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街上满是情侣,趁晚上出来散散步。而黎夕却没有这么好的心情,她还要赶去酒吧面试,其实她只是个大学生,原本不用这么累的,但为了得病的妈妈,她只能趁晚上出来打份小工。苏莫来到了A市最好的酒吧,准备进去看看。酒吧经理看了她的简历,满意地说到:今天你就来上班吧,这是你的衣服。”只见经理手上拿了一件特别露骨的裙子,只到大腿。黎夕硬着头皮换了衣服,她粉嫩的嘴唇,让人垂涎欲滴,抑制不住那原始的渴望,较好的身材显示着迷人的美丽,一丝若有若无的妩媚,让任何男人看了都为之心动。经理满意地看了看她,“你的工作就是去给客人们端酒。”黎夕开始了自己的工作,端着酒来到了一个包间。“小妹妹,让哥哥看看,让哥哥好好疼疼你。”一个猥琐大叔看着风情万种的黎夕,说着便扑向了黎夕,把黎夕扑到了沙发上,“你放开我”黎夕手脚并用地反抗,其它人都充耳不闻,只有夜天凌投来了别有深意的目光。“她和颜梦还真是像呢!性子都那么烈。”夜天凌不由地想起了三年前离他而去的颜梦,那时的他和颜梦是全市都羡慕的情侣,郎才女貌,一个是A市的总裁,一个是市长的女儿。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颜梦突然要跟他分手,去了美国。那一年里,他整天借酒消愁,连公司都不管了。现在,他终于从阴霾中走了出来。“颜梦,你以为我离开你就活不了了,可笑。”他轻蔑地笑了笑,可嘴角还是掩不住那一丝落寞。他倒要看看,那个女人是真反抗还是装的。黎夕一口咬在猥琐大叔的胳膊上,“臭****,还敢咬我,看我不打死你。”说着便扇了黎夕一巴掌。“住手!”夜天凌走了过来,“赶紧滚。”猥琐大叔放开了黎夕,滚了出去。黎夕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白皙的脸庞,如神抵般的面孔,散发着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让人为之震撼。“谢谢你救了我。”夜天凌这时才仔细打量了一番黎夕,此时的她躺在沙发上,衣领微微打开,脸上还留着巴掌的印子,在暧昧的灯光下为她增添了一抹妖艳之气,散开的波浪卷发,仿佛一枝妖冶的玫瑰微微绽放。“谢我可是有代价的。”夜天凌不怀好意地笑了笑,自从他见她第一面,便被她深深地吸引了,和颜梦是那么的像,也许自己是想找一个颜梦的替身吧。“不如咱们谈一笔生意吧。”夜天凌看着黎夕说道。“什么生意?”“做我的女人,两年,我给你一千万。我看你的年龄不大,应该是学生吧。肯定是缺钱花了,不然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打工。”“我的妈妈得了重病,我必须给她赚医药费。”黎夕悲伤地说到,“那事情就好办了,我给你妈妈找最好的医生,用最好的药,只要你做我的女人,不过分吧,我还给你一千万。”“你让我想一想。”“明天,我会拿一份合同,就在这个地方,如果你想好了就来这儿找我。”“在这两年的期限内,可不可以不做我不愿意做的事。”黎夕抬头看着他,“女人,是我花的钱,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过不会太过分的。好了,我送你回家吧。”黎夕换了一件清爽的裙子,纯白色的,在风中微微飘逸,让人看得那么不真切,若有若无,美丽的锁骨若隐若现,抹掉了口红,透露出清纯的气息。竟让夜天凌看痴了,“你没事吧。”黎夕拿手在他面前晃了晃,“没事,咱们走吧。”说着,夜天凌为她打开了兰博基尼的车门,夜天凌发动了车子“这车是我送给你的礼物,你看喜欢吗?”“太贵重了,这车少说也得几百万。”“没事,我夜天凌最不缺的就是钱,车钥匙我给你放包里了,到了。”黎夕拿起包准备下车,“等一下。”夜天凌突然说到,“怎么啦?”黎夕又坐了回去,他抬起她红扑扑的小脸,猝不及防地吻了上去,无视她的挣扎,只想加深这个吻。“Goodbyekiss。”“你神经病啊!”黎夕生气地推开了他,跑了下去。夜天凌看着黎夕远去的背影,嘴角浮现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黎夕回到家,自己煮了一碗方便面,热火朝天地吃着,想到刚才的那个吻,心里还有些小激动呢。黎夕吃完了面,拿起手机,糟了,连他叫什么都不知道,电话号码也没留,明天怎么联系呀。夜天凌回到了私人别墅,想到刚才那一幕,不经意地摸了摸自己的嘴,刚才怎么就情不自禁了,不行,一定要克制住。“喂,帮我查一下刚那个女人的背景。”“是,少爷。”。第二天早晨,黎夕起来出去买早饭,路过报刊亭,顺便买了一份晨报。只见上面一个偌大的夜天凌头像,“天凌集团排名世界第十,夜天凌在乔布斯榜排名第十,是华人的第一名。这么牛逼,夜天凌,想不到你上镜还挺帅。”这时黎夕的电话响了。“喂。”“女人,早上好啊。”“是你。”“我打电话是告诉你时间的,今天晚上八点,夜笙酒吧,不见不散。”说完,夜天凌就把电话挂了。”嘟。。嘟。。嘟。。”黎夕听着电话里的盲音,心里很不舒服,自己还没决定要不要去,他就给我做主了。晚上八点,黎夕身着蓝色的雪纺短裙,波浪卷发直泄腰际,纤细白皙的长腿暴露在空气中,淡蓝色的蝴蝶丝带散在腰间,微微下垂。她一到酒吧门口就看见一辆幻影劳斯莱斯停在门口,夜天凌看见她来了,打开了车门,从车上走了下来,淡蓝色的衬衫泛着耀眼的光,而那从车上走下的男人宛如阳光的宠儿,逆光而来,一切都是那么和谐。“女人,咱们穿的好像是情侣装。”他这么一提醒,黎夕才发现,他们今天穿的都是蓝色。黎夕没理他,先一步走进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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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与刀
《菊与刀》最初是作者奉美国政府之命,出于分析、研究日本社会和日本民族性之目的所做的军方调查报告。本书自1946年正式出版后,因其对日本国民性分析得为精辟、受国际学术界和一般读者喜爱的经典之作。而日本人则将本尼迪克特尊奉为战后重建日本文化之母,一次次掀起阅读《菊与刀》的热潮,在美国、日本等国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现代“日本学开山之作”。“菊”本是日本皇室家徽,“刀”是武士道文化的象征。本尼迪克特用“菊”与“刀”来象征日本人的矛盾性格,以一个西方人的冷静视角,通览日本独特的文化传统和民族性格。既抓住了日本文化细致的地方,又将它置于东方文化与太平洋岛屿文化的人类文化学视野里。时至今日,《菊与刀》这本书被公认为史上描写日本文化的第一书。此书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其极大的影响至今不减。极恶女抢夫
恩,穿越了。而且在那这地方待了七年。那里有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的极品帅哥整整爱了我七年。但我不要。那里的大好河山锦绣风光等着我去看,各地的奇闻轶事等着我去听,各种极品帅哥等着我去征服,Ihavealotthingstodo.我,莫初阳,现代独立超级无敌美少女,怎么会为区区一棵树而放弃森林呢?然,当七年后,当别人告诉一个月后他要结婚了。慢半拍的我终于发现,他就是我要的那棵树。怎么办?整天以泪洗脸,以求垂怜?假装漠不关心,把他拱手相让?或甘愿做小三,不求名分和他在一起?NO,我要发出强势攻击,把我的男人抢回来,让他明媒正娶的把我娶回去......O(∩_∩)O哈哈~,喜欢的亲们记得要收藏啊、推荐啊、评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