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名作《酒后》是一篇短小精悍的小说。丈夫永璋和妻子采苕宴请客人。深夜客散,只有朋友子仪醉卧在客厅的沙发上。永璋陶醉在婚姻的幸福中,许诺要给妻子一个礼物。采苕仗着酒意,提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要求,说她要的礼物是吻一下熟睡在沙发上的这个年轻男子,丈夫不解妻子何以会有这样的非分之想,采苕就解释说:“我天生有一种爱好文墨的奇怪脾气……见了十分奇妙的文章,都想到作者的丰仪,文笔美妙的,他的丰采言语却不一定美好,只有他——实在使我倾心的。……。”丈夫大度地同意了妻子的过分要求,于是采苕来到沙发边,这时她脸上奇热,心内奇跳,怔怔地看着子仪,心跳猛地停止,她慌忙又跑回丈夫身边,说:“我不要kiss他了。”
小说到此嘎然而止。
小说《花之寺》也颇有特色。丈夫幽泉某天收到一封信,“字迹极柔媚,言词很藻丽”。写信者明显是位女性,她在信里向幽泉表达了倾慕之情,并约他明日在花之寺的碧桃树下幽会。第二天,幽泉准时赴约,没等到那位神秘的女子,却等来妻子燕倩。原来是妻子为考验丈夫才冒名写了这封肉麻的信。小说的结尾,妻子问丈夫:“我就不明白你们男人的思想,为什么同外边女子讲恋爱,就觉得有意思,对自己的夫人讲,便没意思了?”丈夫则问:“我就不明白你们女人总信不过自己的丈夫,常常想法子试探他。”
美国作家卡佛说:“你必须非常勇敢,必须具有极其熟练的技巧并且富于想象力,还得愿意讲述关于自己的所有事情。人们反复对你说要写你所了解的东西,那么,你对什么比对自己的秘密更了解呢?”卡佛的话告诉我们,成功的作家往往敢于写自己所了解的东西,并且,一不留神就会把自己的秘密写进去。那么,凌叔华的作品自然也包含着某种秘密。
在《酒后》中,作者借采苕的话道出自己心中的秘密:喜欢文章好丰仪美的男子。由此,我们知道,她后来嫁给陈西滢定然心有不甘,因为陈的文章和相貌都不符合叔华的择偶标准——这也为她后来的短暂出轨埋下了伏笔。
《花之寺》则揭示了这样的现实,由于家庭生活的平淡乏味,丈夫和妻子暗暗滋生了一种不便告人的性的渴求。评论家钱杏邨对此有精到的分析:
“说到描写方面,是有几点值得我们注意的,那就是宗法社会思想下的资产阶级女性的生活,资产阶级女性的病态,以及资产阶级的女性被旧礼教所损害的性爱的渴求……。”
不过,凌叔华虽然和她笔下的人物一样对性爱有隐隐的渴求,但她却没有勇气走出“围城”,开始新的人生,这是因为,她和其笔下女性一样,出生于封建大家庭中,有着根深蒂固的传统思想,这一点,没有谁比鲁迅看得更透彻了:
“她恰和冯沅君的大胆、敢言不同,大抵很谨慎的,适合而止的描写了旧家庭中的婉顺的女性。即使间有出轨之作,那是为了偶受着文酒之风的吹拂,终于也回复了她的故道了。这是好的,——使我们看见和冯沅君、黎金明、川岛、汪静之所描写的绝不相同的人物,也就是世态的一角,高门钜族的精魂。”
当代文学批评家周蕾对凌叔华的闺秀文学也有独到的分析:“在她的烛照下所呈现的闺秀生活领域并非一个特权阶级的领域,而更像是一场‘荒诞剧’,在这里,最投入、最专注和最热情地参与社会礼俗的人,却成了自我牺牲的产物,在这里,女子越是贞洁,她的热情和欲望就被毁坏得越彻底。”
由此,我们看出,凌叔华本人对贞洁并不看重,因此,当她在丈夫眼皮底下和英国人朱利安谈情说爱时也不存在任何心理障碍——她本来就不在乎贞洁不贞洁。
凌叔华结识了徐志摩后,她的内心一阵惊喜,她觉得自己等来了梦中的白马王子,文采出众相貌不凡的徐志摩正是她期待的理想郎君。当时的徐志摩因为被林徽因所冷落,神情落寞,形容憔悴,惹得凌叔华分外怜惜。而出生名门热爱文艺的凌叔华也是徐志摩所喜欢的那种类型的女子。对着这位红颜知己,徐志摩开始倾诉其一腔柔情:
“我一辈子只是想找一个理想的‘通信员’,我曾经写过日记,任性的滥泛着情感。但每次都不能持久。人是社会性的动物,除是超人,那就是不近人情的,谁都不能把挣扎着的灵性闷死在硬性的躯壳里。日记是一种无聊的极思。最满意最理想的出路是有一个真能体会,真能容忍,而且真能融化的朋友。那朋友可是真不易得。”
当凌叔华答应做徐志摩的“通信员”后,诗人向她吐露了感激之情:
“不想你竟是这样纯粹的慈善心肠。你肯答应常做我的‘通信员’,用你恬静的谐趣或幽默来温润我居处的枯索,我唯有泥首!我单怕我是个粗人,说话不瞻前顾后的,容易不提防得罪人;我又是个感情的人,有时碰着了枨触,确保不尽情的吐泻,更不计算对方承受者的消化力如何!我的坏脾气多得很,一时也说不尽。同时我却要对你说句老实话,叔华,你既然是这样诚恳,真挚而有侠性,我是一个闷着的人,你也许懂得我的意思。”
从徐志摩的信,我们可看出,他对凌叔华已经产生了柏拉图之恋:
“说也怪,我的话匣子,对你是开定的了,管你有兴致听没有。我从没有说话像对你这样流利,我不信口才会长进这么快。这准是华教给我的,多谢你。我给旁人信也会写得顶长的,但总不自然,笔下不顺,心里也不自由,不是怕形容高、词太粗,就是提防那话引人多心,这一来说话或写信就不是纯粹的快乐。对你不同,我不怕你,因为你懂得,你懂得因为你目力能穿过字面,这一来我的舌头就享受了真正的解放,我有着那一点点小机灵就从心坎里一直灌进血脉,从肺管输到指尖,从指尖到笔尖,滴在白纸上就是黑字,顶自然,也顶自由,这真是幸福。”
短短几个月。两人通信多达七、八十封。这样下去,两人走入婚姻的殿堂也是迟早的事。没想到,由于胡适的介绍,徐志摩认识了陆小曼。此后,徐志摩和凌叔华的交往由“急管繁弦”变得“云淡风轻”。本来,论出生门第、文化内涵、文学才情,凌叔华远胜陆小曼;但叔华多了一点矜贵,小曼则添了一缕风情;叔华娴静,小曼妩媚;叔华偏雅,小曼偏艳,于是,有一副浪漫心肠的徐志摩,自然更倾心后者了。
当徐志摩和陆小曼相爱的消息传到凌叔华耳朵,她坚决不相信。她担心这种不实的传闻会让徐志摩背上污名,就给胡适写了封长信,表达了她对“谣言”的愤慨。她不惜以自己为例来为徐志摩辩解:
“譬如志摩常与我写信,半疯半傻的说笑话自娱,从未有不可示人之语,……我既愿领略文学情况,当然不忍且不屑学俗女子之筑壁自围,所以我回信,谣言便生了。……我自始至今都想志摩是一个文友,他至今也只当我是一个容受并了解他苦闷的一个朋友。”
凌叔华在信中请胡适劝徐志摩出国,远离谣言,远离是非之地。其实当时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已有实质性发展,蒙在鼓里的凌叔华竟然一本正经自作主张替他俩辩解,只能徒留笑柄了。
当徐陆两位有情人终成眷属,凌叔华的失望和伤感,因为无法言说,只能深埋内心。后来,凌叔华一再澄清她和徐志摩之间的关系,说两人从来不是恋人,只是永久的文学上的朋友。然而,步入暮年,有些神志不清她,每当有人来探望,总会问一个问题:你见过徐志摩吗?
在人生的最后阶段,丈夫忘记了,情人忘记了,唯独对徐志摩念念不忘。无疑,儒雅风流的徐志摩才是她魂牵梦萦,埋在内心最深处的爱人。
1935年,凌叔华和外籍教师朱利安相爱了。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中,徐志摩虽未出场,却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
朱利安是画家瓦内萨的儿子,作家弗吉尼亚·吴尔芙的外甥,他来武汉大学两个月后,就赢得了凌叔华的芳心。
对丈夫陈西滢,凌叔华一开始就不太满意。门不当户不对倒在其次,主要是两人的性格有很大的差异。陈西滢稳重但也很木讷,婚后,他从来不看叔华的文章,让他对妻子的作品说一声好,比打他一顿还糟糕。在给胡适的信里,叔华提及自己和丈夫的感情,笼统的语气隐含一丝幽怨:“原只是在生活上着了另一色彩,或者有了安慰,有了同情与勉力,在艺术道上扶了根拐杖。”
定居武汉大学后,陈西滢接来了母亲和姐姐,叔华和她们相处不好,夫妻之间便经常拌嘴,原本不和谐的家庭又添了新的裂痕。
恰在这时,朱利安闯进了她的生活。刚接触几天,她就发现,这个比自己小八岁的风度翩翩的名门之后,多么像昔日的徐志摩。都有倜傥的外貌,都具浪漫的情怀,都对文学抱有狂热的信念,朱利安简直就是英国版的徐志摩。显然,朱利安的到来,唤醒了凌叔华从未表露却深埋在心的对徐志摩的爱恋,而她之所以那么热烈地回应朱利安的爱,当然有移情的因素。
和朱利安依偎在一起,凌叔华是否产生了躺在徐志摩怀中的幻觉,我们不得而知;但和朱利安相爱时,她品尝到了当年和徐志摩柔情倾诉时的幸福,却无可置疑。
面对异国恋人,凌叔华彻底敞开心扉,说出心中埋藏已久的秘密。朱利安在写给母亲的信里道出了这一点:
“然后,她走过来,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对我倾诉——我们经常这样——我抓住她的手——我感到她在回应我,几秒种后,她就被我搂在怀里……她说,她过去从没有爱过……整个氛围就像一本俄国小说……她是个极其认真的人,有很多苦恼:她说她什么也不敢相信了,现在却在努力寻找爱情、寻找某些可以相信的东西。她娇弱、敏感、情绪非常复杂——她常常自我反省,但感情又非常脆弱敏感,这折磨着她。……昨天晚上,她无论如何也不肯和我做爱。她看起来很可爱——最重要的是,我让她把眼镜摘了下来——而她马上就镇定自若,对自己的世界充满信心,调皮得像个小妖女。她告诉我,她曾经爱过徐志摩,只是当时不肯承认,她与西滢结婚,是为了结婚而结婚。”
在丈夫眼皮底下和别人恋爱,不能光明正大,无法酣畅淋漓,凌叔华和朱利安相约共赴北平。叔华借口探望北平生病的友人先走一步,朱利安随后跟上。
1936年1月3日晚,先上火车的凌叔华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给朱利安写信:
“我昨晚读了劳伦斯的短篇小说……一个人在孤孤单单的旅行途中,心不在焉的时候一定喜欢读这样的东西……冬天的风景很美,我很高兴再次看见辽阔的平原,平原上散布着的雪白雪白的积雪和枯黄的干草。远山上的棚屋很美,我喜欢它的形状,显得那么清晰,轮廓分明。山脚下总有些树林,树枝光秃秃的,与嶙峋的山峰也很相配。河流结了冰。我真高兴又看见了冰面泛出的柔光。啊,我多么喜欢华北!多么美的世界!”
只有沉浸在恋爱中的女人才会如此心旷神怡逸兴遄飞。
两人来到北京,犹如飞鸟出笼,遍游名胜古迹;遍访名流大家,尽情享受着美景美食还有美好的恋情。出双入对,形影不离,凌叔华和朱利安的恋情,因为逾越伦常,因为突破封锁,盛开得肆意而恣睢,如同艳丽的罂粟花,美得那么飞扬跋扈。
纸包不住火,两人的恋情终被陈西滢察觉。西滢受过西方文化的熏陶,对妻子的红杏出墙表现得非常冷静、大度。他提出三种方案供妻子选择:一、协议离婚;二、不离婚,但分居;三、彻底断绝和朱利安的关系,回到丈夫身边。当时的朱利安也深陷这场火热的恋情中,立意要娶凌叔华,但作为老大姐,过来人,她当然知道,恋爱中的山盟海誓,哪里敌得过岁月的烟熏火燎。权衡再三,她断绝了和朱利安的关系,回到陈西滢身边,还是鲁迅一针见血:“即使间有出轨之作,那是为了偶受着文酒之风的吹拂,终于也回复了她的故道了。”——这是凌叔华和她笔下的女性共同的人生轨迹。
和朱利安的恋爱,对叔华而言,不过是一次勾魂摄魄的远游,一次率真任性的散步。但是,再浪漫的远游,再惬意的散步,都有意兴阑珊曲终人散的时候,末了,都要打道回府踏上归家的路。凌叔华知道,假如失去了那个虽沉闷却宁静的家,“远游”和“散步”终会演变成虽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却也动荡不安前程莫测的流浪。
凌叔华这样娇生惯养的大家闺秀,即便有一颗憧憬流浪的心,也缺少了一付承受流浪的筋骨。这是凌叔华有心寻爱,无力弃家的原因所在。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凌叔华小时候喜欢念这首诗,用它来形容叔华和朱利安的恋情也十分贴切。
恋情暴露后,朱利安怀着一颗破碎的心,离开武汉大学,离开了叔华。回国不久,西班牙爆发内战,和许多思想进步的青年一样,朱利安报名参加了“国际纵队”,不顾亲人的反对,毅然决然奔赴前线,最终命陨沙场。
“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这是凌叔华和朱利安这场跨国姐弟恋的“无言的结局”。
凌淑华借朱利安这被“洋酒”,浇了心中徐志摩的土“块垒”。
“醉过才知酒浓,爱过才知情重” ——胡适身边的女人
胡适的婚姻是传统的,但他的爱情生活却斑斓多姿,他和精神恋人韦莲司的友谊保持了一生,和表妹曹诚英的恋情也曾如火如荼,但穿过情天恨海,胡适的婚姻之舟却完好无损,其大名并未受到恋情丝毫的影响。终获得蒋介石的高度而不夸张的评价: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誉之“情圣”不为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