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陌对于叶卓燃,其实是一种酸涩的心态。
毕竟,这个男人曾经那样爱过自己的闺蜜,虽然说顾清歌是自己的好朋友,但是谈到爱情的时候,她是自私的。
三个人的爱情根本不是爱情。
哪怕在她跟叶卓燃有了那层肉体关系以后,她也没有让自己在心态上改变些什么。
她爱叶卓燃不假,但是叶卓燃不爱她。
既然不爱,何不保持这种普通朋友的关系,又何必让大家见面都尴尬呢?
叶卓燃说是她挡了他的路,那她退一步又何妨?
轻轻退后几步,做出一个请的姿势,“叶学长,您请。”
叶卓燃一怔。
平时的林小陌都是伶牙俐齿,得理不饶人的,为什么偏偏对他,这么冷漠如霜呢?
他就是要逼她,逼她正视他,逼她走进他的世界里。
叶卓燃没走,仍旧站在那里,隔着太阳镜凝视她,“小陌,我很让你害怕吗?”
林小陌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慢慢戴上太阳镜,趁他不留神的时候,从他身边走过。
“叶学长,不是你让人害怕,而是我不想见到您。”
“有什么事的话,打个电话在电话里说清楚就可以了。”
无视气得脸色发白的叶卓燃,转身上了自己的车。
爱情是美好的,也是苦涩的,叶卓燃,如果你不爱我,就不要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从前种种,我都可以当做没发生过,我们依然是朋友。
唯独,不可以超越朋友间的关系。
只有把自己的心包裹起来,才不会受伤害。
她的车被叶卓燃的卡宴堵在里面,无法开出来,看着叶卓燃带着一脸轻松笑意朝着这边走过来,她干脆扔下了车,改为慢跑,向着山下奔去。
匆匆拦过一辆出租车,跳上车,摆脱在身后穷追不舍的叶卓燃。
叶卓燃,我要的,不过是你的爱。
不是你的愧疚,也不是你的负责任,更不是你的承诺。
后视镜里照出那辆黑色卡宴的身影,她靠在后排座位上,紧紧合上双眸。
不要想,不要见,不犯贱。
这四个月的时间里,霍建亭除了训练就是找人,跑遍了整个N市,也没找到想要找的人。
密密匝匝冒出来的胡子遮住了他的大半边脸,麦色的肌肤比以往又浓了些许,英挺的五官依旧帅气逼人,只是,眸中的冷漠越发深郁。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是一个人坐在那里,抱着那个骨灰盒,独自发呆很久很久。
王三五和月惜晨则是默默的跟在他身后,一脸无奈。
又是一天过去了,顾清歌离开他已经一百三十一天了,还是没有任何消息。
回到霍家老宅的时候,已经是凌晨时分了,他轻手轻脚的朝着自己的房间走过去,却不想,罗欢欢正在等着他。
“怎么了?”罗欢欢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人。
罗欢欢把一份报纸交到他手里,“建亭,你仔细看看这个女人,是不是清歌?”
霍建亭想也不想,拿过报纸,视线落在女子的脸上。
手,微微颤抖。
这是一家很小的报业集团发行的报纸。
报纸很薄,加起来不超过五页,第一页上,赫然写着几个大字:季氏少东家明天将在L市海滩边的教堂里迎娶新夫人。
那报纸上的女子,笑魇如花,眼眸清澈无双。
正是他找了四个月的顾清歌!
“是她。”霍建亭整个人都在颤抖,眼眶微湿,很快就红了眼圈。
罗欢欢不着痕迹的把报纸抽了回去,“L市离这里不远,我陪你一起。”
霍建亭重重点头,“现在就走。”
夜暮重重,秋季微凉的风吹过来,那么凉爽,星夜灿烂,到处是秋天的味道。
一辆阿斯顿马丁疾弛在夜色里。
驾车的男人似乎在极力压抑着自己。
而他身旁的女子则是安静的坐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谁都没有开口说一句话,车厢里只有不停换档的声音。
清晨的海风徐徐吹过来,淡淡的海腥味儿也随之而来,这城市干净的如同一副淡淡的水墨画,却又宁静的如同一个温婉的淑女。
第一缕阳光洒在这大地上的时候,天边的红霞也就开始渐渐淡去。
金黄色的阳光洒在高大的梧桐树上,透过密密匝匝的树叶倾泄下来的光线,如丝如缕。
蓝天,白云,海滨,教堂,洁白的婚纱,帅气的新郎。
这是一个简易的小型婚礼,虽然说宾客少了一些,但奢华程度不亚于任何一家豪门的婚礼。
从距教堂的正门还有一千米开始,就以暗红色的长地毯铺过,一路延伸到教堂的门口。
红地毯的两旁,不是象征爱情的玫瑰,而是清一色新移植过来的新鲜薰衣草。
紫色的花朵,绵延一公里之长,清一色的紫色让人越发觉得这场婚礼的新郎新娘不是一般人家。
紫色和红色相错,喜庆中带着忧伤,忧伤里带着明媚。
像极现在顾清歌的心情。
记得以前她也结过一次婚,举行过一次婚礼,那一天,高朋满座,衣鬓生香,觥筹交错,N市的无数名媛杀红了眼瞪着顾清歌,恨不得把她撕成碎片。
那一次的婚礼在是夏天之前举行的,那一天,她穿着白色的无肩婚纱,长长的裙摆脱出去好长好长,就像她对霍建亭的喜欢一样,那么长,那么长。
婚礼时她独自面对宾客,一个人笑,一个人累,一个人落寞。
那个被她称之为丈夫的男人,始终不曾出现过。
就连交换戒指,也是霍建声出来代替的。
那一天,没有人闹洞房,也没有人祝贺,只有一盏水晶吊灯陪了她整整一夜。
房子大的可怕,安静的可怕,而最令她觉得害怕的,不是房子,也不是安静,而是她喜欢了很久的那个男人,从头到尾,都不曾出现过。
这一次披上婚纱,虽然说只是帮季盛东演一场戏,但结果无法预料。
如果他输了,赢不回那个人,顾清歌就会是他的新娘。
现在想想,突然有些后悔,为什么要答应呢?
如果真的堵输了,是不是就这样和季盛东过一辈子?
化妆师已然替她画好了妆容,精致的五官,无可挑剔,生就的皮肤如蛋白一般细嫩,找不到丝毫破绽,她坐在化妆镜前,有些不敢相信的望着镜子里的人。
美艳不可芳物。
没有将为人妻的喜悦,也没有羞涩,眼神里剩下的,只是平静。
平淡如水。
有脚步声传过来。
这个脚步声她听了四个月,即使闭着眼睛,也知道他是谁。
“季总。”
季盛东如她所愿,从身后斑驳的光线中走出来,落在她身后,谦谦君子,满室生辉。
他站在她背后,没有想像中的喜悦,隐约的,顾清歌在他眼底捕捉到一丝担忧。
“季总,如果你怕了的话,这个婚礼可以取消的。”
反正也没多少人知道。
按着季盛东的话说,就是这场婚礼只需要那个女人知道就可以了。
季盛东突然笑了,“顾清歌,少给我装,我就知道你不待见我!”
“N市多少女人眼巴巴的想嫁给我都嫁不成呢,你手里捧着珍珠,还拿我当鱼眼!”
顾清歌垂眸,以前和霍建亭开玩笑的时候,那个男人也是这般自大的口气。
“霍建亭是谁啊?N市的女人见了我,哪个不眼睛发直?!”
如今,从季盛东的嘴里听到这话的时候,她竟然一点笑意都没有了。
是她的心沧桑了?
还是这个笑话已经没有那么可笑了?
“季总,如果她没有来,怎么办?”
季盛东眉心微皱,“如果她没有来。”
随即像是下定了决心一般,“如果她没来,我娶你。”
最后几个字,他咬得格外重。
像是在鼓励自己。
顾清歌脸上的浅笑淡去,她有些看不明白季盛东,直接找那个女人去表白不好么?
为什么非要用这种办法?
但聪明骄傲如季盛东,做事自然不会像她想像中的那样,也许,她不应该在意季盛东用什么方法的。
“季总,我们彼此不相爱,没必要真结婚!”
季盛东突然敛去了他脸上所有笑容,伏在顾清歌耳边,说道:“清歌,知道为什么是你吗?”
“因为我们彼此不相爱,所以即使哪天分开,也不会有伤害。”
“我需要一个不爱我的女人做我的新娘,而你,需要给孩子一个名义上的父亲。”
“我们各取所需而已。”
顾清歌没有说话。
如果说在之前她还对霍建亭报着一丝希望的话,在看着他带夏楠走的那一刻,她已然彻底让自己选择了遗忘。
有些人,有些伤,只要不去碰,不去想,就会好起来。
她不是个懦弱的女人,她已经二十六岁了,不是十八九岁的少女,那个人不爱你,她就是不爱你。
无论你做的再好,付出再多努力,他不爱你,终究是不爱你。
心上的伤口已经结痂,如同她心口上的那条疤痕,外面已然全部愈合。
即使是再让她见到那个男人,她也不会有丝毫的心动。
暗藏在心底的那道伤口,也不会再隐隐作痛。
人说初恋是最难忘记的,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得到。
正是因为这种执念,她才那么的压低自己,把自己低到尘埃里。
却终究没能开出想要的花来。
既然季盛东这样说,她也无所谓,依着季盛东的性子,便是两个人真正的生活在一起了,他也不可能碰自己。
就算和季盛东生活在一起,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至少,两个人都明白彼此,亦不会打搅彼此。
或许,于她来说,这样的安静是其他任何人都给不起的。
其实,也许早在之前就明白了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