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什么人呢?他抛弃萨瑟兰小姐有何居心呢?”我刚问完这个问题,福尔摩斯还没顾得上回答,我们就听见楼道里响起了一阵沉重的脚步声,随后有人开始敲门。
“应该是那位小姐的继父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他给我的信中说,将会在六点钟登门拜访。请进!”
进来的男子身体强壮,中等身材,大约三十来岁,胡须刮得很干净,有着淡黄色的皮肤,一副殷勤而老于世故的样子,拥有锐利逼人的灰色双眼。他询问性地瞄了我们俩一眼,将那顶富有光泽的圆式帽子放在衣帽架上,略微鞠躬,随后侧身坐在旁边的椅子上。
“晚安,詹姆斯·温迪班克先生,”福尔摩斯说,“我想这封用打字机打出的信是由你写的吧,你在信里约定六点钟与我们见面,对吗?”
“对,先生。我恐怕稍微来晚了些,但我也是身不由己呀。我对萨瑟兰小姐因为这种小事而来麻烦你感到很抱歉,我认为这事还是家丑不可外扬更稳妥些。她来求助你们,实际上是违背我的意愿的。你们也已经发现了吧,她属于那种爱发脾气、容易冲动的女人,她如果下定决心做某件事情,就丧失了理智与自控能力。当然我对你们还并不大在意,毕竟你们与警察没有联系,但毕竟让这种家庭丑事散布到社会中,也不是光彩的事情。而且这是毫无用处的,因为你怎么能找出霍斯默·安吉尔这个人呢?”
“恰好相反,”福尔摩斯很平静地说,“我有足够的理由确信自己能够找出霍斯默·安吉尔先生。”
温迪班克先生听了这话之后,身体猛然震动了一下,手套都掉到了地上,他说:“我听到你有这个能力,真是高兴极了。”
“奇特的是,”福尔摩斯说,“打字也如同手写一样,可以彰显出人的个性。除非打字机是全新的,否则两台打字机打出的字总会有所区别。有些字母会比其他字母磨损得更严重一些,有些字母只磨损了一个边角。温迪班克先生,请看你打出来的这封信,字母‘e’总是有点模糊,字母‘r’的末尾总出现一些缺损。此外还有其他十四个更明显的特征。”
“我们之间的往来信函都是利用事务所中的这台打字机打出的,当然它已经有所磨损。”我们的客人回应着,发亮的小眼睛快速而难以察觉地瞥了一下福尔摩斯。
“温迪班克先生,现在我要让你明白什么样的研究才算是真正有趣的。”福尔摩斯继续说,“我准备在最近再撰写一篇较短的专题论文来论述打字机与犯罪之间的关系。这是我非常关注的一个研究方向。我手中有四封出自那个失踪男人之手的信,都是用打字机打出的,不但每封信里的字母‘e’都是模糊的,字母‘r’末尾有缺损,而你假如愿意使用我的放大镜观察一下的话,我此前提到的剩余十四个特征也都完全吻合。”
温迪班克先生一下子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拿起帽子,说:“福尔摩斯先生,我不打算在这里浪费时间来听你的胡言乱语。假如你可以抓住那个人,就去抓他好了,等抓到他时,请通知我。”
福尔摩斯大踏步上前,将房门锁上,说:“那么我现在就来告诉你,我已经抓到他了。”
“什么,在哪呢?”温迪班克先生大喊道,连嘴唇都因为恐惧而发白了,努力眨巴着眼睛望着他,犹如被关进了捕鼠笼的老鼠。
“啊,你喊叫也是无济于事的,”福尔摩斯温和地说,“温迪班克先生,你是绝对无法否认的。事情已经再清晰不过了。你说我无法解决这样简单的问题,实在是太失礼了。这的确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请坐,我们来好好谈谈吧。”
客人完全瘫倒在椅子上,脸色异常苍白,头上冷汗淋漓,说话都不利索了:“这……这还达不到提起诉讼的程度。”
“对,恐怕确实不能提起诉讼。但是温迪班克先生,就你我两个人来讲,这是我此前从没见过的,最自私、残忍、丧心病狂的鬼把戏了。让我先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一遍,说错了的话,你可以反驳。”
那个人蜷缩成一团躺在椅子上,脑袋几乎耷拉到了胸口,一副已经濒临崩溃的模样。福尔摩斯把脚放在壁炉的壁角上,手插进口袋中,身子向后仰,自言自语一般开始了讲述。
“这个男人为了金钱而与一个年龄比他大得多的女人结了婚,”他说道,“只要女儿还在与他们共同生活,他就可以随时花她的钱。而就他们所处的地位而言,这笔钱的数额很是可观。而如果失去这笔钱,其生活境况将大为改变。所以他认为必须利用一切手段去保住它。女儿心地善良而又和蔼,个性比较温柔多情。显然像她这样品貌与收入都很出众的姑娘是不会没人追求的。假如她结婚的话,这也就意味着他每年将蒙受高达一百英镑的损失,可是她的继父怎样才能阻止她结婚呢?他显然最初是准备将她软禁在家中,禁止她与年纪相仿的异性进行交往。但是不久,他就发现这样做终究不能长久,她越来越不听话了,坚决扞卫自己的合理权利,最后竟然声称必然要赴舞会。如此一来,她的这个诡计多端的继父又能怎么办呢?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极为毒辣的计策。在妻子的默许与帮助下,他将自己伪装成另外一个人,给具有明显特征的敏锐眼睛戴上墨镜,并给自己的脸部戴上了假胡须,将自己原本清晰话语伪装成柔声细气的耳语,因为女儿患有近视,使得他的伪装就更加难以被识破。他化名为霍斯默·安吉尔先生,出现在女儿面前。他向自己的继女求爱,避免她再爱上其他男人。”
“我最开始只是想和她开个玩笑而已,”客人吞吞吐吐地说,“我根本没想到她居然如此痴情。”
“那根本不是什么玩笑。但是那位年轻的姑娘的确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真的以为继父正身处法国,从未怀疑自己上了当。她由于受到那位先生的殷勤赞美而欢喜。而她母亲对那个男人的极力称赞也让她欢欣鼓舞。于是安吉尔先生开始频繁造访,因为一旦有所成效,事情就要不断继续进行。在见过几次面后,就订了婚,这就最终确保了姑娘不会再爱上别人。但是这个骗局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总是装作去法国出差也很是麻烦,所以就索性把事情来一个富有戏剧性的终结,并且给年轻姑娘的心留下永难消除的烙印,彻底避免她将来接受其他向她求婚的男人。于是,就导演了手按《圣经》发誓要白头偕老,举办婚礼当天早晨暗示会出现某种事情的种种闹剧。詹姆斯·温迪班克希望萨瑟兰小姐从此对霍斯默·安吉尔坚贞不渝,而同时对他的生死难以确认,总而言之,也许会让她在今后的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里,不会接受其他男人。霍斯默陪她走到教堂门口,他就不能继续前行了,而是耍了一个花招,从马车的一扇门钻进去,又从另一扇门钻出来,随后悄悄溜走。我认为这就是整个事件的全部经过,对吗?温迪班克先生!”
就在福尔摩斯陈述时,我们的客人终于找回了一点自信,他站起来,原本苍白的脸上露出了嘲讽的神情。
“也许这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福尔摩斯先生。”他说道,“你真的很聪明,但你应该更聪明一点才对,这样你就能看出是你触犯了法律,而并不是我。我始终没有干出什么足以引发诉讼的事情,但是你现在将门锁上,光依靠这一件事,就足够让你因涉嫌‘攻击人身和非法拘押’而受到法院的起诉。”
“就如同你所说的,法律确实不能惩罚你,”福尔摩斯说着打开锁推开了房门,“但是再没有任何人比你更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了。倘若那位姑娘有兄弟或朋友的话,他们应该用鞭子狠狠抽你的后背!真该痛打你一顿!”在发觉那男人脸上浮现出刻薄的冷笑后,他已经怒发冲冠了,接着说道:“这并非我对委托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但是我的手头刚好有条猎鞭,我想我还是应该狠狠地抽你……”他快步走向鞭子,但是还没等鞭子拿到手,那个恶棍就已经玩命地跑出了房间,随后大门嘭地发出了巨响,我们从窗户里看到詹姆斯·温迪班克拼命地沿着马路飞奔而去。
“真是个无耻到极点的恶棍!”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露出嘲讽的笑容,再次坐进扶手椅里,“那家伙多次犯罪,终归有一天会因为罪大恶极而被送上断头台。从这几个方面看,这个案件也并非全无趣味。”
“我现在还是没能彻底弄清你的推理步骤。”我说。
“唔,第一步该想到的是霍斯默·安吉尔先生的古怪行为必然是有所图谋的,同样很明了的是,我们发现唯一会从本事件中获得好处的人只有她的继父。然后发现,事实上两个人从来没有共同出现过的特征,总是当一个人不在时,另一个人才会出现。这都很具有启发性。墨镜与古怪的说话声,毛茸茸的络腮胡子都能猜测出那是伪装。这些也具有启发性。他用打字机进行签名,也可以推断出是害怕她认出是熟悉的人的笔迹。这个怪异的做法更让我怀疑。你不难发现将所有这些孤立的事实与诸多细节拼凑在一起,都指向了同一方向。”
“你怎么去证实它们呢?”
“一旦找出了犯人,就不难证实其罪行。我知道那个人所在的商行。我刚看到那份印刷出来的寻人启事,我就从那份启事所描绘的特征中,排除掉极有可能是伪装的络腮胡子、眼镜、声音等要素。然后将这寻人启事寄到商行,请他们分辨我去除伪装部分之后的外貌特征,是否与他们商行当中的某位出外旅行的人相似。我已经注意到了打字机包含的特点,我写信到他的办公室,邀请他来这一趟。如我预料的那样,他的回信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从回信中很容易就能看出他与那个男人用的打字机有着各种完全相同的细微特征。同时邮局也给我送来了一封来自芬丘奇街韦斯特豪斯·马班克商行的来信,信中说外貌描述与他们那里的詹姆斯·温迪班克雇员在各方面都极为相符。这就是全部情况了。”
“那么萨瑟兰小姐怎么办呢?”
“倘若我将真相告诉她,她恐怕不会相信的。你或许也知道那句波斯谚语:‘打消女人心中的痴心妄想,要比从老虎爪下抢走幼虎还危险。”“哈菲兹(能够背诵完整古兰经的穆斯林信徒)的道理与贺拉斯(古罗马的抒情诗人)同样丰富,哈菲兹的人情世故也不下于贺拉斯的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