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
为了能留在北京上学,我也该奋斗了,我本想约林萧一起去图书馆,可是她有事,我就只能一个人了。
一进图书馆,宽敞干净的大厅令我心旷神怡。只见墙上贴着几个大字,是高尔基的名言——“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象时刻提醒着人们都要多看书。
图书馆里摆着一排又一排的书架,书架上堆着各种各样的书籍,应有尽有。
指尖划过一排排名著,停留在一本厚厚的叫做《论人生》的名著,培根的书。
我嘴角含着笑意,抽出来翻看了看。
“你也喜欢这本书?”一声极苏极为熟悉的男声传入耳畔。
“嗯!”我没有想什么,就回答了。
等等。这是??
我急切的抬起头看过去,千玺?!极速的,脑子又是一片空白。
不知不觉间手中仿佛有什么东西滑落了。
“同学?”千玺叫了我一声。
我回过了神,看见他手中的书,不解道:“书。?”
他微微一笑,甜美的梨涡挂在嘴角,笑言:“刚才你发着什么呆呢?书掉了会砸到你的。”
“啊。呃。谢谢。”我低着头轻声碎碎念念着:“ohmygod我的脸怎么发烧到没差。”
他翻开书认真的看着。
我踮起脚问他:“你也喜欢这本书吗?”
他边看书边回答我:“嗯。我找了这本书很久了。”
“哦。”
他看了一会儿就把书递给我了。
“你看吧。其实我不怎么喜欢这本书的。”这个傻瓜啊,明明自己找了那么久,还给我。
“你刚刚不是说喜欢吗?”
oh。我才傻了吧。
“嗯。呃。我没关系的。”
他抿嘴思考了一会儿,说:“既然我们都喜欢这本书。这样吧。你看了再拿给我看,或者我看了拿给你?”
“嗯。你先看吧。”还有下次。
“嗯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名字?名字?这样算是朋友了吗?
“我。我叫宋零落。”
“宋。零落?”他惊愕的看着我思索着什么。
我怔怔的看着他,不知所措。
“你是上次演唱会送我礼物的那个女生?”
啊啊啊,我就知道,他对我一定还有印象!
“嗯。原来你还记得啊。”我激动不已,却不能表现出来,只是微微的笑了笑。
“嗯。上次在学校就觉得你好眼熟,可是记不起来。”他呵呵的笑着。
一点儿也不高冷。
“你以前也是在北京上学?”他问。
“我是才转过来的。”
他迟疑了片刻,道:“转过来,你的学习能跟上吗?”
他知道我是为了他而转过来的吗。
我翻开书边看边回答着:“还好吧。”
虽然还好,但终不及年级前三,别说年级前三了,恐怕连年级前十也没有达到。
“你为什么会转来这里呢?”
不知不觉间,我和他的对话竟已经这么多了。
“你猜咯。”我不想告诉他是因为他,就算不告诉他,他应该也知道吧。
“你猜我猜不猜。”他浅浅的笑着,嘴角绽放着小巧甜美梨涡,千纸鹤的小太阳啊。
我听见这句话,不禁扑哧的笑出来了。
我尴尬的看了看周围,才发现,四周的学生都用那种,羡慕、疑惑、惊讶交集的眼神射向我和千玺。
我好像是看懂了什么,快速后退两步。
低着头道:“我。我还有事,先走了,再见。”我说完对他挥了挥手,不顾他那不解的神情。
才走两步,我才想起手中的书。
转过身,把书递给他,道:“我差点就拿走了呢。”
#我拼尽全力,只为换取一个不可能的奇迹。