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和而不同”——胡适与周作人
1919年春天,周作人在《新青年》六卷二号发表新诗《小河》:
一条小河,稳稳地向前流动。
经过的地方,两面全是乌黑的土;
生满了红的花,碧绿的叶,黄色的果实。
一个农夫背了锄来,在小河中间筑起一道堰。
下流干了;上流的水被堰拦着,下来不得;
不得前进,又不能退回,水只在堰前乱转。
水要保他的生命,总须流动,便只在堰前乱转。
堰下的土,逐渐淘去,成了深潭。
水也不怨这堰,——便只是想流动,
想同从前一样,稳稳地向前流动。
一日农夫又来,土堰外筑起一道石堰。土堰坍了;
水冲着坚固的石堰,还只是乱转。
堰外田里的稻,听着水声,皱眉说道:
“我是一株稻,是一株可怜的小草,
我喜欢水来润泽我,
却怕他在我身上流过。
小河的水是我的好朋友;
他曾经稳稳的流过我面前,
我对他点头,他向我微笑。
我愿他能够放出了石堰,
仍然稳稳地流着,
向我们微笑;
曲曲折折的尽量向前流着,
经过的两面地方,都变成一片锦绣。
他本是我的好朋友,
只怕他如今不认识我了;
他在地底呻吟,
听去虽然微细,却又如何可怕!
这不像你我的朋友平日的声音,
被轻风搀着走上沙滩来时,
快活的声音。
我只怕他这回出来的时候,
不认识从前的朋友了,
便在我身上大踏步过去;
我所以正在这里忧虑。”
田边的桑树,也摇头说:
“我生的高,能望见那条小河,
他是我的好朋友,
他送清水给我喝,
使我能生肥绿的叶,紫红的桑葚。
他从前清澈的颜色,
现在变了青黑;
又是终年挣扎,脸上添许多痉挛的皱纹。
他只向下钻早没有工夫对了我点头微笑;
堰下的潭,深过了我的根了。
我生在小河旁边,
夏天晒不枯我的枝条。
冬天冻不坏我的根。
如今只怕我的好朋友,
将我带到沙滩上,
拌着他卷来的水草。
我可怜我的好朋友,
但实在也为我自己着急。”
田里的草和虾蟆。听了两个的话,
也都叹气,各有他们自己的心事。
水只在堰前乱转;
坚固的石堰,还是一毫不摇动。
筑堰的人,不知到哪里去了。
周作人晚年对这首诗作了这样的解释:“鄙人是中国东南水乡的人民,对于水很有情分,可是也十分知道水的厉害,《小河》的题材即由此而出。古人云,民犹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法国路易十四云,朕等之后有洪水来。其一戒惧如周公,其一放肆如隋炀,但二者的话其归趋则一,是一样的可怕。”
胡适激赏这首诗,在《谈新诗》中予以甚高的评价:“这首诗是新诗中的第一首杰作,那样细密的观察,那样曲折的理想,决不是那旧式的诗体词调所能达得出的。”
1918年,周作人发表重要文章《人的文学》。所谓“人的文学”,周作人的定义如下:“用这人道主义为本,对于人生诸问题,加以记录研究的文字,便谓之人的文学。”对作为根本的“人道主义”,周作人也做了特别说明:“我所说的人道主义,并非世间所谓‘悲天悯人’或‘博施济众’的慈善主义,乃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这理由是,第一,人在人类中,正如森林中的一株树木。森林盛了,各树也都茂盛。但要森林盛,却仍非靠各树各自茂盛不可。第二,个人爱人类,就只为人类中有了我,与我相关的缘故。墨子说,‘爱人不外己,己在所爱之中’,便是最透彻的话。上文所谓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正是这个意思。所以我说的人道主义,是从个人做起。要讲人道,爱人类,便须先使自己有人的资格,占得人的位置。耶稣说,‘爱邻如己’。如不先知自爱,怎能‘如己’的爱别人呢?”
胡适盛赞《人的文学》,认为,这篇文章是当时关于改革文学内容的一篇最重要的、平实而伟大的宣言。胡适说,中国新文学运动的理论只有两个,一个是要建立一种“活的文学”,另一个就是要建立一种“人的文学”。在胡适眼中,周作人《人的文学》是新文学理论纲领性的文字。
周作人曾将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翻译成中文发表在《新青年》第4卷第5号。与谢野晶子此文,对道德、贞操的思考尖锐而发人深省。她认为,道德应是历史的观念而不能成为束缚人的教条:“道德这事,原是因为辅助我们生活而制定的。到了不必要,或反于生活有害的时候,便应渐次废去,或者改正。倘若人间为道德而生存,我们便永久作道德的奴隶,永久只能屈服在旧权威的底下。这样就同我们力求自由生活的心,正相反对;所以我们须得脱去所有压制,舍得一切没用的旧思想,旧道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充实有意义。”
当时的日本也是封建国家。社会对男女的贞操要求完全不同,女子不能失贞,男子却可以纵欲,对此,与谢野晶子提出尖锐批评:“倘这贞操道德,同人生的进行发展,不生抵触,而且有益;那时我们当他新道德,极欢迎他。若单是女子当守,男子可以宽假;那便是有抵触,便是反使人生破绽失调的旧式道德,我们不能信赖他。”“又听有人说,贞操是只有女子应守的道德;男子因生理的关系,不能守的。照这样说,岂不就是贞操并非道德的证据,证明他不曾备有人间共通应守的道德的特性么?”
在译后记中,周作人说:“我确信这篇文中,纯是健全的思想”。
胡适读了《贞操论》,感触颇多,一口气写下数千字长文《贞操问题》。胡适说,家庭专制最厉害的日本能有这样大胆的议论,“是东方文明史上一件极可贺的事。”与谢野晶子在文中有这样的疑问:“贞操是否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胡适认为,这个疑问,在中国更为重要。胡适批评了中国“贞操观”的男女不平等现象:“中国的男子要他们的妻子替他们守贞守节,他们自己却公然嫖妓,公然纳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妇人在社会上几乎没有社交的资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却一毫不损失他们的身份,这不是最不平等的事吗?”
胡适最终的结论是:“男子嫖妓,与妇人偷汉,犯的是同等的罪恶;老爷纳妾,与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恶。”
胡适此文是对周作人译文的回应,并且,胡适还把译文中提出的问题作了更为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对“贞操问题”,胡适和周作人的观点可谓英雄所见略同。
关于子女的孝顺问题,胡适和周作人的观点也近乎一致。
1919年3月,周作人发表《祖先崇拜》一文,提出父母于子无恩的观点:“父母生了儿子,在儿子并没有什么恩,在父母反是一笔债。”周作人说,如果非要报父母的恩,那就应该努力做人,使自己比父母更好,“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子女的债务——使子女比自己更好”。周作人在文中引用了尼采一句话:“你们不要爱祖先的国,应该爱你们子孙的国。……你们应该将你们的子孙,来补救你们自己为祖先的子孙的不幸。你们应该这样救济一切的过去。”据此,周作人亮出自己的口号:“子孙崇拜”。
或许是受到周作人这篇文章的影响,胡适在儿子出生后,赋诗一首,其中也表达了“父母于子无恩”的观点:“树本无心结子,我也无恩于你。……将来你长大时,这是我所期望于你: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
周作人和胡适都不主张儿子孝顺父母,但具体理由却不同。周作人认为,儿子本身就是讨债的,“父母倒是还债——生他的债——的人。”胡适则认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结果流弊百出,所以,他干脆就将“孝”字驱逐出境了。
对日本的新村运动,周作人非常关注,也很推崇。他曾去新村访问过,还写了好几篇文章向国人介绍。
胡适看了周作人介绍新村的文章,对日本的新村生活颇为不满。在《非个人主义的新生活》一文中,胡适从四个方面批评了新村运动。一、新村生活是“避世”的;二、“在古代,这种独善主义还有存在的理由;在现代,我们就不该崇拜它了。”三、新村人信仰的“泛劳动主义”是很不经济,因为这种生活“根本上否认分工进化的道理”。四、针对周作人所说,新村人的根本观念是“改造社会还要从改造个人做起”,胡适指出,这是把“改造个人”与“改造社会”分成两截,不妥。总之,胡适认为,新村运动宣扬的是一种“独善的个人主义”:不满社会,又无可奈何,最终选择过山林隐逸的生活。
对胡适的批评,周作人在《对于胡适之先生的演说》中作了回应。
关于“改造社会还要从改造个人做起”,周作人强调,这不是如胡适说的那样是把“改造个人”与“改造社会”分为两截;而是改造社会先从改造自己入手。胡适说新村是“独善主义”,周作人也不承认,他认为,新村是想用和平的手段做到以前非用暴力才能做到的事。至于胡适所说“泛劳动主义”,周作人说,新村的劳动是有分工的,所以并非如胡适所说是“很不经济”的。
显然,对新村运动,胡适和周作人的看法存在很大分歧。不过,周作人在演说的结尾也承认,胡适对新村的“误会”,也是“绍介者”的责任,并且,他也表明“胡先生自己的主张,虽然与我的意见有不同的地方,依着我的习惯,另外不再议论了。”
周作人虽不同意胡适的看法,但他既能做自我批评,也能容忍对方的异见。这样的争论如同和风细雨,无损于两人间的友情。
胡适和周作人在诸多方面存在分歧,但宽容却是两人共有的品质。
胡适在《新青年》杂志上提倡白话文学的运动时,曾从美国寄信给陈独秀,说:“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既熟,是非自明。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宿,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
既然“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当然就能容忍异见。
正因为胡适周作人都主张宽容,都能容纳异见,两人针尖对麦芒的学术争辩只是切磋只是砥砺,不会演变成气急败坏的争吵和恶语中伤的谩骂。
1922年,有感于当时社会的“复古与排外”,周作人发表了《思想界的倾向》一文。文中他表露了对国粹主义勃兴局面的忧虑。对太炎先生的讲学,周作人做了委婉批评:“太炎先生的讲学固然也是好事,但我却忧虑他的结果未必能于整理国故的前途有十分的助力,只落得培养多少复古的种子,未免是很可惜的。”在文章的最后,周作人还担忧,国粹主义运动很有可能演变成“国家的传统主义”即是“包含一种对于异文化的反抗的意义”
周作人的悲观论调胡适不以为然,他随即写文章表达自己的看法,在文章里胡适安慰周作人,所谓“国粹主义勃兴局面”并未形成,胡适指出,周作人文中所举的一些事例,不过是“退潮的一点回波,乐终的一点尾声”。胡适说:“即使这一点回波果然能变成大浪,即使尾声之后果然还有震天的大响,那也不必使我们忧虑。”
两篇文章反映出两人性格之不同。周作人悲观,一有风吹草动,就悲叹:太阳底下无新事;而胡适号称“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再大的困难他也等闲视之,哪怕危机四伏,他也会豪迈地来一句:我们来了,一切皆会不同。
1924年,冯玉祥发动了著名的“首都革命”,将末代皇帝溥仪驱逐出宫。胡适风闻此事后,给外交总长王正廷写信,提出抗议:“先生知道我是一个爱说公道话的人,今天我要向先生们组织的政府提出几句抗议的话。……我是不赞成清室保存帝号的,但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条约可以修正,可以废止,但堂堂的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的一件最不名誉的事。”
这封信后来发表在《晨报》上,周作人读到,立即致信胡适,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适之兄:在报上看见你致王正廷君信的断片,知道你很反对这回政府对于清室的处置。我怕你不免有点受外国人的谬论所惑。在中国的外国人大抵多是谬人,不大能了解中国……。这次的事从我们秀才似的迂阔的头脑去判断,或者可以说是不甚合于‘仁义’,不是绅士的行为,但以经过二十年拖辫子的痛苦的生活,受过革命及复辟的恐怖经验的个人的眼光来看,我觉得这乃是极自然极正当的事,……。”
胡适回信中首先表明,自己写这封信并非“受外国人的谬论所惑”,他告诉周作人,自己也赞成取消帝号,让溥仪出宫,但不赞成用武力的方式,最好采用绅士的办法,胡适说“只此一点是你和我的不同之点”。对周作人“这乃是极自然极正当的事”的话,胡适不同意,说:“这话里的感情分子之多,正与我的原书不相上下”——胡适这话很巧妙,他责备周作人的同时顺带批评了自己,如此一来,若周作人不同意这话,反显得自己心胸不宽了。
胡适的回信,言词诚恳,态度谦恭。这样的争执不会导致疾风暴雨,反而蒙上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
1925年9月,胡适在武昌大学中国文学系做过一次题为《谈谈〈诗经〉》的演讲。演讲中,胡适对《诗经》中的一些作品作了富有个性的阐释。胡适的过度诠释周作人不敢苟同,便撰文《谈谈谈诗经》与之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