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临是被猎户捡回来的儿子。
听老猎人讲起来,那是十年之前的一个雪天。
“你们都记得吧,那个大雪天,真是百年不遇啊。从来就没有过山上能够积那么厚的雪,都有……”老猎人在身上比了比,“都过了膝盖了。当时我正在那边的深山里猎到一只大角鹿!”
听到这里,围成一圈的人群哄笑一声,有人接口道:“你就吹吧老路,大角鹿都是灵兽了,就凭你?”
老猎人顿时急了眼:“那可不是猎到了!我十年前那个叫箭无虚发,百发百中,懂不懂?”又有人接到:“鹿呢?鹿呢?咱们乡里十几年,可没见你拖回来过大角鹿啊。”
“你们慌什么,听我慢慢说!”老猎人摆摆手,示意哄闹的人群安静下来,“我当时拿了几根树枝做了个雪橇,就带着那只老鹿一路走了下山。你们猜我在路上看见了什么?”
“什么?”“老路快说,卖什么关子?”人们纷纷不耐烦。
“一道金光从天上掉下来!”老猎人做出惊奇状,惹得众人纷纷发笑。老猎人又接着说:“我走过去一看,是个几个月大的小孩子!被裹在一个襁褓里,正睡得熟呢。”
“那你就把他抱回来了?就是你家小临?”人们问道。
“那可不是!我这辈子没取得起媳妇,看那个小子还是个带把儿的,就抱回来了。”老猎人拍拍椅子。
“那鹿呢!你猎到的大角鹿呢?”人群中又有人起哄。
“那,那抱着儿子,还能拖鹿?就扔在旁边了。”老猎人又重重地一拍椅子,含糊不清地说道。
……以上就是路临的来历了。
这还是他那个猎人老爹在被人灌醉之后才说出来的,要从那老鬼嘴里套话实在是太难了。路临长这么大,就只知道老猎人是十几年前孤身一人来到这小山村的,名字叫做路遥。又在十年前大雪封山的时候抱回了个孩子。
路临被老猎人抱来的时候身上就戴着一枚玉佩。
老猎人看起来快有五十岁了,在他们所居住的溪山村里打猎的技术算是首屈一指。往往能够打到足够的猎物,除了维持父子二人的生活之外,还时常接济下周边困难的邻居。
这不是个平凡的世界。
这个世界有仙人。当然,这是路临自己的看法,那些能够在天空中飞过的人,一致被他认为是仙人。虽然他只看见过一次。
路遥也不是个平凡的老猎人。其他人不知道,路临却是很清楚,老猎人说他猎到那只大角鹿不是虚言。因为老猎人有那个实力,也从不说谎。当然,老猎人很少说话,更多时候是在酒缸里打一壶酒,坐在藤椅上望着天空慢慢喝酒。
像是在追忆着什么,又像是在感慨着什么。只是他从来不和路临说。
老猎人喝普通的酒就像水一样,但是每年的六月初三那一天,他总会变出一壶很香的酒来,把自己灌醉。
路临从小也被老猎人练出了酒量,但是老猎人从来不让他喝那种酒。有一次路临趁老猎人醉了之后悄悄拿起酒壶想喝酒,打开瓶口闻了一口,真是醇香清新呐,这世上竟然还有这样的酒。然后路临就睡了三天。
路临曾经亲眼看见喝醉酒的老猎人,在睡觉的时候,感觉自己身下的猎刀硌着身子,然后就生生将锋利的猎刀捏成了一团!扔了出去。
然后路临做了三天噩梦,他五岁之前都还是赖着和老猎人一起睡。睡姿还十分不雅,睡觉之前还是安稳在一旁,醒来的时候就啃着老猎人的耳朵了。路临回想起来,觉得自己长这么大也是不容易。
大角鹿是灵兽,虽然是灵兽中最低级的一种。这个世界上的山林里有很多可怕的怪兽,有些怪兽的恐怖程度已经超乎了凡人的想象。
住在溪山村的人们只知道普通野兽之上的怪兽叫做灵兽。这已经够了。一只在灵兽之中最为平凡的大角鹿也有六千斤的力气,皮肉坚固刀剑难伤,一对两尺长的大角锋利无比。
只需要几只大角鹿就可以摧毁这个小山村,村民们并不需要了解那莽莽山林深处咆哮如雷的怪兽到底是什么。
路临也不是个普通的十岁小孩。他今年刚刚十岁,已经比同村的十岁小孩高了一个半头。
没有任何同龄的小孩能够打得过路临,就是大两三岁的也不行。这当然不只是因为他长得高。他也长得很壮。当然也不只是因为他长得很壮。这山村里,除了体弱多病的那几个,谁家的小孩不壮呢?
因为路临从小就被路遥逼着练武功。路临小时候觉得那是武功,老猎人自然是从来什么都不说,就是逼着他练。
小时候路临不练路遥就逼着他喝酒,路临总是被一口呛哭,然后乖乖去练。长大一点,路临就习惯了喝酒,然后老猎人的惩罚方式改成了,不练就不给喝酒。这就是路临酒量的来历了。
路遥从来没打过路临。
路遥其实还是蛮疼路临这个儿子的,村里人都觉得路临虽然不是路遥亲生的,却还是当亲生儿子一样养着。老来得子,十分疼爱。
路临不这么觉得。路临觉得老猎人只是太孤单,他虽然平时和村里的人们也是谈笑玩闹。但是,老猎人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他不属于这个小山村。
在路临的眼里,路遥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好像,好像这里的是他的游魂。他早就已经死在了另一个世界。
而路临和他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路遥从小就逼着路临打坐,然后按着某种玄妙的法诀来汲取天地中的一种所谓灵气。汲取灵气之后,又用心念引导灵气贯穿全身。
先在皮肤上流转,待灵气能在皮肤上通行无碍后,就引导灵气在经脉血液里面穿行,最后是骨骼。
路临从七岁开始按着老猎人说的练,三年时间终于练完了骨骼。按照老猎人的说法是,洗髓大成。
这个时候,路临已经身具五千斤大力。同村的人根本无法想象,他那高出同龄孩子一头半的身躯里面,藏着这样可怕的力量。
这一年,路临十岁了。老猎人说带他进山。
然后老猎人收拾了几件衣服,对路临说:“看看有什么要带走的,这次进山要是被灵兽咬死就回不来了。”
路临看着空空的酒缸,上一次喝完之后老猎人再没有打满它。路临知道他们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
于是路临强忍着泪花去和自小长大的小伙伴们道别,将自己所有的玩具都送给了他们。又悄悄去找了他一直喜欢的小翠花。
“你不用等我了,我可能不回来了。”
然后刚刚长成少年的路临和路遥踏上了进山的路程。
路临挥挥手和小伙伴们道别,尽快眼眶满盈泪水,却还是努力做出开朗的样子。
“狗蛋儿,狗剩儿,大笨,大傻,大蠢,二缺子……翠花,你们要好好的,我走了。”
在路临很小的时候曾经很伤心地问过路遥:“老爹,为什么我的名字和别人家的孩子都不一样,他们的名字都好好听啊。”
“那是他们的小名儿,他们的大名儿和你一样地难听。”
“为什么我没有小名儿?你怎么不给我取一个?”
“你连娘都没有,哪儿来的小名儿。”
五岁的路临还为此很伤心地哭了一整天。
刚刚转过山坳,路临的泪水就止不住地滴落出来了。路遥平静地看了一眼,没有说话。
他的神色还是那么镇定,他的目光还是那么平静,好像已经经历了太多的离别。
路临随他踏上这条路,也将见识太多的风景,经历太多的离别。
而让他下定决心离开小山村回到那个风云变幻的世界的,是路临的修行速度。
毫无灵药辅助,毫无法阵聚灵,毫无长辈帮助洗髓锻体,又在世界最边缘灵气最微渺的蛮荒之地,却能够三年完成洗髓境界。
超过了他这一生所见过的任何天才。
就算是那些大陆中心的天宗所谓真传弟子,在最好的情况下修行,修炼条件超过路临百倍的,也最少要一年才能修完洗髓境。
要不是路临从小到大被他反反复复查探了上百次,的的确确是最正统的人族体质。心智上只是比普通小孩聪明几倍,也没有什么生而知之的异象。
早就被他当做异族一刀斩了。
然而他现在内心依然不敢相信,这样的妖孽怪胎,怎么可能是人?
看来路临的身世是大有来头。当年他看见那团金光从天外降落,包裹着路临的金光就让他隐隐感到畏惧,路临随身的那块玉佩也让他看不透。
父子二人慢慢走了四天的路程,所见的林木越来越高大,森林也越来越密集。路上遇到的野兽异兽也多了很多。
虽然都是被路遥一刀砍死,但是路临还是能感觉到,窜出来找死的异兽越来越强了。从最开始的大角鹿,到后面的斑纹蟒、灌牙兽甚至是灵兽巅峰的玄虎,都一一出现了。
“普通野兽之上是灵兽,灵兽之上是荒兽,荒兽之上又有凶兽、圣兽、神兽。这次我们进山就是要找这山林中的霸主。”老猎人把刀拿在溪水中洗了洗,说道。
旁边躺着的一只身长两丈的黑色豹子,只不过已经被从身子中间砍成两截了。这只豹子速度奇快,已经隐隐触摸到了荒兽的进阶点。
路临本来是远远看见了这只豹子,下一刻,这只豹子就化作一团黑光到了他的眼前。
再下一刻,一团血光就在他面前爆开,滚烫的热血溅了他一脸,也亏他洗髓大成脸皮厚,是个凡人肯定脸皮都烫烂了。那黑色豹子的血也是又黏又稠,洗了半天都没洗干净。
路临红着半边脸哀怨地问:“老爹,你为什么不把我先拉开。”
“我的儿子应该躲得过。”路遥面无表情。
路临只好跑到溪边继续搓洗。
“我这英俊潇洒的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