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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背在背上的家园(1)

乡里娃子进城来,带着自已幸福的枣树,回望青天,背在背上家园不就是生活极短篇吗?

幸福的枣树

沐雨/河南大学

又是秋天,老家的红枣又该上市了。

我出生的时辰正逢春上,这一天,在一家工厂做工的父亲听说母亲给他生了个胖儿子高兴极了,从厂子里移来一棵小枣树,栽在自家的院子里,父亲说,“红枣,红枣,盼儿子早(枣)日红火哩!”

此后,枣树伴着日月和我一天天长大,它饮着风,沐着雨,在父亲精心地侍弄下舒展腰身,父亲真把这棵小枣树看成是他的孩子啦,松土、剪枝、喷药……父亲一着不让,每逢枣花怒放时节,父亲更是日夜留心,生怕自己不慎使枣树出了什么岔子而影响了结果。

树长高了,我也在父亲的掌心里长大了。每天早上去村里小学读书前,我总是先向枣树行礼问好,并舒开肺腑呼吸它那清新的气息。到了晚上关窗睡觉前,我又总是默默地向枣树挥手祝安。而夜的梦境常常被红红甜甜的枣儿占领,枣树,成了我童年形影不离的伙伴。

15岁那年到外乡读高中,人在异乡,就时常有一种淡淡的乡愁,时近中秋,乡思更浓。15岁的我毕竟还是个孩子,每当课余之时,总是想起那株可人的枣树,想着想着,眼眶就溢出了泪水。就在这模糊的视线中,我仿佛看见了皱纹过早爬上了额头的母亲和满眼沧桑的父亲,也仿佛看见了因贫穷而读不起书的放牛的姐姐……乡思的泪水一旦涌出,便再也关闭不住。第2天一大早,我读书以来第一次无缘无故地旷了课,坐上汽车奔回家里,母亲先是惊喜,后是惊讶,当得知我旷课恋家的情况后,狠狠掴了我一个巴掌。我的泪水顿时涌出,继而母亲伤心的样子,我惭愧极了,立刻又踏上了返校的路程。临别,我匆匆地偷望了那株我日思暮想的枣树,枣树正挂一身红红的枣儿,似一只只肿红的眼睛在憎憎地看着我,是在恨我这个不争气的朋友么?

考上大学在北方读书时写了这么一首题为《南方的红枣树》的诗:“这一粒粒大红枣儿/是谁肿红的眼睛/在夜间注视北方的表情/这一粒粒大红枣儿/像一颗颗棉桃般的铅字/跳上南方的枝头/温暖北方石头的心//这一粒粒大红枣儿/从南方的柳条篮子里跑出来/晒在北方的阳台上/叫一片流浪的枣叶流泪//手,一触动这北方的红枣树/就有回归家园的情绪/流遍全身……”这时,饱尝思乡之苦的我,已将枣树的形象深深地刻入了我的骨子里,渗入了我的血液里。

枣树是幸福的,因为不论什么时候,有人时刻在铭记着它,怀念着它。我也是幸福的,因为我有一棵和我同龄的枣树陪我走过人生的每一坎每一坷,从枣树的身上,我看到自己幸福的童年和人生真实的影子。

哦,家乡的枣树,哦,幸福的枣树!

回望春天

张元章/中央民族大学

我抚平春天的两只小手,

开始阅读河流神秘的上游,

仿佛一个满心疲惫的浪漫派,

绕着青春去亲吻老年。

春天,轮回赶着她走向麻木的宫殿,

向厌倦的堡垒展开恒久的冲锋,

燕子衔来春雨构筑漆黑的枝条,

枝头的狂人以幸福的月亮自诩,

一头栽倒在掌心,那里马匹流动。

多少枚扉页的跫音,多少支悲哀的山峰,

才拼成发黄的手稿新鲜的图案?

杨花用不同的语言渲染淫荡和死亡,

而我们倍受恩惠,笨拙的口舌已被缄封,

哦,玫瑰,五月的女王,

蕊心托起无数童话的王国,爱情的王国,

阳光温柔地将绵绵的雨思念,

留下孤独的惆怅心。

背在背上的家园

胡南春/湖南武冈师专

譬如大山

譬如乡愁

背在背上的家园

是灿烂的日子生长的一串串蛙鸣

声声如潮

把背井离乡的枕巾濡湿

背在背上的家园

袅袅的炊烟是怀中的米酒

醉倒的日子

天空落下风调雨顺的江南

奔跑的斗笠

在荷塘月色的小憩里

拥仓而眠

一曲稔熟的乡谣

隐约而来纷纷温暖了一个个乳名

家园,这背在背上的家园

这漫漫旅程上的老槐树

凉风习习而来

像招手

又像迎接

乡里娃子进城来

刘烨/中央民族大学

我来自何方,我又将去向何方?

我总在心底深处默默问自己。

也许,这个世界本不该有我这么一分子存在;也许,华灯初上的街市根本就映不出我虚幻的影子。偌大的北京市,一个身长不足一米七,体重不足一百二十斤的瘦小子,形单影只地漂泊在光怪陆离的城堡,这又是怎样一种虚华与奢侈?气势雄浑的紫禁城,光彩迷人的长安街,当一个裹着流行服饰,里面还穿着破棉布的乡里娃踏上这块金光四射的宝地时,这又是怎样一种讽刺与悲哀呢?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家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我要告诉你,我从很远的地方来到这里,我还将到很远的地方去……

一、乡土文明与城市文明的冲击

带着满身的土气,抹去鞋根上的污泥,弹掉裤管上的灰尘,我从散发着汗臭的“原始部落”迈向了这座金光四溢的都市。

在这忽明忽暗的都市里,一个陌生的幽灵生硬地融入了夜色的深处,一段优美的人间故事开始进入序曲,一台酸甜苦辣俱全的多幕剧拉开了帷幕。

九月二日,应该是这所大学新生报名的最后一天,我,还有送我的姐夫终于在这夜深人静的子夜踏入这片圣土。

8舍117,按着公寓管理人员的指引,我敲响了门。尽管是夜深人静,但早到的室友们因为考上大学的喜悦,还迟迟不肯静下去,也好像都在为着晚来的我而守夜。

九月份的天气,想必不冷吧,不知是出于何因,我竟然身着西服,脖子上还歪歪斜斜地围着一条被勉强称作领带的玩艺儿。室友们一见我这一身盛装,都好像惊呆了,还好,出于礼貌的缘故,他们并未问及我“盛装”背后的故事。

这就像给了大家一个见面礼,一个活灵活现的自我介绍一一乡里娃子进城来。

紧跟着是军训。

军训的日子很苦,过来人都这么说,而我,怕的倒不是苦,我要说:“军训的日子是耻辱。”

那年月,时值金秋时分,太阳还出奇地火,出奇地红。操场上,教官一声令下——“向左转,向前走……”同学们像在押的鸭子一样,摇摇晃晃踏着不同的步子向前迈去……“三号出列!”随着教官的厉声吆喝,我被“钩”出了队列。

“报数,从一到一百,”教官开始发火。

“我不报,我没做错什么。”我开始反抗。

“为什么东张西望?”教官开始找原因。

“脖子不听使唤。”我不卑不亢。

“有病吗?”教官开始训人。

“小脑控制不住大脑。”我开始用生物术语反抗。

“住嘴,你还狡辩,给我向左转一百次!”这回他可动真格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尤其是在全班女生的火眼金睛之下,我这个大男孩竟然像玩具狗一样,在哄堂大笑之中,丧尽了几乎所有的所谓自尊。

这就是我的军训生活,从城市来的教官像上帝一样教训像乡间的土狗一样的我。以后的日子当然可以想像,每天早上醒来就意味着新的耻辱到来,我的神经总是绷得紧紧的。教官好像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对我的特别“关顾”上来了,几乎是每天都给我几个口味不同的感觉,却一样的“小炒”。不是让我顶着砖块在同学们中走来走去,就是让我一个人在一旁千篇一律地做着同样一个动作,诸如“正步走”,“跑步走”之类极其容易的动作。

军训,应该是进入大学最有意义的一课,但是,它在我心目中却成了永远的痛。细细回味,心中伤楚无从道来,这究竟是何因呢!沉思良久,方才悟出:此乃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第一次交锋。

出身于下层劳动人民子弟的我,从小就有着一种朴素的自由,一种城里人无法理喻的放纵。对于很少参加体育活动的我,确实动作灵敏欠佳,这几乎是每个乡村学子的通病,然而,一旦你融入这个现代化大都市,那么,你的几乎每个细小的动作哪怕是每一根纤细的神经,却必须服从这个城市的定律。

军训完后是正式上课了。

当我第一次坐在所谓的大学课堂,听着被称作学者或教授级的人物讲课时,我真的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我只知道,老师讲的东西对我来说简直是业余爱好,双耳就像是被什么塞住了,竟然一点儿也听不进。我的天,一堂课下来,我的笔记本还是一片空白……

这就是我的大学的第一堂课。

磨了老茧的双手轻轻翻动着被称作大学课本的印刷品,长满疑惑的双眼滞视着教授们潇洒的手势。一颗从乡间田野滚落的情泪,不知不觉已滑人满是酸楚的胃中。

这回没有过深的沉思,我已悟出:这是乡土文化与城市文化的第二次交锋。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业余生活,那当然,大学可是一段值得珍惜的时光。

为了让新生能够很快体会到大学生活的甜,老师们特意组织了义务交谊舞培训班,据说是要求大学生扫除舞盲。一开始,学的是基本步子,很勉强,我还能坚持下去。到了“快三,慢四”舞步时,我竟然跳起了“快二,慢六”的独创的步子,并且不论我的老师——个特别可爱的小姐怎么纠正,几乎都是白搭。我开始在背地里偷偷练习,原始的自尊心告诉我,不能这样笨。

老天好像故意和我开玩笑,我的脑细胞中好像是没有乐感的成分,我怎么也跟不上音乐和节奏。新生舞会中,我记不清踩着了多少女孩的脚。

——后来,我再也没去过舞厅。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这算不算乡土文明和城市文明的第三次交锋。

有人说成长的过程是苦恼的,我想乡土文明和城市文明的交锋,直到最后融合应该也是痛苦的吧。从稻田地里拔出的泥腿,如果走入散发着馨香的广场,我想那种惬意的后边,不可避免地留下一行深深的脚印。

二、只缘身是农家人,潜心卧读图飞升如果说这座城市的五彩华灯解释不了外乡人迷惑的双眼的话,那么,就只有于无声处听晾雷。上帝没有把人造得一模一样,总会有那么几个丑的,抑或钩人心魂的美人儿;上帝也会把人分成若干个看不见的等次,鳞次栉比地安放在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只可惜,我就是上帝放错地方的怪物。

三面环山的家乡固然是怕人的风景胜地,倘若用来避暑,倒还清凉有味。可是,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们,又会有几人去领略这所谓的风景呢?在这里,有的只是像井口般大小的一片天,有的只是百步之内仍能听到的打骂孩子的声音……千年的风俗,百年的村规是人们头脑中的信条,养家糊口,吃饭睡觉只能是这里的人们的最高目标……

放飞的是希望,守巢的还是山一般的父老乡亲。带着沉重的十字架,大山的儿子穿越了大山的胸怀,在北国清凉的钟声里,聆听山那边的回声。

初入都市,身上残留的泥土味时不时地与周围的一切冲突,这也算是一次乡土文明与城市文明的融合吧。尽管城市暂时收留了我这个异乡人,但是,我的心还是属于生我养我的那一遍长满庄稼的土地。

我是农家的儿子,我没有他人的优势,于是,我只能低头、沉默——

一到周末,一旦同学们纷纷去郊游时,我心里痛得滴血,我总在心底深处叮咛,我是农家的儿子,我没能力去玩,我只能独守空荡荡的宿合。

于是,在不算大的宿合,我倒有了发展的余地,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做着各种怪模怪样的动作,表达一种深藏不露的痛楚,动作的离奇及荒诞你尽可以想像……无聊到了极点,我也会写写诗,翻一翻文学书。

这算不算变态?我估计至少有那么一部分人会嗤之以鼻。啊,我的老天,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也会的。不吃过苦的人往往说咖啡都是苦的,不经过昏暗的人,往往说晴天不够明朗。

变态,抑或不是,这些倒真不重要。日子积累得久了,在放浪形骸的背后总还夹杂着一些似理性又非理性的心得,一些像诗一样的话语一不小心还会蹦得老高。

经常听人们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也许此话不假,其实,我也只能这样。人们也常说:“久病成一疾”,我想长久地把自己关在闷屋子里,再怎么麻木的人也会跳起来,放声呐喊,以图吸进几口清新的空气。其实,我好像就属于这类人,长久的苦盼,长久的守候,我变得多愁善感。于是,一些郁闷的情结及强烈的不满,总想通过笔尖记录下来,一股从未有过的写作冲动涌遍了全身。曾几何时,我竟然开始了作家梦,冰冻的心灵常常抖落一些发黄的蝌蚪字。

作家梦可不是太好做的,一不小心你就会误人歧途,永远找不到当初的自己。但是,已经开始疯狂的我管不了太多,我只知道我要诉说,我要呐喊。_开始,我全身心地投入诗歌创作,几乎是一天一首短诗,三天一首长诗。后来,我发觉诗的容量太有限,于是试着写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字数不够,于是又试着写中篇,然而中篇的容量还是有限,于是我又尝试着写剧本、小说、相声等。我的天,我记不得那年月是怎么过来的,整天是哭啊,笑啊,生啊,死啊,当然是我作品中的人生的命运的体现。

时光匆匆,那个时日的苦我仍然记忆犹新,那时的痛快我仍然历历在目。仔细一想,那该是大一时期。一年的疯学、疯写,我应该是大有长进的。我记不清向多少报社投过稿,我也记不清我收到过多少退稿信,当然,有所付出还是有所得,渐渐地,我的文章的发表率一天天高起来,于是,我也记不清收到过多少次稿费了……

三、泊船瓜洲,江水稍涨船自流

如果说秋天的果实代表收获的话,那么在无数次的投稿中收到稿费无疑是不大不小的收获。其实世界上本无所谓成功的标志,成功充其量是一种感觉的评判而已。

因为我是农家儿,因为我平凡,所以我不敢抬头,所以我自甘沉默。真的,几乎是每一个从泥水地里爬出来的人的通病,一种强烈的自卑感时时占据着脆弱的心灵。一旦有了某种突破,至少是对于农家儿的突破,那么所有的一切,包括心态,也会日渐好起来。随着发表的作品日渐增加,一种难以表达的愉悦常常在夜深人静之时表现得淋漓尽致,这也算是一种初步的成就感吧。

大一暑假,我没有回去。

收集好发表过的作品及写作获奖证书,我打算在那个夏天一展身手。

一路顺利,我很快找到一出版商,凭着我的作品,老板很信任地把大堆书稿的原始资料交给我。

就这样,一个暑假下来,几经周折,到开学时我的存款账单上多了一万元人民币。

有了一点钱,一种虚无飘渺的成就感总是缠绕在心头,真所谓“泊船瓜洲,江水稍长船自流”。

慢慢地,我开始有了自尊,我完全能够满心欢喜地抬起头来。这时,我才真真看到周围人过的是怎样一种生活了——当我勤于笔耕,埋头于方寸之地时,那些俊男倩女们则依偎在花园的常青藤下;当我苦思冥想,犯愁于生计问题时,那些阔男绰女们则游荡在电子游戏厅里……我几乎是傻眼了,一种少有的失落又笼罩在心头。真的,我似乎彻头彻尾地落伍了,掉在了时代的后边,现代化的都市怎么会盛得下满是尘灰的乡村黄泥水呢?

这可真是,刚来的欢喜象天空中的云彩一样,来时匆匆,去时也匆匆。

已经涌动的春水不可能轻易地退回去,已经萌动的心思当然不会再次死寂。一种原始的动力在促使身体做着各样的机械动作,又一个声音在回荡——“我不能再平凡!”

为了寻求一种不平凡,为了获得心灵上的慰藉和平衡,我开始不安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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