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两旁都是农田,路旁的樟树和柏油路一起曲折蜿蜒没有尽头,看着零零星星的房屋,都是两层三层的楼房,盖得很气派,这样的建筑风格很像是城乡结合部。
大挂车在高速上跑了五六个小时,按照八十公里的时速,应该跑了有五百公里左右,现在已经逃得很远了,路牌上的标示,这里是江南的一个小镇,有着悠久的文化底蕴和人文历史,据我的猜测这个小镇应该是经济重镇。
此时烈日当空,万里无云,我一个人在省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陪伴我的就只有肩上的那个背包,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省道,蜿蜒曲折,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该做什么?是隐姓埋名找个生计,还是改头换面重新开始?想的简单,可是现实却是残酷的,我现在还是个杀人逃犯,说不定就被路边水果摊的大娘给认出举报了,还谈什么隐姓埋名?什么重新开始?
看看手表已经两点多了,早上就吃了半个馒头,喝了几口井水,现在早已经是饥肠辘辘,口渴难耐了。
走了两三个小时,终于走出了城乡结合部,小镇的边缘人也越来越多,道路两旁尽是一些摆摊卖小吃的商贩,有麻辣烫、烤串、炒饭等等等等,看得我直咽口水,这些曾经在我映像当中的垃圾食品,如今却是那么地遥不可及!闻着烤串的香味,回忆着麻辣烫那种感觉,直叫人垂涎欲滴。
无奈我口袋中没有一分钱,由于摊主素不相识,总不能厚着脸皮去赊账吧,再说了,人家小本买卖也不一定赊给你,弄不好万一要是被他们人了出来,那该怎么办?一想到这我赶紧加快了脚步,匆匆离去。
人生中第一次有了做贼心虚的感觉,一米七五的身高,本该是昂首阔步,抬头挺胸,可是我却贼眉鼠眼,低头探脑,生怕一不小心被眼尖的认了出来。
现在我当前首要的任务就是填饱肚子,在路边捡了一个白色的塑料袋,看见什么可乐瓶、易拉罐的我都捡了起来。一分钱难倒英雄汉,此刻我已经顾不得所谓的面子了,填饱肚子才是当前首要任务。
可是走了几条街也没能捡到多少值钱的垃圾,就连垃圾桶都是干干净净的,想必保洁大军早已经扫荡过了,轮到了我居然连个屁都没捡到,走累了坐在路边的榕树下歇歇脚,不禁自嘲地苦笑起来,没想到堂堂的皇甫堇居然沦落到了这个地步。可能是我的笑声太怪异了吧,有几个行人不断地对我指指点点。感到情况不妙,我立刻起身一溜烟地就跑没影了。
忙碌了小半天也算是颇有些收获,白色塑料袋里已经装满了瓶瓶罐罐,天已经黑了,看看手表已经六点多了,找个收破烂的卖了那些废品,数一数才一块五毛钱。
这点钱够个屁啊!这要是在野外我还能抓个蛐蛐、蚯蚓什么的,如果运气好还能碰到田鼠、毒蛇这样的大餐,可是现在想想都觉得可悲,看来这里不适合我,还是尽早离开吧,找个人少的地方,最好是交通闭塞,信息不通,这样我或许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一个人在城市的夜幕下走着,路边的霓虹灯照得我觉得浑身不自在,或许井盖下阴暗潮湿的角落才是适合我的容身之处吧。
路过一个包子铺,一块五毛钱正好买了两个咸菜包子,一口一个就这么吃完了,还真应了那句话,刚好够塞牙缝。
吃过了晚饭,也该睡觉了,露宿街头对于我来说是家常便饭,特种兵那会儿,野外生存就是第一课。
前面就是一片居民区,一条小河把整片居民区一分为二,和街边灯火通明的商业街不同,这里很安静,只有河边的小路上零零星星的有几盏路灯,对于我而言,这里是理想的藏身之地。
居民区的一条狭窄的巷子里,有好几家足浴、推拿的小店,醒目的广告牌,店里粉色的灯光,无一不宣示着这里是一片红灯区。
几名衣着暴露,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站在店门口不断地朝过往的行人小声嘀咕着:“帅哥,来耍嘛。哥哥,要嘛。”
我匆匆走过,看着那些失足妇女的丑态,我差点笑出声来。但是眼角的余光却发现,这片红灯区却并不只有中年妇女,店内也有好几名身材火辣的年轻女孩,她们穿着丝袜,踩着高跟,齐B小短裙根本包不住里面的春光。我不敢逗留,因为路过小巷时,我清楚地听到一家小店的电视新闻上在播报着昨晚那场大案。不仅如此,电视画面上还曝光了我的照片。现在公安B正在悬赏通缉,提供线索的可以领到十万块钱的奖励。
我长叹口气,连跑带走地逃离了那里。这片居民区正在经行升级改造工程,路面已经挖开,像是在铺设下水管道和煤气管道,路边有数个还没有掩埋的水泥管道,直径大概有八十公分左右,二话不说,我立刻钻了进去,看来今晚就要在这里度过了。
不知不觉地就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几声狗叫把我惊醒,看看手表已经凌晨两点多了。
可是狗叫声却没有停下的迹象,难道是出了什么事?莫非我的行迹暴露了?一想到这我浑身一颤。但是随后却隐约听到一个女子的叫喊声,好像是在喊抓贼,又好像是在喊救命,我好奇地探出脑袋查看究竟。此时一个人影从我面前一纵即逝,身后还跟着一个女的,那个女人嘴里不断地喊着救命、抓贼。
这种情形再明白不过了,我立刻纵身跃出,追上了前面的那个人。
“小子?你干什么?不要命了吗?快TM给大爷把路让开,不然有你好看!”那个男的身材瘦小,带着黑色的鸭舌帽,头发长得盖过了耳朵,左手拿着一个女士皮包,右手挥舞着一把匕首,气喘吁吁地叫喝到。
“快。快抓住他,他。他抢了我的包,他是抢匪。”那个女孩也跑了过来,头发凌乱的遮住了脸,左手按着小腹,右手指着那个劫匪。
“把包留下,你走吧,我不想再早杀孽!”像这样的劫匪,我分分钟就能撂倒百八十个,他此刻手里拿的只不过是把生了锈的匕首,即便是一把半自动手枪,我也不会把他放在眼里,我有自信,在他开枪之前就能彻底的撂倒他。
“你TM的,快让开,快让开。”
劫匪挥动着匕首朝我捅来。那个女孩吓得尖叫一声,捂住了双眼。看着劫匪愚笨的,全是破绽的动作,我微微一笑,一个侧身便躲开的他的攻击,随后轻轻一脚踢在了他的小腹上,这一脚真的很轻,轻得我都感觉不到是否踢中了他。不过看着劫匪痛苦的表情,我知道这一脚没有踢空。
劫匪双手捂着肚子,跪倒在地上,痛苦扭曲的脸被憋得通红,我捡起了地上的皮包,拍拍上面的灰尘,冷眼看着那个劫匪:“滚,以后别让我再看见你。”
那个劫匪吓得连滚带爬连头都不敢回,一溜烟地就跑没影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