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所居住的城市的中心,有一家商店。商店的地下超市在人行道的下方。有趣的是,人行道的地面是用很结实的玻璃做的,所以地下超市的人只要抬起头,就能看到自己头顶上方来来往往行人匆匆的脚步。让我们设想一下,假如整个地球也是用玻璃做的,你低下头,就能看到地球那一边的人们走来走去的鞋底……我们把这样一个世界叫作脚对脚的世界。不过这个形容着实有点奇怪。所以大人们把地球上的这种情况,称为球面对称。在我们的地球上,跟美国“脚对脚”的国家叫印度。印度看上去像一块切成扇形的披萨饼。从美国到印度,差不多刚好是环绕整个地球一半的距离。我们从美国出发,走到印度,就到了地球的那一边;然后再走同样的距离,就回到了美国。我和我的一个朋友同时从美国出发,我向西走,他向东走,我们的速度差不多一样,最后我们在印度碰头。我在印度一个叫作加尔各答(Calcutta)的地方刚上岸,我的这个朋友就在码头上迎接我了。在加尔各答,我和我的朋友都买了当地出产的一种印花布。这种布跟这座城市的名字差不多,叫作卡利卡(Calico)。
在英语里面,如果一个人说“印度人”(Indians),有可能听的人想到的是美洲的土著印第安人(Indians)。因为在英语里它们是一个词。在美国的印第安人以他们的战斧、装饰用的多彩的羽毛以及涂在脸上、身上的可怕颜色闻名于世。在白人踏上美洲大陆之前,印第安人是这片土地上的主人。现在还生活在美洲大陆的印第安人的后裔已经很少了,他们都属于红色人种。
印度人和美国人一样,属于白色人种。印度人人口众多,是美国人口的三倍。印度这个国家,就是当年哥伦布远航的时候最初想要去到的目的地。可是当他到达美洲之后,他以为自己已经到了印度,因此也就把当地的土著称为印第安人。他到最后都没有意识到他发现的不是印度,而是另一个全新的大陆,他也没有意识到这片土地上的人不是印度人,而是红色人种。
走陆路从波斯到印度,或者从印度到波斯,是一条非常不容易走的路。这条路在大山里面盘曲往复,是世界上最古老和最有名的一条路。这条路通过一个山口,名字叫作开伯尔山口。《圣经》故事里面耶稣出生的时候,从东方来了三位博士向耶稣朝拜。这三位博士就是骑着骆驼,通过开伯尔山口,一路追寻着天上的明星,来到伯利恒。之后,无数的旅人往来东西方之间,都要经过这道山口。开伯尔山口非常窄,没法让两个方向的人同时通过,所以一次只能有一个商队从山口走过。所以人们约定,上午山口开放给一个方向到另一个方向的商队,下午再反过来。从太阳落山到太阳出来的这段时间里,山口不开放。同时,一个星期当中,也只有星期二和星期五两天开放,供人通过。如果一队商旅在星期二很晚才到开伯尔山口,错过了他们可以通过的时间,那么他们就只能等上两天,一直等到星期五才能出发。国王的军队驻扎在山口,他们藏在山口附近的路上,带着双筒望远镜和来复枪。如果发现有人没得到国王的许可而要通过山口的话,那么他们就会把人给截下来。
印度北部有一条非常高的山脉——喜马拉雅山脉。这条山脉像一堵墙一样,把印度同亚洲其他部分给隔绝开来。我们这个地球上最高的山峰就在喜马拉雅山上,它叫作珠穆朗玛峰。珠穆朗玛是藏语,而在英文里,这座山峰叫作埃佛勒斯峰。埃佛勒斯是一位英国工程师的名字,这位工程师丈量了这座山峰的高度。我们知道这座山峰的高度,但是只有很少的人最终登上了它的顶峰。工程师有办法在不用登上山顶的情况下测量出山峰的高度——29002英尺——五英里多。工程师站在地面上,通过一定的方法,能准确地测出一棵树、一座教堂或一座山峰的高度。在很久很久以前,这座山峰也是从海洋里面逐渐升起来的。这样一个造山的过程一定是一个非常壮观的场面。想想看,一座山从海里一直升起来,越来越高,直刺天空!珠穆朗玛峰的山腰和峰顶被厚厚的冰雪给覆盖着。这些冰雪永远也不会融化,它们会一直留在山上,直到世界终结的那一天。
人们做了很多很多尝试,希望能够登上珠穆朗玛峰的峰顶。有很多人在这个过程中丢掉了性命,直到1953年也没有人成功登顶。因为这座山峰实在太高,山顶上的氧气已经变得非常稀薄,所以登山的人得随身背着氧气罐才行。如果没有氧气罐就登山的话,每走一步你都需要停下来喘上半天气,就像狗呼哧呼哧喘气一样。而且,每走上几步,你就得停下来休息,不然就没有体力继续前进。有两位英国人试图登上珠穆朗玛峰峰顶,他们在攻顶的途中耗费了好几个星期,最终走到了比前人都要靠近珠穆朗玛峰的地方——距离峰顶只有几百英尺了。他们的一位同伴守候在攻顶的最后一个营地,看他们攻顶的整个过程。这两位探险家走完这最后的一段距离,就可以完成人类历史上的一项壮举。可是,就在这时,只听见轰隆隆的一阵巨响,一大片雪突然崩塌下来,瞬间就把两位探险家给永远地卷走了。珠穆朗玛峰的当地人相信,山顶上住着一位女神,她不允许任何人爬到她住的地方。如果有人想要攀登或接近峰顶,女神就会给这个人带来灾难甚至是死亡。
而在喜马拉雅山的另一边,是一个非常漂亮的高原山谷。很多诗人都作诗赞美过这片山谷,这就是克什米尔山谷。一位诗人写道:“有谁没有听说过鲜花遍野的克什米尔山谷呢?这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玫瑰盛开的地方。”在克什米尔山谷,星罗棋布着洁净的高山湖泊,湖水倒映着不远处的雪山,遍地都是玫瑰花。我觉得,伊甸园应该在克什米尔这里,而不是那被太阳炙烤得干裂的两河流域。
印度同美国一样,是由很多个土邦组成的。每个土邦都有一个自己的领袖。而整个印度是由英国统治着(1947年印度独立——译者注)。你觉得英国是如何统治这样一个远离自己本土的国家的?答案是“胡椒”。
长久以来,人们到印度和印度周边的岛上去收购胡椒。今天,我们吃饭吃肉的时候,已经不需要这么多胡椒了。可是,在从前,因为人们没有冰箱来保存肉食,所以食物比较容易腐坏。为了掩盖变质食物的难闻气味,人们就在食物上面撒上大量的胡椒,靠胡椒的辛辣气味把食物变质的气味给掩盖起来。一开始,是一家荷兰的公司做这个生意。这家公司叫作荷兰东印度公司。它的商船绕过非洲,到印度去收购胡椒,再运回欧洲去卖。英国人也得从这家荷兰公司手中购买胡椒。久而久之,英国人觉得自己要付一大笔钱给荷兰人购买胡椒,钱都让荷兰人赚去了,于是他们决定成立自己的公司,来做胡椒的生意。这就是大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可是,英国人到达印度之后,却同当地的印度人发生了矛盾。100多名英国人被印度人抓了起来,关在一个小屋子整整一个晚上。这个小屋子没有窗户,只有一个小洞可以透气,所以第二天早上,100多名英国人只有23人幸存下来,其余的人都窒息而死。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加尔各答,而从那之后,这间小屋子就被称为加尔各答黑洞。这件事大大激怒了英国人,于是他们向印度宣战,并且控制了整个印度。
尽管整个印度的人口要远远多于英国的人口,但是英国仅仅凭借几千士兵,就成功地统治了数以百万计的印度人。英国人让印度各土邦的王公们继续管理自己的那个邦,但这些王公又必须听命于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