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多变教学方式,展现创新思维
任何一个教师,都希望营造一种师生互动的课堂气氛。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可不简单,它需要教师去调动,去激活。要追求灵活多变的教学形式,应设法在教室内营造一种平等宽松的民主氛围。教室是展开教学的特殊环境,这里的教学氛围对置身其中的学生具有潜在的同化作用,要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引导学生的情感处于积极、自由、宽松、安全的心境状态,从而使学生的思维进入一个自由驰骋的心理空间。师生之间,只有年龄差别,没有地位不等,应鼓励学生敢持批评意见,从“我爱师,我更爱真理”的基本原则出发,不断提出独立的见解,不断给教师提供完善思想的机遇,克服将教师视为真理和智慧的化身的稚嫩想法,消除对教师的神秘感和敬畏敢。这一系列气氛的渲染,只是为了达到一个目的:尽快消除师生之间的距离感,为灵活多变的教学创设一种无拘无束、畅所欲言、敢于争鸣、平等参与课堂双边活动的健康心态和活跃心境。
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因此在施教的过程中,要求教师尤其需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引导全体学生思考。我们的教学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当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和合作讨论时,学生往往体态不一、动静不一、喧闹不一。在这样的课中,往往会出现一些始料不及的体验,我们需不断的关注学生的情感,灵活机动的处理一些问题。例如,在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中,我们会发现学生参与学习的程度有明显的差异,一部分学生争先恐后的应答,表现得很出众,使课堂有了生机,有了动感和活力;但仍有一部分同学静静的坐在一边,似乎是置身事外的听众。这就要求教师及时的观察、帮助弱势学生,创造一些适于他们的条件和机遇,培养和发展他们的独立性、自主性,尽量让每个学生都有归属感。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鼓励,并要不断调整教学方法,积极引导他们进行讨论、分析、综合,从而帮助他们建立科学的思维方法。
总之,创新思维是教学的灵魂和核心要素,而思维的灵魂在于它的独立性和创造性。在生物学科的教学中逐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激励学生经常用发散性思维提出与众不同的、标新立异的解题思路和方法,对于提高学生素质,为未来社会培养有创新能力的新一代人,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突破思维定势,有一个很经典的故事,说有一只大象能把一吨多重的东西卷起来,但却被主人拴在一只小小的木桩上,哪里也动不了。为什么?原因是那只大象从小就被拴着,从来没有挣断过绳索、铁索,也从来没有拉出过束缚着它的铁桩、木柱。这种现象就是思维定势,是一种突不破已有经验、体验的思维框架。
人的思维也是有定势的,有很多突破不了的思维框架。例如,常听到口头语中有三个字“不可能”。殊不知,这“不可能”三个字,就是思维定势的代意词。
思维定势阻碍着创新,不打破思维定势,就不可能创新。因此,要刻意培养自己的发散思维、空间思维、数字思维、逆向思维、灵感思维等。这样有助于打破思维定势,有助于创新思维的形成。创新思维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系统思维
(1)概念
系统是一个概念,是一种认识论,即系统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元素相结合的有机整体,系统的整体不等于其局部的简单相加。这一概念揭示了客观世界的某种本质属性,有无限丰富的内涵和外延,其内容就是系统论或系统学。系统论作为一种普遍的方法论是迄今为止人类所掌握的最高级思维模式。
系统思维是指以系统论为思维基本模式的思维形态,它不同于创造思维或形象思维等本能思维形态。系统思维能极大地简化人们对事物的认知,给我们带来整体观。
按照历史时期来划分,可以把系统思维方式的演变区分为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古代整体系统思维方式——近代机械系统思维方式——辩证系统思维方式——现代复杂系统思维方式。
(2)方法
A整体法
即就是在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过程中,始终如一地从整体来考虑,把整体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让任何部分的东西凌驾于整体之上。
整体法要求把思考问题的方向对准全局和整体、从全局和整体出发。如果在应该运用整体思维进行思维的时候,不用整体思维法,那么无论在宏观或是微观方面,都会受到损害。
B结构法
进行系统思维时,注意系统内部结构的合理性。系统由各部分组成,部分与部分之间组合是否合理,对系统有很大影响。这就是系统中的结构问题。
好的结构,是指组成系统的各部分间组织合理,是有机的联系。
C要素法
每一个系统都由各种各样的因素构成,其中相对具有重要意义的因素称之为构成要素。要使整个系统正常运转并发挥最好的作用或处于最佳状态,必须对各要素考察周全和充分,充分发挥各要素的作用。
D功能法
是指为了使一个系统呈现出最佳态势,从大局出发来调整或是改变系统内部各部分的功能与作用。在此过程中,可能是使所有部分都向更好的方面改变,从而使系统状态更佳,也可能为了求得系统的全局利益,以降低系统某部分的功能为代价。
二、辩证思维
(1)概念
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
辨证思维模式要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观点、规律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思维法、质量互变思维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维法。
(2)方法
A联系法
就是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空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的一种观点。
B发展法
就是运用唯物辩证思维的发展观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时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纵向发展过程的一种观点方式。
C全面法
就是运用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即从时空整体上全面地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和纵向发展过程。换言之,就是对思维对象作多方面、多角度、多侧面、多方位的考察的一种观点方法。
三、逻辑思维
(1)概念
逻辑思维是指符合某种人为制定的思维规则和思维形式的思维方式,我们所说的逻辑思维主要指遵循传统形式逻辑规则的思维方式。常称它为“抽象思维”或“闭上眼睛的思维”。
逻辑思维是人脑的一种理性活动,思维主体把感性认识阶段获得的对于事物认识的信息材料抽象成概念,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并按一定逻辑关系进行推理,从而产生新的认识。逻辑思维具有规范、严密、确定和可重复的特点。
(2)特征
概念的特征:内涵和外延。
判断的特征:一是判断必须对事物有所断定;二是判断总有真假。
推理的特征:演绎推理的逻辑特征是,如果前提真,那么结论一定真,是必然性推理;非演绎推理的逻辑特征是,虽然前提是真的,但不能保证结论是真的,是或然性推理。
(3)方法
A定义法
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式。是用简洁的语词揭示概念反映的对象特有属性和本质属性。定义的基本方法是“种差”加最邻近的“属”概念。定义的规则:一是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同;二是定义不能用否定形式;三是定义不能用比喻;四是不能循环定义。
B划分法
是明确概念全部外延的逻辑方法,是将“属”概念按一定标准分为若干种概念。划分的逻辑规则,一是子项外延之和等于母项的外延;二是一个划分过程只能有一个标准;三是划分出的子项必须全部列出;四是划分必须按属种关系分层逐级进行,不可以越级。
四、发散思维
(1)概念
发散思维是指大脑在思维时呈现的一种扩散状态的思维模式,它表现为思维视野广阔,思维呈现出多维发散状。
发散思维又称辐射思维、放射思维、扩散思维或求异思维。
(2)特性
A流畅性
就是观念的自由发挥。指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生成并表达出尽可能多的思维观念以及较快地适应、消化新的思想概念。机智与流畅性密切相关。
流畅性反映的是发散思维的速度和数量特征。
B变通性
就是克服人们头脑中某种自己设置的僵化的思维框架,按照某一新的方向来思索问题的过程。
变通性需要借助横向类比、跨域转化、触类旁通,使发散思维沿着不同的方面和方向扩散,表现出极其丰富的多样性和多面性。
C独特性
指人们在发散思维中做出不同寻常的异于他人的新奇反应的能力。独特性是发散思维的最高目标。
D多感官性
发散性思维不仅运用视觉思维和听觉思维,而且也充分利用其他感官接收信息并进行加工。发散思维还与情感有密切关系。如果思维者能够想办法激发兴趣,产生激情,把信息情绪化,赋予信息以感情色彩,会提高发散思维的速度与效果。
(3)方法
A一般方法
材料发散法——以某个物品尽可能多的“材料”,以其为发散点,设想它的多种用途。
功能发散法——从某事物的功能出发,构想出获得该功能的各种可能性。
结构发散法——以某事物的结构为发散点,设想出利用该结构的各种可能性。
形态发散法——以事物的形态为发散点,设想出利用某种形态的各种可能性。
组合发散法——以某事物为发散点,尽可能多地把它与别的事物进行组合成新事物。
方法发散法——以某种方法为发散点,设想出利用方法的各种可能性。
因果发散法——以某个事物发展的结果为发散点,推测出造成该结果的各种原因,或者由原因推测出可能产生的各种结果。
B假设推测法
假设的问题不论是任意选取的,还是有所限定的,所涉及的都应当是与事实相反的情况,是暂时不可能的或是现实不存在的事物对象或状态。
由假设推测法得出的观念可能大多是不切实际的、荒谬的、不可行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些观念在经过转换后,可以成为合理的有用的思想。
C集体发散思维
发散思维不仅需要用上我们自己的全部大脑,有时候还需要用上我们身边的无限资源,集思广益。集体发散思维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比如我们常常戏称的“诸葛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