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火来也就算了,竟然还把她又一次扔在了路边。
第二次了。
外套没有脱,车子也没有停进车库里。
很显然,某个男人正在左右为难。
像是经过了一场很严峻的思想考验一般,他终于从豪宅的大门里迈了出来。
站在门前,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睛望向远处。
眼睛瞪到发干,脖子伸到发酸,也没见到那个想见的人。
怎么办?
要不要去接她?
可万一这女人又蹬鼻子上脸怎么办?
不行!
不能去!
明明是她的错,把自己男人当外人,非要和小叔子走的那么近,这个错误怎么说,也不能原谅!
可。
好像一直以来,他都没有帮过她的。
霍建亭烦躁的紧。
也不知道跟前那株不知名的花朵怎么就惹到了霍三少。
总之,他就是看那朵花儿不顺眼。
一伸手,就把开的正好的花朵拔了下来。
靠在车身上,揪下了第一朵花瓣。
去。
不去。
去。
不去。
漂亮的花儿被揪的只剩下一个光秃秃的枝干,绿油油的,又难看又怪异。
最后一片花瓣落地的时候,是不去。
霍建亭看看手中光秃秃的杆子,直接砸在地上。
“不去?”
“这个扔地上就是去!”
“你丫有本事再给我说不去!”
扔了花枝,急忙就钻进了车里。
发动了车子,又往回赶。
刚刚出了第一个弯道,便看见一辆有点眼熟的车缓缓开过来。
眉头紧皱。
那车不是他最讨厌的卡宴吗?
那开车的人不是他最讨厌的叶卓燃吗?
那车后座上坐着的。
霍建亭觉得自己两只眼睛都红了,恶狠狠瞪一眼后排的顾清歌。
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这样傻过。
为了一个女人,屁颠颠的跑来跑去。
一颗心百转千回,转了又转,看到的。
却是她坐的别的男人车上有说有笑的模样!
她不让他好过。
他也不会让她好过。
顾清歌,你等着!
霍建亭在禁鸣区狂按起了喇叭。
这招人恨的架势,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霍建亭。
坐在卡宴上的两个人自然也看到了霍建亭。
叶卓燃没什么反应,嘴角微微一扬。
在心底暗笑:幼稚。
顾清歌当然也看到了霍建亭。
这会儿,两个人隔着车窗遥遥相望。
明明那么近的距离,却像是隔着千山万水,咫尺天涯。
车身交错。
谁都没有停车。
顾清歌很清晰的看见霍建亭眼中的怒气。
而霍建亭也很清楚的看见顾清歌眼中的漠然。
一个向外,一个向里。
错过。
风带起飞扬的雪,旋转着,慢慢停下来,落在微白的地上。
谁都没有开口说话。
心,比这天气还要冷。
叶卓燃执意要送顾清歌回家,却被顾清歌婉言拒绝。
她在就近的地方下车,慢慢走回家里。
从这里到家里,不过十分钟的路程,却像把一辈子都走完了。
她放慢脚步,想要记住这里的一花一木。
独独,却要忘记记忆最深处的那个人。
当爱成为相互折磨的工具,她宁可伤的那个人是自己。
霍建亭,如果你要的爱就是顾清歌不爱你。
那么,我会找个地方把爱你的心藏起来。
再装出一副不爱你的样子。
偌大的家,冷清的可怕。
顾清歌窝在被子里,捂了四个电暖宝也不觉得暖和。
心上被挖开了一个大窟窿,四处的风都灌进来。
又冷又疼。
她又抱了一床被子来替自己盖上,才发现,怎么都暖和不起来。
第二天是星期天,顾清歌一夜没有睡好,所以早早起来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
很快,她便在轻微的积雪中拿着自己的行李离开了。
天气很冷,她穿着一件白颜色的羽绒服,带一顶宝石蓝的贝蕾帽,围着一条相同颜色的围巾,看上去像个蓝精灵。
一张小脸儿被冻得有些发红,眼睛也红红的。
可她还是毅然的向前走着。
即便不能和霍建亭离婚,也还是先搬出来的好。
只要不见,就能不念。
不念。
不想。
天气越发的冷起来,只剩下松柏依然翠青,来来往往的街道上,从来不会因为谁而改变风景。
人本就是这风景之一。
从霍建亭的别墅里搬出来有一个多月了,这期间,虽然她总是推辞着不肯回霍家老宅吃饭,但霍天齐却是不允许。
不管顾清歌过不过去,他的司机总是会如期而至,带顾清歌上车。
老爷子知道她搬了出来,却从不点破,只是以一个长辈的姿态来对待顾清歌,没有半分责备。
回老宅吃饭的时候,竟然从来没有遇到过霍建亭。
这委实让顾清歌觉得诧异。
不过,她很快就想明白过来:霍建亭如果不想见你,那他就有一千个理由不见你。
顾清歌住在顾家以前的老房子里,因为明年这里要拆迁,所以,很多时候这里是没有人的。
安静。
一如她现在的心。
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上班,回家,看母亲,偶尔去霍家老宅吃吃饭,日子虽然很无聊,却也很舒心。
这正是顾清歌想要的生活。
办公室里的暖气开的很足,顾清歌安静的写着笔记。
作为一名医生,她尽职尽责,对自己的病人没有半分的不负责任。
冬天的天总是特别短暂,不过才下午的五点钟,天却已然完全暗了下来。
收拾好东西,顾清歌穿上了大衣。
三天前,林小陌就打电话约好了,今天晚上,她必须得陪她疯。
虽然顾清歌不知道原因,但死党的事,她是一定不会推脱的。
林小陌开着她那辆牧马人就过来了。
每次顾清歌看她一个柔柔小小的女生,骚包的开那么大的车就想笑。
还直嘲笑说:林小陌呀林小陌,瞧你这品味,找男人的时候,也一定是找带着大家伙的那个。
两个人当然明白大家伙指的是什么,于是林小陌就咯肌她,两个人不知不觉六年过来了。
想到这里,顾清歌心里由衷的感激。
如果没有这个死党,自己还不知道会是怎么样的呢?
上了车,林小陌很拉风的带着她去了N市最豪华的酒店。
今天的宴会很特别,只有她林小陌和叶卓燃。
一顿饭吃到最后,顾清歌才知道是叶卓燃的生日。
别人的生日,自己空着两只手就来了,这叫什么样子?
她总觉得不好意思,一直想找机会溜出去买点什么送给叶卓燃。
却被叶卓燃拒绝了。
许是喝了点酒的缘故,叶卓燃的眼神不似平日清爽,墨黑地瞳孔里带着些许的迷离。
“你能来,就是我生日最好的礼物。”
顾清歌总觉得说不过去,“不不不。”
“我。”
林小陌朝着她挤眼睛,“小歌子,你就别傻了,咱们叶大学长财大气粗,凡是用钱买的到的,他都不缺。”
“你呀,除非送他一特别点儿的礼物,他才能记得住你!”
顾清歌点头。
林小陌说的对,像叶卓燃那样的家世,显赫的背景,从来都不缺用钱可以买得到的东西。
这段时间以来,他帮了自己不少忙,虽然自己一再表明立场,不想欠他太多,但不管什么时间,他总在自己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现。
单单是这一份人情,她就还不起。
而且,这个时候,如果她匆匆忙忙跑到外面随意买一件礼物送给他,是不是太随便了点?
由于有林小陌这个话痨的原因,酒桌上虽然只有三个人,却也吃的很开心。
叶卓燃无疑是开心的。
顾清歌能来给自己过生日,是他从不曾想过的。
她来,已经是给他最好的礼物。
他的眼神一直停留在顾清歌的脸上。
那个温顺乖巧的女人搬出了霍建亭的金丝笼。
可她为什么还是不开心?
在她的脸上,他找不到一丝一毫开心的痕迹。
他原以为,只要离开那个男人,他的小歌子就会幸福。
现在才发现。
她的幸福,并不是他叶卓燃能给的起的。
不过是一个月而已,她已然瘦的皮包骨头。
怎叫他不心疼?
小歌子,不要怕。
有我在。
我一定会给你幸福。
眸间一片暗色,他生恐自己泄露了心思,迅速把眼神转向一旁。
很认真很认真的听林小陌八卦着报纸的内容。
吃完了饭,时间还早,林小陌提议去酒吧坐坐。
酒店旁边就是市内最繁华的酒吧,纸醉金迷的红尘男女,混流在俗世的横欲里,各有各的伤心,各有各的不如意。
叶卓燃不喜欢喧闹的地方,好在他在这边的一家酒吧里有VIP卡。
进去以后,才发现,这里真的是个很幽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