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读者怕要生气,说,“中国时常有将性命去殉他主义的人,中华民国以来,也因为主义上死了多少烈士,你何以一笔抹杀?吓!”这话也是真的。我们从旧的外来思想说罢,六朝的确有许多焚身的和尚,唐朝也有过砍下臂膊布施无赖的和尚;从新的说罢,自然也有过几个人的。然而与中国历史,仍不相干。因为历史结帐,不能像数学一般精密,写下许多小数,却只能学粗人算帐的四舍五入法门,记一笔整数。
中国历史的整数里面,实在没有什么思想主义在内。这整数只是两种物质,——是刀与火,“来了”便是他的总名。
火从北来便逃向南,刀从前来便退向后,一大堆流水帐簿,只有这一个模型。倘嫌“来了”的名称不很庄严,“刀与火”也触目,我们也可以别想花样,奉献一个谥法,称作“圣武”①,便好看了。
古时候,秦始皇帝②很阔气,刘邦和项羽都看见了;邦说,“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羽说,“彼可取而代也!”羽要“取”什么呢?便是取邦所说的“如此”。“如此”的程度,虽有不同,可是谁也想取;被取的是“彼”,取的是“丈夫”。所有“彼”与“丈夫”的心中,便都是这“圣武”的产生所,受纳所。
何谓“如此”?说起来话长;简单地说,便只是纯粹兽性方面的欲望的满足——威福,子女,玉帛,——罢了。然而在一切大小丈夫,却要算最高理想的了。我怕现在的人,还被这理想支配着。
大丈夫“如此”之后,欲望没有衰,身体却疲敝了;而且觉得暗中有一个黑影——死——到了身边了。于是无法,只好求神仙。这在中国,也要算最高理想了。我怕现在的人,也还被这理想支配着。
求了一通神仙,终于没有见,忽然有些疑惑了。于是要造坟,来保存死尸,想用自己的尸体,永远占据着一块地面。这在中国,也要算一种没奈何的最高理想了。我怕现在的人,也还被这理想支配着。
现在的外来思想,无论如何,总不免有些自由平等的气息,互助共存的气息,在我们这单有“我”,单想“取彼”,单要由我喝尽了一切空间时间的酒的思想界上,实没有插足的余地。
因此,只须防那“来了”便够了。看看别国,抗拒这“来了”的便是有主义的人民。他们因为所信的主义,牺牲了别的一切,用骨肉碰钝了锋刃,血液浇灭了烟焰。在刀光火色衰微中,看出一种薄明的天色,便是新世纪的曙光。
曙光在头上,不抬起头,便永远只能看见物质的闪光。
【注解】
①“圣武”:原为赞扬皇朝圣德武功的颂词。
②秦始皇帝(前259前210年):姓嬴名政,战国时秦国的国君,于公元前221年统一六国,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
【精品赏析】
文章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期第五号,署名唐俟,后来收入《热风》。“圣武”二字出自于《汉书·萧何曹参传》:“陛下(孝惠帝刘盈)自察圣武孰与高皇帝(刘邦)?”
此文是《随感录五十六“来了”》的续篇,也是对上一篇文章的进一步阐释。在这篇文章中,鲁迅先以议论的方式,说明了“什么主义都与中国无干”,其要旨在于抨击中国人没有主义,没有理想,没有信仰。而且“即使偶然有些外来思想,也立刻变了颜色,而且许多论者反要以此自豪”。鲁迅说这是因为中国人的思想和别国的思想“的确还隔着几重铁壁”,从而讽刺了中国人精神的麻木和闭锁。鲁迅同时用了富有诗意的语言表达了他的无奈:“新主义宣传者是放火人么,也须别人有精神的燃料,才会着火;是弹琴人么,别人的心上也须有弦索,才会出声;是发声器么,别人也必须是发声器,才会共鸣”。
接着通过对历史的回顾,鲁迅从正面证明了中国人缺乏真正的思想和主义,他举的是刘邦和项羽的故事,他们看到秦始皇,一个说“大丈夫当如此也!”一个说:“彼可取而代也!”看起来是很伟大了,实际上纯粹是“兽性方面的欲望的满足”,是追求威福、子女、玉帛、荣华富贵罢了。而且这种追求还变本加厉,从生前延续到死后,这就是一种“单要由我喝尽了一切空间时间的酒的思想”。鲁迅对此是深恶痛绝又深感无奈的。
在最后,文章提出了真正的“最高理想”,即主义。鲁迅把目光投向别国,满腔热情地颂扬了有主义的人民。这样的人民为了信仰,“牺牲了别的一切,用骨肉碰钝了锋刃,血液浇灭了烟焰。在刀光火色衰微中,看出一种薄明的天色,便是新世纪的曙光”。最后一句话:“曙光在头上,不抬起头,便永远只能看见物质的闪光”,即是鲁迅为唤醒民众能够坚定信仰而作出的呼吁。
所谓“国学”
现在暴发的“国学家”之所谓“国学”是什么?
一是商人遗老们翻印了几十部旧书赚钱,二是洋场上的文豪又做了几篇鸳鸯蝴蝶体①小说出版。
商人遗老们的印书是书籍的古董化,其置重不在书籍而在古董。遗老有钱,或者也不过聊以自娱罢了,而商人便大吹大擂的借此获利。还有茶商盐贩,本来是不齿于“士类”的,现在也趁着新旧纷扰的时候,借刻书为名,想挨进遗老遗少的“士林”里去。他们所刻的书都无民国年月,辨不出是元版是清版,都是古董性质,至少每本两三元,绵连,锦帙②,古色古香,学生们是买不起的。这就是他们之所谓“国学”。
然而巧妙的商人可也决不肯放过学生们的钱的,便用坏纸恶墨别印什么“菁华”什么“大全”之类来搜括。定价并不大,但和纸墨一比较却是大价了。至于这些“国学”书的校勘,新学家不行,当然是出于上海的所谓“国学家”的了,然而错字迭出,破句连篇(用的并不是新式圈点),简直是拿少年来开玩笑。这是他们之所谓“国学”。
洋场上的往古所谓文豪,“卿卿我我”“蝴蝶鸳鸯”诚然做过一小堆,可是自有洋场以来,从没有人称这些文章(?)为国学,他们自己也并不以“国学家”自命的。现在不知何以,忽而奇想天开,也学了盐贩茶商,要凭空挨进“国学家”队里去了。然而事实很可惨,他们之所谓国学,是“拆白之事各处皆有而以上海一隅为最甚(中略)余于课余之暇不惜浪费笔墨编纂事实作一篇小说以饷阅者想亦阅者所乐闻也”。(原本每句都密圈,今从略,以省排工,阅者谅之。)“国学”乃如此而已乎?
试去翻一翻历史里的儒林和文苑传罢,可有一个将旧书当古董的鸿儒,可有一个以拆白饷阅者的文士?
倘说,从今年起,这些就是“国学”,那又是“新”例了。你们不是讲“国学”的么?
【注解】
①鸳鸯蝴蝶体:鸳鸯蝴蝶派是兴起于20世纪初上海的一个文学流派。这派作品多以文言描写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内容驳杂,常用鸳鸯蝴蝶来比喻这些才子佳人,故被称为鸳鸯蝴蝶体。代表作家有徐枕亚、张恨水、李定夷等。
②绵连:即连史纸,质坚色白,宜于印刷贵重书籍。锦帙,用锦绸裱制的精美的书函。
【精品赏析】
文章首次发表于1922年10月4日的《晨报副刊》“杂感”栏目,署名某生者,后收于《热风》。
20年代初期,中国兴起了一阵“国学热”,鲁迅对此现象进行了批判。鲁迅将这种现象归纳为两类:“一是商人遗老们翻印了几十部旧书赚钱,二是洋场上的文豪又做了几篇鸳鸯蝴蝶体小说出版。”商人遗老的印书各有其目的,遗老们是因为有钱,“或者也不过聊以自娱罢了”。而商人的目的则是“大吹大擂的借此获利”。同时,也可以借刻书为名,“挨进遗老遗少的‘士林’里去”。可见,这两者对于“国学”并没有持严肃的态度。所以,他们翻印出来的书自然质量很差,经过“国学家”的校勘,“错字迭出,破句连篇”。更为可耻的是,他们为图利将其卖给学生,“真是害人不浅”。而“鸳鸯蝴蝶”体小说则是另一种情况,他们原来是安分的,但“现在不知何以,忽而奇想天开,也学了盐贩茶商,要凭空挨进‘国学家’队里去了。”但他们所写的小说只是为迎合庸俗大众而作的低俗而无聊的东西。如果将其称之为“国学”,在事实上就是一件很“可惨”的事情了。鲁迅先生通过对当时社会上的这种“国学热”的批判,表达了他对上述人为了各自的目的而败坏文化、败坏学问的愤慨。
其实鲁迅先生虽然讽刺了当时的“国学热”,但他并不否定真正的“国学”。同时,对于真正的国学鲁迅是抱着严肃的态度的,对于那些真正的国学家,鲁迅也是非常尊重的。正如他在同年所写的文章《不懂的音译》里说的:“中国有一部《流沙坠简》,印了将有十年了。要谈国学,那才可以算一种研究国学的书。开首有一篇长序,是王国维先生做的,要谈国学,他才可以算一个研究国学的人物。”所以,纵观全文可以看到鲁迅先生时于维护真正的国学的苦心。正是因为所谓“国学”的泛滥成灾、害人不浅,才使得鲁迅不得不在此作出应有回应。
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
一关于中国的火
希腊人所用的火,听说是在一直先前,普洛美修斯①从天上偷来的,但中国的却和它不同,是燧人氏②自家所发见——或者该说是发明罢。因为并非偷儿,所以拴在山上,给老雕去啄的灾难是免掉了,然而也没有普洛美修斯那样的被传扬,被崇拜。
中国也有火神③的。但那可不是燧人氏,而是随意放火的莫名其妙的东西。
自从燧人氏发见,或者发明了火以来,能够很有味的吃火锅,点起灯来,夜里也可以工作了,但是,真如先哲之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罢,同时也开始了火灾,故意点上火,烧掉那有巢氏④所发明的巢的了不起的人物也出现了。
和善的燧人氏是该被忘却的。即使伤了食,这回是属于神农氏⑤的领域了,所以那神农氏,至今还被人们所记得。至于火灾,虽然不知道那发明家究竟是什么人,但祖师总归是有的,于是没有法,只好漫称之曰火神,而献以敬畏。看他的画像,是红面孔,红胡须,不过祭祀的时候,却须避去一切红色的东西,而代之以绿色。他大约像西班牙的牛一样,一看见红色,便会亢奋起来,做出一种可怕的行动的。
他因此受着崇祀。在中国,这样的恶神还很多。
然而,在人世间,倒似乎因了他们而热闹。赛会⑥也只有火神的,燧人氏的却没有。倘有火灾,则被灾的和邻近的没有被灾的人们,都要祭火神,以表感谢之意。被灾了还要来表感谢之意,虽然未免有些出于意外,但若不祭,据说是第二回还会烧,所以还是感谢了的安全。而且也不但对于火神,就是对于人,有时也一样的这么办,我想,大约也是礼仪的一种罢。
其实,放火,是很可怕的,然而比起烧饭来,却也许更有趣。外国的事情我不知道,若在中国,则无论查检怎样的历史,总寻不出烧饭和点灯的人们的列传来。在社会上,即使怎样的善于烧饭,善于点灯,也毫没有成为名人的希望。然而秦始皇一烧书,至今还俨然做着名人,至于引为希特拉⑦烧书事件的先例。假使希特拉太太善于开电灯,烤面包罢,那么,要在历史上寻一点先例,恐怕可就难了。但是,幸而那样的事,是不会哄动一世的。
烧掉房子的事,据宋人的笔记说,是开始于蒙古人的。因为他们住着帐篷,不知道住房子,所以就一路的放火⑧。然而,这是诳话。蒙古人中,懂得汉文的很少,所以不来更正的。其实,秦的末年就有着放火的名人项羽在,一烧阿房宫,便天下闻名,至今还会在戏台上出现,连在日本也很有名。然而,在未烧以前的阿房宫里每天点灯的人们,又有谁知道他们的名姓呢?
现在是爆裂弹呀,烧夷弹呀之类的东西已经做出,加以飞机也很进步,如果要做名人,就更加容易了。而且如果放火比先前放得大,那么,那人就也更加受尊敬,从远处看去,恰如救世主⑨一样,而那火光,便令人以为是光明。
二关于中国的王道
在前年,曾经拜读过中里介山⑩氏的大作《给支那及支那国民的信》。只记得那里面说,周汉都有着侵略者的资质。而支那人都讴歌他,欢迎他了。连对于朔北的元和清,也加以讴歌了。只要那侵略,有着安定国家之力,保护民生之实,那便是支那人民所渴望的王道,于是对于支那人的执迷不悟之点,愤慨得非常。
那“信”,在满洲出版的杂志上,是被译载了的,但因为未曾输入中国,所以像是回信的东西,至今一篇也没有见。只在去年的上海报上所载的胡适博士的谈话里,有的说,“只有一个方法可以征服中国,即彻底停止侵略,反过来征服中国民族的心。”不消说,那不过是偶然的,但也有些令人觉得好像是对于那信的答复。
征服中国民族的心,这是胡适博士给中国之所谓王道所下的定义,然而我想,他自己恐怕也未必相信自己的话的罢。在中国,其实是彻底的未曾有过王道,“有历史癖和考据癖”的胡博士,该是不至于不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