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佚名
一位年轻的纽约律师,最近参加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这个案子牵涉到一大笔钱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在辩论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年轻的律师说:“海事法追诉期限是六年,对吗?”律师愣了一下,看看法官,然后率直地说:“不,庭长,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
这位律师后来对朋友说:“当时,法庭内立刻静默下来。似乎连气温也降到了冰点。虽然我是对的,他错了,我也如实地指了出来,但他却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脸色铁青,令人望而生畏。尽管法律站在我这边,但我却铸成了一个大错,居然当众指出一位声望卓著、学识丰富的人的错误。”
这位律师确实犯了一个“比别人正确的错误”。
人生箴言
给人台阶,用若无其事的方式提醒别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提醒他忘记了的。在指出别人错了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