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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即便是已经过了苛刻的语言考试,到了这边我依然遇到了很大的语言障碍,我说的法语只有我和周皎明白是什么意思,对别人来说大部分是发音问题,就好像在北京我永远都听不懂四川话和粤语一样。我接二连三地把那些在国内背得再熟悉不过的单词从脑海中清扫干净,有时候连滥俗的广告传单都看不懂。

我遇到的一些巴黎人并不像我想象和盼望中的那么热情,他们多半只专注于自己的事,说英语只是为了敷衍,不怎么爱理会我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异乡人,加上我蹩脚的法语成为了最大的沟通障碍,让我在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月就极其孤单。

但也有一些例外,在巴黎市区的一个市场里面,关于“零下”这个概念一个中年妇女向我解释了足有二十分钟,直到找到旁边一个从英国来的老绅士用英语向我解释,我才听明白。那一刻我很想找个黑漆漆的洞把自己永远地埋在里面。

在周皎忙着结交不同国家留学生的时候,我时常会一个人对着商场前面的大幅路易威登的橱窗发呆,越来越觉得照片中那个拎着路易威登的金色卷发的女人的表情有些龌龊,她在一次次地嘲笑我与这个城市究竟有多么的格格不入。

尤其是在宏伟的凯旋门和高耸入云的埃菲尔的衬托下,我觉得自己渺小得就像一粒清新的鸟粪。

我没有和周皎住在一起,尽管我一直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出一个礼拜,他连想都没想就和一个从佛罗伦萨来的有着墨绿色瞳孔的卷毛小伙子搬到了一块,并热情地帮他摆放好了一大沓乱七八糟的油画夹子。

可我却不能向他抱怨,起码他选择了一个同性一起住,而不是另外的什么女孩子。这说明他并没有把我抛弃而另结新欢,我至少应该感到庆幸了。

在周皎越来越充实的课余生活里,我感觉我们两人越来越像普通的同学而不是曾经手拉着手在校园里畅游的小情侣。每天下课之后我们还是会一起吃饭,可认识周皎的人越来越多,经常是在我们刚吃完一碟餐前蔬菜沙拉的时候,就有人过来招呼他一起去打球或者去酒吧。可他们从来不过问我是谁,可能是出于礼貌,但我从心底更希望他们哪怕开玩笑地问一句这是你的女朋友吗之类的话。

这种漠视刺激了我,尤其是在周皎从来不向他们介绍我的时候,这种刺激变得更为强烈。

如果说别人的态度我无法左右的话,那么周皎每次用餐巾擦掉嘴角的沙拉酱,简单地对我说一句:“我走了,你慢慢吃。”则让我更加不能忍受。

“……你……”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或者动作来掩饰这种尴尬,风卷残云般地,餐桌只留下我一个人和他未吃完的面包。

我明白,无论到了哪里无论对谁来说我都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女孩,如果不是的话,那就是周皎之前对我说过的话都是狗屎。

周皎抽出空余的时间来帮我找房子,联系了一个上海姑娘,珍。如果是从男女朋友的角度出发,我觉得周皎简直是太冷淡太没有尽到义务了,可如今我又对他感激起来,美好的爱情一旦夹杂了感激这种东西,多少都会变得不那么美好起来。还能怎样?他带我逃离了北京的难堪境地,他帮我学习蹩脚难缠的法语,他还时常买一些日用品提醒我照顾好自己,他帮我找了一所不错的公寓,该知足了。我时刻告诫着自己:这里是巴黎不是北京,做人还是不要太想入非非贪得无厌为好。

“宝贝儿看看你自己,”第一次见面时珍微笑着对我说道,“你真像一个陶瓷娃娃。”说着又拎起了我的箱子转过头对周皎说道,“好吧我会帮你好好照顾这个陶瓷娃娃的,你放心吧!”

“……呃,我叫周皎,你好……”周皎百般殷勤地对珍伸手说道。

“你们好,叫我珍就行了。”珍说道,“我的中文名字太难听了。”

“我倒想挑战挑战呢,有多难听,哈哈。”周皎笑道。我真想把他的脸踩在脚底下。

他们两人聊得倒是很开心,珍对我的印象真是一个很好的比喻,“陶瓷娃娃”,好在不是什么二愣子、榆木脑袋之类的,不过听起来也差不多。我心想,我也没指望自己给别人留下的第一印象会是多么的光辉灿烂,这个“陶瓷娃娃”已经很不错了,起码还算精致的外表能让我成为一个说得过去的摆设。

珍有着一双勾人心魄的丹凤眼,身材火辣,家境殷实,大大咧咧,与人自来熟,毫无疑问的典型狮子座女生。我搬来的第一天她就和周皎眉来眼去的,之后我对狮子座女生喜欢撬别人男朋友的习性但是却对她依然崇拜欢喜的变态心理大概就是从珍身上获得的。我不是没有察觉,也不是一点都不生气,只是以旁人的角度来看他们两人的确很相配。我和周皎走到旁人这个地步,并不全是他的责任,我承认。

但是珍却对我很好,我们两个住在一起的时候从来没有北京人和上海人那种互相看不对眼的肃杀气氛。她很热情,我生日的时候珍还送了我一个米白色的古驰钱包,那是我生平第一件奢侈品,虽然她的房间满屋子堆的都是路易威登、古奇和香奈儿这种大牌的包、衣服和化妆品,她总是随意地把它们扔在角落里,堆到足以让别的女孩尖叫的皱巴巴程度她也从来不理睬。

我觉得她对我真的很好。

珍的法语说得非常地道,她十岁之前一直跟父母居住在法国小城尼斯,十岁之后来到了上海的外婆家,生活了十来年又回到了巴黎攻读硕士。不仅法语,她的英语说得更是无可挑剔,可能因为她的妈妈是个翻译的缘故,她的血液里就流着语言天赋的因子。

说她是上帝的宠儿可能更为贴切,她甚至具备女孩子的一切优势和魅力。漂亮,性感,大度,热情,骨子里却很内敛,从来不吝啬帮助别人。其中一点她的交际能力是让我非常汗颜的,她可以把各种关系都处理得很好。她跟周皎简直就是一对完美伉俪。

“亲爱的,你只是还没有习惯这里的生活。”

她总是这样亲切地对我说道,我甚至就要把她当成最好的姐妹了。来巴黎的这些日子中,只有珍会主动接近和关心我。

我身边几乎所有的人都喜欢珍。我们房东的儿子是个生意人,曾经用一座价值不菲的艺术画廊作为承诺向她求婚,被她残忍地拒绝之后他们依然可以保持很好的朋友关系,我经常看见他们一起去塞纳河旁喝咖啡,而珍的正式男朋友从来不干涉,因为他们两人的尺度拿捏得非常好。

忘记说了,这个所谓的“正式男朋友”,不出两个月就改名叫作周皎了。

也许是出于颜面的考虑,周皎把“提出分手”这件事让给了我来主动完成,就好像老师交代下来的暑期作业一样。我除了对一脸无辜的周皎说“我们还是分手吧”似乎并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而周皎果然不负众望一脸无辜地问道:“怎么回事小希,我们在一起不是很快乐吗?”

“你究竟有没有注意过我到底缺了几节欧洲艺术史?”

周皎瞬间石化,他定格在两手一摊肩膀一耸这个很白痴的动作上让我实在是无话可说。

“算了算了。”我心灰意冷地一摆手说道。

是的,他的确很久都没把我好好放在心上过了,甚至都不知道我没去上哪些课。对珍把周皎从我身边撬走这件事,我一直对她责怪不起来,甚至也没有觉得周皎的行径有多么卑鄙无耻。因为即便没有她的存在我跟周皎多半也会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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