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是霍家的千金。
有心接近她,却总是被她的保镖远远隔开。
其实,这也不能怪季盛东,自从夏晴找罗欢欢的麻烦,令罗欢欢早产以后,霍建亭为了罗欢欢的安全,在她周围布置了不少保镖。
想要接近罗欢欢,实在是太难了。
季盛东又是没有一点功夫的人,自然只能远远看着。
直到救起顾清歌的那一刻起,他想到了这个办法。
没想到,果然真的是她。
只不过,那女人的脾气好像很不好,一点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直接甩了他一个耳光。
下意识的,伸手去摸自己的脸,似乎她的香味还在,有些情不自禁的抚上那半边脸。
很快,他又把手拿了下来。
挨了打竟然还莫名的兴奋,这是不是所谓的犯贱?
见季盛东不语,顾清歌也不好再问,毕竟这是季盛东的个人隐私,她不方便过多的参与。
晚餐是服务生送到房间来吃的,两个人用过了晚餐后,季盛东伏案工作,顾清歌则是把霍建亭的外套整理干净。
窗外有风吹进来,顾清歌不由得打个冷颤。
走近窗前,下意识的想要把窗户关起来,却在街角的路边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
是霍建亭!
这个时候,气温已经降到了十度以下,而他,只是穿着那件单薄的衬衫,一个人孤伶伶的站在那里。
昏黄的路灯打在他身上,和他的落寞一样绵长。
顾清歌承认,这一刻,她还是心疼他的,怕他冷着,怕他饿着。
可是,回想到那一幕,他抱着夏楠离开时的那一幕,她又自嘲的笑了。
顾清歌,又不长记性了么?
顾清歌一再强烈的告诫自己:要忽略这种还在意那个男人的感觉。
否则,你永远走不出他为你画的牢。
说不爱的时候,就是不在意的时候。
不要想,不要在意,不要再让自己难堪。
把他当作一个陌生人。
不相干的陌生人。
这样就好。
长风乍起,凉意从脖颈里滑入,正准备关窗户的手莫名其妙的就停在了那里。
男人俊朗如镌刻一般的身形立在秋风里,半是萧瑟,半是凄凉。
霍建亭是个爱干净的人,他有轻微的洁癖,恨不得一天洗三次澡,换三次衣服。
尤其是夏天的时候,这男人更是干净的令人发指。
夏天,他总是喜欢躲在空调房间里,再不就是躺在按摩浴缸里。
每次在她下班以后,他就把他汗湿了的衣服扔到她面前,“顾清歌,把这衣服给我洗干净!”
明知道这男人是折磨她的心思,她却还是虔诚的抱着那件衣服,宁可饿着肚子,也要先把他的衣服洗出来。
偏生的,这男人又特别矫情,非逼着她手洗。
这个时候,她通常都是一声不吭,默默的走进洗手间,很用心的把他的衣服清洗干净。
不为别的,只因为她是他心爱的男人。
一个女人,为心爱的男人洗衣做饭,本来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事。
正是因为这种爱,她埋低自己,刻意讨他欢心。
霍建亭,因为我爱你,所以我忍受你给的一切,哪怕是不幸,在我的眼里,也是幸福的。
当他那一巴掌打过来,当他厌恶的说出那个“脏”字的时候,她的心就彻底死了。
如今的她,心如止水,就像是一口冰封了千年的枯井。
不管霍建亭做什么,她的心也不会再起半点涟漪了。
冰凉的风夹着丝丝细雨飘进来,落在她光洁如玉的肌肤上,立时起了一身的小密点。
这样冷的天,他。吃得消吗?
侧了脸去看挂在衣架上那件整整齐齐的外套,她咬了咬下唇。
说不在意,其实心底还是在意的,不是吗?
总觉得他只是被当时的表象气坏了脑子,才会那样的对待自己。
可是,他不应该是顾清歌最亲近的人么?
为什么却那么的不相信顾清歌呢?
霍建亭,你可知道,穷我这一生,都不会做出一分一毫对不起你的事。
现在,陪在你身边的女人是谁呢?
夏楠还是夏晴?
不管是谁,总之都和我顾清歌没关系。
甩掉心头的疼惜,重重把窗户关起来,不再去看那个夜风中的背影。
背转过身,强迫自己回到床上。
总统套房的大床永远是那么柔软,软的不可思议,饶是她这样轻的体重,躺上去,身体也深深陷在大床里。
双眼盯着天花板,却一点要睡的意思都没有。
霍建亭。
霍建亭。
满脑子都是那个名字,心也莫名其妙的乱了起来。
霍建亭站在夜风里。
他不敢奢望顾清歌能下来看他,只能默默的站在那里,望向她房间所在的窗户。
王三五已经把房间开好,可他,始终没有住进去。
结婚三年,洞房花烛夜,他睡在他和夏楠的房间里。
那个时候,他和夏楠,正如胶似漆,粘成一团,怎么分都分不开。
他一次又一次的告诉夏楠,也告诉自己:我爱夏楠,这一生我都只爱夏楠这一个女人。
没有夏楠的父亲,就没有今天的霍建亭。
如果不是夏楠的父亲出手相救,他早就在十一岁的时候被烧死在那场大火里了。
然而,当那纸DNA报告出现在他眼前时,他突然惊呆了。
夏楠是夏长河的亲生女儿。
也就是说,夏楠根本不是夏家领养的,夏长河之所以仿造了夏楠是被领养的文件,大约就是知道了这一点。
救他的那个男人姓夏。
在那一场大火里,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烧烫伤痕迹,整个后背,一直漫延到大腿上,全部都是。
如今才知道,这根本就是夏长河玩的把戏。
让他误以为,当年救自己的人就是夏长河。
这个世界何其残酷!
只要得到了霍家的帮助,资金方面不说,就是他想要踏入官场,他霍建亭亦能让他如愿。
N市的副市长,多么响亮而又辉煌的称号。
只可惜,他们算计错了人。
如今,知道自己并不亏欠夏楠任何东西,他的心里头,反倒多了一丝轻松。
夜风很凉,吹过来,刮动他精练的短发,每一丝风都丝丝入扣,落在皮肤上的毛孔里,倏然间,便已然多了几分冷意。
这城市四季分明,冷热交替的时候,温差最大,如今,站在漆黑的夜风里,他的心却出奇的平静。
不为别的,只因为一抬头,就可以看到他的霍太太。
虽然只有那一盏茕茕而立的灯光挂在远处,可他的心是温暖的。
有了那盏灯,就如同夜海中航行有了指示灯一般。
以他的身手,爬上窗去,跳进顾清歌的房间里,不是不无可能,但他不想这么做。
因为霍太太说,她需要被尊重。
只是这样站在这里,望着那个亮着灯的窗户,他就已经心满意足。
三年来,一千两百多个这样的****夜夜里,霍太太就是守着这样一盏昏黄的灯,等待他的归来。
可是,他这个不尽职的丈夫,却几乎没有回来过。
等待的滋味儿何奇难熬,可是他的霍太太,一等就是三年,无怨无悔。
清歌,对不起。
都是我不好。
淅淅沥沥的雨落下来,纷乱的雨丝搅扰着整个黑暗的夜空,没有星星,只有一盏孤独的路灯陪着他。
秋雨绵长,又带着某种湿冷,很快,他单薄的衬衫就被雨水打湿,渐渐的,雨水沾在身上,再后来,衣裳湿透,也就粘在了他身上。
发梢上沾满了小水珠,亮晶晶的,在路灯的光芒下,散着莹莹白白的光。
即便是这样黑的夜色里,他依然是人中龙凤之姿,丝毫不见狼狈。
雨水顺着发丝滑落在脸上,沿着下颌一路往下流下来,落进脖子里,引得身上一片冰凉。
他却无视这风雨,傲然挺立,只为了多看一眼那盏灯。
雨声越来越大,顾清歌一颗悬着的心悬的越发高起来,鬼使神差的,她又一次来到窗前,隔着玻璃打量那个远处的身影。
雨很密,密密匝匝的落在他身上,像是织就的网,将他紧紧网住,不透一丝缝隙。
糟糕!
霍建亭再这样下去,一定会生病的!
这样的天,这样的雨,这样的风,每一处都让她心惊肉跳。
潜意识里,她还是舍不得他受苦。
可是,前尘往事历历在目,她又如何放得下?
盯着挂在衣架上的那件衣服看了又看,一咬牙,终于取下来,毫不犹豫的往外走。
屋子里很安静,静得可以听到轻微的呼吸声。
季盛东正埋头处理文件,听到的脚步声,下意识的抬起头,看向顾清歌。
视线落在她挂在胳膊上的男士外套上。
随即了然,微微一笑。
“怎么?舍不得了?”
“还是忘不了他?”
顾清歌迈出去的步子生生就停在那里。
自己这是在做什么?
不是说不爱了吗?
为什么还要去在意?
她站在那里,无言的望着季盛东,这个男人,总是能一眼看透她的心。
早在风起的时候,季盛东就看到了路灯下的霍建亭。
既然他愿意在那里站着,就让他站着好了。
可如果他这是用来向顾清歌讨好的苦肉计的话,他不介意拆穿他。
霍建亭,谁叫你这么对待你未来姐夫的?!
我这叫以牙还牙!
许久以后,顾清歌终于找回自己的声音,“我。我只是想把衣服还给他。”
找来找去,也似乎只剩下这么个理由了。
其实,说白了,她还是舍不得他,舍不得他受一点点苦。
季盛东站起来,把笔记本电脑放在一旁,走到顾清歌身旁。
他个子很高,顾清歌踮起脚尖来,也不过才到他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