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气是发出来了,被羞辱的学生是什么感受呢?其他学生是什么感受呢?教师用自己的身教想让学生学会什么呢?如果这位教师不幸有一个智商不高的孩子,测试时错了一道同样的题,教师是否希望孩子的老师用同样的语言对着自己的孩子撒气?
三:某学生上课几次回头偷偷讲话,教师气愤不过,喝令他站起来,大声说:“上课是我讲还是你讲?闭上你的臭嘴,要放屁出去!”
教师只顾自己骂得痛快,不料却在学生面前暴露了自己的粗陋。掀开面纱,原来是一张这样丑陋的面孔。这种辱骂,只能让违纪学生觉得自己和老师扯平了,反而没有了“负罪感”。更可怕的是,违纪学生会觉得这位教师在人格上和自己“半斤八两”。以后这位教师再教育学生,给学生讲大道理,学生会“窃笑”。
教师辱骂学生,除了上面几种,还有拿学生名字取笑的。比如有个叫张文杰的学生,作文写得一塌糊涂,字迹也十分潦草。教师讲评作文时,翻着他的作文感慨道:“张文杰啊张文杰,你写的都是些什么呀?文理不通,还文杰哩,你干脆叫文丑吧!”
学生听了会哄堂大笑,而在张文杰同学心中却会留下抹不去的创伤。拿学生姓名“开涮”,决不是极个别教师的专利。教师在拿学生姓名“打趣”“说事”的时候,心里大都有几分“自豪”,为自己的“才气过人”而沾沾自喜,却忘记了学生的感受。把自己的“得意与喜悦”建立在学生痛苦的基础上,怎么说也说不过去。
以上都是教师辱骂学生自我丑化的具体案例。学生犯了错误,教师发脾气瞪眼,学生还能勉强接受。而教师粗口骂人,在学生心目中立刻就变得一钱不值,变成令人鄙视的龌龊小人。教师作为对学生产生重要影响的人,还是加强自我修养,自觉禁用羞辱性的词语吧。
记住,好课堂不是“骂”出来的。有些话,少说为佳,不说最好。
你烦学生,学生会更烦你
“这个学生太烦人了,一天到晚不停地问这问那,上你的课不就完了吗?瞎操心干什么?”
“这个学生真讨厌,我一见他就烦,教上这样的学生倒了八辈子霉!”
“我实在看不惯这学生,小小年纪就整天穿名牌,要‘显摆’回家里去,谁不知他家里有几个臭钱。”
……
从我当教师以来,类似的话语从来没有在耳边消失过。和其他教师聊起来,他们也有同样的感受。由此可见,很多教师都有自己讨厌的学生。
教师厌恶某个学生,一见就烦,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是学生学习不努力,考试成绩差,却爱打扮,被教师斥之“臭美”;二是不遵规守纪,教师好说歹说他就是不知悔改,被教师称为“屡教不改”;三是学习差,又常犯错误,却毫不知耻,被教师认定是“寡廉鲜耻”;四是目光充满敌意,给人感觉内心十分阴暗,令教师见而生厌;五是长相在教师审美能接受的范围之外,且对教师冷漠疏远,似有很深的成见。
以上情况,不一定仅其中一种表现在某学生身上,也可能几种情况兼而有之。那样的话,这学生就更令教师厌恶了。
从人的本性讲,都喜欢相貌赏心悦目的,讨厌丑陋狰狞的;喜欢听话顺从的,讨厌杵逆敌视的。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教师焉能除外?换言之,教师厌恶某个学生,是很正常的事,但教师的职业道德不允许将这种厌恶形之于外,更不允许将它变成歧视性教育行为。
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但教师是教育者,与学生又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这就决定了教师独特的职业规范:不能歧视任何学生,这是二者人格平等所决定的;必须履行自己的教育管理职责,这是二者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所决定的。
教师应当具有被教育者不可能具备的教育俯瞰水平和教育智慧,不能将自己降低为被教育者。不能平等对待学生,对学生表现出掩饰不住的厌恶,就是把自己降低为被教育者的具体表现。教师之所以是教师,意义就在这里。
教师厌恶某个学生,如果表露出来,让学生感觉到教师很讨厌自己,那么这个学生必然心怀愤恨,处处悖逆教师的教育和要求,破坏教师珍视的班级秩序和其他有价值的东西,走上与教师对抗的道路。
像“学习不努力,考试成绩差,却爱打扮,被教师斥之‘臭美’”的学生,从人格平等的角度来说,把这个学生置换成一个教学成绩差却“臭美”的教师,教师对她还会目露厌恶吗?显然不会。教师对教师,即使心里厌恶也决不会表露出来,因为二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可是对学生,有些教师就不会这么“收敛”了。
地位上的“平等”决定人的“平等”,是很多人的错误观念。不幸的是很多教师也有这种观念,认为学生与自己“地位”不同,因而等级有差,所以不能平等对待。这是很多教师与学生关系紧张的思想根源。
还是回到那个令教师厌恶的“臭美”的学生,如果教师见了她就掩饰不住自己的厌恶,她必然对教师也报以敌视,甚至故意在班里捣乱,让教师生气。如果教师再处理失当,那么这个学生很可能会做出更加失去理智的事情,以致毁掉自己。
如果教师懂得尊重学生,同时又具有教育俯瞰水平和教育智慧,会真心和她进行审美交流,探讨她美在那里,什么色彩和样式的衣服适合她,她会觉得老师和自己有共同语言,这个老师真好。在这个基础上,如果教师再委婉提出希望她不要过分在意穿着,指出她的不足及努力的方向,她起码会把教师的话听到耳朵里。再加上教师方法得当工作到位,她或许会慢慢向好的方向发展,最终成为让教师喜欢的人。
再说说“目光充满敌意”的学生,这种学生确实让教师厌烦。教师的心理是:以前互不相识没冤没仇,你这样看我,从哪儿说起呢?真是讨厌!
这些教师的思维活动不应该到此为止,应该顺着往下推想,才会发现问题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简单。我与他无冤无仇,他这样充满敌意地看我,肯定是此前曾遭受过类似于我的人的深深伤害。换句话说,他可能以前遭受过教师的深深伤害,因此对所有的教师都抱有敌意。
明白了这一点,教师就应该给他更多的关爱。哪怕一开始他并不接受这种关爱,教师也不应当灰心停步。总有一天会让他发现,他过去的遭遇具有一定的偶然性,生活不会永远定格在那个时期,应当用积极的态度来生活学习,应当用善心和爱心来对待他人,这样自己才幸福愉快。
未成年学生的可塑性就在这里,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也在这里。有人说:教师的工作可以改变一个学生,改变一个人,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这话是千真万确的,只是我们当教师的要警醒:我们可以把学生变好,也可以把学生变坏。
教师一登上讲台,就应当摒弃以往自己当学生时的思维和心态,提升自己进入教师角色,用教育者的眼光重新看待眼前的学生。当觉察到自己对某些学生已经产生厌恶感的时候,千万要提醒自己,不要忘记自己教育者身份和职责,切忌对学生冷眼恶言,造成不应有的恶果。
最后记住:“力”的作用是相互的,你烦学生,学生会更烦你。
“大人”不计“小人”过
一般说来,学生是比较听老师的话的。但是,当学生受到批评,或因某种个人愿望、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学生也容易对教师产生意见,甚至向学校领导告教师的状。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先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某班助学金名单公布后,小陈榜上无名。他以为班主任宋老师搞了鬼,一气之下给党支部写了信,说宋老师吃了人家猪肉嘴软,评助学金走私情。原来,小董的父亲病了半年,家里为了给他治病把唯一的一头猪杀了卖钱。小董的母亲想到宋老师为学生整日操劳,切了二斤肉送给宋老师。后来宋老师按价付了钱,还买了一袋奶粉慰问小董的父亲。
宋老师得知后说:“虽然告得不准确,但小陈敢于反映情况是好的。”经家访,小陈家确实也有困难,宋老师用自己的钱买了文具送给小陈。
这个案例给我们很大的启发。
确实,在各种舆论中,对教师心灵最大的伤害,可能莫过于自己学生“反戈一击”的“背叛”——公开与自己“唱对台戏”,或借学校进行教学调查的时候向校领导“告”教师的“状”……想想看,自己每天早出晚归忙工作,辛辛苦苦为学生,满腔青春血、一把老骨头,换来的竟然是学生的“不满意”!叫人怎能想得通、睡得着呢?!又叫人怎能忍受这窝囊罪、咽下这不平气呢?!
其实,只要我们意识到学生毕竟是学生,而自己是长他们十几岁乃至几十岁的成年人,便什么都想得通睡得着,既能忍受“窝囊罪”又能咽下“不平气”了。既然是学生,他们必然不成熟:胸无城府,说话直率,思想偏激,认识片面……他对我们提意见甚至是不太实事求是的“意见”,一般都不是因为师生“感情危机”,更不会有什么恶意。觉得不满意,就要说出来——这就是学生的幼稚之处,也正是他们的可爱之处。当然,很多时候,学生的意见的确与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出入,这往往并非他们有意“乱说”,而是因为他们儿童式的思维导致他们“判断失误”。比如:课堂上他答不出问题,老师叫他站着想一下,他可能便会认为老师是在“体罚”他;老师偶尔有过两次几秒钟的迟到,学生便可能在下一次教学调查中说老师“经常迟到”(因为在他们看来,老师有一次迟到都是不应该的);在一次轻松活泼的教学气氛中,教师爱抚地称学生为“小傻瓜”,虽然大多数学生都不会觉得难堪而只会感到亲切,但可能便会有个别学生认定“老师是在侮辱我们”……凡此种种,我们能与学生斤斤计较吗?当然也可能会有因常挨老师的批评而借“反映教学情况”“报复”教师的个别学生,但作为思想境界远在学生之上的教育者,也是不屑计较这些的。也许有人会说:“我当然不会计较,但领导却会以此来‘计较’我!”对此,还是用得着一句“套话”,即“相信群众相信党”。“相信群众”就是坚信自己的工作好坏自有公论;“相信党”就是坚信大多数领导会正确对待学生的意见,并不会仅仅凭学生的只言片语来评价教师。有了这两个“相信”,我们自然就不会背上思想包袱了。
对待学生的意见要豁达,还不仅仅关系到教师的人格修养,更体现出我们民主的教育思想。姑且不论学生们合理的意见会有助于我们的工作,而且教师主动把自己置于学生的监督、制约之中,这是我们每一位有事业心的教育者所理应具备的现代意识。更何况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具有独立人格、平等观念、民主素质的主人,这才能适应将来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跻身世界强盛民族之林的需要。如果我们的学生连向老师说“不”的勇气都没有,这不但是我们教育的悲哀,更是未来中国的悲哀!
所以,面对学生的“告状”和“背叛”,请“大人”不计“小人”过。
在“揭短”中升华自己
有位校长曾经讲过这样一件事:
一天,我听邱老师的课。刚上课,老师照例总结了上次作业情况。当说到有的同学的作业不认真时,一个姓周的学生脱口而出:“邱老师,你的备课本有的地方写得也很潦草。”邱老师翻看教案,果然有一页写得比较潦草。他想起来了,是那天小周来办公室时刚好让他看见了。
邱老师没有发火,而是面对全班诚恳地说:“小周的意见提得很好,我愿意接受批评。”
邱老师诚挚的表白,使小周很感动。下课后他找到老师,高兴地说:“邱老师您真好。”然后又轻声地说:“我再告诉您一个错字。那天上课,您把‘复习’的复字中间那个‘日’字写成‘目’字了。”经邱老师查看全班笔记本,证明在板书时,果真把“复”字写错了。第二天上课,邱老师再次表扬了小周。
作为一名教师不应由于学生当众揭了短、伤了面子就文过饰非,甚至恼羞成怒,那样不仅会使自己被动,而且也有损于教师的威信。
教师要有勇于自我批评的勇气。因为,在任何时候,学生总是把教师看成效仿的榜样、做人的楷模。在师生之间的各种交往中,教师的一举一动,都应该对学生产生良好的影响。正如教育家布贝尔所说:“具有教育效果的不是教育的意图,而是师生间相互的接触。”
学生揭教师的短,有不同的行为动机和心理状态。比如,有些学生认为在知识上,在处事方法上,或在师德表现上,确认自己已经掌握了教师的不足或错误,出于对教师的负责,特别是出于对教师人格、威信的关心、爱护,迫不及待地当场指出。当然,这有孩子的幼稚、单纯的一面,也是青少年想急切显示发现的心理表现。对此,教师理应热忱地肯定孩子的中肯、正确,并诚意表示接受和改正,才不失教育者的胸怀和气度。教师做到知错就改,必将赢得学生的尊重和信任。
同时,还应该看到,青少年学生正处在成长时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容易在外界刺激下引起冲动,做出一些意料之外的事。学生有意无意地丑化了老师,就是在这种特殊心境下产生的。
教师遇到这种情况,心情不快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一定要控制可能被激怒起来的情感,因为此时的暴怒,恰恰会让学生发现你的无能。考虑到教育工作者的具体任务就是要教育学生,因此,即使在师生之间发生了冲突时,教师也绝不能失去教育者的责任,应在宽容的前提下适时地、恰当地运用教育机智,巧妙地教育学生,激励学生向上。布贝尔说:“……与学生所发生的冲突,是对教师的最大考验。”
许多优秀教师都有一条共同体会,即宽容和忍让会引起学生的自责。因为批评是一种教育手段,宽容、忍让也是一种教育手段,有时还是很有效的教育手段。众所周知,即使一个伟大的人物,在他学生时代不可能不说一些错话,做一些错事。如果在特殊情况下,教师也依然坚持尊重、热爱学生,那必然会引起犯了错误学生的内疚和自责,并将这种自责变成弥补个人过失的力量。这就需要教师具有高尚的修养、豁达的胸怀、非凡的气度和坚忍的毅力。古人说:“天下有大勇者,猝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今天的班主任,更应该具有这样的气魄。
教师的这些修养,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使学生受到深刻的触动和教育,必将会赢得学生的敬佩和爱戴,从而更有利于课堂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