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是这个东西。”达利乌斯默默念叨,少有的走了神。
这是一只“太阳井水晶瓶”。
【炎爆术】的威能没能摧毁这个精致的小玩意,它特殊的性质使奥能唯恐避之不及,哪里还敢有别的主意?
水晶瓶其实是个小范围奥能吸收装置,这源于它肚子里那几十毫升不起眼的清水。
来自“太阳井”的泉水。
“看来需要重新评估精灵高层的目的了,能带着一丁点太阳井的泉水出门,游侠该是没打算很快返回奎尔萨拉斯。”
“几个月的航程不至于魔瘾发作,它应该是要逗留很长一段时间。”
“或许是潜伏了很久一直在等待机会?或者别有目的?”
借着斑驳的阳光,达利乌斯举着水晶瓶细细端详。纯白的液体比任何泉水都要透彻,干净得似乎要隐去所有存在的痕迹。
太阳井是一口庞大的能量源,井水能够穿透世界壁障从虚空中抽取无穷无尽的能源,再由高等精灵千年来改造,维护的法力熔炉将它们分解转化成奥能,供给所有高等精灵的需求。
在永恒之井被炸成碎片后,这本该是魔网的工作。
精灵们粗鄙的复刻了泰坦工艺,它们绕过魔网,瞒着“魔网监视者”玛里苟斯直接抽取着过量的能源。可事实上,这种未经魔网过滤的奥能也是彻头彻尾的毒品,它带给使用者更轻便的施法方式,更饱满的能量满足,也会渐渐使它们染上魔瘾。
和吸毒一样,很难戒除。
太阳井的辐射范围仅限于奎尔萨拉斯,以银月城为中心依次递减,为了缓解高阶族人们外出时的嗜魔之苦,精灵大法师们开发了名为“太阳井水瓶”的造物。
缩小无数倍的太阳井。
“不知道稀释了多少倍的太阳井水,别说抽取虚空能量了,就是放在高能地脉吸收半天,恐怕也储存不了多少奥能。唯一的好处,大概是可以重复利用,效果也不是法力药剂能够比拟的。”
本着“这玩意儿对我没什么用”的想法,达利乌斯顺手将它揣进包里。
“卖给达拉然估计能换几个钢镚。”
再搜索片刻,达利乌斯命令野猪将尸体拖到山岭深处,免得吓到过往路人。
时间逼近下午三点。
“太阳落山前是追不上吉恩这个蠢货了。”拍打着阵阵发痛的脑袋,即懊恼又无奈:“就算追上也没什么用,我现在这个状态,估计又得让他钻空子跑掉。”
吉恩王子事不罢休的德行,简直和他老子一模一样。
“根据地图开看,五十公里外有个小村庄,干脆到哪里休息一晚恢复点精神,顺便打听下吉恩的动向,明天再让他好看。”
计划完毕,“机械路霸”又嘶吼着上路,可惜行驶速度降低到之前的三分之一。
夕阳懒洋洋打着瞌睡。
当它恋恋不舍的从林海中回收起最后一抹光辉时,达利乌斯踩着饭点到达了目的地。
轰隆轰隆的马达声惊动了木屋顶上的炊烟,隔着木架与岩石堆砌的矮墙,几双大着胆子的眼睛偷偷朝村口张望。
两个轮子的金属大家伙!
这个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村子,男人们推开房门,准备会会这个造访之客。
达利乌斯慢悠悠的走在石板小路上,欣赏着这个不过几十户的边境小村。青萝拂过衣帽,两侧有鸡鸣狗吠,还有面包的清香。很祥和的地方。
“阁,阁下?”迎面过来的人群中,有人迟疑着叫道。
“嗯?”达利乌斯停下脚步。这让村民们可以更好的观察到自己。
人群中传出一声惊呼。
“是克罗雷领主,天呐,您怎么来了?”
村民炸开了。克罗雷领主,达利乌斯公爵,吉尔尼斯最大的贵族没有之一,自己脚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他。
真正的大人物。
久居山岭的人们顿时乱了阵脚,不知谁首先鞠躬致敬,其余者急忙依葫芦壶瓢,生怕怠慢了自己的领主。
一名中年男子分开人群而出,刚才就是他发出的声音。
“阁下,愿克罗雷的声音永远在林海中传唱。”来者单膝扶地,深深底下头颅。
这是骑士礼,只有发誓效忠领主并经由领主赐衔的骑士才有权行使这样的礼仪。
看来这是个骑士领呢?
“也愿松林中有你的安息之地。”
“这是我毕生的荣耀。”来者郑重站起身来。
络腮胡,超过六尺的身高,黝黑又强壮。看年龄大约在四十岁左右,可惜达利乌斯并不认识他,克罗雷家的骑士多不胜数,他哪里认得完。
“请往这边,阁下。”
达利乌斯颔首微笑。
领主的小屋温暖简约,符合骑士身份。
约翰是老克罗雷册封的骑士领主,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林场和半皮山坡,十年前一次战斗夺去了他的左眼,他得以回家继续履行自己的义务。
晚餐很丰盛,蜂蜜,腌肉还有青豆与马铃薯。达利乌斯少有的吃了半人份儿,看来是饿坏了。
约翰的面带羞愧。
“阁下,不知道您要来,家里只准备了这些东西。乡下人的手艺不好,请您谅解。”
“不,味道很好,我已经吃得很饱了。”喝着手中的热茶,疲倦稍解,达利乌斯笑道:“想必你也听说过,小克罗雷从小就不怎么能吃。上次在国王的晚宴上,我可是连刀叉都懒得动呢。”
谈及国王,约翰赔笑着不敢多语。
“恕我冒昧。”他斟酌着自己的措辞:“艾伯特勋爵怎么能让您独自出行,这实在。”他犹豫着,还是说出了心里话:“这实在有辱作为臣署的荣誉。我为此感到羞愧。”
“艾伯特可管不到我,我才是领主,不是吗?”眨眨眼显出一点少年的顽皮,中年人是个合格的骑士,自己没有理由反驳他的言论。
约翰一时语塞。
“好了,说说你的领地吧,日子看起来不错。”强迫转移话题,这是大领主的特权。
约翰露出真挚的笑容。
“都是您的慷慨,最近几年日子越过越好,就连守山人都能隔三差五吃上腌肉,家里堆着吃不完的玉米和马铃薯。”他左右张望了一下,又悄声说:“阁下,其实我觉得您用不着将矿洞和林场的利益分给他们,不用担心饥荒,有充足的粮食,这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
他这话没错。
安伯米尔是北部最富有的领土,这里很少有类人种族出没,矿藏丰富,鸟兽繁多,又是连接吉尔尼斯与洛丹伦的商路。有时候为了安全,就连奥特兰克的车队也会从此借道,达拉然就更不要说了,在所有的大领主中,只有克罗雷会和颜善目的与偏激的法师们打交道。
这里的日子本来就比大多数地方好过。
五年前,还是代理领主的小克罗雷颁布了吓死人的法令,他鼓励领民们发展农牧业,冶金业甚至参与到与大海的搏斗中去。所有产生的利益在抛开应得的酬劳外,还能得到一笔额外分红,比前面的加起来还要多。
这简直是自掏腰包的愚蠢行径,任何一名领主都不能这么干。
偏偏小克罗雷就这么干了。
达利乌斯眯着眼睛,看着这名一心一意为领主考虑的骑士,心中好笑。
“让民众都过上好日子,这才是领主该干的事儿,你说不是吗?况且作为臣属的你们会分到更多,就再没有人隔三差五到我这儿哭穷了。”
“骑士的荣耀在战场,不在金币堆里。”约翰一板一眼。看来他对自己提前退役耿耿于怀。
是啊,在战场,可惜你我恐怕都看不到了。达利乌斯暗暗叹息,他的所做作为,又何尝不是在未雨绸缪呢?
“你的孩子会继承你的荣耀。”达利乌斯安慰道。
约翰攥紧拳头:“是的,他们会成为您最忠诚的卫士,为安伯米尔的荣誉而战。”
“敬安伯米尔!”以茶代酒。
“敬安伯米尔!”
约翰是个合格的骑士,但不是称职的领主。怀着这样的想法,达利乌斯躺在床上静静看着天空。
今天晚上,整个村子超过一半的成年男性都守在屋外,约翰穿上战袍亲自为他守门,他的两个儿子则爬在窗外的屋檐边上,随时准备用身体阻挡那不可能出现的长箭。
这是骑士的荣耀。
“那么,领主又该做些什么呢?”达利乌斯沉沉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