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宾的回答令盖利玛尔惊诧万分,于是,他透过老花镜又仔仔细细地审视了罗宾一番。
罗宾只好重新在沙发上坐好,开始述说自己儿时的遭遇。
“我6岁那年,和母亲寄居在一个伯爵的家中。我的母亲出身在一个富贵之家,曾经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而且她的婚后生活也过得相当幸福美满。然而好景不长,在我5岁那年,我父亲不幸惨遭破产,一夜之间从千万富翁变成了穷光蛋,他无法经受住如此巨大的打击,从而选择了自杀轻生,一了百了。
“父亲的去世致使我们母子二人失去了依靠,过上了流浪的生活。恰在此时,我们得到了一位伯爵夫人的收留,在她的家中住了下来,我母亲也成了这家人的管家。那位伯爵夫人正是我母亲上学时的好友,然而她却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之所以会收留我们母子,正是为了宣扬她那扶危济困的慈善家之心。因此,即便我的母亲多么尽职尽责,也无法得到应有的回报。更有甚者,我的母亲一旦稍有差池,那个女人就在大庭广众之下训斥她,而且还经常在背后说我母亲的坏话,讥笑她、挖苦她。伯爵夫人的所作所为,让我的母亲痛苦万分,以至于夜半时分常常抱着我伤心地哭泣。从那时候起,我便对伯爵夫人恨之入骨了。
“我自己暗暗立下誓言,总有一天要让那个可恶的女人尝到我的厉害,也好让我的母亲出出胸中的恶气。伯爵夫人有一条价值连城的项链,不仅被她视为珍宝,并且常常以此作为夸耀的资本,伴随她出入各种高贵的场合。每次舞会和酒宴,她都会戴着那条项链出席,而每晚入睡之前,她总要小心翼翼地把项链存放在卧室隔壁的房间内。我打算将那条项链弄到手,于是仔细地观察了一番地形,那个房间的门总是紧锁着的,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门了,不过却有一个天窗可以进入房间之中,而我瘦小的身躯刚好可以通过。”
“你说什么?这就是你6岁时做的事情吗?”老警探盖利玛尔无比惊异,不由得瞪大了双眼,显而易见,他对罗宾所说的话深表怀疑。
“不错,就是我做的。得手之后,我把项链拿到首饰店去变卖了。毋庸置疑,一个年幼的孩子,拿着如此昂贵的项链去变卖,是一定会引起别人怀疑的。因此我对人谎称我的这一举动是出于家中大人的派遣,而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我的脑瓜从小的时候就很灵光。”
罗宾说话的声调一降再降,显而易见,对于自己年幼时的斑斑劣迹,他不愿过多提起,或许是出于羞耻之心,或许是不堪回首。
老警探看了看罗宾,不由得长叹了一声。
“原来如此。那么,项链究竟是怎么变卖的呢?
“前面几家的营业员都对我起了疑心,然而到了第四家店铺时,却发生了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这家店铺不加任何盘问就买下了项链。现在回想起当时的情况,那家店铺的店主或许也知道项链是偷来的,而窃贼偷到手后又指使一个孩子来变卖。所以,店主出的价钱极低。”
“那个家伙一定是个经常收购赃物的惯犯。”
“其实,我偷那条项链并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痛恨伯爵夫人那种自我感觉良好的虚荣心以及对我母亲那种不公正的待遇。就这样,我以非常低廉的价格卖掉了几颗钻石,所得钱财悉数交给了我的母亲,贴补家用;剩下的比较贵重的钻石和金链,我仍然完好地保留着。”
“哦,这就是发生在‘怪盗罗宾’幼年时期的事情啊,真是不可思议,不可思议!”老警探盖利玛尔听得有些瞠目结舌。
“就在我窃取项链的第二天,伯爵打算将项链存入银行保管的时候,却猛然发现项链早已不翼而飞了。于是,伯爵开始追查此事,伯爵夫人更是严格盘查了每一位仆人,可最终仍旧一无所获。
“案发伊始,伯爵夫人便疑心到我母亲的头上,因此她很快就简单粗暴地断定是我母亲偷取了那条项链。她怒斥了我们一顿之后便将我们母子二人扫地出门了。我母亲原本清白无辜,却蒙受此不白之冤,因此她难过万分。后来,我们回到家乡,过起了一贫如洗的拮据生活。就在那个时候,比克娣娃来到了我们家。实际上,她一听说我们回来,就从附近的村子赶过来看望我们。她见我们的生活如此清贫,便不由得感慨万分:‘我在给少爷做奶娘的时候,你们的生活是幸福而富足的。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老爷过世之后,你们母子二人的生活居然过得这样清贫。’于是,她后来便留在了我们家中,悉心照料起我们母子来。当我的母亲想要付给她一些报酬以表达感激之情的时候,没想到比克娣娃却毅然决然地拒绝了我母亲的这番心意。
“当我母亲卧病在床的时候,比克娣娃始终寸步不离地守在她的床前照顾她。后来,我的母亲因病去世了,比克娣娃便将我带到了她的家中,是她将我抚养成人,还供我上学。”
“你的学生时代以及在村子中生活的时候,可否又行窃过?”
“村里的百姓个个都心地善良,他们不仅同情我的遭遇,而且对我爱护有加,所以我是绝对不会对他们下手的。”罗宾斩钉截铁地说道。
“原来如此,假如是一个为富不仁的恶人,你便会对其大肆行窃;而如果对方是一个好人,你就绝对不会打他的主意。你这样的行径确实与侠盗之名非常相称啊!”
“是的,虽然我自小就做一些鸡鸣狗盗的事情,但我绝对不会对善良人下手的。这是因为我是‘V.G.P’。”
“什么是‘V.G.P’?”
“就是侠盗的缩写。我一贯以‘V.G.P’为行事准则。”
“哦,原来如此。”老警探盖利玛尔不由得点了点头。
“比克娣娃向来非常疼爱我,她总是称呼我为‘拉菲少爷”,因为我的小名就叫拉菲。后来,当她听闻别人称呼我为‘侠盗罗宾’的时候,总是会教育我说:‘拉菲少爷,你可千万不要再做为非作歹的事情了。’可是,我已经不可能回头了,只能将窃贼一当到底。不过,我并没有因为别人称呼我为侠盗就飘飘然起来,只不过多年积累的恶习着实令我无可奈何,随着年龄的增大和阅历的增长,我的阴谋诡计也渐渐多了起来,作案时也变得更加胆大妄为。没想到后来竟然因此而得到了‘侠盗’的称号。
“不过,稍微对我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我与一般的窃贼是截然不同的,有些人十分认同我是‘V.G.P’,所以我的每一次作案都隐含着一层侠士的意味。然而,我在内心里是非常不愿意当一名窃贼的,我对自己所从事的这种肮脏低贱的职业也深恶痛绝。一旦我想起这些事情来,我在内心中就开始不断地谴责自己,夜不能寐的时候,我也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追悔莫及,可是,我已经本性难改了。现在,只有‘V.G.P’的称号能让我略微感觉到一些心安理得。对于我来说,将恶人们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财富窃取过来就是我的工作,然后再拿这些钱去扶危济困,去帮助穷苦百姓,这就是我的生活。”
当罗宾讲完最后一句的时候,他不自觉地挺起胸昂起头,目不转睛地望着老警探。而盖利玛尔只是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
罗宾从座位上站起身来,朝着老警探深深地鞠了一躬,言辞恳切地说道:
“其实我是不该对您讲那些不足挂齿的故事的,请求您一定要帮助那个女孩找到母亲,拜托了!”
罗宾讲完这句话便转身告辞了。
几天之后的一个早晨,罗宾正在剃胡须的时候,电话铃声突然响起来。罗宾连忙停下手中的事情,尽管他的脸颊上此时还尽是白色的泡沫。
“比克娣娃,请先接一下电话,我正在刮脸,走不开。”
于是,正在二楼为罗宾收拾卧室的比克娣娃跑下楼去接电话了。
“喂,请问哪里?您要找谁?什么?是警察局……哦,警务办公室,是盖利玛尔警探,请您稍等一下。”
脸色苍白的比克娣娃将电话听筒放在一旁,朝洗手间飞奔了过去。
“少爷,大事不好了,有个警务办公室的盖利玛尔警探找你,少爷……他怎么找到你的,你这段时间是不是又做下了什么案子?”
“您先不要如此惊慌,事情并不是像您所想象的那样,他是因为艾德华寻母的事情才给我打电话的。”
“原来如此,害我虚惊一场。一大早就有警察把电话打到家里来,我以为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您可别说这样的话,这段日子以来我一直都挺安分守己的。”罗宾自嘲似的笑着说道。接着,他一边用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泡沫,一边拿起了电话听筒。
“喂,我就是罗宾,请问找我有什么事情?”
“我是盖利玛尔,我们已经掌握了艾德华母亲的情况,不过,那可说不上是什么好消息。”
“哦?我想我已经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你猜得不错。事情是这样的,那个女孩的母亲是一个大名鼎鼎的女飞贼。那天,在你将小女孩领回家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也就是下午6点钟左右的样子,公园附近的一所豪宅被窃贼洗劫了。昨日夜间,森林公园的警察局局长向我们警务办公室汇报,被窃豪宅的房主名叫包博达,是个腰缠万贯的企业家。由于儿女们早已各自成家,所以他便赋闲在家安享天伦之乐。案发当日的下午,包博达和他的夫人去参加大儿子举办的宴会了,因此家中只留下一个男仆和一位厨娘。包博达叮嘱完他们要仔细看好门户后,便放心地前去赴宴了。然而,待他们兴尽而归之后,却发现自家的卧室已经被翻了个底朝天,更让他们大吃一惊的是,在细致地检查了一番之后发现,他们的金银珠宝已经被洗劫一空了。
“案发之时,仆人和厨娘都待在各自的房中,而他们的房间都位于二楼。据他们所讲,整个傍晚他们都没有听到任何的动静。于是,包博达迅速向警察局报了案,局长派出专员到案发现场实地勘察,可是却没有发现任何有窃贼潜入的痕迹。后来,经过一番缜密而细致的搜寻之后,警方终于在护栏的外面找到一处窃贼翻墙而入的脚印。不过,宅子的所有门窗都是完好无损的,因此现在还无法搞清楚窃贼是怎么进入卧室的。
“随后,一名年富力强的刑警又进行了细致的侦查,或许你也听说过这位能干的刑警的大名,他叫布特若尔,他断定窃贼是用万能钥匙将保险柜打开的。此外,他还在地毯上发现了一个女人的鞋印,并且在那个印迹的附近找到了两三根白色的长毛。布特若尔将它们都收集起来,送到警察局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表明那些都是狗毛。”
“什么,狗毛?”
“是的,是狗毛。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以为那是猫的毛。可是,据仆人讲,宅子里从来就没有出现过猫的踪影,因为他们的主人是十分厌恶猫的。在布特若尔看来,这件事情十分蹊跷,因此才将那几根毛拿回警局化验,化验的结果表明那是一条白狗的毛。而且,狗毛就在鞋印的旁边。
“布特若尔苦思冥想了一番,终于想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在那伙窃贼之中,肯定有一名女子。这个女人非常喜欢狗,因此常常与狗在一起嬉戏打闹,如此一来,狗毛就粘在了她的衣服鞋袜上。还有另外一种解释,那就是在案发当日,一条狗与窃贼一同潜入了案发现场。值得注意的是,当天下午五点左右天下起了蒙蒙细雨,因此如果窃贼带着狗潜入的话,狗的爪印应该会留在地毯上,因为狗肯定会被雨水淋得湿漉漉的。然而,我们在现场根本就没有发现狗的爪印,因此布特若尔断定窃贼并没有带狗潜入,而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些狗毛是粘在女窃贼身上然后脱落的。罗宾,布特若尔的判断力和嗅觉是不是也十分敏锐?你可要好自为之啊!”
随后,得意的笑声从电话听筒的另一端传了过来,罗宾也不禁笑着说道:
“非常感谢你的提醒,我今后一定会加倍小心的!”
“另外,我要跟你说的还没有讲完呢。警局局长对现场进行了一番检查之后,就来到了公园的警局,向那里的干警询问是否见到过可疑分子,没想到他们果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果。据公园警局的警员讲,一位女子正在寻找一个6岁的女孩,女孩的身边带着一条白狗,这与你上次向我描述的特征十分吻合。那个女人发疯了一般地寻找女孩,而且还找来七八名男子帮她的忙,那些人把公园里的池塘都翻了个遍。由此可以推断出来,那个女人就是对包博达住所进行洗劫的窃贼之一。随后,警局局长对那个女人的容貌以及体态特征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据公园警局的干警描述,那个女人的年纪大约在三十五六岁,肤色略黑,眼珠是黑色的,头发也是黑色的。”
“那说不定是经过一番乔装改扮后所呈现出来的模样,她的女儿艾德华可是长着一头耀眼的金发啊!”
罗宾一边用手摩挲着刚刚刮过的脸颊一边说道。方才的泡沫此刻已经干了,断须之处还略微有些痛楚。
“警局局长将女窃贼留下的住址抄录了下来,随后立刻派出警力前去抓捕。没成想,那个住所早已变得空空如也,邻居们也对那个女人的去向一无所知。”
“那么,女窃贼的真实姓名查出来了吗?”
“这个已经弄清楚了。她的名字就叫卡诺吉尔,大名鼎鼎的女飞贼,想必你也对她早有耳闻吧?”
“那倒没有,我对女飞贼没什么兴趣。”
“是吗?卡诺吉尔的丈夫是在三年前去世的,那个男人生前也是一个令警方深感头痛的江洋大盗。他去世之后,卡诺吉尔便继续统领起丈夫的部下来,成为了他们的新首领。虽然目前还没有将卡诺吉尔抓获,但我们已经掌握了准确的情报,不出几日便能将整个团伙一举破获。我对你所讲的这些就是你想知道的关于女孩母亲的情况,其他的事情,待她归案后我再与你联系。”
说完这些话后,老警探就挂上了电话。
转眼间十天过去了,老警探盖利玛尔又给罗宾打来了电话。
“卡诺吉尔已经被抓获归案了。”
“什么?真的被抓住了吗?”
“千真万确!她当时正企图从马赛逃往意大利,不过,就在她即将登上轮船的时候,警方将她抓获了。”
“那么,她的那些同伙也同她一起被捕了吗?”
“不,只抓到了她一个人。她乔装改扮成一副贵妇人的模样,据说是满头的金发,身穿一套华美高贵的服装。用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将她转移到此地关押。如果你打算让艾德华与她母亲相见的话,你可以在近期安排一次她们的会面。”
罗宾仔细地思考了一番,然后说道:
“我认为还是不要见面了,如果让艾德华看到她的妈妈带着手铐,那么对她幼小的心灵所造成的伤害实在是太大了。”
“你说的有道理。如此一来,我们就要对那个小女孩隐瞒事情的真相了。”
“真是太感谢您了!”说完,罗宾轻轻地挂上了电话。
此刻,可爱的小女孩艾德华正在罗宾的身旁与小狗迭戈玩耍嬉戏。
日历又翻过了十页,老警探盖利玛尔又给罗宾打来了电话。
“请速到警务办公室来,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对你说。”
于是,罗宾立刻马不停蹄地赶往了警务办公室。
“你来得正好,法庭很快就要对女飞贼卡诺吉尔作出判决了。”
盖利玛尔一边把玩着手中的铅笔,一边对罗宾如此讲道。
“你觉得判决的结果将如何?”
“不会少于十年的有期徒刑,说不准会判十五年呢。由于她多年以来一直干着偷盗的事情,并且总是窃取一些价值连城的珠宝首饰,因此法庭会对她从重判决的。”
“待法庭宣布最后的判决结果时,请您务必要通知我一下!”
“难不成你也要来听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