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时,岳某竭力回避自己在雒家河社租房的事,并否认与其他女青年同居和来往,但他却难以掩饰内心的紧张和恐惧,说话时不住地打结、冒冷汗。
为此,专案组适时调整审讯策略,并由经验丰富的马金广和窦威宙主审嫌犯。与此同时,副局长王效忠、刑警大队长曹瑞龙、教导员毕华一行对岳某的租房进行了突击搜查,从一张三抽桌的抽屉内找到一个手机包装盒,盒内的夹缝中藏有受害人的二代身份证和工商银行存折一个,同时在床头靠墙位置一只黑色箱子内发现大量女式服装。
就这样,经过长达8个小时的艰苦审讯,在铁证面前,最终犯罪嫌疑人岳某彻底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去年10月的一天他洗头时和受害人相识,后来俩人就在他租住的房屋同居了20多天。因受害人答应嫁给他,当受害人说她弟弟在西安做生意缺钱时,他就给了受害人1万元。过了几天,受害人又说要回一趟家,他又给了她1.2万元,并要求她回去办相关结婚手续。谁知,她从老家回来后,态度突然变得很冷淡。第二天晚上,他们从租房里出来到滨河路转时,他再三询问她手续办了没有,她看躲不过,就说了不愿和他结婚的心里话。他说既然不结婚,就把钱还给我,遭到她的拒绝。为此,俩人争执起来。当时,他从家里出来时顺手提了一只装有不多一点酒的玻璃酒瓶。争执中,他先拿酒瓶捣了她一下,她欲捡石头打他时,他一时恼怒,抡起酒瓶朝她的头部右侧打去,当即致其倒地身亡。命案在瞬间发生了,他感到很害怕,坐着抽了七八根烟后,便背上死者准备寻地方抛尸,走了一段路,他发现路下面有个通到河滩的台阶,就走了下去,然后再钻入前面的一个涵洞,将尸体放入管道随水漂走……他侥幸地以为自己抛尸天衣无缝,没想到最终还是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