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7285700000058

第58章 工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57)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农业工作放在重要地位,统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全社会支持农业,做好发展农业和为发展农业服务的各项工作。

国务院主管农业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有关的农业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作。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第十一条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二条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农业生产。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造林。个人或者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农业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除农业承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方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同时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承包方承包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

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以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承包期满,承包人对原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优先承包权。

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第十四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向承包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个人或者集体提供生产服务。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个人或者集体对荒山、荒地、荒滩进行承包开发、治理,并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农民依法缴纳税款,依法缴纳村集体提留和乡统筹费,依法承担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

第十七条国家保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第十八条任何机关为办理公务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收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必须报国务院备案。收费的范围和标准应当公布,并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章规定的依据,任何机关因办理公务而收费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

任何机关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罚款处罚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任何机关对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罚款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

任何机关或者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进行摊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机关和单位以任何方式要求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人力、财力、物力的,属于摊派。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任何方式的摊派。

第十九条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集资必须实行自愿原则,不得强制集资。任何机关和单位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强制集资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权拒绝。

第二十条国家鼓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有关组织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事业。财政、金融、科学技术、物资等部门,应当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事业给予支持。

农业生产

第二十一条国家采取措施,从资金、农业生产资料、技术、市场信息等方面扶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发展农业生产。

第二十二条国家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按照市场的需求,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保持粮棉生产稳定增长,全面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益的农业。

国家有计划地建设商品粮、商品棉等生产基地。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向农业的广度和深度开发,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措施,发展乡镇企业,发展第三产业,支持农业的发展,转移富余的农业劳动力。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制定规划,采取措施,组织农田水利和防护林的建设,保证旱涝保收农田面积的稳定增长。

第二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制度,发展节水型的灌溉设施,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灌溉水源,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占用或者毁损农田水利设施。

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第二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粮食的加工和综合开发利用,增加粮食的附加值,改善人民的食物营养结构。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农业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做好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帮助灾民恢复生产,开展社会互助互济;对生活没有保障的灾民,组织生产自救,给予救济和扶持。

国家扶持贫困地区,帮助进行经济开发,改善经济发展条件。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为农业服务的气象事业的发展,提高对气象灾害的预报水平。

第三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扶持对农业的保险事业的发展。

农业保险实行自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实行动植物防疫、检疫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十三条国家采取宏观调控措施,使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农业机械和农用柴油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之间保持合理的比价。

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当建立和健全农药、兽药、农业机械等可能危害人畜安全的农业生产资料的安全使用制度,教育农业劳动者安全生产。

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农业机械、农用薄膜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负责,禁止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的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兽药、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

农产品流通

第三十五条农产品的购销逐步实行市场调节,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的购销活动实行必要的宏观调控。

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可以委托有关经营组织收购。委托收购的农产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国务院或者由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务院在必要时可以对特定的农产品规定委托收购的价格。

第三十六条国家对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制度,设立风险基金。

国家对粮食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实行中央和地方多级储备调节制度,设立储备基金,建立、健全仓储运输体系,做到保证供应,平稳市场。

第三十七条国有商业组织和供销合作经济等集体商业组织应当加强仓储设施建设、提供市场信息、改进收购工作,发挥主渠道作用,为农民销售农产品服务。

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民从事多种形式的农产品流通活动。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农产品收购、加工、批发、贩运和零售活动。

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事跨地区、跨行业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联合经营活动。

第三十九条国家支持农产品集贸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立和发展。

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制定交易规则。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者不得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

第四十条具备条件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经批准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进行农产品进出口贸易。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财政、金融、粮食、供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筹足农产品收购资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

农产品的收购单位必须在收购时向出售农产品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者农民付清价款。

农产品的收购单位在收购农产品时,不得压级压价,不得在支付的价款中扣缴任何费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扣、代收税款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农业投入

第四十二条国家逐步提高农业投入的总体水平。国家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国家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扩大利用外资。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农业发展、育林、水利专项建设等各项农业专项基金。

第四十四条国家运用税收、价格、信贷等手段,鼓励和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增加农业投入。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筹集农业资金。

第四十五条国家对农业的投入用于下列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治理大江大河大湖的骨干工程,防洪、治涝、引水、灌溉等大型水利工程,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流通重点基础设施,商品粮棉生产基地,用材林生产基地和防护林工程,农业教育、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气象基础设施等。

农业的生产投入和农田水利等基本建设,应当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投入资金和劳动积累,国家应当给予扶持。

第四十六条国家采取税收、信贷等手段鼓励和扶持农用生产资料工业的发展,适应农业生产对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和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需求。

第四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农业资金使用的管理,引导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合理使用集体资金。

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各级人民政府拨付用于农业的资金和银行的农业贷款。

农业科技与农业教育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农业科技经费和农业教育经费,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

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农业科技、教育事业。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对农业科技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技术研究统筹规划,组织重大项目的联合攻关,促进国际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

第四十九条国家在农村实施义务教育,发展农业职业教育,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

第五十条国家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促使先进的农业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与农业科研、教育单位相互协作,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

第五十一条对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举办的为农业服务的企业,国家在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充实加强农业科技、教育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对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科技人员,应当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待遇,并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鼓励他们为农业服务。

第五十三条国家鼓励农民采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支持农民举办各种科技组织。

农业资源与农业环境保护

第五十四条发展农业必须合理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规划和农村能源发展计划,组织农业生态环境治理。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荒山、荒地、荒滩的开发与治理。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应当保养土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增加使用有机肥料,提高地力,防止土地的污染、破坏和地力衰退。

第五十六条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小流域治理,控制风沙危害,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土地沙化。

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荒、围湖造田以及开垦国家禁止开垦的陡坡地。

第五十七条国家实行全民义务植树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群众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林地,制止滥伐、盗伐森林,提高森林覆盖率。

第五十八条国家保护和合理利用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防止其被污染或者被破坏。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收费、罚款、摊派或者强制集资的,上级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予公告;已经收取钱款或者已经使用了人力、物力的,由上级机关责令限期归还已经收取的钱款或者折价偿还已经使用的人力、物力;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同类推荐
  • 重燃中国梦想

    重燃中国梦想

    什么是中国经济的千年之谜?为什么中国近代经济沉沦?建国后中国经济成功的原因在哪里?未来几十年我们将以怎样的方式和战略保持经济持续增长?《重燃中国梦想:中国经济公元1-2049年》旨在提供一个系统而又全新的观点,让读者在阅读中“通古今之变”,思索未来定位。
  • 简单学之资本密码

    简单学之资本密码

    本书是作者在投资、生活、学习、研究、创业过程中领悟并自创、集生活与投资为一体的一门哲学类书籍。是一本能透析生活、市场、人文等世间所有一切规律的书箱。是一本不得不看的书籍,无论你是哪个行业、哪个年龄阶段,都适合阅读,通过对生活常理、资本市场进行分析解读,能让你更近一步的了解世界与未来,了解世间的一切演变规律,让你看清未来,进而把握未来。
  • 2016至2017年上海典当业发展报告(谷臻小简·AI导读版)

    2016至2017年上海典当业发展报告(谷臻小简·AI导读版)

    《2016-2017年上海典当业发展报告》为全面研究上海典当行业的运行状况、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的年度报告。报告立足上海,面向国内外,为典当业的稳定、繁荣和健康发展服务。具体内容主要由总报告《满怀行业信心迎发展拐点——2016-2017年上海典当业发展》《特稿纪念“中国典当业复兴30周年”》和6篇专题报告组成。《2016-2017年上海典当业发展报告》为全面研究上海典当行业的运行状况、市场环境和发展趋势的年度报告。报告立足上海,面向国内外,为典当业的稳定、繁荣和健康发展服务。具体内容主要由总报告《满怀行业信心迎发展拐点——2016-2017年上海典当业发展》《特稿纪念“中国典当业复兴30周年”》和6篇专题报告组成。
  • 跨国公司行为的政治经济分析

    跨国公司行为的政治经济分析

    本书从政治经济学和国际关系的独特视角,深入分析了跨国公司对国际经济关系的影响,指出跨国公司是经济行为和政治行为交融的企业组织,在其直接投资中交织着政治行为,全面分析了跨国公司在中国直接投资所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化弊为利的对策和建议。
  • 家庭理财好帮手

    家庭理财好帮手

    你不理财,财不理你。对于普通百姓而言,只有通过合理地规划自己的收入,谨慎地投资理财才能走上一条充满希望的致富之路。那么,如何设计自己家庭的致富之路?怎样才能在家庭生活和经济压力等问题中做到平衡呢?如何选择适合自己家庭的投资理财的方法和途径呢?本书根据中国家庭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述了家庭理财的基本方法和技巧,是我们家庭理财的好帮手。本书根据中国家庭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述了家庭理财的基本方法和技巧,让人们从生活中获取智慧,从而使每个家庭在生活和经济收入之间有一个合理的缓冲区,从而保证家庭生活朝着稳定、和睦、健康的方向发展。
热门推荐
  • 再生为莲

    再生为莲

    前世挚爱情侣,死后双双重生,前世种种,不过世事所成,无论执念或是不见,你我再入轮回,一别两欢,各不相欠。略虐,he文,男主另有其人。ps:加一句,求收藏,(?ì_í?)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都市修仙至尊

    都市修仙至尊

    【万人追读,最火爆的高冷爽文】上天的眷顾让他走上了修仙一途!然而他实则却是别人的转生体。且看他怎么来一步一步打破这命运的枷锁!……“你很狂是吗?那我就打到你狂不起来。”“你很有钱是吗?那我让你一无所有。”“你很有地位是吗?那要是你没有命了呢?”无敌踩人,天要阻挡我,我必破天!这就是我的道……
  • 世界的正反面,古脉

    世界的正反面,古脉

    古青云,是一个将要死亡的十七岁少年,而此时处于第三世的宇宙水晶永恒再次转生,来到了一个新的世界也来到了古青云的身体里...
  • 红袖金风

    红袖金风

    人寒市井空,天晚江潮白;遥忆昔日武林梦,剑影刀光杀气浓;谁留万古名?谁为江山奴?这是一个平凡少年通过市井、江湖、朝堂的砥砺一步步变强的故事……
  • 资源大亨

    资源大亨

    资源,社会根基!资源,实力依仗!资源,霸主权杖!资源,天地我有!我是?资源大亨!
  • 术士之完美一生

    术士之完美一生

    他是一个孤儿,从小和师傅相依为命,机缘巧合下得到祖师传承、风水堪舆、占卜问卦无所不精无所不能。看身为草根的如何力压富二代、迎娶白富美、成为国家的守护神、一步步走上人生最高峰……
  • 苏卿俏玲珑

    苏卿俏玲珑

    一朝赌约,今生错过,不知是对还是错,如此之后,生命又将何去何从?
  • 古玉灵缘

    古玉灵缘

    上古灵玉跌落凡尘,引起了人世间剧烈的动荡。在这纷乱的战争年代,群魔乱舞,人间生灵涂炭,天界众神渡劫,冥界怨声载道,谁又能顺势崛起?谁又能独霸天下,俯首苍生?魔前叩首三千载,回首红尘不做仙。小船驶,影相随,来世修得自由人
  • 三界九龙劫

    三界九龙劫

    九龙盛世时,万军不敌。千年九龙劫重归,待我十八岁时九龙归一,杀遍三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