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人一般都有五个层次的需要,依次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爱与被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最高层次的需要。
———《杂文选刊》2008.12下
对话 美国西雅图某房地产公司意欲在梅斯菲尔德老太太所居小楼位置盖一栋55层的商业中心,该小楼建于1900年,已经老旧,估价仅值8000美元,房地产公司老板巴里·马丁愿以近百万美元补偿请她搬迁,老太太表示拒绝,她说:“我不需要钱,我要钱干什么?这里是我的家,我生活得很快乐,我不想搬迁。”最后巴里·马丁只好让步、理解,并为老太太做饭、取药、购物,并成了忘年好友。马丁解释说:“我们彼此很像,都很固执,都讲求实事求是,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需要有人帮助,我帮助了她。”大约是由于感动,老太太在2008年86岁病逝时,她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马丁。
这个故事曾一度引起媒体的关注,为什么会是这样?从心理学上来说,他们都是低层次需要已得到满足的人,他们都追求高层次需要———尊重和自我实现。这种事在我们看来简直有点不可思议。以百倍的补偿换取你个小楼不干的老太太,最终却把遗产送给了巴里·马丁。我就想,此事要发生在中国会怎么样?我们可能会无法理解彼此都具有的高层次的心理需要到底是什么,可能会政府出面,出动警察干预并强制那个“钉子户”老太太搬迁。近年来我们也在倡导“人本主义”“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但一旦个人利益与官商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还能坚持下去吗?我们是否会调过头来,倡导别的主义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