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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星星迷失(2)

双子座的特征再次彰显,脑海里一个声音说“对,又不是第一次失恋,有什么大不了的”,另外一个声音却说“虽然不是第一次失恋,可是还是很痛苦啊”。

我的身体里分裂出两个灵魂,它们争论不休,剩下这具残破的躯体承受着悲痛。

周暮晨,他是失去的痛。

林逸舟,他是得不到的悲。

李珊珊接到林逸舟的电话之后火速赶来找我,她看到我的时候,我在极度的仓皇之中,只得抱住自己的头颅。

她的神色是前所未有的凝重:“他把你……”继而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不对啊,他不至于这么饥渴吧。”

本来就已经心神不宁的我被她这句话弄得更要崩溃了,于是我慌乱地摁下了手机中的最近联系人:“许至君,我有点不舒服,你能不能来接我一下?”

我跟着许至君走了之后,李珊珊拿出手机对着林逸舟就是劈头盖脑地一阵狂骂,骂了足足十分钟之后,她的声音里忽然有了一丝哽咽。

最后她说:“这都是你自己造成的,我看到那个男孩子了,他妈的比你好多了,你他妈的就后悔去吧你,你他妈的就跟那只不要钱的鸡快活去吧,小心纵欲过度精尽人亡就是。老娘再也不会去帮你找落薰了,算我求你,你放过她吧你。”

我不知道,李珊珊也不知道,谁都不知道。

黑暗的房间里,林逸舟的眼泪,那么重地砸下来,像一记惊叹号。

我病恹恹地在宿舍躺了两天,死活不肯去上课,谭思瑶回来之后脸色铁青地看着我。

当时我捧着罗蒂咖啡面包吃得正欢,还嫌弃徐小文不早点回来,这个面包冷了没刚出炉时好吃,一抬头看见谭思瑶那张死人脸我就哽住了。

她咕噜咕噜地喝了一大口饮料后,义正词严地说:“有两个消息,一个是班导叫我带话给你,再不上课这个学期你就不必参加期末考试了。”

我心头一紧,连忙作揖:“明天去,不去是畜生。”

她的脸色一点都没有好转,而且相比之前更难看了:“还有一个……我不想说!”

在我和徐小文两双眼睛炙热的逼视中,她终于不情愿地说了出来:“许至君……他喜欢你。”

紧接着,我们三个人同时尖叫出声,再紧接着,我从他们两人的眼睛里看到同样一种东西—仇恨。

我十几岁就看亦舒的书,深受师太那套理论的影响,总是不断告诫自己不要对这个世界充满太多怨怼,可是到了某些时候,总是忍不住抱怨命运。

命运总是愚弄我,我连做一只鸵鸟的权利都被它剥夺。

周末的深夜,南门口的夜市依然灯火通明,我跟许至君坐在路边的烧烤摊子上点了很多吃的,他最喜欢炭烧生蚝,我最喜欢放很多辣椒的鸡翅。林林总总一大堆食物,配上冰镇过的啤酒,这曾经是我和康婕认为的世界上最惬意的享受。

他埋头解决了一只又一只生蚝,好像吃那些铺满蒜茸粉丝的生蚝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

我喝了一杯又一杯酒,还是没有勇气开口,最终还是由他捅破了这层隔阂:“思瑶问我,我就承认了,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说的,我就是这么想的。”

他完完全全知道我的迟疑,也完完全全知道我的顾忌。

我一时不知如何接话,他就顺着说了下去:“我跟你有一样的忌讳,全世界那么多人,干吗要跟前女友的朋友走在一起,你是这么想的,我也是。”

我松了一口气,大家的想法一致,沟通起来也就没那么困难了。

可是他话锋一转:“但要我因为思瑶而疏远你,或者否认我的想法,这也不是我做人的风格。”

我啼笑皆非,我总是觉得没有人喜欢我,其实好像不是这样,周暮晨喜欢过我,虽然只是昙花一现,林逸舟也喜欢我,虽然他同时可以跟不同的女生来往,而现在,许至君也说他喜欢我。

我很好奇,周暮晨那是喜欢我的天真,后来林逸舟喜欢我是因为我们是同类,那么许至君,他对我这种莫名其妙的喜欢的来源是什么?

我很直接地表达了我的疑惑,他看了我半天,说:“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理由可以讲。要说漂亮,我觉得你也就普普通通吧;要说聪明,你很多时候蠢得要死;要说温柔……这个词语跟你没关系。男生最喜欢列举的三个理由你都不具备,你还指望我编造多么与众不同的谎话来敷衍你?”

我被他气得哑口无言,真想一杯酒直接泼到他脸上去。

他并不理睬我,自顾自地继续说:“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你,大概在你还不知道我的时候,思瑶就经常提起你。我一直很欣赏你,大概是我成长得一帆风顺的缘故,我欣赏有顽强的生命力的你,好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摧毁你。这些年,你的点点滴滴我有意无意也知道一些,这段时间跟你朝夕相处,更加证明了我的看法。如果你实在要我说出喜欢你的理由,那……就是你有一腔孤勇。”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人用“孤勇”两个字形容我,一时之间,我竟然无语凝噎。

我没有万贯家财,也没有倾城美貌,我唯一拥有的,不过是这一腔孤勇。

这些年来,种种遭遇让我自行产生了一套藏污纳垢、生生不息的生存法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再难过伤心,吃饱睡足第二天起来又是全新的一天。

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而在这个夜晚,在这个油腻肮脏的烧烤摊子上,被他一语道破。

真是感动得想要流点眼泪来应景,可惜程落薰从来不是擅长表达自己内心真正情绪的人,我龇牙咧嘴地看着他:“真不是因为我漂亮才喜欢我吗?”

他笑了一下:“顾左右而言他是你最擅长的事吧。”

我这才发现,许至君其实有他犀利的一面,他跟他这个年纪所有的男孩子一样,都有锋利的锐气,只是有些人在经历了磨难之后对生活做出了妥协。

锐气,就像与生俱来的翅膀,在残酷的生活面前,我们折断翅膀,慢慢学习步行。

夜风很凉,我们选择了散步回去。这座城市的路灯总是不太亮,所以我们的影子被拉得很长。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两人的心情都很复杂,平日里轻松的气氛在这个夜晚变得十分凝重。

到我公寓门口的时候,我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他:“你爱过思瑶吗?”

他一怔,很久后才点头:“最下贱的男人才否认自己的过去。”

我在心里暗暗为他喝彩,可是脸色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仰着头看着背光的他:“那么,你告诉我,什么是爱呢?”

什么是爱,这是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无法给出一个具体而准确的解释的命题。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每次都爱得很用力,可是每一次都像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

他沉默嶙峋的侧面轮廓像一帧漂亮的剪影,我笑了:“你就当我喝多了乱说话,别想了。”

就在我要转身的时候,他拉住我,力道不大,却足以让我的脚步停下来,然后,我听见他缓缓开口:“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是在我的定义里,我爱你,不仅仅意味着我要跟你在一起,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电光石火之间,我真的被深深震动了。

这句话要换一个人说,我可能鸡皮疙瘩掉一地,可是他那么泰然自若,语气亦是如此云淡风轻,我只觉得感动,不觉得肉麻。

他大概误会了我的感受,连忙补上一句:“我真是很不习惯说这样的话,你可以把主语换成任何人,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

我哈哈大笑:“许至君,你还真配得起你的名字。”

许至君,真是至情至性的君子。

睡觉之前他发来短信:关于我喜欢你这个事情,你不必想太多,顺其自然就好。

我一时兴起,问他:难道你身边没别的女生?

他也不是省油的灯: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个林逸舟那么不甘寂寞。

很好,一刀致命,我握着手机在黑暗里气得张牙舞爪,对面床上的谭思瑶弄出很大的动静来表示她的不满,我到底还是心虚,连忙关机睡觉。

这猪狗不如的人生啊,我望着天花板长叹。

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

坐在许至君家那个偌大的客厅里,看着那个六十寸的液晶电视,闻着桌上水果散发出来的清香,我都能听见自己牙齿打战的声音。

他倒是轻松自得,遥控器摁个没停,过一会儿又把PSP拿在手里。

我终于受不了这种窒息的感觉,央求他:“让我走吧。”

他指了指厨房:“你自己跟我妈说去。”

我呜呼哀哉,只叹自己这个礼拜忘记看星座运势,又怪今天出门之前没有看过皇历,我坚信今天的皇历上应该写着四个字:不宜出行。

在谭思瑶终于确定了许至君的想法之后,我明显感觉到了她的失落,随后我们之间的感情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人前一向好修养的她,时不时就会话中有话地奚落我。比如至君很喜欢吃寿司的,不过你大概受不了芥末的味道吧,又比如一条Levis你就当成宝了,至君的裤子全是Diesel的,知道这个牌子吗,等。

每每从她的话语中听出讥诮之意我都懒得理睬,她的公主病高中时就显露端倪了,这几年来又变本加厉。

徐小文倒是拿得起,放得下,除了出言相讥之外还诚恳地跟我说有机会还是抓住吧,但于情于理他都觉得此时应该多陪伴谭思瑶一些。

在这样的局势之中,我成了最孤单的角色。

我尝试着找李珊珊和宋远,可是人家谈恋爱,总带着我这么一个大灯泡,别人不嫌弃我我自己都嫌弃自己,玩了两次之后我就很自觉地“闪”了。车水马龙的街头行人言笑晏晏,我此时完全能够体会到林逸舟所说的那句话。

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呢?

其实每个人都怕寂寞吧,我承认我真的怕,从懂得寂寞,到害怕寂寞,到习惯寂寞,再到享受寂寞,这其中的过程,堪比涅盘。

可惜我的道行太低,目前还处于第二级,修行之路还漫长得很。

人一寂寞,回忆就无孔不入,见缝插针。幸好还有个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的许至君,他的电话适时而来:“出来陪我买衣服吧。”

其实我应该感激他把我从这种顾影自怜的状态中解救出来,可是我就是嘴贱:“干吗要陪你买衣服啊?你以为我是你的丫鬟啊?”

他在那头笑得很淫荡:“叫你来你就来嘛,本少爷开心了晚上就宠幸你。”

他要是晚一秒钟挂电话就能听到我以一百八十分贝的声音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可是我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那些恶毒的话语还没出口我就听见了一阵忙音,恼羞成怒的我气愤得忘记了勤俭节约的美德,伸手拦了辆的士,对着司机一声怒吼:“新友谊商店!”

许至君,老娘要剥了你的皮!

难得他不自己开车出来,可是当我陪他从新友谊逛到王府井,然后移驾平和堂,最终停留在新世界的时候,我真的忍不住要爆粗口了,他用眼神示意我不要发怒,要镇定。

我没见过这么挑剔的男孩子,以前我以为宋远已经是我所认识的雄性生物之中最爱打扮的了,直到今日才发觉原来我冤枉他了。

我靠在AJ试衣间的门口,哀怨地对着里面试了一件又一件的许至君说:“我要回家。”

他的声音里一点疲倦都没有:“你也试啊,看上喜欢的我送你,要不我借钱给你买也行。”

我要哭了,我一个贫民少女实在消受不起这些衣服,我穿穿班尼路的就满足了。当他终于敲定了一大堆目标,拿着票去付款的时候,我感觉我整个人都要瘫痪了。

站在收银台前面,我感激涕零地说:“吹毛求疵的许少爷,你真是太难伺候了。”

他侧过脸来看着我笑:“我也不是什么方面都吹毛求疵的,要不我怎么看上你了呢?”

不知道是不是累晕了的缘故,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等我醒悟“这个贱人绕着弯骂我呢”的时候,他一脸惨白地问我:“你带钱没有?”

我本以为他是没有零钱,于是慷慨地点头:“我有好多一块的,借一块还十块,怎么样?”

他的脸色越发难看:“不是一块的,是问你带钱没有,我的钱包不见了。”

晴天霹雳,他根本就是故意羞辱我,我哪次出来身上带的钱够他买衣服啊,他要去Nike买两双袜子的钱我都不知道够不够。

他一看我那个欲哭无泪的样子也就明白了,可是票都开好了,现在跑了不知道人家会怎么想,情急之下也管不得那么多了,他掏出手机直接摁“2”:“妈,江湖救急。”

他挂了电话就对我笑得花枝招展:“我妈来救我了。”

我转身就想跑,却被他一把抓住:“怕什么啊,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你又不是特别丑,别自卑。”

一直到许至君他妈妈出现,我还在为“我难道丑”这个话题愤怒地跟他争执。

许至君的妈妈走到我们面前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谁丑?”

我估计我当时看上去就像一整盒腮红都扑在了脸上,许至君在他妈妈背后对我耀武扬威地笑,我懒得理他,搜肠刮肚在想一个可以溜之大吉的理由。

没想到许至君他妈妈对我的印象倒是不错,开口就是:“去我们家吃饭吧。”

这次我真的要哭了。

我曾经因为仇富而一直说许至君家是暴发户,直到我走进他的家门才为自己从前恶劣的言行感到羞愧。他家虽然很大,细节方面却处理得十分妥帖,完全不是暴发户那种乡土品位。

许妈妈在厨房里忙进忙出的时候我悄悄问他:“你爸爸呢?”

他淡淡一句“忙”就打发了我,隐约之间我察觉到有些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然而我还是很识趣地选择了闭嘴。

人和人之间始终有个底线,越过这个底线就会看到不愿直面的真实。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我们每个人都不过只是一座孤岛。这句话,是若干年前我在罗素然的节目中听她说的,那时候只觉得她有点偏激,而等我长到理解这句话的年纪时,才明白这句话有多么悲凉。

自从我跟罗素然断交之后,每每想起她,感觉总是很怪。

许妈妈虽然对我很是客气周到,但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她眼底总是有无限落寞的神情,这样的神情,我偶尔半夜醒来的时候也在我妈的脸上看到过。

是因为寂寞吧,我想。

即使是许妈妈,过着看上去如此光鲜亮丽的生活,也许总还是隐藏着许许多多不足为外人道的凄凉吧。

吃完晚饭从许至君家出来的时候,许妈妈把我送到门口,说了一句让我挺难受的话:“房子里多点人,就不显得那么空呢。”

我小鸡啄米似的狂点头,余光瞄到许至君一脸得意扬扬的笑容。

走出他家没几步,一辆银色宝马750从我们身边开过去之后马上停了下来,许至君拍拍额头,表情有点奇怪,可是他还是立刻追了过去。

驾驶座上的车窗降了下来,几分钟后,许至君又跑回我身边,跟我解释:“我爸爸。”

我傻呆呆地说:“你们家还真是有钱啊。”

他轻笑,没有说话。

现在长沙的好车真的太多了,见到悍马路虎雷克萨斯兰博基尼都不奇怪了,所以我实在也没对这辆银色宝马750表现出多大的诧异。

我没有想起其实我曾经见过它,就在之前的某个清晨。

在我绝迹于中天国际的时间里,罗素然家里曾经有一位不速之客造访过一次,如果我跟这位不速之客面对面遇见,我还是会像最初的时候那样,惊艳于她的美貌。

这些年来,我始终没有忘记第一次见到她时那种震撼的感觉,在一片白色的背景之中,她的背影那么孤寂,又那么骄傲。

大概,就在那一刻,命运奏出了最低沉阴暗的悲鸣,引线哧哧地燃烧,悲剧开始飞速地进入倒计时。

接到宋远的电话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了,我迷迷糊糊地应了几句才稍微清醒了一点,一时之间我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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