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新闻,让周作人沉吟良久,他由此想到中国的“宰白鸭”问题,陈其元《庸闲斋笔记》云:“福建漳泉二府顶凶之案极多,富户杀人,出多金给贫者代之抵死,虽有廉明之官率受其蔽,所谓宰白鸭也。先大夫在谳局尝讯一斗杀案,正凶年甫十六岁,即所谓白鸭者,乃驳回县更讯。未几县又顶详,仍照前议,再提犯问之,则断断不肯翻供矣。案定后发还县,先大夫遇诸门问曰,尔何故如是执之坚?则涕泗曰,极感公解网恩,然发回之后县官更加酷刑,求死不得,父母又来相骂,卖尔之钱已用尽,尔乃翻供以害父母乎?出狱必处尔死!我思进退皆死,毋宁顺父母而死尔。”
这两件事使周作人“大有感动”:
“所感有二,一是东方的父母之尊严,一是为孝子孝女之不容易。俗语说‘男盗女娼’,这是世间骂人算最凶恶的一句话了,岂意天下竟有这样的事,非如此不足以尽孝乎。普通人看《二十四孝图说》,已经觉得很难了,自己思量可以做到的大抵只有拿了蒲扇去扇枕席这一件吧,如上边所说,则其难又超出大舜之上,差不多是可以与哪吒三太子的割肉还母拆骨还父相比的一种难行苦行了。”
为了尽孝,女儿被迫出卖肉体,男儿被逼替人抵罪。这样的孝,真是一具沉重的枷锁。翻翻中国历史,“孝”这个字,沾满了眼泪和鲜血。难怪胡适曾对儿子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要你做孝顺的儿子。”
如果不能以健全而合理的态度对待孝,那么,孝就会是沉重的磐石,压得后背直不起腰。这两则新闻就是证明。
“宰白鸭”和卖淫是周作人深恶痛绝的丑恶现象,他说:
“人类摈绝强食弱肉,雌雄杂居之类的禽道,固是绝好的事,但以前凭了君父之名也做出好些坏事,如宗教战争,思想文字狱,人身买卖,宰白鸭与卖淫等,也都是生物界所未有的,可以说是落到禽道以下去了。”
周作人认为嫖客与妓女的“交易”异于“禽兽”的交媾,因为,没有哪种禽兽会“聪明”到做成这种“交易”,但这不是人比禽兽高明的地方,恰恰是人——禽兽不如的地方。
在这里,周作人提到了卖淫,我想周作人是说“卖淫”这一现象以及导致卖淫现象产生的社会制度“落到禽道以下去了”,至于因生活所迫堕落风尘的烟花女子,一向为“嘉孺子而哀妇人”的周作人所同情,他是不会把矛头指向这些“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而对嫖客们,尤其是那些毫不节制、视逛窑子为家常便饭之徒,周作人极为反感,按周作人的观点,这些不把女性当人只把她们当泄欲工具的嫖客们也“可以说是落到禽道以下去了”。
日本近代诗人芭蕉所著《奥之细道》,是一篇散文杰作。其中有一节也写到“游女”(妓女)云:
“今天经过亲不知,子不知,回犬,返驹等北国唯一的难地,很是困倦,到客店引枕就寝,闻前面隔昔一间的屋子里有青年女人的声音,似乎有两个人,年老男子的话声也夹杂在里面。听他们的谈话知道是越后国新泻地方的妓女。她往伊势去进香,由男仆送到这个关门,明天打发男子回去,正在写信叫他带口,琐碎地嘱咐他转达的活。听她说是渔夫的女儿,却零落了成为妓女,漂泊在海滨,与来客结无定之缘,日日受此业报,实属不幸。听着也就睡了。次晨出发时她对我们说,因不识路途非常困难,觉得胆怯,可否准她远远地跟着前去,请得借法衣之力,垂赐慈悲,结佛果之缘,说着落下泪来。我们答说,事属可悯,唯我辈随处逗留,不如请跟别的进香者更为便利,神明垂佑必可无虑。心中一时觉得很是可哀。”
芭蕉对妓女的态度最为可取,他即把妓女当作正常人,又很同情她们不幸的身世和悲苦的处境。周作人赞道:“他的这种态度,比儒家的高明得多了。”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里,大学生拉思科耳尼科夫跪在苏菲亚的面前说,“我不是对着你跪,我是跪在人类的一切苦难之前。”
周作人说:“这是本于耶教的精神,无论教会与教土怎样地不满人意,这样伟大的精神总是值得佩服的。”
《三字经》上说:“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周作人赞道:“这种懂得教育的女子实在是国家的台柱子。”不过,周作人认为,中国之所以需要孟母,主要还是因为,“孟母懂得情理”。
《列女传》云:
“孟子既娶,将入私室,其妇袒而在内,孟子不悦,遂去不入,妇辞孟母而求去。……于是孟母召孟子而谓之曰,夫礼将入门问孰存,所以致敬也,将上堂声必扬,所以戒人也,将入户视必下,恐见人过也。今子不察于礼而责礼于人不亦远乎。孟子谢,遂留妇。”
周作人读了这段文字大为快慰,说:“其实礼即是人情物理的归结,知礼者必懂得情理。思想通达,能节制自己,能宽容别人,这样才不愧为文明人,不但是贤姑良母,也实是后生师范了。假如中国受过教育的女子都能学点孟母的样,人民受了相当的家教,将来到社会上去不至于不懂情理,胡说胡为,有益于国家实非浅鲜,孟母之功不在禹下。”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也。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这些名言之所以流传下来,是因为合于情理。
有人说,合于情理,不过是常识。而周作人则提醒我们,在不健全的国度,这种老药方恰恰对症。
来集之著《倘湖樵书》卷十一有《妇人之笑》一篇云:“唐人诗云,西施醉舞娇无力,笑倚东风白玉床,言夷光好笑而麋鹿走于姑苏也。又云:回头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言杨妃好笑而鼙鼓动于渔阳也。乃妲己不好笑,必见炮烙之刑而后笑,褒姒不好笑,必见烽火之戏而后笑,吾又安知不好笑之为是,而好笑之为非。如息妫入楚不言,何况于笑,而唐人诗曰,细腰宫里露桃新,默默无言几度春,毕竟息亡缘底事,可怜金谷堕楼人,盖责备贤者之意也。予谓诗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是妇人之美多在于笑也。《史记》,箕子过殷墟,欲哭则不敢,欲泣为近于妇人,是妇人之性多善于泣也。诸美人以一笑而倾人城,杞梁妻又以一哭而崩杞之城,是妇人者笑又不得,哭又不得,笑既不得,而不笑又不得。诸妇人以长舌而丧人之国,而息妫又以不言而丧厥国,是妇人者言又不得,不言又不得。左氏云,尤物移人。又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彼美予惧其生龙蛇以祸汝,则但问其尤物何如耳,不必问其笑不笑言不言也。”
周作人说:“这是一篇好文章,又有好意思”:“向来文人说女人薄命的也都有,但总不过说彩云易散,古今同悲这些话头而已,来君所说则更进一步,标出女人哭笑都不得,肯替她们稍鸣不平。”
中国历史虽然漫长,但能为女子鸣不平的人,屈指可数。周作人博览群书,也就找到两个。一是李卓吾,一是俞理初。
容元胎在《李卓吾评传》中,颂扬了李氏男女平等观:“他的平等的见解应用在男女问题上,他以为男女的见识是平等的。他说:‘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可乎?谓见有短长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这是平等见解最好的表现。在中国十六世纪的后半纪,这种见解的确是了不得的。”
李卓吾之后,能为女子说话的就是俞理初了。
俞著《癸巳存稿》卷四有一篇小文,题曰《女》,末云:“《庄子·天道篇》云,尧告舜曰,吾不虐无告,不废穷民,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妇人;此吾所以用心也。……盖持世之人未有不计及此者。”
《癸巳类稿》卷十三《节妇说》中云:“古言终身不改,言身则男女同也。七事出妻,乃七改矣,妻死再娶,乃八改矣。男子理义无涯涘,而深文以罔妇人,是无耻之论也。“
周作人赞道:“二者口气不一样,意思则与卓吾同。”
“俞君好为妇人出脱”是李慈铭对俞理初的评价,他说:
“俞君颇好为妇人出脱,其《节妇说》言,礼云,一与之齐终身不改,男子亦不当再娶。《贞女说》言,后世女子不肯再受聘者,谓之贞女,乃贤者未思之过。未同衾而同穴,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直无男女之分。《妒非女人恶德论》言,夫买妾而妻不妒,是恝也,恝则家道坏矣,明代律例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此使妇女无可妒,法之最善者。语皆偏谲,似谢夫人所谓出于周姥者,一笑。”
李慈铭本来是要调侃俞理初,没想到歪打正着,却对俞氏做了最公允的评价。
李卓吾、俞理初之所以能“好为妇人出脱”,是因为他们爱真理,敢于讲真话。在周作人心目中,李卓吾,俞理初,再加一个王充是中国思想界三盏灯火:
“上下古今自汉至于清代,我找到了三个人,这便是王充,李贽,俞正燮,是也。王仲任的疾虚妄的精神,最显著的表现在《论衡》上,其实别的两人也是一样,李卓吾在《焚书》与《初潭集》,俞理初在《癸巳类稿》《存稿》上所表示的,正是同一的精神。他们未尝不知道多说真话的危险,只因通达物理人情,对于世间许多事情的错误不实看得太清楚,忍不住要说,结果是不讨好,却也不在乎,这种爱真理的态度是最可宝贵,学术思想的前进就靠此力量,只可惜在中国历史上不大多见耳。我尝称他们为中国思想界之三盏灯火,虽然很是辽远微弱,在后人却是珍贵的引路的标识。”
《双节堂庸训》中写到作者汪辉祖生母徐氏,其中有这样的句子:
“病起出汲,至门不能举步。门故有石条可坐,邻媪劝少憩,吾母日,此过路人坐处,非妇人所宜。倚柱立,邻媪代汲以归。尝病头晕,会宾至,剥龙眼肉治汤,吾母煎其核饮之,晕少定,曰,核犹如是,肉当更补也。后复病,辉祖市龙眼肉以进,则挥去曰,此可办一餐饭,吾何须此。固却不食。羊枣之痛,至今常有余恨。
吾母寡言笑,与继母同室居,谈家事外,终日织作无他语。即病,画师写真,请略一解颐,吾母不应。次早语家人日,吾夜间历忆生平,无可喜事,何处觅得笑来。呜呼,是可知吾母苦境矣。”
周作人读了这文章,不禁黯然,说:“于此可以见女人永劫的苦境矣。”周作人由此还想到自己的祖母:“我看上文三则觉得似乎则则都是祖母的轶事,岂不奇哉。祖母不必出汲,但那种忍苦守礼如不坐石条,不饮龙眼汤的事,正是常有,至于生平不见笑容,更是不佞所亲知灼见者也。”
粗衣陋食,艰辛劳作,不算苦;“历忆生平,无可喜事”,“ 生平不见笑容”,才是黄连般的苦。
《华严经音义》卷四云:“女人志弱,故藉三护,幼小父母护,适人夫婿护,老迈儿子护。”
周作人本来很不满佛经中一些憎女的言论,但对“三护”说大为欣赏,说:“但是佛教的慈悲的精神有时把她们当做人类来看,对于人或物又总想怎么去利济他,那么其时便很不同,三护可以算作一个例。”
周作人说:“这里所谓护正是出于慈悲,是利他的,《庄子》里述尧的话,‘嘉孺子而哀妇人’,可说是同一气息。”
印度有“三护”,中国有“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三护”充满慈悲,暖意融融;“三从”充斥训诫,冷气森森。
斯蒂文生在《儿童的游戏》中说,童年的逝去并不十分可惜,因为长大成人虽必须工作,但却不必上学,从而逃脱被体罚的厄运。周作人读到此文,不禁一笑,想,斯蒂文生幼年上学怕是常常挨打?
在很长一段时间,世界各地的成人们都普遍认为,孩子不打不成器。所以,挨打对孩子来说,成了必修课。哪怕是皇亲国戚,小时候也一样挨打。比如亨利第四就常命令太子的保姆赏太子一顿揍。他认为,“世上再没有别的东西于他更为有益。”此太子即位后仍常挨揍,所以,他说出这样一句名言:“朕宁可不要这些朝拜和恭敬,只有他们不再打朕。”
西洋有句俗语:“省了棍子,坏了孩子。”对成千上万的孩子来说,这句话就是他们头上的紧箍咒。而且,孩子被打后,还不能抱怨和愤慨,他们还得亲吻打他的棍子。丹麦教授尼洛普在《接吻与其历史》第五章中写道:
“不但表示恭敬,而且表示改悔,儿童在古时常命在被打过的棍子上亲吻。凯撒堡在十六世纪时曾这样说过:儿童被打的时候,他们和棍子亲吻,说道:
亲爱的棍子,忠实的棍子。
没有你老,我哪能变好。
他们和棍子亲吻,而且从上边跳过,是的,而且从上边蹦过。”
中国也有“棒子出孝子”的说法,所以,中国孩子无论在家还是在私塾都难逃一打。有时,这种打还演变成“酷刑”:
“传闻曾祖辈中有人,因学生背书不熟,以其耳夹门缝中,推门使阖,又一叔辈用竹枝鞭学生血出,取擦牙盐涂其上,结果二人皆被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