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6770000000014

第14章 只能到喜欢为止了(5)

也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我买了一瓶蓝黑钢笔水,自己偷偷地用起它来。我觉得钢笔真是一种很有气质的笔,笔尖蹭过纸张那么有质感,而且从来都不用换芯,只要换水就可以了,像是一种坚持的性格。

4

我还以为,我永远都不会知道那个男生每天中午都在写什么。直到有一天,他们告诉我说,六班的吕何居然发表文章了。那时我是年级公认的才女,大家都认为,如果遇到发表文章这种事,也应该是发生在我身上。吕何,吕何是谁?我略感嫉妒地问道。然后我拿来那篇文章看。

他写,他有一个秘密园地,他在那里思考,写长长的诗,虽然写不好,但依然乐意写。秘密园地的天空比任何地方都要安静,每一个中午的灰尘都清晰可辨,像单纯的浮游生物,有时乌云会遮住太阳,把阴影投在地面上,波动的景象如同幻觉。他写,他知道有另一个人也会来到这个秘密园地,会懂这样的景色。他说,幸好这样,它的美才不孤独,他也觉得自己不孤独了。

他写,他有一个绝版的记忆,有一个少女站在他的秘密园地念书,声音清亮,音色充沛饱满。他写,那个少女长得并不美丽,最美丽的是她的认真。那种认真,让秘密园地的天空显得更为安静。

他写,他曾留一个苹果在秘密园地,后来它不见了,他期望拿走它的是那个少女。他也曾留一张白纸在秘密园地,期望下一次出现时会出现别人写下的诗篇,但是什么也没有。然而,这些遗憾和猜测,就是世界的美丽,就是他的秘密园地最大的美丽。

凑在我边上的好朋友们等着我的权威批判。我隐住激动的心跳,说:“非常好,写得真的很有感觉、有气质。我不知道我们年级里还有这么会写东西的男生。”

那些朋友乌拉乌拉地喊了起来,跳着、摇着那张报纸,大肆散布起传言:“连刘莹都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好!所以,吕何真的很厉害!”

我仍然没有主动去四楼半找吕何碰头,也没有在别处遇见。我想,我们应该都有些害羞吧,而且,这一切都是我们的秘密,最了不起的秘密。

5

毕业已经五年了。一天,我下了班,去找五年未见的赵丹。我们工作在同一座城市,离高中好遥远的城市。这也算奇妙的缘分。我们发现一个问题,讲起以前的糗事,全无当时的尴尬和紧张,它们又熟悉又美好。

讲着讲着就讲起了四楼半。我把中午的秘密讲给她听,讲我在背书,讲吕何的闯入,讲我们共用一个地方,讲他的文章实际上是在写我。她说:“后来呢?”

后来呢?我说,关于他面孔的最后的记忆,就留在那个中午,他的表情有些僵硬,好有趣。他略带愠怒地说:“你以后不要弄错时间了,你闯过来,很打扰我的情绪。”

赵丹打开枕头边的电脑,打开我们年级的QQ群,那个群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动静了。

输入这样几个字:

﹁吕何,你高中时候有没有丢过一支钢笔?

﹂没过几分钟,回复来了。

“英雄的,对吗?”

遇见

W吴洲星

1

十五岁那年,我迫不及待地渴望遇见一个人。无论是谁,只要能带我离开。

我把这句话告诉阿言的时候,他哈哈大笑起来。

阿言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女孩。内向的人很少有朋友,阿言之所以成为我的朋友,是因为有一次他帮过我。

很奇怪,我和他会成为朋友。他是一个很普通的男生,又很胖,平凡到可以忽略不计。不像我,虽然很平凡,骨子里却骄傲得很。那时我并没有意识到这其实很危险。

阿言曾对我说:“如果你很瘦,我不会帮你。”

因为小时候的一场病,我的身体变得无比臃肿。阿言帮我,无非觉得我和他一样。其实我们不一样,只有我自己清楚,在我臃肿的身体里藏着一颗怎样轻盈的灵魂。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阿言,我只是觉得身边应该有一个朋友,我想阿言大概也是这样。再怎么孤僻的人,内心还是希望有个人在身边,哪怕不喜欢。

那个夏天的暑假,我无比焦躁不安,我听见内心有个声音在呼唤、呐喊,不可抑制。有一天,我忽然把看了一半的书——刘索拉的《你别无选择》丢在地上。

我住在香樟街上。那条街,除了粗壮的香樟树,只剩下肮脏和混乱。

如果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或者不那么敏感,像香樟街那些没心没肺的女孩一样长大,嫁人,成为她们中的一个,也许我不会这样痛苦。然而那只是如果,那时我已经为自己的命运担忧。我清醒地看着自己在沉沦。

我渴望有一个人来拯救我。

我把目光转向了班上一个经常穿白衬衫的男生,衬衣的白使他和其他人隔离开来。香樟街的肮脏使我对医生这个职业充满了好感,他们身上消毒水的味道,干净的白褂子——和那个男生的白衬衣一样白——和我生活的环境是格格不入的。就像我断定他会成为医生,我断定他会离开这里。

香樟街一如既往地肮脏,那个男生一如既往地干净。

终于有一天,我战栗着递给他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鼓足勇气写下的三个字:带我走。

他看着我,时光定格。许久,他终于牵起我的手。

这只是我的幻想。

空气中浮起尖锐的嘲笑。

“你只能遇到一个普通人,运气好一点会遇到像我这样的。”后来阿言笑嘻嘻地对我说。那时我正跪在地上擦地板,我捏紧湿漉漉的抹布,直到拧出水。如果不是他帮过我,我一定会把抹布丢到他脸上。就是那次阿言冲上去扯下男生手里的信,说了一句“是我写的”,挽救了我可怜的骄傲。

2

街口的音像店经常播放格调粗俗却很符合这条街的歌曲,然而那天,我忽然听到一个声音:

听见冬天的离开/我在某年某月醒过来/我想我等我期待/未来却不能因此安排我呆立片刻,眼泪汹涌而出。路人眼里的我,一定像极了一个傻瓜。我毫不理会地放声大哭,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原来我渴望有人来拯救我,离开这里;渴望这个世界上有人理解我,哪怕只是一个声音。

我第一次开口问母亲要钱,她狐疑地盯着我。那时她正在和父亲闹离婚。她曾是一个美丽的舞蹈演员,爱情的冲动使得她不顾一切地来到了香樟街。我和她骨子里很像,一样的浪漫、敏感、忧郁,所有这些不适合在香樟街的土壤上生活的性格。我们经常互相打量,彼此怜悯,而这恰恰是她恨我的原因——我洞悉了她的内心,她是那样骄傲的一个人。

她终于给了我。我拿着钱,飞奔到音像店。音像店老板正吃着蛋炒饭,问我要什么。我愣在那里。那个夏天的午后,在那家空气中充满着蛋炒饭气味的音像店里,我轻声唱起那天听到的那首歌。

“哦,是孙燕姿的《遇见》。”一张CD“啪”地被丢在柜台上。那两个字触电般击中我的内心,我颤抖着拾起那张CD,把钱一丢,飞快地跑了出去。

反反复复听着《遇见》,我会想起去世的外婆,那个在戏台上咿咿呀呀地演绎着别人故事的青衣。人生如戏,戏子一辈子为别人活着,在别人的故事里老去。然而那一年,年轻的外婆遇见了外公,那个才华横溢的编剧,从此她便有了故事。

人生的境遇、过程都可以忽略不计,无论遇到谁,那个人已经不重要,重要的只是结局,就像外婆遇见了外公,她的人生从此改变。这就够了。

所有的故事都源于遇见。当年母亲是不是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不顾一切地嫁给父亲?可惜她的命运并不好,嫁给了香樟街的我的父亲。她想离婚,也许只是像我一样想离开香樟街。

人生,说到底是一场遇见,有可能是惊喜,是沉淀,也是未知。好比外婆,好比母亲,好比我。

我又会遇见谁呢?

我从围墙下走过时经常思考这个问题。围墙裸露的砖块间有很多小洞,冬天的时候,我听见呼啸的北风在洞里面尖厉地吹着口哨。

我会塞一些纸条在洞里,像电影《花样年华》里的那个男人,把秘密藏在洞里。有时写上几个字,有时什么也不写。有天,我在纸上写下:

阴天傍晚车窗外。

3

暑假的日子波澜不惊。母亲照旧和父亲闹离婚,阿言还是会每天来找我。和暑假的每一天一样,百无聊赖,我又去了那堵墙。掏出那张纸条,我忽然发现上面多了一行字:未来有一个人在等待。是《遇见》的歌词。

我心里一惊。是谁写了这几个字?

我把纸条给阿言看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无聊。”不会是阿言,更不会是那个穿白衬衣的男生。只有一种可能,一个和我一样孤独的人。

我又在纸上写下一句歌词,然后小心地塞回去。我执着而固执地相信,纸条上还会出现字。

果然,第二天,我看到了下一句歌词。

那不会是一个无聊的人,他和我一样,喜欢《遇见》,渴望着遇见另一个人。

我想象着那个和我进行文字游戏的人,也许是一个男孩,或者是一个女孩,这都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清楚地知道了,我遇见了一个人,他和我一样,都有一个轻盈不安的灵魂。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

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

……

我往前飞飞过一片时间海

我们也常在爱情里受伤害

……

歌词一句一句地接下去,像一种别人看不懂的语言,我和那个人亲密交谈。我的这个秘密隐晦而美好。除了阿言,没有人知道我有了一个素未谋面的朋友。

我渐渐地不再觉得孤独,不再逃避现实,渐渐乐观起来。

“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有天,我在这句歌词的下面看到了一行小字:“你会是一个美丽的女孩。”

那天我颤抖着手写下最后一句歌词,然后写下:让我们遇见吧。

歌词最后一句是:

终有一天我的谜底会揭开。

我在纸条上写下见面的地点。那天,我特地穿了一条白裙子。

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

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那天的风很大,我在围墙下等待,从清晨到黄昏。

然而,我等来的却是阿言。他对我说:“他没来吧?”

我的脸被风吹得苍白如同白裙。

那天,阿言扶着我的肩膀对我说:“其实我们一样,我也想离开。”

4

写完最后一句歌词,那个和我通信的人就永远地消失了。然而,我依旧会去那里,在围墙的小洞里放纸条,写我的心事和秘密。

那个暑假过去,我在杂志上发表了第一篇小说。那时我才知道,原来还有另一个世界。

我很少和阿言见面了,更多的时候我沉浸在文字的世界里。

初三结束,我令人不可思议地考上了重点高中。

初中的最后一个暑假,母亲终于和父亲离了婚,而阿言也去了外地打工,我们最终以不同的方式离开了香樟街。

阿言走后,我收到他的一封信:“我终于选择了逃离,是我不够勇敢,但我无法欺骗自己。那个暑假我每天跟着你,看到你站在那堵墙后面给自己写信……也许那不是欺骗,你比我勇敢,选择了面对……”

我没有告诉阿言,我真的遇见了一个人,并和那个人写信。

我遇见了未来的我。

我合上信,听见风吹过香樟街,悠远而空旷。

年少到年轻,是一种缓慢如流云的过程。

青春那家伙,给了我们太多触感。

尖锐的,柔软的,华丽的,冰冷的,破碎的……

浅浅的星光,沉重的陨落。

流年里,被贩卖的是单纯。

你笑,便优柔如花。

同类推荐
  • 轩辕翔龙传之幼龙初翔(上)

    轩辕翔龙传之幼龙初翔(上)

    在魔族的进攻之下,安定祥和的锡安世界陷入了战火与混乱。创世神平息了混乱,但锡安世界也被分成了东西两块大陆。东方的龙大陆在一千多年中,始终维持着相对和平的状态;而西方的圣大陆却随着魔法师教廷的暗中介入,变成了野心家与暴君的乐园。然而历史却发生了变化,出身于龙帝国皇家的少年龙翔天在天神的指引下,踏上了一统圣大陆的旅程,没有人知道这是福,还是祸……
  • 那个秋天真的很美

    那个秋天真的很美

    对于少年来说,对于未成年人来说,每一个成成年人都应该有责任去为他们做些什么,因为他们是未来的希望,是未来社会的支柱,如果他们的性格没有塑造得好,那么社会和国家就没有希望。
  • 不离

    不离

    好朋友,一辈子,永不分离。依然是两个女孩的故事,朋友间真挚的友谊,常常让我们在自己身上找到了爱,也在别人心里找到了家,我们成为彼此随身携带的故事。字里行间的淡淡哀伤与宽容是最动人之所在。哭过,笑过,感动过之后,留在心里的,是包容一切的豁达与昔日美好时光的温暖。
  • 士为知己

    士为知己

    他是如神一般的传说,是呼啸九天的骠骑将军。作为君王的一把利剑,在征讨杀戮之后,他如何来面对这如山的重负以及那一点深藏的恻隐之心?她是墨者的后裔,血液里浸透了侠与义的守律。她的眼界超越了家国,锄强扶弱,兼爱非攻,是她的信念。他烈情似火,一旦明了自己的心就毫不退缩;她情深意重,一经爱上,就生死不弃。在残酷如斯、命如草芥的战场中,开出最美的花儿。仅仅是一段战火情缘吗?远不止如此!
  • 最美爱情守望:晨昏

    最美爱情守望:晨昏

    青春文学领军人物、独创“暖伤青春”题材的女性情感小说作家辛夷坞笔下最唯美最催泪的爱情守望。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样的真诚,不一样的执着!“永远不要轻言等待,等待是多么奢侈的东西。“有我陪着你,什么都不用害怕。”一句话,像是一个魔咒,攥住了两个人的心,注定了三个人的宿命。妖艳的止安是一团火,柔软的止怡是一汪水。纪廷就在这水火之间,辜负了水的温柔,却无法触及火的热烈。或许是可以触及的,只是太过滚烫,所以更多的时候只是远望。如果他不顾一切,那火将焚毁的又岂止是他一个人的身体?
热门推荐
  • 我被玛丽苏光环误当女主

    我被玛丽苏光环误当女主

    emmm,暂时不更新看书评区置顶,有实物奖励,和红袖币,书币奖励活动
  • 梦想泡泡糖

    梦想泡泡糖

    我把梅子看作是我自己,我的童年何时能停留在那最美好的时光?它会像蝴蝶停留枝头吗?我不知道。我有一个成为艺术家的梦想。谁都有梦想,小主人公们也有梦想。可爱的零零后会是如何实现梦想的呢?
  • 星辉奥迹

    星辉奥迹

    现代少年道士伊撒尔魂穿奥拉星,与英雄王遗子兰丁相依为命。身世扑朔迷离的他,竟是反派达斯特的法定继承人?丶(??ω??)? (我会把设定和世界观写清楚的。)
  • 司马迁——中国文史大家

    司马迁——中国文史大家

    《图说世界名人:司马迁(中国文史大家)》介绍了,司马迁,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被后人尊称为“史圣”。他最大的贡献是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史记》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其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的《史记》,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 卿相贵妻

    卿相贵妻

    太平盛世,幼主登基,恍恍惚惚间,入宫侍主,名为伴读。歌舞升平,青袖微拂,一曲箜篌天下引。不拘小节、嫉恶如仇,如何在这盛世苟活?(文中所涉及朝代、地方名等皆为虚构)
  • 利比亚战地日记

    利比亚战地日记

    本书讲述的是记者闾丘露薇在当地每一天的所见所闻,用日记的方式呈现,每一天遇到不同的人,事态也在不断的发展,而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每一天也在不断的变化。《利比亚战地日记》透过这些记叙,作者希望向读者呈现,在纷繁的国际事务中,不同的国家,特别是西方,如何在利比亚以及中东的变革中,来为自己谋取最大的利益,也希望让读者看到,稳定的社会,对于个人来说,是如何的重要,战乱,冲突,人民总是最大的受害者。
  • 我在超神开玄幻

    我在超神开玄幻

    这是一个在科幻世界开运朝的故事。那一年,他重生唐末五代,十几个人七八条枪;那一年,他铸起神庭,征战全球,秦皇汉武,千古唯一;也正是那一年,诸天降临,神魔浩荡,他举起战剑,横姿天下,诸神尽灭;……为活着的,挺身而出;为死去的,拔剑而战。要让那高高在上的神袛看见,帝皇的意志,不可逆!!!
  • 玄迷事

    玄迷事

    上帝说要有光,便有了光,但上帝带来黑暗,你真不反抗吗?……丧钟为谁鸣,为别人也为自己……
  • 此生莫遇林西

    此生莫遇林西

    青春校园风短篇小说兴趣写文,渣渣文笔——
  • 别闹哥捉鬼呢

    别闹哥捉鬼呢

    我跑。我玩命儿的跑!但是当我累的跟死狗似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真的是太傻了。人家女鬼根本不用跑的!人家用飘的!擦,我累,人家不累啊!明白了这个问题的关键以后,我狠下心决定跟她PK。虽然这是个女厉鬼,但是终归到底还是个娘儿们!爷们儿PK娘们儿,这从先天上就已经注定牢牢地占据了优势。“我打……”转过身,右手一摸鼻子,我瞬间摆好李小龙的经典姿势。声音也让我喊的贼响亮。这样,一来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二来也可以让人注意到这里发生的情况。好有人跑过来帮忙。但是,下一秒我就后悔了。因为,我这声音一没有把女鬼唬住,二没有引来人。倒是把不远处正在进食的男鬼给吸引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