕染了胸前的衬衫,一抹朱砂的红色若隐若现。
不知什么时候起,竟然下起了蒙蒙细雨,如牛毛,如细针,这秋雨绵绵,秋意微凉,雨丝飘落在落地玻璃窗上,隔着半透明的纱窗,看的有些朦朦胧胧的,并不真切。
于锦的秘书Suisi送衣服来的时候,是他下去取的。她换上,就像是自己从店子里试过的一样,很合身,她不得不佩服他的判断能力,对着她的一身装扮,于大公子给了最直接的夸赞,走到她的面前,霸道的吻上她的唇,一点点的碾着,直至让她窒息,他才恋恋不舍地移开。
期间,于锦接了一个电话,似乎有事情不想让她知道,他拿着手机去了走廊上。
“大哥,你真的决定要娶她吗?”手机那头,许童童咄咄逼人地质问道。
他并不觉得奇怪,只是说:“婚期已经定下来了。”
“爸妈不会参加你的婚礼。”然后挂了电话,手机里传来“嘟嘟嘟”的响声。
于锦告诉风小野和依然,他的父母在北京很忙,不会来参加婚礼了,风小野并没有说什么,她看中的只是眼前的这个人,让她有一种熟悉的感觉,像极了很多年前她喜欢上的第一个男人,风依然也不在乎这些,她要的只是这个能给她足够幸福的男人。
风依然记得她第一次结婚的时候,没有婚礼,也没有祝福,只有她和韩林,两个人做了一桌子的菜,从超市里买回来的红酒。那时候她觉得幸福原来这样的简单,如今想来,有时候太廉价的幸福维持不了多久,所以她向于锦要了一个盛大的婚礼,在最繁华的中心区,一块巨大的电子屏幕,放眼望去,遍地紫色的薰衣草,她穿着逶迤拖地的白色鱼尾婚纱,他一身米白色的西装,他与她的手紧紧相扣……
从广场上走过的人都会驻足停下,不管是情侣,还是单身,无一不祝福这对情侣。
韩林开车经过广场前面的道路时,不经意被巨大的画面吸引住,唯美的画面,遍地的薰衣草,那样熟悉的身影,除了她还会有谁呢?他早在报纸上看到关于锦绣集团于大公子的婚讯,他以为那个名字不过是巧合而已,她怎么能这么快就嫁人了?那一夜,她还跟他说,韩林,我们要个孩子吧!
短短的几天时间,她就要再婚了,嫁的还是这等人物,风依然,我真是小看了你。
“砰”地一声,他的车头撞向了前面的车尾,他开的是四个圈的A6,被撞的车是价格不菲的法拉利超跑……
十月九日,婚礼在A市最豪华的酒店举行,不仅有宾客,还有望风而来的媒体,也为政客和商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现场热闹非凡,如果没有繁多的鲜花和红艳艳的喜字,这似乎更像是一场政客和商人的交流会。
风小野对于锦的安排很满意,这才应该是她的女儿应该有的幸福。
司仪问:“于锦先生,你愿意娶风依然小姐为妻吗?不管富贵贫穷、健康疾病,都爱她,珍视她,不离不弃,直至死亡。”
于锦深情款款:“我愿意。”
司仪问:“风依然小姐,你愿意嫁给于锦先生吗?不管富贵贫穷、健康疾病,都爱他,珍视他,不离不弃,直至死亡。”
风依然答:“我愿意。”
这一刻很静,风依然觉得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突然,一个声音像是炸弹一样落了下来,“锦儿,你结婚怎么能不告诉你父母呢?如果不是童童及时通知我们,还真是赶不上我儿子的婚礼了。”
所有人都闻声望去,一个五十来岁的贵妇坐在轮椅上,推着轮椅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看模样像是保姆,贵妇的身边站着站着一个五十来岁的儒雅的中年男人,依稀还能辨出这男人年轻时候帅气迷人的模样,还有一个年轻时尚的年轻女孩,带着一副大墨镜,还有于琰,于锦的亲弟弟。
风小野一瞬间的失神,怎么也没有想到,她会在这样的场景下见到昔日的恋人,这一分别已有三十来年了吧!于浩楠也看到了她,那双深邃的眼眸隐藏了无数的情愫,三十年的思念,三十年的等待,三十年的愧疚,彼此知道彼此的存在,可是却从来没有联系过,直到这一刻,不过几十步的距离,却是天涯海角。
于锦:童鞋们,动动小指头让小爷知道你们的存在啊!么个
风依然依旧保持着淡淡的微笑,即使心里有再多的疑问,她也知道,现在不是问于锦的时候,过了今天,还有很多的时间等着她。
凌菲在看到于琰的那一刻,微微愣了一下,紧紧抿着唇角,他竟然是于大公子的弟弟,从来都没听他提起过。
于锦紧紧地牵住风依然的手,朝着她微微一笑,轻声道:“别怕,有我!”
别怕,有我。这句话就像是一颗石子投入了平静的湖面,激荡起无数的涟漪,风依然承认自己在这一刻感动了,他掌心的温度透过皮肤传到她的心脏。
那些媒体纷纷举起手中的相机,耀眼的白色的光芒交错闪烁着,这场婚礼似乎讳莫如深。
于锦牵着风依然的手走到于浩楠和李敏的面前,介绍道:“爸,妈,这是风依然,依然,这是我爸妈,以后也是你的爸妈。”
她微微一笑,恭敬地唤一声:“爸,妈。”却不料李敏冷哼一声,丝毫不给她面子,“我可没有你这样的儿媳妇,我们老于家也没有你这样的儿媳妇。”
“小敏,今天是儿子的大婚,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呢?”于浩楠低声呵斥道,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儿子娶的会是昔日恋人的女儿。
风小野就站在他的面前,眼底一闪而过的异样,不知是恨还是思念,“于锦,既然你爸妈都来了,还不快请他们入座。”
“妈,您有什么话咱们回去再说,毕竟这里还有很多宾客,还有媒体。”于锦柔顺地说道,松开风依然的手,走过去亲自推轮椅。
李敏的脸色这才稍微好看了一些,但是却依旧冷哼一声:“这个儿媳妇我是不会承认的。”
风依然并不在乎李敏是否承认她的身份,只要于大公子承认就行,只要法律承认就行,她淡然一笑,这笑容却刺痛了许童童的心。走过风依然身边的时候,她冷笑轻声说道:“别高兴的太早,我大哥向来很听妈的话,他一定会跟你离婚的。”
风依然这才认出来,她就是那天对自己冷嘲热讽的女孩,似乎很喜欢与于大公子呢!那她应该就是李敏口中的童童了吧!
“你喜欢你大哥?不过他现在已经是我丈夫了,我的男人容不得任何人窥觊。”
“你们会离婚的。”许童童得意地笑道。
彼时,她并不知道,这个童童就是那个几乎红透了亚红的艺人许童童。
第二天,不管是报纸上还是网络上,好事者纷纷将A市最盛大的婚礼上发生的插曲登了上去,有嘲讽的,有不屑的,有嫉妒的,自然也有羡慕的……
有网友说,只要男人是自己的,管他婆婆还是公公承不承认呢!男人们要明白,跟你们过一辈子的是你身边的女人,而不是你的父母;也有网友说,迟早要离婚的,毕竟婆媳关系处不好,于大公子夹在中间很难做人;最重要的是,有人在相片上认出了站在婆婆身边的那个年轻的女孩,分明就是许童童,出道不过几年,却迅速蹿红,更是凭借一部间谍片《谍战》一举夺得奥斯卡最佳女演员奖。
于是,不过半天的时间,所有人都盯上了许童童,原来她竟然是于家的养女。
风依然并没有将婚礼上发生的事情放在心上,她知道,她与于锦的这段婚姻牢不可破。他既然决定这般大张旗鼓的娶她,就绝对不会跟她贸然提出离婚,她所认知的于锦,心思缜密,八面玲珑,儒雅迷人。
爱上一个人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她也许从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就已经动了心,只是自己不得而知。——风依然
古时,人生两大喜事,莫过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风依然窝在新房的沙发上,笔记本打开着,婚礼之后,凌菲将她送了回去,而于锦去送他父母。抬头看了一眼墙壁上的挂钟,指针正好指向八点,天早已经暗了下来,从阳台望过去,江边是一片片红绿相间的节能灯,微凉的秋意被夜风吹了进来,浅紫色的轻纱帘子被扯起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